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乐与路》是香港导演张婉婷拍的一部关于北京地下摇滚人的电影,通俗的说就是香港的商业化与北京地下摇滚乐杂交后的怪胎,是摇滚乐被三角恋强奸后生下的杂种。
准确一点讲,这是一部将三角恋的的故事嫁接到摇滚乐上的电影,讲的是一个香港的富家公子看上别人的女友的故事。
当然艺术毕竟是高于生活,电影忽略了富家公子与艳舞女郎的文化差异,于是整个故事看上去就更像一个“故事”,也就是不怎么的真实可信。
当然按照琼瑶阿姨的标准来讲,三角恋的故事怕的还不错,男女主人公也都是俊男靓女,情节安排的也够感人,算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但影片中表现的北京地下摇滚乐的部分确显得过于流于表面,过于俗套。
俗套并不是这部电影的错,错就错在这样的一部俗套的电影却是要嫁接在自以为不俗的北京地下音乐之上。
一次不成功强奸,勉强生下了一个还算美丽的怪胎。
《北京摇滚》蛮唯美,那几首摇滚不错,故事情节有点傻,也有点矫情。
很多人说是烂片,但我不能否人它的几处细节打动人心,比如小路老爸的出场。
小路的死是个败笔,太俗套,明显就是编剧灵感枯竭,二流小说就是这样的,关键人物不死一个不能解决问题。
他又不是一个悲剧英雄,只不过不懂游戏规则不会推销自己,完全没必要以死明志吧?
这个极度自我中心的文艺青年,放大了现实中文艺男青年的通病——自负自大、表面耍酷其实只会朝女友撒气、顽固的理想主义。
一个充满激情的生命因为一时冲动就撞死了,怎么对得起他老爸还有爱他的女孩呢。
文艺青年成熟得早, 却世故地晚,越长大就越会明白,叛逆是最不值一钱的东西。
平路一直说自己不是艺术家,从看男人的角度来说,除去他的才华,他只有这一点是好样的——文艺青年不装X。
那个墨西哥跳豆的结尾很有意思。
或许舒淇懂得看透了却不说穿,才是她得到两个男人心的原因。
说白了这片子没有什么精神。
只是一群摇滚青年肆意挥霍青春的画面,还有寂静的夜北京,让我觉得很美好。
姑且把它看作一个另类青少年成长的故事,养眼就好。
这部片子自始至终是以一个香港人的视角看北京摇滚,所以看它还是不要太认真,想从里面寻找摇滚精神,那就明摆着要失望咯!
不如去看BENJAMIN写的《地下室》,其可贵之处同样在于真实坦白,不装X。
承认自己的渺小和软弱无力却继续戴着镣铐跳舞,向最后的涅磐逼近,这才是在生存夹缝中做梦所必须的执着和觉醒。
不觉醒就要死,这个结局是不是太残酷也太苍白了。
中国电影看得不多,最近才很HC地发现,吴彦祖长得真好看。
他在《美少年之恋》和《北京摇滚》里面的两个角色,实在让我太喜欢。
安静的气质,腼腆的笑,所谓“明媚忧伤”,或许就是吴彦祖最擅长的表情。
总是安安静静,默默付出,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喜欢你却从不说出来。
一边看一边感慨,在猥琐之风盛行的今天,这样美好的男生真的快要绝种!
这角色不需要多少演技,要得就是气质,不浪费了好身材和那张脸。
《北京乐与路》已经被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
有人骂,有人赞。
不管怎样,它都是我要永远保留的作品,是永远不会被删除的纪念。
英文名Beijing Rocks似乎能更清晰的表现这个主题。
其实它应该翻译成《北京乐与怒》,在香港“乐与怒”其实就是摇滚的意思。
改名是为了通过大陆上映的检查,很无奈的改名。
发现它是因为之前迷恋Daniel才无意中看到的作品。
这是一部小制作,选景在北京。
且不说他拍的北京是不是最真实的,但是那种北京的味道还是浓重的。
故事也不算新颖,但是一直认为能给人带来心灵震撼的电影并不是靠多么离奇的故事,而是一些细节,一些感情和一些共鸣。
演员选的也很成功,舒淇,吴彦祖,耿乐。
其中俞飞鸿的出现又给电影增加了更浓重的北京气息。
很长时间,都沉浸在它的主题曲里面,《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
一遍遍的重复着这个电影。
看过很多影评,我猜骂它的大多是摇滚迷。
那它反映的到底是什么?
摇滚?
