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电影令我感动过,这部电影使我流泪。
一、有人说这部电影反映的是香港法律的缺陷,也有人说这部电影是反映记者这个职业操守,也有人说这部电影是反映公共事件的敏感易爆性。
然后就有人指责正义记者有这样那样的违反法律,(爬墙采访,截留证据,私自会见当事人),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反文明、犯法律的,应该谴责的行为,反过来反面角色激怒当事人作出犯罪行为,反而是无可指责的正常职业行为。
这帮人根本没有看懂电影,只是肤浅而幼稚的看到了表面现象下的浮夸。
是现代社会冷漠的代名词。
是我流泪的原因之一。
这些表面上打着反理想、尊法治的旗子,治肆意扩大法律的尊崇地位,其实内里其实是十足的法盲。
他们要不就是被法律表象迷惑了的羔羊;要不就是井底之蛙,自以为是的法治优越感,别具用心麻木不仁的自我膨胀感的宣示。
香港所谓的法治也是有局限的。
(一小撮港人)夸大其作用非常像是夜郎国里的国民,不见高山,不知感恩。
所谓法治大家都认为是和人治对立的东西,我认为这是错误的,我认为法治与人治是相互相成的关系,就像阴阳对立互生,没有绝对的法治,倒是容易见到比较绝对的人治。
从根本说起人治是本源的、先天的、人性的产物,人性是复杂的,是善与恶,是与非的混合体。
法治是文明的、后天的、是社会的产物。
社会是融合的,是人伦的的选着。
法治并不代表公平,只是代表折中、平和。
位高权重的法改委,可以改变法律,也可以不改变法律,这是到底人治还是法治呢?
法治人定。
这才是法治最根本的来源。
二、新闻只是一种表达方式,人们喜欢冠以新闻人为无冕之王,其实质是社会的代言人。
新闻人的一言一行在描述着这个世界,新闻人有义务也有权利来揭示这个世界的灰暗和光明。
然而当社会冷漠的注视你的时候,新闻人也是无奈的。
当谭鋭智希望能像在大街上游行示威的人群那样,为自己主持公义的时候,作为良心记者的骆家辉却无奈的表示“不是我不想写,是没人看” 是啊!
没人看,为什么?
是因为我们的价值观被扭曲了,作为新闻人,市场被扭曲了,人性和人的行为当然也选着跟着扭曲,因为这样做风险低、效益高、符合利益。
在这个社会的冷漠着,我们被囚禁在理性里,看不到激情;被淹没在潜规则里,看不到光明。
比如闪报的行为,为了新闻可以无视一个鲜花一样的生命在眼前陨落,可以制造唯恐天下不乱的气氛,可以激发人性中的丑恶,没有新闻可以制造,有新闻可以别出心裁,一切为了点击率(即大众想看到的),一切都是在放大已经扭曲的价值观。
这样看起来很敬业新闻人是不是反社会的,是不是应该受到谴责。
然而现实只有良心才可以谴责他们。
这也是社会的本质,是人治的。
冷漠不是人性的全部,更多的只是对社会的反映。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传递正能量这恰恰是新闻人的职责之一。
三、在电影里绑架无非也是一种表达方式,是一个弱者无可奈何的表达方式。
谭鋭智在上诉无门,正义得不到伸张的情况下,发动的极端的行为。
从人性的角度看,他是理性的,他的诉求合理,他的行为也是克制的,如果是极端的话,他在那个时候完全可以杀掉他要指控的人,或者杀掉所有人,这也不能不说是社会给予的后果。
现在为了这个合理的诉求,他家几乎死绝,女儿死了,老婆死了,还有自己的半条老命估计还得在监狱中度过,(在弹幕里看到有人天真的说谭叔无罪释放,结局是完美的,请扪心自问这可能吗?
)这是我的第二泪点。
恻隐之心人之皆有,同情弱者是人性本源,否者也不会有什么法治这些东东,因为强者不需要法律,或者是可以有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大家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丛林规则下生活就可以了。
但可惜的是,我们冠以法治社会的高帽下,总有这些那些的不和谐,四、我们的政府在这种情况下这么做呢?
借着人民给与的权利,道貌岸然的在公众面前,打着公众的旗号。
首先表面上是维护更多人的利益(实际上在争取自己有利的政治利益),一本正经的通告绑架罪犯的恐怖事实、恐怖性质,全然不提或尽力回避事件的起因。
然后彰显自己的肌肉与沉着应对控制能力,谈判专家、狙击手、救护组、疏散组、幕前幕后忙忙碌碌,仿佛在等待有一场盛宴开席。
这和反面记者有什么不一样。
而在修法这个事件上却没见到一个可以承担道义的人,人人都为了怕惹事上身而纷纷避开。
可笑的是最后,靠一个记者的色相才得到一些确切的消息。
在修法这件事上没有人治吗?
