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透警告)小半推荐过。
沉浸自我世界的、终日戴着头套的乐队灵魂人物Frank,遇上了渴求他人认同却无法实现音乐梦想的John,排练过程中其他各路“疯癫”乐队成员对John也没太多认可,而John把乐队放上网,拉着他们去音乐节,让Frank把音乐改得“更容易被大家喜欢”,这一切最终导致了乐队的分崩离析和Frank的崩溃。
但John为了弥补,一路找Frank找到他父母家,听到父母说出一句颠覆他认知的话:“他的音乐成果不是因为他的精神病,音乐才能一直都在,精神病只是在拖后腿而已。
我们是个温馨的家庭”而John感叹“就像我家一样”。
结局,John和Frank重新找到了在驻唱的乐队成员,Frank拿着麦克风即兴演唱的"I love you ALL"无比动人。
我说,不懂为什么John会认为Frank的音乐成就来源于苦痛童年,甚至觉得自己和乐队在一起吃苦排练,就能“把这里当做苦痛童年”(因而自己获得更大的音乐成就)。
琨珸说,那是因为John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本质平庸和Frank的天才。
第一句话,和短评一样: “千万别在B站这个智障遍地的地方看电影,你会绝望的”真的。
Frank真的是部好电影。
不太文艺,不算鸡汤,相当...致郁...是你在奔波忙碌了一天后回到空荡荡的家里,然后可以静静的开着昏黄的书灯,平缓的呼吸以使自己平静,然后再观看的电影。
每一部电影都需要它的伯乐,知音,或许你感受不到它的美,活着就想弹幕中撕逼的那样,“什么玩意”“看不懂啊”....额......好吧。
于是乎我怀着极大的悲愤来写一篇长评以扒主旨、内涵、以及细节,送给那些生性爱撕逼的人们。
电影是形象的,形象到当你看到的第一眼就可以清晰的辨别人物的特点与性格;而同时却又是抽象的,让你看不出这到底想要表达些什么。
其实很简单,整个乐队,就是我们本身。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个孤独的乐队、一个孤独的Frank。
抽象的讲了本我自我的矛盾与救赎,其实整个乐队就是一个人——每个人。
Frank是“本我”的象征,惊觉自己的天赋,却总因格格不入而将它戴上头套,考上枷锁,羞于示人。
总觉得自己和世界格格不入,否认自己,却又变态的委曲求全,渴望得到世界的认同与祝福——尽管这个世界只是把你当成笑料来看待。
而男主,则就是那个平凡的“自我”,也是最接近我们所有人的一个人,他就是我们自己啊。
平平凡凡,却自命不凡,最终也不过是落得归于俗流的下场。
他渴望出名——这当然正常,所有人都渴望出名啊....于是他第一次从Don口中听到Frank的身世——悲惨的童年,可怕的父母亲,痛苦导致了Frank的优秀,以此找回平衡感。
小心地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天赋,却安然自得的把自己不能出名的原因推给自己的童年、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命运,安慰自己,惋惜自己,说服自己,像一针安眠药,迷惑自己——难道这不像我们吗!?
