《河边的错误》就像那条淌着黑色流水的河,你盯着它,就会一步步被吸进去。
从9月底温哥华电影节看完,到现在,讨论了很多也推翻了很多自己的结论,梳理出来一些个人解读。
/* 分割线跟小伙伴们讨论后,我刚刚突然想明白,疯子他平时就在河边偷窥,他就是个上帝视角啊。
河边那些人的秘密他都知道,然后他作为一个执行者,把他们都execute了😱*/整个电影看似是一个侦探片,然而黑色荒诞才是它的基调。
在这部影片里,恰恰那些线索、证据、甚至凶手,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死去的人。
电影一开始的一起凶杀案,就像丢进河水里的大石头,引起了这个小镇的片片涟漪,随即串起了几个小人物的秘密和不幸。
幺四婆婆,影片以隐晦的方式给出了她和疯子的关系,她这种出格的癖好,让疯子把她杀死在了河边。
从此疯子就像个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连制造了几起凶案。
洪,像是个诗意的笑话,一个爱好诗歌的人却有着那么不诗意的外表,跟soulmate女友的地下恋情被对方父母强烈反对。
可以说马哲的调查掀开了他们恋情的遮盖,也无意中致使了洪的死亡。
许亮,年轻时被诬陷过流氓罪。
马哲不断的调查一点点地揭开了许亮的秘密,他的秘密与凶杀案无关,但是这个秘密本身就可以杀死他。
最后许亮说,他想明白自己的前途了,因为他不是今天死也是以后死,这个小镇永远不会允许他这样的人活着。
最后的小孩,也可以说是个怪胎,但更多的是映射了马哲本身。
他是那个集体之外的、说的话不被大人信任的、不停追逐真相的人。
看到这里,已经看得出,疯子只是一个符号。
表面上是疯子杀了这些人,但其实是“疯狂”本身杀了他们。
正如整个影片里疯子始终没有太清晰的镜头和形象一样,他只是个疯狂的符号,这种疯狂出现在酒馆里、小河边、路人的相片里,他出现的地方就会有人死。
错误,所谓河边的错误,就是那些疯狂的错误的人,出现在了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
马哲不能再追下去了。
他寻找凶手,就是不断地发掘每个人的秘密、不断地发掘更多人的疯狂。
他再查下去,还会有更多的人死。
于是马哲用4枪去杀疯子,每一枪干掉一个人身上的疯狂。
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救那些人。
然而不是,疯和怪胎会随机出现在任何人的身上,也会出现在他的孩子身上。
孩子的产检报告,彻底让马哲失去理智,开始加入疯子的队伍。
马哲开始像许亮一样说话,“这些都不重要” “你杀了我这个案子就完美了”。
这个案子就像一个逃不开的噩梦一直缠着他。
最后理智的警官埋入水中,疯子穿上了他的衣服。
在人群中获得三等功,完成了马哲从个人到集体的宿命。
影片一开头的小孩奠定了整个电影的走向:警察在黑案中搜索,却全是扑空,最后自己也坠入深渊。
如果不能停下来,那么就会一起疯狂。
再说下朱一龙的表演,我认为是100%完美呈现。
有几段十分出彩的表演。
个人最喜欢的就是跟妻子吃饭唱歌这一段,他演出了那种在平静下暗流涌动、在欢笑下满是悲伤和危机的感觉,真的看完难以忘怀。
——————————更新— ——————其实想了很多后,我突然悟出来河边的错误是个大型心理实验,其实什么是对的解读并不重要,因为重要的是每一个观众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越来越觉得,当你开始想要解读《河边的错误》,你就开始了成为马哲的过程。
仔细对比下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相信“马哲就是疯了,后面全是幻觉”这个明晃晃摆在面前的结论,而一心想要读出一些隐喻、读出一些逻辑,不就是马哲吗!
不管你怎么解读,总是有讲不通的地方,你那种隐隐觉得什么不对的感觉,不就是马哲吗!
那种想要调查一些细节,找出一个完整故事的心情,跟执着于包里有什么、大波浪是谁的马哲并无两样。
好看吗?
很好看。
好看什么?
一部电影好看什么,取决于你琢磨想看什么。
譬如河边的错误。
我没有看过原著小说,也没有看那些物料,譬如强调要先补课那些大学生关于这个电影的见面会对谈。
我就是盲看的。
当然,你肯定首先不能排斥朱一龙,譬如有人到我这说:为什么又是朱一龙,我一看就烦,他的我就不要看。
你谁。
电影开始的剪辑很重要。
看电影有个有生到熟的过程。
你花了波折塞进了电影院,一片漆黑,一堆广告后正片开始。
这个开头特别重要,如果别扭了,基本救不回来。
开始就是废墟,一堆小孩玩,然后一个孤零零的小孩。
我对电影的好感是从这个孤零零来开始的。
我是70后,但我是比较特别的独生子女。
所以,我特别熟悉孤零零。
然后小孩子乱窜,这个就类似瓦力。
我喜欢瓦力,就喜欢他一个人的时候。
然后小孩一推门。
这个一推门特别重要。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现场。
然后我琢磨该出现尸体了,没有。
出现的是办公室,官僚,同事,闹哄哄的电影院。
很多人不喜欢pj的金刚,就是上岛之前太长了,因为要急着看大猩猩。
就像这不是悬疑片吗,急着得见到尸体。
不要急。
这个不要急就是电影的节奏,这个节奏导演拿住了。
这里要提朱一龙的徒弟小谢。
从这个小徒弟开始劈叉,电影就变得危险了,什么危险呢,因为你要喜欢上他了。
然后朱一龙扮演的马哲就这么眼睁睁地陷入了泥沼。
这个电影讲什么,有人被杀了,找谁杀的,为什么杀。
这【孜然】没错。
但就我而言,就是看朱一龙在泥沼里慢慢被吞噬,从不知不觉,到非常痛苦,到习惯。
这个吞噬的过程电影很好,靠什么呢,靠电影的节奏,靠每一个演员没有漏气。
出现了月光。
我知道电影里出现古典音乐准没好事。
譬如出现路顶下的小姑娘,你得有个小姑娘吧,但是如果出现了贝多芬啊,肖邦啊,基本就会出现尸体。
如果出现了巴赫,这个尸体估计不容乐观。
然后,出现了诗。
这个是电影特别击中我的地方。
那个诗念得特别滑稽,所以这个得是方言,特别滑稽的方言的,然后又一本正经。
大家都在嘲笑,讪笑。
可是有人说:我们要相信诗的力量。
在这个泥沼里,有人相信诗的力量。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
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
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
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
然后。
给你来了个亮相。
然后围绕着马哲,领导,妻子,同事,医生,越来越多的线头变成了越来越紧的罗网。
这时候,案情发生变化了。
似乎就是路边摊快出炉的时候,那一声“轰”。
就像拔牙的时候被点着了炮药,变得,更冷了。
然后呢?