也许是,他们没有做错什么。
都在法律的框架内。
错的可能是法律、是历史、是这个该死的社会,还有是该死的人性(这个时候他们会给你讲人性的恶,背后的意思就是你们需要我)、、、、、、、理由很多,但无疑冷漠,这就是现实。
这是我发现第三个泪点。
影片的结尾,法改委卢靖的一套官腔。
终于迎来了法律的修改。
我不知道这个法有没有追溯过去的效力。
其实知道了又怎,因为我们的大人发话了,不是为了你才改变法律的,是因为我们一直在努力的东东。
解读一下就是,你死两三个人的事太小,不足以让我们这些大人物做我们不愿意做的事情,只是你碰巧了,我们就赶点工吧,争取半年完成。
够高傲吧!
这是我低四个泪点。
五、“保持饥饿,保持愚蠢”。
这个词很中性,可以有多种解释,积极的是要我们保持奋进的姿态,保持谦卑心态,反面的也可以是我们要保持兽性。
电影里有更加深度的解析,我想不外乎要我们保持对人性的敬畏。
结尾太理想使它失分不少。
在现实中的智叔,也许真的走上路不归路,或者被击毙,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当然也有可能是受到应有的惩罚)或者点燃炸弹同归于尽沦为正真的恐怖分子。
但对于智叔来说不重要了。
人间正道是沧桑,不要相信我们生活在理想的社会里,我倒是比较倾向于我们尚生活在比较原始的文明中。
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是保护自己的必要的生存技法。
我们不能参悟明天的我们会怎样。
需要信念指引,我们需要宗教高悬。
我们只是惯性的以为明天依然会美好。
殊不知在这个美好的背后,是一些人的无畏付出和流血牺牲。
但愿这世间不在冷漠,总有人得站出来,向邪恶说不。
向正义的新闻人致敬。
也希望在看影评的各位一生平安。
嚴格D講,導火新聞線電影版其實都重有少少電視電影FEEL。
要比電影手法,當然重未比得上奧斯卡電影《SPOTLIGHT》(焦點),但係香港呢個娛樂至死既MARKET,都重有少少市場,都重有人寫到出來兼成功拍出來。
好可惜既係,導火電視劇版當初唔係人人都會一開電視機就睇到,只能網上看,所以受眾面唔夠廣。
如果唔係,我覺得呢部劇應該係香港影響力會更大。
香港拍到導火新聞線係因為有傳媒呢個都仲可以叫專業既行業。
當然重有因為反轉係大家都可以隨意去電視台舉板請願啦。
呢D咪就係香港電影拍到既野,其他地方拍唔到既野囉。
咁多年黎香港都總算出到一部講真真正正講新聞既劇集/電影。
其實導火新聞線電影版都係延續以群戲為主的風格,女主角方凝係電影版裡的作用反而沒電視劇整體咁出位。
樂嘉輝反而係呢次人質事件裡擔當一個比較重要既角色。
其實呢個故事核都幾黑鏡,雖然唔關科技事,但同樣都係討論緊媒體對人性/對社會的影響,重有社會上到底有沒公義。
尾片曲好好聽。
《We're not afraid》作曲、填詞陳詩慧。
TO MAKE THE WORLD BETTER PLACE.WE ARE NOT AFRAID.蝦米音樂上可搜到。
小精采位:HAAAAAAAAAA毛記電視原來都有入鏡既咩點解我唔知!!!! 哈哈哈好正。
(1:15:00--毛記電視咪牌,個頭包紮作形象的人是毛記電視的"偽人",他既形象和藝名係影射方東昇)哈哈哈高登巴打齊齊出鏡導火新聞線電影好L勁(高登討論區係香港著名網上論壇)記者「查電話」係要去「交電話費」,從而查到機主名字,好野。
小問題:一、記者向立法會秘書處要立法會會議紀錄好方便喎。。。。。
可以立刻傳真??