平凡又世俗,却不承认自己的平凡,遇到强者就推诿给他人,以此来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对我来说,这就是人性,男主的设定也是最为贴近“人”的设定了,立体饱满,情感丰富,会埋怨,会生气,但更多的是尽管平凡却依然默默的努力着,会失落,会内疚,会自责,也会默默的慷慨解囊,资助乐队。
全片看完,甚是鸡肋。
本片顶着剧情、喜剧、悬疑三个类型标签,平心而论,哪一个都只能挨着边儿,仅此而已。
剧情2星,喜剧2星,悬疑2星,均分2星。
文艺范儿给4星,但可惜类型标签没有文艺。
作为一个普罗大众,完全不知所谓“法鲨”之类是何物,因此时常被豆瓣上文青味浓厚的评分给误导一锤子,此片亦属此列。
电影一开始的时候第二任Keyboard自杀。
我们不知道第二任keybord为什么自杀,但是DON为什么自杀导演却给了我们完整的过程。
DON最开始在天台上问JON觉得弗兰克如何的时候,DON的眼睛是闪闪发亮的,他真心的崇拜弗兰克,觉得弗兰克是天才,弗兰克的才华让人无可企及。
后来他和JON散步的时候,他又一次感叹弗兰克的天才。
然后是JON作曲的时候,DON觉得JON的曲子不行,说他特别明白想作出好曲子结果却作出shit的心情,然后弹了自己的曲子。
JON说他觉得自己的曲子和DON的曲子都很棒,但是DON说很糟,他们都无法成为弗兰克。
DON想成为弗兰克那样天才的人,但是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成为弗兰克。
我觉得这个乐队在电影一开始就有四类人。
弗兰克,Clara。
DON和第二任键盘手鼓手和贝斯JON弗兰克和Clara是不同寻常的天才,他们有着让人惊艳的才华,却也有着致命的缺陷——他们无法迎合世界,无法融于普通的世界。
区别是Clara明白他们就是如此不再强求与世界对接,而弗兰克努力想要让世界接受他们喜爱他们。
DON和第二任键盘手,他们能够触及天才的世界,也有着自己的缺陷,能够融入天才的世界里,也能在伪装之后融于普通人的世界(电影里弗兰克有说,DON现在和普通人谈恋爱,只是得想办法让他的那些恋人不要动),但是正因为能游走于两个世界,所以更明白弗兰克这些人的惊才绝艳和与众不同,也更清楚他自己永远无法成为弗兰克那样的人。
鼓手和贝斯,其实感觉这两个才是看的最清楚的人。
JON,就是normal。
在普通人的眼里这些天才是因为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才会成为天才——我不像他那样genius,是因为我不曾经历过那些痛苦。
我们自视甚高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无法出名是因为没有机会,但其实内心里很清楚,并不是如此,我们默默无闻,不是因为不努力,其实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才能。
JON从一开始就想寻求在乐队里的地位,但是他慢慢便明白了DON的话,弗兰克是天才;但是他不认同DON的“我们无法成为弗兰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想成为弗兰克而是想让自己成功——这也是他与DON的不同,他和DON看到的不同,追求的也不同。
DON在弗兰克身上看到的是难以企及的才能;而作为普通人的JON,他也爱音乐,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同,但他同时也看到了由这才华可以在普通社会里得到的东西。
他发推特,发YouTube,极力鼓动大家去参加音乐节,都是因为如此。
他想要乐队出名,但是他想要的与弗兰克想要的不同。
JON的眼里YouTube播放量和弗兰克眼里的YouTube播放量本身就代表这两种东西,JON眼里播放量代表着知名,而弗兰克眼里这代表着“有多少人喜欢他们的音乐,爱着他们”——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世界里。
在最后音乐节上台的时候JON很激动的唱了自己的歌,直到这个时刻他追求的依旧是自己能够被众人承认,能够被众人看到,借着因由弗兰克而得到机会……JON从Clara手里抢夺弗兰克,大概是他自己心里一直清楚,没有弗兰克,他走不了那么远,到不了这里。