这个地方特别关键,就是电影忽然变得绚烂。
就是,五彩斑斓的黑。
电影好不难,我看着的时候很满意,但就像什么审查,什么他们比张艺谋更懂,我就等着最后一根钉子。
怎么圆呢,怎么收煞呢。
收煞得特别厉害。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都忘记那个电影里有那么多朱一龙,因为我看到了太多的自己。
所以,这个电影很好看。
案件的真相其实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凶手就是疯子,但在马哲这种老刑警看来,杀人都要有个理由,这是他多年刑警生涯教会给他的,究竟疯子为什么要杀人,还是真凶真的另有其人,他想要捋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用缜密的逻辑推理推出真相。
但可惜,疯子就是疯子,他没有逻辑,他想杀人便杀,甚至他杀完人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在街上,他是马哲这种老刑警完全无法理解的一类杀人犯,不图财不图色,啥都不图就是要杀人,所以马哲不信,他开始一一检索证据,想亲手找出能说服自己的真相,他的确顺着手头的线索找到了线头,发现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但那些秘密不是能拿来救人的药引,反倒成了杀人的凶器,他越努力,就越失败。
他没有抓住凶手,自己却成为间接害死别人的凶手。
PS:我觉得其实孩子没生下来,他最后也没抓住疯子获三等功,这两个画面都是马哲的幻想,我更加相信马哲最后在河里自杀了,在他最渴望的两个幻想中幸福的自溺于河中。
PS two:关于最后两个画面是幻想的证据补充:a.三等功:在最后的颁奖大会上不偏不倚又是三等功,感觉不是巧合,是马哲对自己执念的投射。
在云南获三等功一事局长说没有官方记录,马哲也没有找到证书,询问战友对方也表示没有此事,所以这只是马哲的妄想,太过渴望立功受奖的他将想象当成了事实。
b.孩子:马哲和妻子甜蜜起舞那段明显二人都喝醉了,按说一个孕妇不应该喝酒,而在舞蹈之后紧接着的段落是二人前往照相馆拍摄孕妇照,还拍了很多,从马哲之前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赞成生下可能有智力障碍的孩子的,那为啥又是高兴的跳舞又是兴致勃勃的拍孕妇照呢,只可能说明夫妇二人已经决定打掉孩子了,因为决定打掉才会不管不顾的喝起酒来,并且拍下一家三口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全家福留念。
那墙上幻想中完美无缺的母子纹样拼图画也是证据,那是只存在马哲幻想中的完美生活。
因为看过原著,我对《河边的错误》抱有较高的期待,但看完电影后,我内心是复杂的,我只能说,不能抱着看原著的心态去看电影,否则会比较失望。
电影对原著的改编很多,有改编得更好的部分,也有改编的令人大失所望的部分。
整体而言,我觉得已经失去了原著的灵魂,但是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全新的故事来看,兴许会有不同体验。
为了方便对比,还是先说说原著讲了什么:原著讲的是在一个水乡小镇上,一个叫幺四婆婆的老奶奶在一天黄昏遇害,她被人割掉了脑袋,身子被埋在了河边的一个小土坑里,被埋成了小坟堆的形状,而脑袋被人放在的土堆的顶上。
脑补一下这个画面,是很恐怖的。
刑警队长马哲经过调查发现,凶手可能是幺四婆婆收养的一个疯子,因为在他的住处找到了一把柴刀,柴刀上有幺四婆婆的血迹。
但是因为凶手是疯子,警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让人送他去精神病院。
但镇上没有经费,没有送他去精神病院,没过多久,河边又发生了另一起凶杀案,作案手法和第一起案子一模一样,死者是一个工厂的工人,他新婚不久,妻子还怀着身孕。
这一次疯子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送了回来,他回来没多久,又发生了第三起凶案,死者是第一个向人们报告幺四婆婆遇害消息的那个小男孩。
疯子再次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是没多久,他不知怎么又跑回了镇上,搞得人心惶惶,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马哲带着一把枪,私自把疯子给杀了。
精神病杀人是不犯法的,但杀害精神病却犯法,哪怕杀害精神病人是为了保护更多人。
为了帮马哲脱罪,警察局长找了个精神医生,将马哲诊断为了精神病人。
这是一个非常辛辣的故事,它探讨的是精神病犯法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结局马哲迫不得已被逼疯,也非常讽刺,让人大为震撼。
但电影却把它改成了另一个故事。
先来说说改得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前半段改得都还不错,钱玲和王宏这条恋爱线,或者说出轨线,让电影的矛盾冲突更激烈,也让马哲破案的过程更自然流畅,原著中他破案有点开挂,小女孩遗落现场的证物只是一个发卡,这个人物和证物也基本没有起到太大作用。
而电影中改成钱玲遗落在现场一个包,根据包里的磁带牵出王宏,更符合警察破案的正常逻辑。
王宏和钱玲的故事线中,唯一让人费解的是,钱玲为什么会喜欢王宏,毕竟长得有点太其貌不扬了。
另外,对发现凶案的小男孩的塑造也更丰满,开头铺垫了他和村里其他人玩警匪游戏,所以说明他很有正义感,他代入了警察角色,所以他在看到幺四婆婆凶案现场时不害怕,他还跟马哲说“找到凶手告诉我,我想知道他长什么样。
”这是原著中的话,如果不铺垫小男孩玩警匪游戏,一个孩子说这样的话是很突兀的,但是铺垫了就合乎情理得多。
马哲徒弟小谢相比原著加戏了,但加得非常好,他是电影中的搞笑担当,在办公室泡女同事,给女同事表演的才艺是劈叉,马哲发现后就罚他在办公室劈叉。
听案发现场钱玲遗落的磁带,别人都在找证据,他却跟着唱情歌给女同事听,又被马哲罚听磁带。
师徒俩一个沉浸在破案的紧张中,一个非常松弛,还忙着恋爱,一张一弛,是一个对照组,也让电影的氛围轻松不少。
我个人最喜欢的改编,其实是曾美慧孜饰演的白洁的戏份,原著中她戏份非常少,只在最后才出场了一下,但在电影中,她的戏份却是贯穿电影始末的一条线,这条线是这部电影的一大亮点。
因为朱一龙饰演的马哲在破案的过程中,面对不止一个疯子,疯子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和人性。
但是他老婆白洁怀孕后,却被查出胎儿可能会有智力障碍,这就让他和自己老婆形成了一组对立的关系。
他对现实的残酷是有深刻认知的,即便孩子的智力障碍的可能只有10%,但是如果是那10%,那么这个孩子将如何生活?
会不会像那个杀掉幺四婆婆的人一样,成为一个没有思维的杀人机器?
那是很可怕的事儿。
而妻子却沉浸于做母亲的浪漫想象中,认为孩子会是那90%。
而生不生孩子,是马哲面临的困境,因为生下来,就可能是下一个疯子。
这衍生出了一个议题,智力障碍者或者精神病人该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虽然作为一个男性这么说很不合适,但从理性的角度,我认为如果检查出10%的概率可能是智力障碍者,那最好还是不要胎儿比较好,因为生下来就是赌博,万一输了,对孩子和父母都是一场灾难。
好的说完了,下面说说我认为改编得不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后半部分改得不太好,尤其是对马哲的改编,电影中把马哲塑造成了一个妄想症者,他总觉得自己获过三等奖,但是他又找不到获奖证书,他妻子记不得有这件事,领导也找不到相关凭据,他打电话给前同事,前同事更不记得有这件事。
这个细节其实说明他患有精神疾病,这是为他之后发疯作铺垫。
但问题是,一个警察破案破到发疯这样一个故事,究竟要表达什么呢?
这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但所幸的是,白洁怀孕这条线则承接住了马哲的发疯,让故事有了另一个层面的议题,一个精神病人是否应该生孩子,一个可能是智力障碍者的孩子是否该被生下来。
所以我说,电影《河边的错误》和原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所以一定不要抱着看原著故事那种黑色幽默式的故事的预期来看这部电影。
原著中,马哲直到杀死疯子时都是很清醒很理智的,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想牺牲自己,保护一方百姓的安全。
最终,他不得不被认定为精神病人,甚至被逼成了真的精神病人。
但电影中,是将原著中许亮患有的妄想症安排在了马哲身上,马哲就成了一个本身就患有精神病的人,只是在破案的过程中逐渐迷失,病情发作,变得愈发严重,最终不得不告别岗位。
这个人物的改编让原著中的讽刺、黑色幽默,都荡然无存。
这是我不喜欢的。
另一个我不喜欢的改编点是对许亮的改编,原著中他才是那个妄想症患者,许亮喜欢钓鱼,他的钓友告诉警方,有一回,明明是他钓友钓了一条三十多斤的鱼,许亮却到处跟人炫耀,说是他自己钓了条三十多斤的鱼。
而他究竟有没有参与谋杀幺四婆婆其实从始至终都是一个疑问,在幺四婆婆被害的那天,许亮也是目击者,马哲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他那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他还向马哲撒谎说那一个小时他在街上和人聊天。
而他的钓友告诉警方,他曾经找这个钓友做伪证,证明他们曾经聊过一小时天,其实那天他们根本没聊天。
那这一小时他去了哪儿?