(呢個是真的想問,我身為香港人我都唔太清楚,但政府好多紀錄的確是可公眾查閱,應該是可以的,我猜)二、談判專家既戲同佢上司既戲真係好生硬。
三、講普通話的閃報高層點解要企上車頂影相裝腔作勢,同樣的事情係皇阿媽做,編劇起碼會給她加上光環和正當理由啊。
其實電影版無左梁小冰真係差D。。。。。
三、裡面很多配角的演技比較不自然啊,反而是開頭死左既老婆應該戲好好架啊。
四、阿咩既然在醫院看住智叔的老婆已傷重不治,為甚麼這條線不繼續跟下去? 五、囧報除非報社係北區,如果唔係方凝咁快去完深圳又返黎? 起碼都三四個鐘頭啦........時間上太緊。
这部电影用两条主要矛盾串起全片:一是囧、闪二报的竞争,二是谭锐智与高建仁的矛盾。
两条矛盾里又包含着更深层次的冲突与对立:报社的竞争折射了当时网络媒体对传统纸媒的冲击;两报社的记者形成对比是在探讨记者职业操守与利益的权衡;谭和高的恩怨背后是对香港法律的审视,以及草根大众在权势之前的无力。
看到高建仁案背后官官相护的隐情时,我以为这又是一部香港警匪律政片——最后歹徒被制服,香港司法的公平公正得到伸张。
结果影片花了很大篇幅讲囧报在道德上取得了胜利,记者的良知更重要云云。
在我看来,这样的讴歌有点用力过猛——这似乎也是香港律政电影结尾的“通病”。
影片的叙述也没做好,高建仁犯罪背后的那条线有头无尾,倒是花了很大功夫在开头交代背景,突出香港记者吃人血馒头的主题,好像在反复强调这是一部和记者职业操守有关的电影而非警匪片——不是吧阿sir,观众又不瞎。
我觉得全片最大的败笔是开头,实在挤了太多东西了,一开始就给观众喂了一大口,让我以为是导演把一部电视剧的剧本压缩成了一部电影。
例如王子的存在完全没必要,可以删掉。
而且开头的人称叙述是阿咩,后面全是上帝视角并且没有再回到阿咩视角,未免有点衔接不当。
《导火新闻线》这是一部近年来华语影坛少有的现实主义佳作,控诉着香港日益堕落的媒体环境。
智叔因自己的女儿被奸杀,但是杀人犯却因为找了假证被无罪释放。
当他找到真相再度要求重审时,却发现香港竟然没有一罪两审的规定,他日日夜夜坐在政府门口呈上“一罪两审”法案的申诉,却因势单力薄而无人问津,凶手却在判决后不久成为了“优秀青年”,what?
于是他闯入电视台用炸弹挟持人质,要求立法会主席通过一罪两审的法案,作为竞争对手的《囧报》和《闪报》就关于点击率和真相展开了角力…这部电影在豆瓣上的评分并不高,但是对于一个即将迈入新闻行业的学生,对许多新闻媒体从业者来说,却很值得思考。
电影向我们抛出一个问题:究竟是否为了抢销量、抢点击率、抢收视,就可以放弃客观真实的报道, 忘记对正义与公平的追求?1.媒介伦理和社会伦理的冲突 一个“好的”的新闻、“精彩的”的镜头,往往发生在瞬息万变之间,当我们意识到事件的结果时,而我们往往可以在这些惊险的时刻采取行动来避免灾难的发生。
是名利双收还是选择道义,这是一个问题。
而在电影的开头,《闪报》的记者就因为想要抓拍一个女孩被脚手架砸到的镜头而放弃了救她的机会,而女孩却被辉爷所救。
但还有更多复杂的情况,并不是社会公德与个人名利之间发生的尖锐冲突,而是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之间的矛盾。
这在电影的另一个方面可以反映。
《饥饿的苏丹》 电影中出现了一张出自摄影师凯文·卡特之手的著名照片《饥饿的苏丹》,它刻画的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孩因为饥饿无力地趴倒在地。
而不远处,一只硕大的秃鹰,正虎视眈眈得盯着这个黑乎乎的、奄奄一息的瘦小生命,等待着她死亡的一刻吃掉她的肉。
这张照片在纽约时报发表后激起强烈反响:一方面引起了国际舆论对苏丹饥荒和苏丹内乱的关注,另一方面,摄影者本人却也因此遭人诘难,他因为没有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而遭到谴责。
在拍摄这张照片的过程中,凯文·卡特静静地等待了20分钟,并选好角度,尽可能不让那只秃鹰受惊,待秃鹰展开翅膀,在拍摄完毕后,他才赶走秃鹰并看着女孩离去。
而这张照片在获得普利策新闻奖之后不久,凯文·卡特就自杀了。
而他留下的仍有关于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的二难选择。
如果是拍了这张照片,那么小女孩的生命可能已然逝去。
如果没有拍下这张照片,问题可能得不到重视,因此还有千千万万的人要受苦受难。
作为一个记者,是应该真实地记录了自己所看到的情况,使这张照片得以传播,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从而拯救更多危在旦夕的人。
还是应该作为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去拯救眼前这个即将消逝的生命?