他始终不明白,弗兰克和他不同,就像他一直在意弗兰克的头套,想摘掉弗兰克的头套,而不是像Clara和DON一样不在意弗兰究竟如何,与弗兰克普通的相处。
电影里在台上弗兰克倒下,JON停止唱歌时,有一个细节,弗兰克说这个真的太烂了,而JON在他们搞砸一切后,回头看了一眼后台的他觉得心仪的女生。
他们关心的、所处的世界,从来不同。
但是,弗兰克所代表的天才们并不是真的不想融于这个世界,他们并非没有尝试过,但他们与生俱来就是不同于常人。
不是不想,而是无法。
弗兰克试过,然后失败了。
Frank,戴着头套,可以张扬自己对音乐的执迷。
在他看来,一切都可以是音乐,一切都可以奏出音符。
戴着面具头套的他,是乐队的灵魂。
Dan说,谁也无法成为Frank。
于是,Dan上吊了,戴着Frank的头套。
当Frank听说有很多人关注他们的音乐,那点击数让他变得怪异。
他紧张又兴奋,面具下的他,不知所措。
Frank还是登台了,但僵硬得无法动弹,最后,他倒下了,面具清晰地出现裂痕,他只说一句:The music is shit。
他最终无法为了融入这个群体,对音乐妥协。
面具伤痕累累,浓妆下的面具,滑稽,讽刺。
所幸的是,结局是好的。
当面具破碎了,Frank重回乐队,一直不敢抬头的他,怯生生地,用音乐去告诉他们:I love you all。
误闯的乔恩,见证完这个精神病患者的乐队的癫狂、离散,默默地退场了。
乔恩,一个怀着音乐热忱的少年,被音乐指引,参与到乐队。
但他渴望被大众所关注,把音乐粉饰后重投入大众的视野。
(流行音乐重包装、重噱头,缺乏感召力,这里被反讽了。
)乔恩,最后总算明白,他不属于这个乐队。
总算明白,他们被关注,并不是音乐本身,而是“你们很搞笑”。
乔恩,不是精神病患者,于是他退场了。
对于艺术的狂热、纯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你首先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以下是豆友的点评,觉得写得很好:带上面具你是特立独行散发神秘乖张气质的音乐领袖,脱下面具你只是一个自卑有交流障碍的孤独症患者。
那些真正懂你的人放弃了主流人生轨迹将你包围建立起一个音乐乌托邦用心维护你偏执脆弱的奇才梦。
说弗兰克之前,先要说梵高。
梵高是个天才,或者说,梵高最终被炒作成了天才。
但是,大部分艺术史学者都会告诉你,梵高的心理疾病阻碍了他的艺术创作。
换句话说,梵高的绘画能力和他的心理问题没有因果关系。
不是说,因为梵高得了焦躁抑郁症(或者癫痫,或者美尼尔。。。
看你相信哪种理论),才成就了他的绘画天赋。
恰恰相反,梵高本来就对色彩表现很有灵感,心理疾病让他无法专注创作,甚至英年早逝(自杀)。
弗兰克跟梵高的处境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梵高级别的天才(如果梵高真的是天才的话。。。
这一点上我有所保留)。
说实话,电影也根本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天才来表现。
电影里有些人物把他当成天才,但是他本身到底是不是天才,其实电影本身并没有定论。
但是很多人在看完弗兰克之后,理所应当的就把这个电影理解成“不被世俗理解充满童真的天才,改变自我去迎合世俗,最终返璞归真”的文青故事。
而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个“本来有希望成为天才的人如何被心理疾病毁掉音乐前途,最终只能自得其乐,但其实也不错”的故事。
我没看之前也一直以为这是一个“不被世俗理解的天才”的故事,一个神经质,不愿意长大的彼得潘,不愿意承担责任,却以一种童真吸引周围失去童真的人,在他身上获得一种满足感。
电影前半段也的确是这样一个故事,一群不用工作,神奇的有吃有穿,整天被一些形而上的“first world problem”折磨的hipster 的故事。
但是电影后半段慢慢开始把这个只存在于乐队视角中的独立王国跟现实世界结合在一起。
我想大部分人会同情特立独行的弗兰克和他同伴,也有人会对乔恩心怀怨念。
但是乔恩又有何过错?