亲情?
爱情?
梦想?
现实?
如果单以摇滚的角度来看它,那的确没什么新奇,它反映的摇滚只是人尽皆知的肤浅层面。
偏执的追求,失望的打击,嘲讽,不被认可的梦想。
就像平路父亲所说的,搞音乐总比要饭强吧。
这也就是大多数人对于摇滚的看法,毕竟这是中国。
回到电影中,存在于平路,杨颖和Mike之前的三角恋情才是主线。
所以不妨把它当作一部描写爱情的文艺片,这样会更好。
至于大导演张婉婷为什么要选择摇滚和北京来作为这段三角恋的背景就不得而知了。
大导毕竟是大导演,她还是用尽了办法让这部电影更加摇滚。
主要办法就是请到了内地一些还算不错的音乐人来为电影撑场面。
的确,这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汪峰最后一曲〈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也的确升华了电影。
我想如果没有这首歌,我可能不会对这部电影有这样的热爱。
杨颖和平路说:“我们注定是在一块的。
”她说,有一种自杀的方法就是嫁给一个玩摇滚的。
她对生活是绝望的,所以她选择平路,选择这种慢性自杀。
而Mike的出现给了她另一条路,但这条路不过是存在于他们各自生活中的迷幻场景。
她踏上去了,但终究要回来。
即使平路死了,她依然不能回头。
因为她真正爱的还是平路。
电影中最煽情的场景就是在故宫外筒子河边的那一幕,放下平路,Mike和杨颖终于能够牵着手走过那片金黄的枫叶路。
故事完结在平路的死亡。
他们要各归各位。
Mike与杨颖也终究是一场梦,他们各自明白。
所以Mike写了那首歌,在他离开北京,回到香港,在以后的某一天他还会想起。
虽然短暂,但是够铭记一辈子。
也许有些人就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是不是有过就算是珍贵并且是幸运?
也许小颖心里爱的总是平路,但是她还是会永远记得Mike留给她的所有。
是不是就只能这样?
谢谢她留给的回忆吧,是讽刺还是无奈?
在Mike独自凝神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她的脸,突然想起她当天的叮咛,突然想起那时的北京,他们一起走过的北京皇城墙外的那条路。
他不舍不弃,不忘,也忘不掉。
所以才会一见一回心底一阵痛,才会在明明灭灭的星光的夜里,恍恍惚惚再见她的脸。
吴彦祖的演精准而到位,那种眼神,很复杂,有伤感,有无奈,很丰富很丰富。
没有什么能比这首歌更能表现电影的精髓,它不再是一篇简单的旋律,而是华灯初上的北京,一群摇滚人不可触及的梦想,Mike珍贵的记忆。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
从那个开始:平路的那张脸开始,突然产生一种不信任感,突来的眩晕。
耿乐、舒琪、吴彦祖,加上导演--张婉婷,去演绎北京的摇滚现状。
在北京西北部的一个小村落里,聚集着一拨搞摇滚的人,我知道,在不久远的将来,这儿可能会消逝的,在那个时候,也许会有已经混出名堂来的乐队牛B的人,站在村口的桥上,说:“当年老子在这混的时候……” 我并不懂摇滚,我只是觉得,这片子,讲的不是那么回事情。
许多年轻人在选择摇滚的同时,选择的也是贫穷、混乱、无序的生活状态,当然,所指的不是商业的摇滚乐队,那个臭屁的音像公司老板的话还是正确的,摇滚乐队在外面看着都反叛,在家里可听话了,这点,我信。
他们无奈的听话。
我同意摇滚是种精神、是种思想,所有精神和思想的确立都需要经过荆棘,凤凰涅磐和耶苏的再生都是经历了浴火的洗礼。
中国摇滚的生和死,可能就盘在北京西北部的这个小村落里了,当地的农民可能计算的只是房租和收成,不会知道,他们付出的和某种一部分人看起来事关重大的事业有什么关联,反正中国摇滚的命运不会和音像公司有什么关系的。
《北京乐与路》的原名好像是《北京乐与怒》,我更喜欢些原来的名字。
北京摇滚村落必须和一定需要有些影像来记述,否则,这段历史只会有文字和音乐的记载,太可惜了,我所期盼的,是部像《The Door》这样手法记述北京摇滚,而不是女性化的、商业的,小资的摇滚,摇滚的精神本质也不该允许这样对摇滚的剪贴。
我想,站在香港的角度去看,可能会这样“啊,这就是中国的摇滚。
嗯。
”那个“嗯”是该带有肯定色彩的。
中国摇滚在哪儿呢?