就拿辉爷在电影中想要公布的这段视频来说,如果他公布了内幕,可能能将高健仁和包庇他的人绳之于法。
可是那就是想要的结果吗?
最终就能促成“一案二审”法案的修改吗?
他只想用这个来请求立法会主席出面而已。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智叔的问题,才能达成他的诉求,完成他修改法案的心愿。
身为媒体,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这才是这份工作真正需要的,去救人,而不是杀人,这更是身为公民需要做的。
我们是可以用所谓公理正义去审判一个人,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这个世界又得到了什么呢?
有些人觉得职业伦理很明显是应该服从于更具普适性的社会伦理,应当是一个“更合理”的答案,但是有些人觉得对于生命和人性的尊重始终应是第一位的,媒体应当始终以最大数人的福祉为第一要义。
而你有没有想过,这种社会伦理的合理性可能本身就是值得商榷的?
《导火新闻线》说一个哲学上著名的二难选择问题: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不过我们在这里把它变得更加复杂一点。
有两条火车轨道通往同一个地方,都很安全,不过一条早就不用了,另一条依然在使用,平时大人们都告诫孩子们不要在那条火车通过的轨道上玩。
有一天,四个小孩正在那条火车通过的轨道上玩,火车将要继续开往他们所在的轨道。
而在旁边一条废弃的轨道上,有一个非常乖的小孩听爸爸妈妈的话,正坐着看书。
现在你的面前有一个拉杆,可以控制火车变道。
只要你拉动这个拉杆,火车就会切换到第二条轨道,最终只杀死那一个小孩。
你不认识这些孩子中的一个,而你是一个扳道员,你的职责是负责火车的安全行驶,现在选择权在你的手里,你会选择什么?
如果不动拉杆,你履行了职责并且让火车正常行驶,但你将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眼睁睁看着不守规则的四个孩子在你的眼前死去。
一旦拉动拉杆,你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让火车没有沿着正常路线行驶,而且要为另一条轨道那一个无辜孩子的死负责任,但你避免了大多数人的死亡。
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
对于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在两个不好的结果当中选一个,我想这大概是最悲哀的事情了。
因此,我并不在这里给出一个普适的方法论,因为很有可能在做出选择的瞬间,我们自己都来不及思考,仅凭着下意识去做。
借用在知乎上看到的一句话:有时候,不是真实掩盖了自己,而是善良欺骗了我们。
2.隐私权与知情权的矛盾 电影中,《闪报》的记者为了追求更高的点击率,企图刺激智叔来诱导他犯罪,从而塑造一个“杀人狂魔”的形象。
他们不惜深度挖掘他死去女儿的花边新闻,甚至贿赂停尸房工作人员,将他意外身亡的妻子的遗照也上传到网上,导致他情绪激动之下引爆炸弹,炸死了一名企图逃跑的无辜人质。
戴安娜王妃 这不禁让我想要了新闻史上作为媒体从业者的一个污点:“戴安娜王妃之死”。
由于受到“狗仔队”的围追堵截,戴安娜王妃与男友多迪为摆脱一帮摄影记者的追逐,在巴黎发生车祸,双双身亡,司机也当场毙命。
“如果那些paparazzi(专门追逐名人的摄影记者)们不跟踪戴安娜,她的车不会突然加速,也就不会有后来发生的悲剧。
”10年后的2007年,当年的小报编辑——曾经就职《NewsoftheWorld》的PhilHall,终于公开承认,“感到对悲剧负有巨大的责任”。
而在Diana'sLastSummer即将公开的文档中,将披露数个为小报工作的自由摄影师的采访记录,“车祸发生后,整个媒体业陷入一种莫名的迷茫,每个人都感到愧疚。
”现代社会中,媒体是人们了解各方信息、实现知情权的主要渠道,法律保障每个人的知情权,因此媒体也应当致力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但法律同时也保障每个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和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
因此知情权与隐私权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发生矛盾。
但是对于公众人物而言,这种隐私权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首先,所谓公共人物是指“在社会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有突出成就或身份地位显赫或因罪行重大等原因,而被公众普遍知晓的人物”。
在处理他们的隐私权和大众知情权的矛盾当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秉持的是一种“利益衡量原则”,即衡量权利所蕴含的权利内容,根据利益的大小决定权利的配置,也即前者所带来的利益是否足以将后者所省略。