弗兰克的伙伴们以不知所以然的弗兰克为中心搭建了一个虚构世界,而外来的乔恩不过是捅破了这层含情脉脉的窗户纸而已。
于是摘掉头套的弗兰克只能投奔父母,失去弗兰克的乐团只能在空无一人的酒吧演唱,乔恩则面对真正的弗兰克,一个家庭幸福的精神病人,一个本来很有前途但是却被精神病拖累的伪天才。
大家都从乔恩的镜子里看到了真正的自己:没有才华,毛病大把,根本没有独立生存能力,对自己的价值存在不切实际幻想的几个音乐票友。
最终,弗兰克和伙伴们又回到了自己建造的空中楼阁。
但是,如果不考虑生计问题(电影人物大多不会考虑这些),只要自己过得开心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忍不住要冒天下之大不讳说一句:这个电影的音乐真的是非常难听。
不好意思,说我是俗人也好,不懂独立音乐的精神也好,我当真是无法欣赏这种连调子都没有的音乐,配乐也各种吱哇乱叫。。。
拜托,并不是说把风马牛不相及的音效混在一起就叫天才的好吗。
嗯,其实电影能分成俩。
Jon 刚出现的时候哼的歌其实挺好的,和后面小森林的氛围挺搭,有一瞬间我都觉得爱尔兰的音乐也冰岛了。
森林的时光拍得很美。
其实想想,你要问那些大艺术家灵感从哪儿来,他们一定会说:无处不在。
我特别喜欢Clara坐在草地上拨弄他那根铁棒子的样子,会真的有一种孤独的归属感。
还有当另外的租户来到这所房子,Frank把那个女主人拉出去,两个人拉着转圈圈的场景,一点儿都不奇怪。
电影后半段像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不明白一个不顾一切就加入乐队的人怎么会突然在意起知名度,有没有听众这回事儿了。
虽然他很帅,可是看他种种,着实烦躁起来。
也许真的像Clara说的那样,他就是空虚。
他的心里没有一点东西。
他不爱自己的家,不爱自己的工作,所以能说走就走。
他不爱音乐,所以能说变就变。
对于Jon来说,没有重要的东西,没有珍贵的,他枯竭得可怕。
他或许不是没有爱的能力,只是,他完全不知道。
电影里很多音乐都好爱。
最爱的是i want to marry a lighthouse kepper 。
Clara 简直太棒了,最后Frank唱的那首歌加了她的演奏之后才活,我真这么觉得。
然后就是那个最后带着Frank头套自杀的键盘手的音乐。
他们静静喝着酒时流淌出来的那一段,简直太美了。
男主是一个普通职员,喜欢音乐,下班的时候搞搞创作,并没有什么完整的曲目,大概也就是如此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男主加入了一个独立乐队,完全没有名气但似乎却是一个真正的乐队。
乐队里充满了精神不正常的怪咖,他们要演出,他们要录专辑,多么诱人,一个普普通通的音乐爱好者将会一跃成成为传奇乐队的成员吗?
答案当然是不会,这是一个现实的故事。
男主痴迷于Frank,Frank是一个永远带着头套的怪人,精神病患者,这一切在音乐界,在男主的心里都意味着Frank是一个怪胎一个天才,他将会成名,他会被大众追捧。
然而Frank真的是隐世的天才吗,我却并不认为如此。
不带入观影者个人对于音乐的评价,只在电影的世界中,1. Frank的乐队出场就是在一个地下演出,几乎没有听众,也没有狂热的欢呼,演出草草收场。
2. 对Frank评价最高的人是乐队的成员们,男主,其他就没有了。
3. 男主上传的视频点击量确实还可以,但是他最终在饭店才真正认识到,大家都只是觉得他们的生活很搞笑。
4. 片尾Frank重新回到了乐队,看似重新找回灵感的演唱,其实酒吧里也没有任何人做出反应。
也许Frank做的是实验性的新潮音乐,但只是在影片中的社会大众无论专业或非专业的,都没有什么人评价过他。
除了乐队的成员以外,对他评价最高的男主,实际本身音乐的才能也是平凡至极,作曲其实只是门外汉。
而他的评价,就像前面说的那样,更多只是因为Frank是一个怪胎,怪胎就意味着才能,大众们都会这么想。
Frank的父母说出了很关键的话,精神疾病只会拖累他的才能而已。
所以我觉得,这部电影里并没有什么怪才,没有所谓的和社会隔绝的超前音乐,一个普通的乐队搞着自己喜欢的脱离社会的事情。
平凡的男主以为这就是音乐界,这就是圈儿内。
而可惜的是,这只是一个关于平凡人试图实现不切实际的梦想,最终又回归平凡生活的故事。
每个人都希望变成焦点,在关注门槛低下的互联网时代,大家都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人,社交状态夸大其词,就像男主一样,做梦都想着自己能做出音乐,希望自己的生活被人关注,希望成为音乐圈的一员。
他无时无刻不在更新自己“音乐圈”的人生,哪怕是自己被刺也要发推。
但这一年经历过后,他还是会回到自己普通平凡的人生中。
成名有很多种,浮夸而又不付出努力最终只会是一个笑料。
你我始终会选择向左走向右走两条无法相交的平行线!