做了什么?
原著中,在此后发生的两起凶杀案中,许亮也幻想自己曾经目击过凶手作案,但事实上,他的邻居说他在案发时根本没出门。
而他却老觉得警察会抓他走,他觉得自己和那几起案件有关,所以最终自杀了。
但电影中把许亮改成了一个女装大佬,他究竟有没有参与幺四婆婆的谋杀似乎也没有太多悬念,他的自杀过程也没有那么病态,就没有体现出精神病患者的世界。
不过,虽然《河边的错误》被改编成了另一个故事,但是其实也有些可取之处的,除了我说的改编得好的那部分,影片的胶片质感,就很好地营造了一种过去时的氛围,把人带进那个逝去的时代。
暗沉的场景、调色,也营造出了阴郁的氛围,在水汽迷蒙、幽暗不明的江南水乡,人性仿佛也是灰色的,晦暗不明。
另外,电影中的一些细节的处理非常意味深长,比如把警察办案地点选在电影院里,仿佛隐喻案件的侦办过程如一部电影,而人生也如一场戏一样。
电影中也暗含着导演的自嘲,比如电影院的破落,局长说现在没几个人看电影,还有马哲幻想一堆胶卷被烧,都仿佛是在说,做电影,尤其这个时代做文艺电影,可能是一件可笑的事儿。
还有一个细节是,电影的结局,马哲和妻子给孩子洗澡,水面上飘着澡巾,他孩子挥舞着玩具,玩具掉落在澡巾上,这个场景像极了疯子在河边往衣服上压石头。
这是否意味着这个孩子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疯子呢?
这是一种可怕的隐喻。
此外,朱一龙的演技确实值得夸一夸,他厉害的一点是,将角色演得真实可信,将一个警察的缜密、严肃、紧张都诠释得很精确。
在他这代演员中,算是佼佼者。
不知道是因为审查的缘故,还是别的缘故,《河边的错误》做了很多改编,包括凶手作案方式到故事的内核,都基本脱离了原著,尽管制作方其实仿佛也在努力保留一些表达,比如结局马哲究竟有没有疯,其实也像原著中一样的开放式的,电影中是通过现实和马哲幻想的交叉来表达现实和幻想真真假假,难以分清。
但即便如此,它还是失去了原著的灵魂,如果以原著为标杆,那么它是一次失败的改编,如果跳开原著,其实还是有一些看点的,喜欢文艺片的,可以冲,但它对类型片爱好者可能没那么友好,因为它的整体氛围相对压抑。
只是有点可惜,在更好的改编的基础上,如果后半部分也能够按照原著拍就好了。
一名警探在办案过程中步入癫狂,最后终于将凶手缉拿归案,荣获三等功。
表面上看是这样,有始有终,有主角有配角,有起承转合,很完整,在剧作上没有什么毛病。
但是为什么这样一部完整的电影,会让人觉得困惑,甚至影片的宣传语都是:不如发疯。
为什么如此强调疯这个概念?
因为疯本身是一种不正常,常人难以理解的状态,也就是说导演魏书钧对普罗大众的观影期待有着清醒的认识,他知道一部标准的、正常的警匪类型片应该是什么样,但他没有那么做,反而削弱了常规类型片中惊险刺激的部分,着重于呈现人物的内心状态。
观众跟随马哲一次次的碰壁,最终完成体验上的同步,身在局中而不自知,等到电影结束,回过头才发觉自己经历了一次难得的影像通灵。
河边的错误究竟是什么?
从理性角度上说,马哲做的一切都没错。
发现尸体,查找证据,审问疑犯,找出线索,揭露真相,这是一个标准的再正常不过的办案流程。
但是为什么他会陷入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
因为从一开始他的逻辑就错了,他过分相信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想要找出作案动机,但是没有人知道疯子杀人的时候在想什么,也就是说作案动机从一开始就是不确定的,只有犯罪事实,没有逻辑真相,马哲最想要的那个答案像他的孩子一样,一出生就已经“死了”。
于是他内心的疑虑就变成了难以逃脱的梦魇:他不相信世界上有常理无法解释的事情。
这是他犯下最大的错误。
幺四婆婆与疯子之间禁忌的关系,宏与钱玲之间隐秘的情感,许亮不可告人的身份,在常人看来都是一种错误,而疯子如同河畔的神明一般目睹了这一切,他又用一种错误的互动方式(挥鞭or砍人,从婆婆处学来的特别互动)与周围的人玩耍,导致惨剧的发生。
无数个小概率事件的叠加,让整个事件变得不可理喻,这也是为什么局长要求马哲尽快结案,不要做无谓的纠缠,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真实的世界就是这样不可理喻。
而马哲站在河里,像个不肯回家的孩子,执拗的要找到藏起来的小伙伴,他只能抓到一手污泥。
而对那些带着传统类型片期待的观众来说,踏进电影院就是个错误。
观众抱着错误的期许看了一部大闷片,没有枪战没有追车没有大爆炸,随即破口大骂高呼上当,这个过程如同发疯一般,和荧幕中的马哲形成了某种暧昧的对应关系:嘲笑马哲,理解马哲,变成马哲。
这是导演魏书钧的恶趣味,也是他想带给观众的某种绝佳的冒犯体验。
电影开篇引用了加缪的名言:人理解不了命运,因此我装扮成了命运,我换上了诸神那副糊涂又高深莫测的面孔。
但也可以理解成:观众理解不了体验流电影,因此我装扮成了普通悬疑片,换上了那种高能反转的外衣,把你骗进电影院,让你真正体验一把什么是感同身受。
既当导演,又当上帝,魏书钧真狂,也真有勇气。
三等功是一个很好的剧作设计。
对于一名警探来讲,没有什么比曾经的荣耀更让人心安,那代表着一种有效证明,证明我所做的一切是对的,大家有目共睹的。
而当三等功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确定,甚至没有一个人能够证明这件事的真实存在,马哲就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
照片、饭店、寺庙,疯子像个诅咒一样不断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墙上的钟馗捉鬼作为重要的视听隐喻,再次强调了马哲内心的变化,他已经不满足于抓人了,他已经开始抓鬼了。
一开始他将皮衣铺在水里,到最后疯子将皮衣披在身上,他们完成了身份上的互换,马哲成了疯子,疯子反而才是最接近真相的人。
虽然电影有很多不足,比如一些场面的穿帮,胶片问题等,但这依然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带给人的体验或许不是最美好的,但一定是特别的,至少是不庸俗的。
河边的错误# 解析">#河边的错误# 解析(有剧透!
欢迎观后讨论)《河边的错误》这部片子是我看完两天回过味儿来的。
回过味来以后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成为马哲】那天朋友给我打电话,让我说一下对片子感受。
我说“我不知道怎么讲……”其实平遥看完片的当天,片尾月光奏鸣曲想起的时候,我还是蒙圈的。
作为余华小说的读者,我觉得电影的结尾比小说更加神秘,甚至让我开始怀疑起我对小说结尾的记忆是否准确。
我记得小说结尾的赤裸裸的冷峻,反讽和黑色幽默。
马哲这样伟光正的人物,在正义的舞台里困住,最终为了脱罪选择成为疯子,让人唏嘘。
所以当《河边的错误》的电影结尾出来的的时候,我是困惑的。
他把这最核心的反转给最大程度的消解,没有嘲讽,没有态度,也没有任何答案。
最后如同电影的英文名“Only the river flows” , 所有的罪恶被雨水和河水冲刷殆尽,静静流淌,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所以我和朋友说:“我觉得一定是我没看明白,我有点分不清最后哪些事真的哪些是假的了。
”“疯子死了吗?
马哲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最后的结局是真的结局吗,但是我不相信我觉得事情一定没有这么简单——”突然,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等下……现在我好像懂了。
”回观电影,马哲不就是这样吗?