如果能,则承认前者,反之则尊重保护后者。
而我国的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中也写到:"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
""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
"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和场合下,应当允许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侵入甚至对公众人物的攻击和侮辱。
但在上面“戴安娜王妃事件”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这种对于公共人物模棱两可的处理原则实质上蕴藏着可以造成悲剧的种子。
而作为监督者的媒体,犹如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就这样悬置在公共人物的头顶,游走在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边界。
因此,作为一个新闻从业者个人的自律也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导火新闻线》3.娱乐至死或者生存 在电影中作为《囧报》对手的《闪报》,通过制造各种博人眼球的新闻,尽管为新闻界所不齿,但却实打实地赢得了证明受众喜闻乐见的点击率。
而坚持自身新闻原则和价值观的《囧报》却面临着濒临倒闭的困境。
在量化研究的方法在社会学各种研究领域的拓展,数字在评判一个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如今市场化程度愈益高度发展,作为媒体的点击量无疑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它不仅与各种广告收入挂钩,还关乎着一个媒体的影响力。
一些媒介为了争取受众,不惜专门挑选低俗的社区新闻,甚至选择新闻中的一部分进行片面报道以投其所好,不仅使得真相被掩盖,甚至造成了媒体本身引导受众功能的缺失。
这就是为什么简书永远是鸡汤王道,为什么微博热搜永远是一些八卦绯闻,为什么UC标题党总是“震惊”,为什么知乎live“十分钟就能带你看完一本书”。
我记得在《十三邀》里有一期,是关于许知远和马东的对话,在播出之后人人夸赞马东知世故而不世故,而许知远古板。
马东说:“娱乐是人的天生本能,所以任何媒体,都有动力去娱乐化。
”但我觉得这也不全对,市场化娱乐化固然没错,但不管是什么事都有个度,娱乐过度总会“致死”。
而对于媒体来说,如何在保证自身生存和娱乐化倾向之间寻求一个平衡,就成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新闻媒体对于社会大众的思想认识、行为方式有着深入的导向作用,对大众形成潜移默化的思想、观念的导向。
因此,如果一个媒体被市场所引导的价值观牵着鼻子走,就失去了它本来引导大众的媒介功能,也违背了作为一个新闻从业者应有的道德追求。
面对着迅猛发展的中国新闻事业,为了避免新闻困境的出现,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也提出了指导性的准则。
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第三条就从法律的角度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要求,要 “自觉遵守宪法、 法律和宣传纪律”, 从业务角度提出 “不揭人隐私、 不诽谤他人, 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要处理好新闻报道与司法独立的关系。
第四条专门从新闻真实性、客观性原则出发, 提出 “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 “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
但这一切还不够作为一种普适的方法论来指导新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坚守新闻伦理最终还是要靠行业自律来解决问题,虽然实现的时间可能会相对遥远。
但是作为新闻从业者,电影中周佳怡书在片末的一段话却很能发人深思:“我们必须了解自己的渺小,用初学者的谦虚自觉、饥渴者的渴望求知去拥抱未来。
记者确实是“饥饿的一群”,但我们不能像饥饿的老鹰般,不顾一切去啃食一个快要饿死的小女孩。
我们必须有谦卑的自觉,求知的渴慕去处理新闻。
这样才是一个记者,一个传媒应有的态度。
”
致敬新闻从业者