很多人都以为自己能成为才华横溢的Frank,却始终都是普普通通Jon;也有不少人想被社会接受如Jon一样受欢迎,但还是人们眼中怪胎Frank!
你不会成为我,我不能接受你!
我们之间的鸿沟有如银河系那么宽广!
我们真的是完完全全两个世界的人!
既然相处过知道答案了:我们为此还弄得伤痕累累满目苍夷!
何苦呢?
那就当我们从未相遇吧!
只需在远处静静的羡慕你就可以了Jon过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无需强行介入!
你有的自由,我有的放肆你想红,没问题,但请不要将无关人士牵扯进来!
不要说房租的事情,他自己是自愿的,他已经不断将乐队的事情PO上网了,大家开始将乐队当做动物园一样围观!
他已经知道这帮怪咖绝对会引起Frank可怜:我活在自己头套下自有自己的小天地,没有影响到别人,你何须管我头套下的真面目呢?
我是笑还是哭,又与你何干???
我只是想让更多的人喜欢我的音乐,欣赏我的作品,一定要我拉到众人的面前吗?
我已经尽力做了,但是我还是做不到啊!
你是真的看不出我是多么的害怕还是假装看不到呢?
Clara舐犊情深:她知道Jon不属于他们的世界:俗人一个!
Jon的那些小把戏骗骗涉世未深的Frank就可以,但想忽悠她就绝对不可能了!
她对待Frank如母如姐如朋友,无论经历什么她都像是母鸡一样护着Frank,不想让尘世污染了他!
(想不到Jon在Clara面前就是man了一下,竟然会受到这种待遇!
哈哈哈哈!
Clara威猛啊!!!
)PS:1.谁说是治愈系的???
摆明就是致郁系!!!
2.前面笑得有多欢,后面哭得就多惨!
3.还是钱老说得对: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4.当Frank以真面目展现在世人面前时,看到他哆哆嗦嗦的样子很想冲上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要告诉你:你绝对不是怪物!!!
一个月以前我在梵高艺术博物馆里转,没有租解说器,一切全凭一双毫无天赋的眼睛。
馆中熙熙攘攘的游客大多跟我一样:中年人推着眼镜凑到画前,几秒钟后探回头时还对四周露出一个愧赧的笑,少年女子握着男伴的手,在《麦田群鸦》或者画家的自画像前叹一口气。
大家都专注又怅然,于是我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段话,大意是喜欢艺术的女孩子合上书,想象着自己生在19世纪的巴黎,她要去找到落魄的画家梵高,告诉他自己爱他,请他不要伤心,不要伤害自己,但是同时她知道,即使自己真的身处梵高的巴黎也永远不会爱上他,永远不会去找他,因为无论给人们多少机会,历史还是会重复原来的道路,梵高的色彩还是会被嗤笑为疯狂笨拙。
平民和天才艺术家间的错身而过大抵如此。
有些人生来就与众不同,他们站在云端,低处的人或许能仰望他们,或许一生中能有几个特定的时刻跟他们交汇,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一生都跟其无缘。
他们就像星星,芸芸众生自然知道高高在上的地方有这些人物,但是大多数人不会耐心观察这些太远太陌生的“异类”,大家纵容他们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肆意恣睢,但是唯独到了星星爆炸或者陨落时,大家才会一同抬起头来,感叹着这其实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的奇迹。
L`artiste est mort, vive l`artiste! 艺术家死了,艺术家万岁!