不相信疯子是真正的凶手,追求完美的正义,想找到所有事件背后的底层关联,对要求“简化流程”“简单理解”的局长和上级充满鄙夷,可找遍蛛丝马迹徒劳无功,最后被逼入绝境。
此刻的我不也是吗?
不相信马哲最后的结局,觉得一切背后皆有深意,追求对一件作品的完美解读,排斥对文艺作品做粗浅的”阅读理解“。
“马哲受困于解读的囚笼,观众也被铐上了解读的枷锁。
”当你去深究这个结尾的时候,当你试图去赋予导演每一个镜头意义的时候,当你试图去从这个故事中剥离出一些所谓“答案与启示”的时候,你也成为了马哲。
想到这里,我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耳边仿佛又想起了河水流淌的声音。
此刻我感受到了主创团队的“恶意”。
河水可以是河水,水下也可能有深潭。
不管有没有理解到这一点,最后表面上看,都是河水在流淌,山川不言,你且当他只是河水。
怪不得说观众的反应是完成这个作品的最后一环,还有比这个更绝的操作吗。
我开始有点敬佩了。
【解读与反解读】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大师提出,语言和文本是开放的,他不应该固定于任何一种定向的解读。
能指和所指之间,没有固定且必然的联系,任何符号的底色可以是任意的。
人生和文本,都应有无穷无尽的解法。
河边的文本,结合主创们的态度,可以说从始至终就是就是反结构的。
可以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也可以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更可以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一百种人看河边会有一百种解读,主创把这个解读过程看成是语意的嬉戏,符号的游戏。
电影从宣传语就直言“没有答案”,因为他本该就是“没有答案”的,观众才是答案。
所以对待河边这样的作品,去辩驳真相反而没意思了。
敢在院线电影玩这样的游戏,确实是很有胆量和个性的一群人。
=================================================接下来说说我对于影片细节的部分感受和解读。
当然,仅代表我自己,没有答案。
【梦境与月光】二刷的时候我特地注意了一下bgm,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
月光奏鸣曲作为背景音乐一共出现了三次。
第一次是河上鸟瞰到马哲家里的转场,马哲妻子白洁趴在桌上等马哲回家,收音机里放着《月光》,她枕在热水袋上,抬起头脸上有泪光,说“我做了个梦,但是里面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这是第一个梦。
第二次出现月光是马哲在面对许亮自杀后,他靠在电影院的椅子上,第一次做了那个怪诞的梦,也似乎暗示着他已经走向疯狂。
这是第二个梦。
而第三次,出现在结局。
夫妇二人带着孩子洗澡,澡盆里面和当初疯子在水上扔石头一样,扔满了东西。
画面虽然温暖,但是却充满了梦境般的光晕,让人很难相信这就是真实。
当结尾月光的声音响起,我如同猜想被印证一样,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这是不是第三个梦呢?
【“个体的消弭”和”格格不入的异类”】从电影的一开始,马哲在警察队伍中就是那个格格不入的存在。
清一色的警服里他是那个穿着黑色马甲的人。
他的办公室孤高地竖在阁楼上,在看似和谐的乒乓球运动中,他也总是兴致缺缺,没有真正地获得快乐。
局长反复地强调“先进集体”“荣誉墙”“爱乒才会赢”,后期都成了心头的梦魇。
集体内要求尽快破案和他个人想要追求真相的意志时刻打架,让他成为了他人眼中的“异类”。
“为什么还不结案?
”“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们要评上优秀集体,不能拖后腿”。
马哲曾经两次穿上制服,一次是在拍全家福的过程中,他拍完后不自在,想去换掉,可妻子说“就穿这个,精神”。
第二次,他按照局长的思路解决了案情,获得三等功表彰,对台下敬礼。
此刻不知是虚是实,但也是此刻他真正和其他人融为了一体。
而马哲作为“独特的人”,就在这样的集体中逐渐消弭了,走向了迷失,自毁和疯狂。
和马哲一样同样消弭的,还有工厂里异装癖的发型师;不被家庭认可的诗人和会计。
收养了疯子的幺四婆婆。
他们分别生存在权力集体、工业集体、家庭集体、农业集体的夹缝中。
他们曾经击起过涟漪,但最终走向毁灭和死亡,这些格格不入的个人意识也最终在集体主义的冲刷下分解消失,如同岩石于河水一般,被冲刷走了。
在这边特别想说一下许亮的自杀。
在我看来,许亮的自杀是存在着报复意味的。
因为个人难以启齿的癖好,许亮在最开始就要求把自己“关进去”。
一方面是对于程序和公权的不信任,一方面也是害怕自己真正的“身份”因为调查暴露。
因为比起坐牢,在集体中,这样的“暴露”,才是真正的社会性死亡。
可马哲不知道这一点,他执着于自己的“正义”,坚持打破砂锅问到底。
最终如他所愿,他找到了真相,但同时也宣告了许亮的死亡。
许亮最后说“反正现在大家也都知道了,我心里的石头落了”,“我自有安排”。
然后如大家所见,他掉落在马哲的车上。
此刻我内心甚至感受到了一种报复的快意。
【宿命的三重对抗】综上所述,“对抗”也是我在河边感受到的一个强烈的点。
第一重对抗来源于马哲、许亮、宏等个体的对抗。
河边的故事一直充斥着宿命与对抗,诚如余华老师所说,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哪怕所有人告诉马哲抓住疯子一切就都结束了,但他仍然不相信这个最简单的答案。
他的心里有一个心魔,慢慢变成了疯子的形状。
正因为这种不接受,他反复抽丝剥茧,试图解答出一个不同的,能让自己得到满足的答案。
但命运就是这么玩味,你越努力对抗他,他越是向你露出獠牙(这也很余华)。
许亮,宏,还有小男孩,都因为他坚持调查,迟迟不肯结案而死。
他想成为真理的话事人,反而却成了命运的刽子手。
电影全程一直反复横跳于这种挣扎与反抗当中。
最后马哲内耗掉了自己,逐渐走向迷失。
第二重对抗来源于导演和中国电影魏书钧的镜头语言也有着一些反叛的基因。
既然是戏仿小说,那不妨就把故事搬到真正的电影院——舞台之上,要荒诞就荒诞一个彻底。
伴随与此的,还有喜闻乐见的“现在已经没人看电影了”“这是好事儿啊”“电影院的招牌在拆卸的过程轰然倒塌”“燃烧的摄像机”等等充满戏谑意味的镜头语言。
换句话说,导演用一种玩味的方式“致敬”了中国电影。
第三重对抗,也许就是结局结局是反结构的,所以一定为面临着“解读”和“对抗解读”的问题。
所有的事情都要有意义吗?
所有的故事都得有答案吗?