是在大棚里吗?
可能吧,所以出了名所谓摇滚歌手和西北风和乡村有着密切的联系。
摇滚究竟该是本吵闹的乐章呢,还是部安静的哲学呢?
都可以的。
张婉婷对大棚的解释也是表面的,在吴文光的《人在江湖》折磨了我两个多小时忍耐不下去之后的逃离逸夫,我对大棚的认识和洗礼不是张导的认识了。
老板和歌手的关系、摇滚歌手是否会去大棚这样的问题,最后我只好这么想,香港人不知道大棚,新奇的、东西总是会比较好吸引人的。
耿乐、舒琪、吴彦祖之间那点点的三角关系,变成最滥的一个情节,其实完全可以让吴成为一切的旁观者,为什么要让他和舒琪的爱情要在影片里出现呢?
还有那个更糟糕的另外一个结局。
最可怕的还是不知道为了票房还是为了什么的,张导用了舒琪,舒琪那一口国语的说自己是个安徽小姑娘的时候,我所做的,就是把片子倒了回去,再听一遍,是不是听错了。
当然,应该有吴彦祖爱上舒琪的情节,都是香港演员,他们不相爱还能怎么办呢?
最后的吴彦祖终于放手舒琪,这个情节又算什么呢?
嗯,本少爷北京一游的一点点缀。
有点淡淡的惆怅,比较适合小资情绪。
看完之后,只有一个感觉“有港方投资,真好!
”
1.耿乐的野有点贾宏声的味道,尤其最后骑摩托的镜头真的幻视,都是那么不管不顾、野性难驯,绝望地奔向死亡,气势完全压过了吴彦祖(抱歉阿祖我还是喜欢你的,但是这部里你的剧情还是稍微有点平啦)2.舒淇的衣服其实现在仍然在流行,正宗千禧味,最喜欢在地铁口卖打口CD和最后把被踩的魔豆轻轻放进花盆里的戏,人物形象丰满了好多,而不只是一个艳舞女郎。
3.喝红酒加糖,是不是在讽刺当时的内地人暴发户很土不懂酒糟践东西(?
,因为红酒本身单宁有点苦涩的,不懂的人受不了苦涩感就会加糖,但这样就有点破坏红酒本身的风味和口感。
Michael老爸岂会不懂,但还是赔笑着喝下,都是为了自己惹事的儿子。
4.几句印象深刻的台词:北京摇滚乐队的特色是什么?
是穷。
能红起来的乐队,都是外面反叛、里面听话的。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当猎奇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心态时,就休想看到事物的本来样子。
这部影片压根就是一部猎奇之作,骄矜的香港女导演把大陆和大陆摇滚都彻底猎奇了一番,数数钱拍拍屁股走人了。
剧情就是为猎奇这个目的而设置的:事业无成闯下大祸的香港阔少爷来大陆避难,顺便找点音乐灵感,寻求一点艳遇,这种设定的姿态就像一个故意摆歪了的摄像头,永远不可能,或者压根就不想看到被摄事物的真实面貌,于是我们看到了镜头中光怪陆离的场景:跳大棚脱衣舞的女孩居然和摇滚乐手搞在了一起!
别告诉我你没常识,不知道大棚为何物,那请自己去看吴文光的记录片《江湖》,里面会明白无误地告诉你大棚里确实有脱衣舞表演,这节目确实叫“开放”,但表演者大多是稚嫩腼腆的农村姑娘,她们为了生活不得不随大棚四处奔波,看他们表演的也是同为“阶级兄弟”的农村老百姓,城郊农民工,这是一个和城市无缘的群体。
摇滚乐可是城市青年的专利,西方作派,听不懂,不对农村老百姓的胃口。
舒琪在影片中哪像个为生活奔波的农村女,打扮时髦,性格张扬,活脱一个城市骨肉皮(为了和摇滚乐手睡觉,蹭点白饭和毒品,整天和摇滚乐队混在一起的女人)。
把这两样八杠子打不着边的东西生拉活扯搞在一起,真是不伦不类。
剧情在这里已经是一条裤裆早被戳通的牛仔裤,只能硬是露了屁股也要穿出来,丢脸也要装酷!