那么艺术家对平民的态度呢?
《弗兰克》给出了一份相当浪漫又很经典的答案。
那是一个刚刚招进一名新键盘手的地下乐队,乐队主唱和核心人物Frank是个天才音乐家(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他的音乐是艺术,虽说我还挺喜欢的),是个怪人,因为他从不摘下巨大的头套,为了不摘下来甚至开了医学证明,随时拿给各处安检看。
他无时无刻不在大声宣告给世界听:我是个怪人,你和我说话时只管看着这张假脸,随意给我贴怪人标签就好。
——仿佛他只想留在自己的云端,不愿接近有血有肉的世界似的。
他和怪异的一群人站在一起,其中唯一一个能跟平凡青年Jon说上话的Don也是个睡塑料模特的疯子,于是年轻又天真、没有天赋还不自知的Jon想象着头套下面是一张残缺的脸和一颗残缺的心,这个人的一切对于他都是谜,面罩下面或许是个疯子。
平凡的、连野心都很平凡的Jon大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那次合演中的音乐残缺的惊艳所吸引,还是被这群人的怪诞所吸引。
他和他们一起生活了一年,拍摄他们的生活并且放到网上,简直是个只身入丛林观察野兽生活的摄影师。
但是直到分道扬镳、乐队已经成了几亿年前爆炸的星星,他才在一个路人的话里看到自己:“你们牛,你们乐队里还有个带着大头套的家伙和一个疯疯癫癫的妞,哥们,你们完全火了啊!
”原来平凡人在乎的并不是艺术,而是特立独行本身,他们喜欢看到几个孤零零的怪物站在高高的舞台上面供他们欣赏取闹,看到无数个自己站在这些怪物对面,就像照镜子一样看到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从而短暂地认识到自己——大众是盲目的,是认不清自己的一个集合体。
试图接近Frank的Jon站在两岸之间,以为自己可以扮演调和者这样一个角色。
他被乐队的洒脱吸引,却误将洒脱看做疯狂,并且试图以疯狂为噱头吸引大众,可惜Frank从来不是一个疯子。
是啊,那是大众的误解:艺术家都是疯子。
事实上我们只是觉得跟我们不一样的就是疯子罢了。
艺术家永远是那群最理智的人。
他们可以在被缪斯附体时、最痴狂的状态下触摸到神灵的火花,毕竟也可以冷却下来,冷静甚至冷酷地用世俗的材料拓摹下那朵火花,为了固定住这朵火花他们可以抛弃爱,抛弃作品中的生命(极端例子就是聚斯金德的《香水》),只有热切之后冷静才能创作,或许创作出的是一座幽灵石厅,但是触摸到了某种只能通过死亡留存下来的美,建立了一个新世界,正因如此,艺术家才能被人拔到创世神的高度。
他们冷静地观察着世界,同时观察着自己,他们知道自己和世界之间的距离,那或许是个永远无法抹平的距离,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这样温暖嘈杂的世界永远不会接纳自己这种冰冷的、死气沉沉的异类,于是一些人选择逃避,他们只为自己和自己的同类歌唱,就是那种远离观众的艺术家,像电影中的Baraque和Nana那样,看似无法接近也不太正常,实际上是最冷静的旁观者,还有Clara,穿着一袭白裙,唱着“我想嫁给一个看守灯塔的人”——这样的艺术家,他们发声就是为了体味死亡,他们所有声音也会随死亡一同归附黑暗,或者说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漫长的死亡。
并不是绝望,而是一开始就没有希望。
可是Frank是不同的,他不为死亡创作,他不是厌世的疯子,如果和他交流,会发现面具下面是个聪慧幽默的人,而且像孩子一样稚拙胆怯,我想他是因为胆怯才戴上头套的:摘下头套的他只是一张和众人一样的平凡面孔,站在众人之间却不敢抬起头,向大家伸出手,孤独醒目得犹如尖叫;可是戴上头套后他就变成了众生之外的一员,因为从来不属于他们,也不必害怕被他们拒绝,可以随意地对他们唱出莫名其妙的歌曲,可以拉着精神紧张的陌生太太漫山遍野地转圈嬉戏,用“逃离”这样一种极端的手段接近自己害怕且热爱的一切。