主创选择“不解释”而“不解释”在我看来,也许才是文化自信真正努力的方向,不谄媚谁,不迎合谁。
河边的错误里的河,就像一面镜子。
所见即所得,也是这个电影最酷的地方。
电影相比原著追加了许多明确的政治符号,将暧昧不清的小镇式的麻木与荒诞转变成了时代性的惊悚,所以很能理解为什么会招致原著读者的不满,只是我个人觉得本片选择的这些符号还挺有趣。
突发、随机及压抑唤起的死亡冲动在废楼探险的小男孩无法在开门前得知其后是又一个房间亦或是致命的断崖,马哲像买彩票一样从洒落的乒乓球里抽出他的三等功,腹中孩子面临着概率为10%的伴随一生的先天缺陷。
作为严打典型形象的死者们及其所牵涉的社会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捉摸之命运的潜在面貌。
疯子显然是压抑心理的具现化,扮演着来自外部的执行者(或者指向外部的动机)。
他也像一次次地将玩具摔打到铺在水面上的衣服的婴儿那般,在不安中寻求一种规律的幻觉。
缺失与补全马哲找不到在云南获得三等功的切实凭据,新案件给它补了个三等功;妻子的拼图被抠去一部分冲进马桶,最后却完好无损地挂在墙上;马哲在庙里开了4枪,而弹匣还是满装填的。
唯有一事尚未可知——关帝壁画上的弹孔。
由此我认为警察专门在电影院办案并不全是出于魏导的迷影情结,具有强烈主观记录属性的电影恰好是贮存死者呐喊的绝佳媒介,且同时也可将办案解读为一场形式化的表演,这反映在了那道颇具讽刺意味的横幅上。
1/回忆时间设在95年,看电影时心里像是有根“久未拨动的弦”被拨动了……《花心》出来时,我就像那个小警察一样忍不住想跟着哼。
这首歌是高中时一个同学在班上教大家唱的,他还把歌词抄在黑板上,我们有个早读时一起学。
——我忽然很认可这个片子用胶片拍,把年代设在90年代的片子不少,但胶片带来的画面的调性,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人带回了回忆之中。
电影中没有出现街景,但我却想起来电影院确实是萧条了,街上有很多的录像厅与“精品屋”(玻璃风铃开始引领浪漫而脆弱的想象),哲学和诗歌热潮渐退而还有余波,刑事案件的流言此起彼伏。
余华的小说原著发表于1988年,不知道电影为什么要把背景后延了几年,但从原著中得以了观念、人物、结构之后,90年代的美术与音乐给这个故事换了皮囊,这个皮囊的质地更复杂些,80年代的先锋文学是剔骨剜肉地要与过去作别,90年代则是茫然的——不知前路,谁知道接下来的30年我们能这样“发展”啊!
90年代的视听设计让故事有一个厚一点软一点的底托着,马哲的执着/迷茫的双重属性也更有着落。
看到有短评说电影中的北方口音是硬伤,确实是,有个女警察特别标准掷地有声地说个”行!
“时,我也出戏了,那个后鼻音南方人很难发好。
但总体而言,因为我已经很进入状态,听到这声”行“赶紧选择忽略,不让它影响我的状态。
——一个电影总会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给每个人带来的”不对“的感觉是或大或小的,比如口音问题,有些观众就忍不了,但我就忍了,一般来说我看电影是抓大放小的,有些小的瑕疵即便明显,但如果无损大局而大局又有很精妙深刻的地方的话,何必抓住一点不对的地方全盘否定呢?
岂不是自己也损失了观影的快乐?
当然这跟每个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每个观影者都有自己的感受自由,而且比较苛刻的观众,其实有利于导演更严格点省视自己的作品,对创作来说不是坏事。
另外还有评论说这个片子模仿《杀人回忆》而未及,这可能是客观的,《杀人回忆》可能更完备,更完美,但就我个人的观影感受来说,《河边》的沉浸感强太多了,一方面是它那么直接地用物质手段带来经验层面的共振,这个我觉得是电影很核心的东西。
另一个是它有一个很好的文学文本的支撑,文学引领着电影创造新世界,这是张艺谋陈凯歌的早期作品的深度来源,他们后来都放弃了这个路子,觉得电影自己行,其实不一定。
作为一个对当代中国电影还比较熟悉的观众来说,觉得魏书钧走回了一条值得回去走的老路。
也就是说,我不觉得这个电影完全在模仿《杀人回忆》,余华给出的内核不是《杀人回忆》有的。
另外就是当某个新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有点像某个名作时,就一定是毫无意义的模仿吗?
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的类别其实是有限的,观察到某种相似之处不难,简单判断优劣也不难,但在怎样的语境中做了怎样的尝试,方法与题材/主题之间有怎样的不同关系,这个也许更值得辨析。
2/元电影以上的讨论有点像是为电影的不足之处洗白,其实真的不是,因为我之前并没有特别喜欢魏书钧的电影,我觉得他拍得挺好,但他的主题有点狭窄,就一直是关于”拍电影“。
《野马分鬃》说的是”我想拍电影怎么这么难“,《永安镇故事集》说的是”我想拍好电影怎么这么难“,对于导演来说,他念兹在兹的是”拍电影“这个事情,别的事情都没有那么重要,所以《永安镇》这个片子给人一种感觉是:前两段的主要人物都是女性,他也真的关注女性的种种困境了,但是最后一段突然来了个转折,还是我们男的拍电影拍不好是最痛苦最痛苦的!
就好像一个男生,他有在听女朋友说很难受的事情,女朋友说”我刚才说什么你有在听吗你复述下!
”时,他真的能复述出来!
但是……他一掉头还是和哥们玩莫名其妙的脱裤子游戏去了(此处加一个捂脸表情包),那才是他真正的痛苦和真正的快乐〜“拍电影”作为电影的主题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种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最近几年相当多(马上想到的就有《情书》、《裂流》),它从侧面折射了,男导演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拍电影”,他们更能热忱地以拍电影为志业。
但我刚好今天听到大张伟老师说了一句话叫“把欲望当志向”,感觉这句话触及到一点问题,就是这种热忱里混合了欲望与野心,所以作品成片后反而受到影响,《野马》还好点,因为人物的欲望是受挫的,虽然最后整的那一下挺让人无语,但总体还是让人能共情,愿意站在人物这边,《永安镇》中导演的创作困境就让普通观众蛮难共情,因为归根到底,并不是处境太难,而是因为欲望太大,太要好,不然光是头一个部分的故事,展开了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好长片,但那样也许就太简单了,太不厉害了。
用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来反转,是一种方便的甚至真诚的处理方法,但也有风险就是,结构削弱内容,最后的落脚点在“男性创作焦虑”这个过于自我和狭小的点上。
写到这里,想到《这个女人》,阿烂拍的《这个女人》也可以算有个嵌套式结构,但导演对人物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创作的关心,方法是为人物服务的,是一个女性导演对女性处境的“站在一起”的关切推动着这个电影,所以最后那个反转,真的是轻盈的。
说回到《河边的错误》,魏书钧依然在电影中把“对电影的热忱”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这略有点路径依赖,但也许是他想搞“魏书钧成长三部曲”?
搞完这三部曲他就真正成长了?
可以抛开对“电影”的执念拍电影了?
也许这种对电影的爱与依恋,是他内心那么重要的东西,他把电影当作本体而不是方法,他拍电影是要追求电影本身。
李安对电影的热忱一眼而见,但他并不用在电影中反复表白,他用拍各种类型的电影,把各种类型都拍得那么好来证明自己的热忱。
当然表白本身也不居于劣势,有些人不喜欢说出来,有些人喜欢说出来,都是爱就没什么高下之分。
在《河边》里,我觉得不论是在电影院里办公,还是马哲用放映机看材料,都还挺自然的,融入到叙事中的表白,并没有使人物的重心发生偏移——马哲想的还是破案,不是拍电影,略有点过的一个地方是梦境中,三角架着火了,马哲抱着三脚架跑,扑通跳到河里去了——我可以肯定,这个时候马哲是让魏书钧附体了。
它过就过在,创作者跟人物抢了起来,抢一个高光时刻,抢一个到底是什么最重要。
但毕竟这个电影的精神向度还是在余华/加缪的掌控之下,三角架也烧了,人也跳水里了,就有一种抢不过的感觉……看到这里甚至觉得有点惨,觉得导演也痛下决心要放下元电影这个拐杖了。
3/符号总体说我是很喜欢这个电影的,在看电影时,真正地沉浸进去,甚至被揪住了心,中间好几段看得心怦怦跳,完全与马哲同呼吸。
有一个地方在叙事/观念的同构上我觉得做得非常精彩,马哲在后半段有一个梦境的段落,他自己明白是梦境,但再往前推之后,就是打死疯子那个,也是臆想,但在他的脑子里,这就完全是现实了,最后用子弹再反转过来。
——在电影中现实与梦境的交织,想象与真相的融合什么,好像很容易,其实很难,只在一个平面上呈现,说它们融合了,那也算,但其实没什么了不起,不难操作;但是要在一个纵深向度上把观众也带进去,也以假为真了,其实还是难的,然后最后还能翻过来,在现实的层面上落住,这个挺难。
不是比较简单地说“模糊了界线”啊什么的就很高级,《杀人回忆》最后是空落落的,但《河边》不是,《河边》是回到现实而依然空落落的,这个并不比《杀人》差。
《河边》的厉害之处,在我看来是魏书钧在不拍“拍电影”这个主题时,体现出他真的是有才华的,他在层层推进的叙事中把观念/人物统合在一种状态中,这种状态是用视听语言来表达的,能与原著互相阐发。
最后为什么说说符号呢,因为这个片子的观念性很强,纯用景观和人物有点难,所以还是用了些符号来点题下。
有些符号我觉得很妙,也有些觉得不好。
不好的比如拼图,首先是我对90年代的回忆里拼图这个事情好像还没流行起来(这里不那么肯定,是不是我的记忆有误或者有限),但拼图这个就是太直给了,前面妻子在拼图已经比较生硬,后来马哲还把拼图中间掏一块扔了,简直令人发指啊!