《导火新闻线》是由电视剧《导火新闻线》原版人马拍摄的电影版,影片讲述囧报及闪报为了点击率的媒体斗争,却无意陷于了寻仇者闯入电视台用炸弹挟持人质,向政府高层请愿通过恢复二次申诉,作为媒体正邪两方是如何站在各自立场斗智斗勇,事态不断升级揭露出官商勾结等隐情的故事。
(本段源于百度百科)20余年前,一幅名为《饥饿的苏丹》的摄影作品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也让世界开始关注当时发生在苏丹的饥荒。
按下快门之后,图片作者凯文•卡特赶走了秃鹰,他注视着女孩继续蹒跚前行,然后情绪崩溃。
然而,更令他崩溃的是,照片获奖之后,他受到种种谴责,谴责者认为他太残忍,没有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
于是,颁奖结束后两个月,凯文•卡特因经受不住非议而自杀。
在这部港片中,《饥饿的苏丹》不但是探讨记者这一社会角色的定位的重要道具,也是对片中所刻画的媒体生态的比喻。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片中营造的是这样一种媒体生态——媒体为了流量可以编新闻,也可以用各种低俗新闻填满头版位置。
另一家媒体,备感流量压力的代总编被上司的一句“如果你有本事,有个人风格又可以赢到点击率的话,我保证什么都不说”呛得哑口无言。
电影预言了媒体过分争夺受众注意力的下场。
这些预言最后是否会成真我们不得而知,可是先于这部电影出街的同名剧集所展示的一些情节,如总编当街遇袭、记者越权更改头版等,竟然在之后成了现实中发生的事件……实际上,《导火新闻线》所预言的传媒生态,与美国19世纪末那场黄色新闻大战非常相似。
当时普利策(没错,就是设立普利策新闻奖的那位)的《世界报》和赫斯特的《新闻报》,为了争夺读者,频发刊登骇人听闻、刺激人的新闻,标题也是怎么色情暴力惊悚就怎么来。
黄色新闻大战终结于时任美国总统麦金莱遇刺之后。
《世界报》因为在此前鼓吹刺杀麦金莱的言论而被迫停刊。
而我们的传媒生态,似乎正朝着《导火新闻线》的预言一步步走下去……科技的日新月异,让媒体与受众的地位发生了调转,受众注意力成了稀缺品,原本代表着权威客观公正的媒体反而泛滥起来。
算法的不断改进,让各个资讯客户端都在推送“用户想看”的内容。
这是这些所谓的“用户想看”的内容,很可能会绑架媒体,让其丧失权威性、公正性,一味地往猎奇和重口地方向发展。
以前摄影记者凯文•卡特因为没救人而备受谴责,而在《导火新闻线》中,无底线的记者却可以为了点击量穷极一切逼迫当事人,让其做出杀人行为。
这几天,热搜、朋友圈、公众号都是吴孟达,一个喜欢港产影视作品都熟悉的面孔,一个从TVB艺员训练班出道,不红不黑的甘草演员。
认识他普遍都因为与星爷合作接近40部作品。
曾经因为私生活乱七八糟而低沉消退,但最近几年达叔积极复出,也有一些好的作品。
今天,不讲他跟星爷的合作,也不透露内娱八卦,来讲讲达叔的《导火新闻线》!
这也是一部达叔当男配的电影,但从戏份和演技的表现来说,我觉得本片达叔的番位应该是男一的。
看得出剧本是下过功夫的香港和台湾近年不断有讲媒体,而且完成度非常高的电视作品,比如《我们与恶的距离》,以及本片的同名电视剧,都深得我心。
这种带有批评讽刺意味的题材,也就只有特区能制作了。
本片围绕香港立法会关于《一罪两审》事件展开,以两方对立媒体报道反应社会问题,是一部现实主义为题材的佳作。
在我看来其实两方媒体都没有对与错,作为记者,如果每次跑新闻都要在哲学上著名的二难选择问题——电车难题上做选择,或者在知情权和隐私权上先纠结一番,那言论自由就失去意义了。
记者与自媒体人不一样,记者是新闻记录和新闻报道的人,负责报道事实;而自媒体人是带有个人观点甚至情绪写作的人。
在报道的层面上讲,媒体确实会有“只报道想让你知道的内容,而非事实的全部内容”的情况,为了销量,为了流量,只说受众想知道的内容。
喜欢吴孟达的个人solo
知道达叔死讯之后,朋友第一时间推荐了这部剧给我看,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部电影,没有周星驰的无厘头,也不在是星爷旁边的甘草。
让吴孟达有足够表演的戏份,在讲述女儿惨痛遭遇和两场情绪失控的表演中,充分带动观众的情绪,也为最后剧情推向高潮埋下伏笔。
同是喜剧演员出身,本剧不像现在李焕英这种刻意渲染拉动观众情绪,最后仅通过群众的鼓掌,情绪就上来了。
毕竟是同名电视剧的衍生剧,因此剧情过于明快,也由于是电影时长的限制,在喜剧处理上一定是不如电视剧效果的,港味浓郁,值得推荐哦
本來以新聞界為題材的戲劇已經不多,在香港這個規範處處的地方更屬罕見,所以縱使個人沒看過港視劇集《導火新聞線》(但知道網上很紅),但仍然進戲院支持對其衍生的電影版。
雖然以電影來說不算完美,但身為香港人感受到戲中每個「貼地」的元素:動新聞hit rate、官商勾結、低頭族的冷漠與熱情…看罷後只覺有「火」、熱血滿滿,充滿身為香港人的感動!
就算這個地方變得再陌生,還是能夠被一點人情所觸動;或者生於亂世,電影人才會被誘發出更強的小宇宙。
故事以多線發展:網媒鬥爭、尋仇者闖入電視台脅持人質及炸彈、向政府高層請願、官這勾結…線路多而不雜亂,或者可能跟電影的真正主線有關--其實貫穿整部電影的,是1994年普立茲新聞攝影獎的經典照片《飢餓的蘇丹》:相中的一名蘇丹女孩因為饑荒而倒在地上,後面則是一隻虎視眈眈的禿鷹。
究竟先救人還是先拍照?