他是爱着那些自己始终无法接近的人的,不断地寻找连接自己和世界的途径,爱着难闻的啤酒和臃肿的人群,那一切渺小低贱,并且为了得到人们的爱不惜放弃自己,这种艺术馆古老而浪漫,追求的是为人类歌唱,创作生命而不是死亡,从生命中创作生命,就像梵高的向日葵那样,燃烧自己的生命创作出的绚丽绽放,让观看者从那画作中汲取新的生命,学会爱生命。
但是Frank,你忘了,当你戴着头套对人们说话,没人注意到你的生命,所有人只看到了你的面具。
靠艺术无法填补与生俱来的距离,你可以千百次站到他们面前对他们说kiss me,但是他们会千百次地把你当做哗众取宠的小丑,或许千百次中有一次,人群中会有一个褐色卷发、双眼柔和的年轻人走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唱,但是最终你还是会发现,吸引他的只是你的神秘。
于是Frank的头套碎了,他最后站在一群“冷酷艺术家”脚下,和他们共唱“I love you all”时哭了,额头上两道头套的勒痕,看上去简直是个卸了妆的小丑,或者从马上跌入尘埃的国王,或者刚刚戴上荆棘冠、还没被钉上十字架的神子。
《堂·卡洛斯》中有一段,写国王哭了,因为他被自己信任的侯爵欺骗。
宫中大臣都十分意外又窘迫,因为这样一位倔强严肃的君主,站在人类的顶峰,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竟然流下了眼泪,这样一来那高贵神圣的面具就裂开了,再也粘不回去了。
国王也好,艺术家也好,这些云端上的人即使落了泪,眼泪也不会掉到地上人们的脸上。
致郁系电影,看完得吃药。(别问资源了,b站生肉,是的我就是凭着爱听懂的,bite me
音乐哪里都有
改编自newspaper article,也不知原文有多长。第三次听到男主在片子里尖声大叫了,前两次是《比得兔》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与世隔绝的乐队故事,全世界搞乐队都很难都没钱,不只是中国,换一个角度,会很有趣!
未完待叙
好像那些幻觉的内核有什么可供你发现的,其实真的就是空虚,没什么,音乐,难听极了,不是听起来难听,听完了难听。
我是伪文艺,sorry
好做作啊,看不下去。
在最后的感人段落之前,都非常好笑。好笑的点并不在于那个头套,而在于会一直想到那个头套里面是法鲨!每次这么想的时候都要笑炸了。……电影本身很有意思,即不过度,也不小清新。
在说什么
被海报和剧照骗了,(才华横溢的)自闭症患者应该永远呆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他们真正想出来的一天。强行拖人入境无异于谋杀。
Stay in the furthest corner.
一直指望有首歌来拯救一下,全程的王尼玛挥之不去
怪人的世界你不懂
要做一个怪人多好
这类自闭怪胎的故事,虽然很可怜,但拍的实在太难看了,歌也太难听了。
法鲨也就露脸两分钟
特地独行的音乐电影,非主流的小清新喜剧,还算不错的观感,但距离预期还是有点小距离。法鲨真是豁出去了,前面的表演几乎全部戴面具不露脸,而摘下面具的形象有点“惨不忍睹”;难怪格利森觉得眼熟,今年刚爱上他主演的《时空恋旅人》。P.S.:谢谢两个人的字幕组让我3日下了720P后等了4天下到字幕了。
自从得了精神病 精神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