好的比如一群长波浪的女孩吱吱喳喳,还有那群鹅,都既是很自然地出现在叙事中,又很有趣,太妙了,马哲在鹅群中踢门把脚踢进去也很妙,反正我觉得见才华的地方是把脚踢到门里去,不是抱着三脚架跑哈哈。
还有一个重要的符号是乒乓球,核心意象应该是乒乓球做布朗运动那个地方,但为了这个铺垫得很长,局长任重道远地从前面就要从篮子里拿乒乓球,最后还在梦境又出现了局长和三号球。
从很个人的审美上说,这个符号还是给得太明白,但是往往有些事情不能从小毛病来判断。
虽然太明白,但是如果这个电影完全没有乒乓球这个符号呢?
会更好吗?
会不会就过于不清晰了?
在不明白与太明白之间,如果没有一个最优解,那么次优解也是可以成立的。
而且也涉及到一个导演的风格问题,他就是这个风格,他能做得自洽,那就不能以自己的观影偏好去判断好不好。
4/一点吐槽为什么让康春雷演疯子???
他有一点点疯子的气质吗???
最后看到马哲和疯子对戏时是康春雷时,我真是太太太郁闷了,把朱一龙都给拖下水了好不好。
我真的是很爱这个片子,才会这么生气。
(今天早上去看的早场,只看了一遍,有些细节可以有没记清楚有误,等明天二刷下再来补充。
对于一个影评人来说,不能拉片只能看一遍就写评论,风险是很大的。
但这个片子激发了我的打字欲,就把真实与真诚的一刷感受先保留下来下。
)
电影解读的角度还蛮多元的,只po我最喜欢的一种。
电影开头,视角跟随顽童推开导向虚无荒诞的门,将观众引入一个压抑、封闭的小镇。
主人公马哲人如其名,作为工具理性的化身,由一桩凶杀案,走近小镇形形色色的生活百态,目睹其中种种与理性逻辑冲突的荒诞(或,集体主义对个人情感的压制):警察局只有集体表彰,警察只能在表演意味的电影院工作;一对彼此相爱的师生恋情侣因为家庭和工作的威胁而走投无路;一个体面懦弱的异装癖因为忌惮社会的目光而只能自尽;一个明明有极大可能残疾的婴儿还是要被生下来……随着角色的形象日渐消瘦,脑子里的理性和感性、主观和客观产生混乱。
当他在现实中找不到逻辑,就去梦里(电影)里找,最终发现河边才是压抑的小镇里最自由的空间(在河边情侣可以自由相爱,异装癖可以自由变装……),但这些自由意识都成为了“河边的错误”,于是主人公杀死了想象中的“疯子”(自由意识),得到了警察局的表彰(重新拥抱集体主义)……结尾,他的孩子出生,孩子和疯子一样玩衣服,他意识到疯子和孩子一样——自由意识是天生的。
1.我很愤怒。
我发现很多观众看完电影一头雾水,但碍于戛纳的威名和影片看起来“很艺术”的样子,便没有人愿意多嘴电影哪里没不好,宁可说是自己看不懂,是自己疯了。
朋友们,你们没疯,不是你们没看懂,而是电影就没拍好。
直说吧,我很喜欢余华老师的《河边的错误》,但导演和编剧并没有改编的能力,看完电影的我很愤怒。
电影不仅改编而且同名,甚至宣传上也猛打余华二字,所以我无法抛开原作纯欣赏电影。
但即便愤怒,我仍然遵循自己对电影评判的原则,咱们先说点好的。
(但聊之前我必须要提醒,本影评完全主观,我确确实实第一时间花了钱走进电影院。
但这个影评是不收钱的,所以我要充分发挥我的主观判断,有些BYD不要说客观,我看电影客观个鸡毛)
晒票根首先演员们还是不错的,比导演编剧靠谱很多,饰演许亮的演员戏份不多却让人印象深刻,其他演员当然都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不过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江苏的小镇上,有那么多北方甚至北京口音。
我是说当然可以有外地人,但也不能那么多吧?
让影片的可信度和代入感大打折扣,以及我不觉得非要说方言,而是要有符合本地方言的口音,比如背景是南京,那南京方言不一定要有,但南京普通话很重要。
影片服化道置景灯光都不错,胶片摄影更是不容易,电影的胶片风味让人着迷,整个影像气质的确还原出了那个时代的风貌。
在调色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胶片模拟已经相当成熟可用了,能坚持胶片这个费时费力费钱的操作,只能说导演和投资人们挺有魄力。
当然,摄影还是有乏善可陈的。
影片中大量使用了固定机位,这种返璞归真的摄影,让本该惊悚悬疑的影片变得观感枯燥。
可能文艺片就是这个味儿吧,不理解,也不敢乱说。
可是,一旦结合上电影剧本之后,狠下功夫的影像,都变得虚有其表,华而不实起来。
许亮让人印象深刻《河边的错误》这篇小说的确晦涩,版权几经大导手中都难以实现,我的阅读体验上,脑海中会不自觉联想起《杀人回忆》,但小说远比后者早了15年。
小说的改编和影视化是非常有难度的,这点不假。
但题目难归难,你把题干抄一抄也能得分,对吧?
你解不出来你不要乱解啊。
导演和编剧把小说核心的,优秀的部分删改干净,不加节制的增加自己的无聊趣味,使得影片剧本在“负优化”改编的道路上一骑绝尘。
以下将结合原作小说和影片,着重讲一讲我对剧本的看法,请慎重观看(建议先花俩小时看一下小说本体,很短也很好看)
2.对比原作小说,电影做了什么?
先说我最不满意的改编之处,就是这个BYD结局。
影片中,马哲在梦境中一疯而过,决定重归家庭。
在某个安逸的夜晚里喝着小酒,突然看到疯子,追上前去,激情中连开四枪。
慌慌张张回到警局自首,却发现真的是自己喝多了。
最后,马哲破案有功,获三等功和一个幸福家庭。
啊?