哪一項才能真正「救人」?
某程度上,電影情節是圍繞著這張照片引發的正反思辯而發展。
電影瑕瑜互見,而且非常明顯,優點:節奏明快(尤其前半部),能成功抓實觀眾情緒,就算沒看過電視劇亦能投入劇情;雖然角色鮮明得來臉譜化,但不會過份偏頗某一方,集中主線講新聞工作者的良心掙扎;吳孟達飾演的尋仇者舉手投足皆是戲,一邊會心痛他為女兒討回公道而搞出軒然大波,另一邊又會被他「遞進式」發瘋的氣勢所怯,他才是抓住整部電影節奏的靈魂人物。
缺點:整體上感覺仍然很「電視劇」(以日劇的分類就是「特別劇」規格);情節過份理想簡單化,尤其,網路打「逆轉勝」戰開始後,情節發展過急亦過於兒戲;最後為了平衡各方需要(畢竟有「愛奇藝」的logo,應該有大陸資金?
),結局有點面面俱圓誰都不得罪…不過只要能夠「入戲」,所有瑕疵都不再重要。
當吳孟達飾演的智叔引爆第一個炸彈時,全場觀眾屏息靜氣而發呆,那一種震撼,應該就是觀眾入戲的證明吧?
P.S. 王宗堯的輝爺極charm,他是香港三十代本土演員的希望。
(雖然一查發現他已經37歲了)
本文首发自微信公众号【电影深V】
瘦骨嶙峋的女童饿得跪倒在地,丝毫没注意到背后是等着猎食她的秃鹰。
20余年前,这幅名为《饥饿的苏丹》的摄影作品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也让世界开始关注当时发生在苏丹的饥荒。
按下快门之后,图片作者凯文•卡特赶走了秃鹰,他注视着女孩继续蹒跚前行,然后情绪崩溃。
然而,更令他崩溃的是,照片获奖之后,他受到种种谴责,谴责者认为他太残忍,没有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
《饥饿的苏丹》作者凯文·卡特于是,颁奖结束后两个月,凯文•卡特因经受不住非议而自杀。
在这部港片中,《饥饿的苏丹》不但是探讨记者这一社会角色的定位的重要道具,也是对片中所刻画的媒体生态的比喻。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片中营造的是这样一种媒体生态——媒体为了流量可以编新闻,也可以用各种低俗新闻填满头版位置。
另一家媒体,备感流量压力的代总编被上司的一句话呛得哑口无言。
在这样的媒体环境下,吴孟达饰演的谭锐智,因为诉求得不到媒体关注,铤而走险走上了绑架之路。
电影预言了媒体过分争夺受众注意力的下场。
这些预言最后是否会成真我们不得而知,可是先于这部电影出街的同名剧集所展示的一些情节,如总编当街遇袭、记者越权更改头版等,竟然在之后成了现实中发生的事件……实际上,《导火新闻线》所预言的传媒生态,与美国19世纪末那场黄色新闻大战非常相似。
当时普利策(没错,就是设立普利策新闻奖的那位)的《世界报》和赫斯特的《新闻报》,为了争夺读者,频发刊登骇人听闻、刺激人的新闻,标题也是怎么色情暴力惊悚就怎么来。
黄色新闻大战终结于时任美国总统麦金莱遇刺之后。
《世界报》因为在此前鼓吹刺杀麦金莱的言论而被迫停刊。
而我们的传媒生态,似乎正朝着《导火新闻线》的预言一步步走下去……科技的日新月异,让媒体与受众的地位发生了调转,受众注意力成了稀缺品,原本代表着权威客观公正的媒体反而泛滥起来。
算法的不断改进,让各个资讯客户端都在推送“用户想看”的内容。
这是这些所谓的“用户想看”的内容,很可能会绑架媒体,让其丧失权威性、公正性,一味地往猎奇和重口地方向发展。
以前摄影记者凯文•卡特因为没救人而备受谴责,而在《导火新闻线》中,无底线的记者却可以为了点击量穷极一切逼迫当事人,让其做出杀人行为。
希望电影的这个预言不会成真。
另外一点不得不提的是,本片的制片方是中国3D数码娱乐有限公司,这个公司早前出品的电影多为情色片,例如《一路向西》、《3D肉蒲团之极乐宝鉴》和《把妹达人》等等。
于是,在电影中多以卖弄风骚的性感形象示人的何佩瑜,这次演的是一个广州暨大的实习生。
经常饰演爱夜蒲的阔少角色的王宗尧,这次成了一身正义感的记者。
唯有何华高,依然是继续自己近年来多次扮演的猥琐角色。
不过这也说明了这家2011年成立的公司能够游走在大雅大俗的两端。
当然了,这部电影缺点也不少,比如说结尾部分的生硬翻转,又比如说很多重要观点都是靠演员之口讲出来,并没有太多的情节展示。
但总体而言,本片还是瑕不掩瑜,属于近年来少有的反应社会现实的作品,相比那些大而空泛的所谓商业大片,已经给足了诚意。
更多本片精彩情节的GIF,可以戳这里
在低头族日益增多的互联网时代,依靠这种市场需求确实可以做到很多事,这个故事幸运的以自身的悲惨获得了公众的同情,案件本身昭显得社会问题更多,吴大爷的故事被部分当权定义为冷血暴力事件,他们欲以武制暴,这本身更加冷血!
片尾对一罪两审的修正案,现代化的香港官方明确宣布,政府不会受到任何单一事件的影响?
其实,任何人、组织、甚至是伟大的历史时段,都会有决策失误、或者是当时可以,但随着外界的变化而不合时宜,吸取经验教训,重新迈上征程才是最好的选择,没有必要死要面子不肯接受,做人做事都是一样一样的!
这部戏电视版本来就是细水长流来使人动情的,延续的电影版既要延续电视剧的剧情,又要配合电影的节奏,不容易。
没有看过电视版再看电影很容易有些地位感触不会很深或领悟到要表达的东西。
虽然是觉得电视剧版好很多,但这部电影还是不错的。
最后强烈推荐这部片的电视剧版本。
豆瓣的评分也挺高的。
然后没有东西要写要凑字数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还是带着公投暗喻,想象阴暗,全片鸡汤无感动,失败作品2017 8 16
感觉和去年克鲁尼主演的《金钱怪兽》很相似,貌似换汤不换药的山寨版,各自批评的点不同而已,又没《金钱怪兽》拍的深刻。揭露和抨击香港发达的媒体环境下那些为抢点击率没有底线失去人性的记者,反应现实是好事,但仍有很多刻意的地方,还是故意讲故事的小格局香港电影。
想要模仿,可惜太烂
民粹这一套香港人玩的越来越得心应手啊。
恐怖直播+夜行者的happy ending
既不是记者也不是真相改变了事件,而是社交网络,这跟新闻有什么关系呢?还有那场搞了半天的车祸,那个女人,就一个龙套,没啦?狗屁剧本。。。
港产近年来难得的良心之作了
剧情还是简单了点,没有深挖,感情也弱了点。
要追求新闻媒体的价格还是价值?希望理想婊们能好好想想再写尼玛逼的自媒体
剧情 演技都好干好干
6/10,《一个人不会因为同一罪名被起诉两次》香港人根本不知道这条法律的珍贵之处。
跑的比香港记者还快!这种东西不存在。
对港台媒体黑得漂亮_(:з」∠)_探讨的内容是极富建设性意义的,可惜制作太粗糙,电视剧质感甩不掉,从摄影、表演、人物塑造到故事发展都问题多多,作为院线电影而言实在不及格。能把一个好题材生生糟蹋成这样,活该你HKTV拿不到牌照 :)
港版《恐怖直播》,技术上稍显粗糙,整个过程充斥着一股傻乎乎的想当然
两集电视剧质素,人物走极端,情节各种不合理的陡转。难道是不屑《恐怖直播》的娱乐化,所以制作上粗糙,重心都压在演讲和相信群众上了。新闻伦理和法理公义的讨论都落后美剧十几年,卖相又难看,这都能感动人,那只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
如果你把眼光放在强奸杀人,绑架人质上,这片绝对低分,如果你把眼光放在媒体操守,法律公义,官商勾结上,这片绝对高分
怎么最近港剧翻拍电影的多了,这个不如使徒行者,而使徒行者已经够不行了
挡不住的IP电影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招人烦,如果维基台的良心剧都被拿来拍烂的话,那么港剧和港片同归于尽就指日可待了
借一起案件来反思媒体。媒体的行为当然应该反思,但亦不必过分自责。媒体恰是社会自由度的测试表,香港得益于这“乱哄哄”的媒体生态甚多。媒体的责任并非救人,而在于展示并追踪真相,让社会警醒。此片拍得虽一般,但就其所展现出来的看,大陆与之的差距,应该是全方位的。
别的不说了,最后十五分钟的草率是预算吃紧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