我满头问号。
我可以理解当下电影环境,可能存在审查问题(警察不可以知法犯法)。
但是,这其中仍是有可改编的空间,完全可以更晦涩和不可信,但完全大改就他妈离谱。
尤其是马哲刚杀了疯子回警局,整个人慌得要死,还说都是疯子安排好的,这几句台词真他妈的蠢爆了。
我们看小说是如何处理的。
首先在杀疯子前,其实马哲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准备好接受法律的审判。
文中写的是,马哲在办公室呆坐了半天,打电话告诉妻子今晚不回家,花了两个小时坐小客轮去小镇,见过民警,走向河边,冷静的枪杀了疯子。
马哲没有疯,虽然杀了疯子,但回到警局的他十分平静:“我不考虑这些。
”马哲依旧十分平静地说。
甚至在妻子过来后,内心感觉是:“……妻子的声音仍在耳边响着,那声音让他觉得有点像河水流动时的声音。
” 结合马哲对河边流水的印象,他内心甚至是“真不错”:“……河边与他上次来时一样悄无声息。
马哲心想:这地方真不错。
” 马哲压根不应该像电影中,激情杀人,慌慌张张回到警局说一些莫名其妙的傻逼话。
马哲在小说中,是非常理性且严于律己的警察形象。
恰恰这也是司法和社会对他的某种捆绑,他必须严谨且遵循这套规则。
但是这个社会对于疯子却是松绑的,无可奈何的。
一方面是司法上对疯子没有有力的制裁手段,另一方面是刑侦技术的不足,无法让他查证真凶到底是谁。
虽然文中的警方认定疯子是凶手,但其实仍有疑点未解,这对于马哲来说是无法绕开的,是内心里的巨大石头。
更致命的是,命案接二连三,无法侦破,不管凶手是不是疯子,只要他人模仿第一案的作案手法,那么大家都会自然的认为疯子又杀人了。
只要疯子还在,命案似乎就不会停止。
他杀疯子,就是打算通过“牺牲”自己,来结束这片土地的疯狂。
然而小说并未结束,疯狂也并未停止,真正的结局高潮也才刚开始。
马哲自首希望得到法律审判后,他的妻子和领导却希望他逃脱法律制裁,而办法却是,成为一个疯子。
这种荒诞现实和讽刺的冲击力极其强烈。
所以影院中看到这个结局,我真的愤怒,不仅把角色和故事的灵魂改没了,还改得更加糟糕,马哲本来就是个很纯粹的人民警察,一心破案想还社会秩序,结果电影里还特地他安了一个想要立功的欲望,恶心谁呢?
这些还只是结尾对马哲这一角色的毁灭性改编,同样“毁灭性”的改编,也存在于其他角色身上,比如幺四婆婆和疯子。
影片中不管对婆婆还是疯子,都没有太多戏份去交代。
这两位唯一同框的镜头,是马哲的梦境:婆婆引疯子到河边草丛,臀部翘起匍匐在地,要求疯子鞭打自己。
我作为观众,很容易从导演的表达中,看出婆婆与疯子是存在某种性虐待倾向的关系。
我他妈的不理解。
至少我作为一个读者,我并不会往这方面联想。
小说中对幺四婆婆的“客观调查”的最开始,就讲了她十六岁嫁过来,十八岁时丧夫,独自一人生活四十八年。
后来婆婆捡到了疯子,把他照顾成了一个干净的孩子,晾衣杆上的衣服飘得像一排尿不湿,还给他戴上红领巾,跟外人说他还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死后他就要苦了。
这里余华用非常多的笔墨,描写的是一个年轻丧夫,没有孩子的孤独女性到了老年,捡到了一个疯子,将他视为自己的孩子。
是!
孩!
子!
啊!
不是他妈的捡了一个“性对象”啊!
导演编剧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小说中的确有人听到疯子在屋里打婆婆,有些晦涩,但怎么看也和“性”挂不上钩。
至于文中后来婆婆说:“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
”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这里导演不会以为这是在描写疯子和婆婆的关系吧?
不会觉得疯子成了婆婆的老公吧?
卧槽了,这里再怎么也不会这样解读吧?
婆婆回忆起丈夫的狠毒,洋溢幸福。
既可以解读成年轻丧夫,无依无靠的婆婆蓦然回首,发现自己对丈夫的回忆,只剩打自己时的疼痛,而他再也打不了自己了,所以觉得幸福,是可以的吧?
也可以更简单的理解为,平常女性回忆自己男友或丈夫时,总归要从缺点开始,因为这些缺点是打开其他记忆的钥匙,这也很合理吧?
况且,让她产生好像“幸福洋溢”的状态不是疯子的殴打啊!
是她产生了关于丈夫的回忆啊!
无论怎么解读,都应当是在体现的是婆婆可悲的人生吧?
他妈的!
导演自己拍的时候不觉得很傻逼吗?
疯子会打婆婆,也不是在说性虐待啊,是表达疯子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其实有暴力倾向,说明疯子是有作案能力的啊!
是在给案件增加破案难度和线索啊!
导演还他妈的自作聪明,非常小聪明的把“河边的错误”结合到各个角色身上,但他妈逼的,也太他妈好笑了。
就是这些角色刚好都有点各自的隐情,然后刚好都在河边有点什么事情,恰好他们都死在了河边。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些角色在河边做了什么一点也不重要!
他们是无辜的普通人,他们被动的参与进案件里,被迫成为受害者,而在他妈逼的导演眼里,他们之所以是受害者,都是有原因的。
草!
在杀人犯身上找共情,在受害者身上找问题,是不是有病?
我真的很生气。
我不知道导演是否自知他潜藏的恶意,他把这些普通角色改写成了一个个“有问题”的人,有的影评还理所当然的接收和扩散,说婆婆和疯子在河边草丛做错误的事情,王宏和女孩在偷情,许亮是异装癖,他们是社会边缘人,不被接纳的,他们在一起就是河边的错误。
我错你们妈。
小说中婆婆死亡时有完整的描写,她不过是在如往常一般赶鹅上岸,王宏也只是一个不想配合警察的普通工人,女孩更简单,她只是路过河边掉了个发卡。
第二个死者,余华重点描写是死者妻子的状态,是受害者家属。
第三个死者是小孩,而重点在于小孩不仅帮助过马哲,还说过他想看到凶手是谁。
可是他已经等不到真相的那一天了。
那么话说回来,小孩又做错了什么呢?
他是什么社会边缘人呢?
他在电影里的死亡各位夸夸其谈的影评人又怎么看呢?
就装看不到呗。
而且小孩这条线多么重要啊!
尤其到了杀疯子之前,马哲最在意的是不远处的桥上,还有两个小孩,看到那两个小孩,才让马哲真正按下了扳机,这是非常重要的。
我真的不懂导演自作聪明的把角色全部删改是为何。
3.在我眼中,河边的错误是什么?
当然我也主观,对吧,我读余华小说的时候,也不考虑余华怎么想。
要我说,河边的错误里,这些普通人都没有错,不仅是被害者们,还有那些其他的镇上的所有人,都因为凶杀案和一个不受社会管控的疯子,潜移默化被迫成为受害者,街面上看到疯子一眼,都会奔跑大喊起来,甚至许亮这种人还要为此自杀(许亮的部分很多很重要也被删改了,就不做展开了) 那么河边的错误的是什么,是马哲。
当他思考了半天,和妻子打了电话,坐了两个小时的船,来镇上和民警聊了天,走向河边。
从他平静的枪杀了疯子开始,河边的错误才真正开始了。
河边的凶杀案里,凶手是谁,凶手如何作案的,相关角色究竟干了什么,犯了什么错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马哲会走向河边,选择错误: 杀死一个疯子,成为新的疯子。
至此,小说完成了从悬疑凶杀到荒诞现实的辛辣讽刺,而电影却活生生的将格局缩了回去。
再说点我在意的碎片。
小说中有很多不错的画面描写,比如一颗头在河边,脖子上先砍了一刀,随后又是三十来下才砍断,以及疯子拎着水淋淋的衣服,而另一只手上是柴刀,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都是相当有画面感的,但一点都没有了。
疯子在河边洗衣服是小说中反复出现的,为什么疯子总在洗衣服?
因为婆婆没了,他是在模仿婆婆给自己洗衣服,他以前总是到处走动,把自己玩的很脏,婆婆就每天去河边给他洗衣服,好让他第二天总有干净衣服穿,这是他们相处的生活和延续。
影片中不仅一删了之,而且还把疯子洗衣服拍成了在玩衣服,疯子为什么在水里的衣服上放石头啊?
玩啊?
是他妈的在模仿婆婆,防止水流带走衣服啊!
电影在拍什么啊?
影片中的警察查案都跟弱智一样,一桌子人站在一起听他妈的磁带,尸体的致命伤鉴定也毫无专业可言,把警察重要的办案场地挪到四通八达的电影院,我真他妈的。
以及最重要的,我求求导演了,不要再无所顾忌的玩弄你那点破逼迷影情节了。
非常的拙劣,非常的下头。
什么电影没人看了,电影两个牌子砸到地上,警局开到了电影院,燃烧的电影机,像闪灵一样涌现的乒乓球……我真的爱看电影,但也真的烦死了。
永安镇里你玩玩就算了,至少我还能笑一笑,河边的错误这么一部严肃题材的影片也玩,我只会觉得他妈的是臭/傻/逼。
玩九十年代,玩胶片,玩月光奏鸣曲,玩迷影情节,就他妈不能好好拍电影。
这是河边的错误吗?
草。
/菊花为何那样红10.24.2023
#BIFF2023 在釜山看这部片有了更多复杂的情绪,因为差距真的太明显了,旁边韩国观众看完就在那说感觉这导演很喜欢奉俊昊,提问的韩国观众也说像《哭声》。不过都被导演否了致敬或参考的说法,只说了都看过也是很喜欢的作品。确实第一感受美术挺好的,胶片拍且做旧的质感很能让人沉浸,视听语言比之前的作品都有进步,但节奏还是不太行。前半段论悬疑不够悬疑,黑色荒诞也没拍出来,反而有种故弄玄虚的笨拙感;后半段论心理惊悚和病态扭曲的人物变化表演完全没撑起来,那种人物状态真不是靠把妆化得更残就能体现的。每次看魏书钧的作品觉得最有意思的都不是主体,而是融入其中的那些电影元素,一开始电影院倒闭,“现在观众都不看电影了”,“这不挺好的嘛”,以及后面摄影机燃烧等不少场景都很妙,但主体不打磨好,元素有趣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本片的高潮真的在许亮笑意盈盈地送完锦旗之后,马上就跳楼自杀,反讽马哲的这一刻,达到高潮。此刻,艺术已成。
朱一龙这身皮夹克总感觉在看七十年代高仓健主演的日本犯罪片,胶片的影像魅力增添了浓厚的年代感,局长总感觉像是贾樟柯。从梦境开始电影像愁云笼罩的警官一样变得隐晦起来,说意识流吧似乎浅显了一点,较之《杀人回忆》又相去甚远,老中青少四代人好像都扭曲了一般。看了三部导演的长篇,好像很执着“电影”这个符号的使用【W.D.】
比导演前作更喜欢这一部。有点像上世纪中国版《杀人回忆》,主角在追凶过程中渐渐迷失、陷入渴望暴力复仇的故事。镜头调度很讲究,最喜欢影片快要结束在电影院做梦的蒙太奇,摄影机的幽灵视线情绪很舒服。包括里面意向的表达比喻也是很有巧思的。人物转变动机不足,剧作层面的主要人物还是薄得像片纸,和其他压抑的警探没什么两样。这也是为什么最后他也落入疯狂这件事情并不是很打动人。除此之外就是局长们这类高官,说话做事实在是太工具人了……
难看是真的难看,别拿文艺片当遮羞布。好看的文艺片多了。
原著讲了个麻木无力的人群和制度对暴力疯子的放纵滋养导致police马杀开枪杀疯子并被领导妻子强行扭曲成疯子的循环,电影里的循环变成了妻子可能会生下一个这样的疯子,但主题显然已被丢弃模糊,变成优等生导演对如何拍出入选戛纳的艺术片这一课题研究的创作实践,包括但不限于加入流行金曲复诵(华语金曲dj贾和毕的绝技之一),日常空间的错位荒诞与冷幽默,梦境般的超现实调度,以及对神探无间道杀人回忆等经典影片的素材照搬,现在的艺术片都几乎进入了文本复刻和指涉阶段,魏是其中的佼佼者,可以说拍出了一些神韵。但480p的影像质感和小李那一口挎到不行的京片子给我极大的观影干扰,提醒着我一些导演的极大ego,始终让我不得进入也不明其意。ps:磁带B面第一首歌,虽然只放了前奏,但应该是药师丸博子为W的悲剧唱的主题歌
这个时代真有意思,不允许异类存在,可最终还是疯狂吞噬了理性,集体意识蚕食了个体意识。马哲一步步走向癫狂,不也正好诠释了那句话:质疑,理解,成为——他能怎么办?他苦思冥想找不到这个荒诞世界的答案,而世界早已草草结案滚滚向前。
跟贝尔的《机械师》类似,披着悬疑片外衣的精神分析电影,核心在于展示内心世界,描述现实的投射带来的身份的错位。不过最大的亮点还是摄影和音乐设计,尤其那个一镜到底的主观梦境镜头非常惊艳。
过于平庸和套路了,完全没有疯起来,也不知道这种程度叫啥意识流。电影延续了原著的空洞和主角的符号化,为什么难改编?没有角色,没有情感,没有逻辑,当然难改编啦,所有东西一句时代性和个体的矛盾就给解释了,是不是也太敷衍了?《月光》响起我真的是绝望,国内导演不光光就知道这么几种讲故事的方法,甚至也就知道这么几首古典乐。还有诗歌的元素,电影院里的警察局也太肤浅和土鳖了吧,这个故事,除非拍成没有鬼的鬼片,否则真的是无聊无趣。在亭台楼阁上的象征和隐喻没有任何被讲述的必要。魏书钧不知道,真正的发疯是看不出来的,真正的诡异是隐藏在现实里面的;你拍的这才哪儿到哪儿呢!某种程度上是第二个《热带往事》,祝大家捧杀愉快。
工作日晚看这部电影是我的错误…
这…居然是拍了《永安镇》导演,完全是另一幅面孔。差点被16mm胶片的质感给创飞。镜头和用光都挺克制,却能感受到画幅以外的叙事。敢用月光奏鸣曲就挺勇的,但起落都刚刚好。查案查飞了不是重点,这个案子终究只是一场中式梦核体验的引子:开篇过家家的小孩推开门,外面是凌空的废墟,便暗示整个悬念线最终会落向虚无。马桶冲走的拼图并未消失,庙中杀死的疯子安然无恙,当隐秘的鞭打仪式来到河边时,死者呐喊“人为什么只能死一次?”,梦中的放映看似旁观实则亲历,主观镜头的游走像是鬼打墙一般无法逃离。阳光普照下,婴儿的浴盆又把人拉向错误的河边。不是恐怖片胜似恐怖片。我惊呆了。
仔细的看完想了一会儿还没懂的就不能说它是高级
影片结束后观众在座椅上久久不愿意离开,纷纷掏出手机搜索这个片子到底在讲啥,总不能走出去说我没看懂吧
没看过原著的情况下观影结束感觉啥都没看懂,看了影评才大概理解。电影可以高深可以悬疑,但是不能让观众完全看不懂啊。
“电影院办不下去了 没人看电影了 好事儿”所以最后电影的招牌砸到了地上把办公室搬上舞台增强了戏剧性贯穿全片的贝多芬和雨 和在一开始就说明一切的加缪 “喝多了就爱在歌厅朗诵契科夫”不被那个年代接受的几种人都消失在了模糊的胶片里 但是无论你怎么挣扎 烧毁胶片跳入河水 记忆无法消散 最后变成了一代代精神病 还挺喜欢小谢的
“在电影院办案”是新一代华语作者电影的宿命与桎梏。
这部片子如同一部传媒学院学生的90分作业。画面很美,故事很烂,全程人物单薄。想要拍一个高傲的艺术片,但艺术技术仍然欠缺。如果导演能去掉自恋的部分、学生作业似的尬台词、刻板的女性形象,那么会更好一点。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思考的仍然是具有宏观性的,而非如此自恋化的。
好做作,1星给电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乡但所有公职人员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戏,讲话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语气和断句。
如果不能好好讲完一个故事,不如别拍电影了,你非得让观众去看五六遍电影,来解读,那说明你这部电影不是什么好电影,不是所有导演都是姜文,不是所有导演都和姜文一样找多个编剧去改剧本,这个电影的画面在刻意,搞一些渣画质滤镜来表现过去,但是太过刻意了…圈钱之作
整体观感还可,以案件作为叙事线索但在最后放弃真相选择人性思索作为落点主旨,意图拔高影片立意但并不高级。创作者的野心和贪欲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