吴彦祖饰演的香港阔少除了整天色眯眯盯着舒琪,再也没做过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他没有融入这群人也根本不想融入这群人,更不是为了所谓的音乐梦想,影片呈现的他只有一个猥琐不可告人的目的-乘机撬别人墙角;耿乐饰演的“望月”乐队主唱“平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只会打人,发脾气吵架,酗酒,滥交,装酷,随意中止表演,这些西方摇滚乐手脸谱化的性格居然被导演拿来强贴在一个中国年轻人脸上,结果脸不像脸;那些无聊根本说不通的桥段(为了让耿乐更酷而莫名其妙跑出来的摩托车,签约不成抱着大棚姑娘胡搞一通的“床戏”,舒琪在村边洗头的美人甩头图,模仿《成名在即》弄个大巴士搞巡演)拼凑在一起,就像平路最后在高速路狂奔时跨下的那俩破摩托,裹挟着灰尘、唾沫、眼泪、自卑和矫情,最后撞在一辆装满玉米的卡车上支离破碎。
好吧,让我们把思绪定格在平路死前最后一个镜头:平路从地上若无其事地爬起,掏出一盒磁带递给面前被撞之后一脸惊诧的玉米卡车车司机,来了句“听听吧,下面一首最精彩”!
(死皮赖脸硬塞东西给人家,死前还不忘记做广告)在歌声中,平路靠着车厢,仿佛咱在享受自己的音乐,镜头不断切换后我们看到他倒地死了!
就死了?
不少观众一定抱有和我一样的疑问:不是刚才还好好的嘛,还推荐好歌给司机听嘛,怎么就死了?
简直莫名其妙!
看到这里,我唯有哭笑不得,以后打死我也不相信香港这些糟粕导演能鼓捣出什么好东西来!
幸亏大家看的都是盗版,要不那白花花的银子和勉强挤出来的几滴眼泪也算是暴殄天物了。
影片不但浪费了你我的宝贵时间,还糟蹋我心爱的摇滚乐,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
先看看这些罪状吧:舒琪饰演的大棚女杨颖说:“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嫁给搞摇滚的是其中之一”。
乐队的其他成员说:“活着就是等死,摇滚是最快乐的等死方式”当戴眼镜的那只呆鸟对着镜头无耻地说:“我搞摇滚的目的就是要戏果儿(果儿就是骨肉皮的北京说法,戏就是泡,玩弄),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能收到美国邮寄过来的一个冰冻洋妞!
”之时,我已经无言了。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导演张婉亭女士眼中的摇滚乐就是泡妞、打架、自杀、装酷这几个无聊的词,因为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大陆摇滚和产生大陆摇滚的草根精神,她只是一个接受西方教育,被西方摇滚浪漫情结毒害的香港雅皮士,她拍影片的目的只是为了圆她年轻时未遂的摇滚梦,她需要一片比香港更广阔更廉价的背景来圆她这个自私的梦,于是选中了北京东北郊这个外地摇滚进驻北京的中转战——树村、霍营、东北旺,因为摇滚集中在这里,因为这里廉价,因为这里依然没有自己的话语权,所以这里可以被任何猎奇的人随意扭曲,张婉亭女士甚至不愿意走进摇滚乐手的房间看一眼,如此矜持娇贵的导演能拍出如实反应摇滚的片子么?
颜峻真敏锐,他及时注意到这点,于是一份还算为时为晚的《树村声明》出台了,声明表达了摇滚乐队们不愿意跟随张婉亭女士歪曲自己,给摇滚继续抹黑的主张,摇滚乐队纷纷退出影片拍摄,婉亭女士莫名惊诧了,这只能怪她自己,谁让她走马观花外地人拍外行呢,摇滚乐远不是她想的那样,何况她的导演水平也实在不够格。
导演视角下的人文关怀:摇滚青年与商业大潮的碰撞。
理想触礁现实,至高无上的追求遭遇外界的嘲笑与轻视。
我从来不认同这类为书写自我为无上追求的个人,但又承认他们有许多可爱之处:为了把女友保出监狱而去当狐狸,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而选择撒谎报平安。
但唾弃触礁现实后拿女人当泄愤的容器,人性复杂,不好作出单一评价。
导演最终诗意处理了摇滚青年的死亡,将之视为对个人理想的赞歌与因理想而向死的悲悯关怀。
除了摇滚青年,还有那对从香港来到北京的父子,写不出新歌的青年歌手,被粗俗商业文化摧残折磨的父亲,他们没有像摇滚青年那样碰壁之后便破口大骂、发泄情绪、骑着摩托超速狂奔、甚至癫狂似地奔向死亡。
尽管没多言一句苦楚,但凝重的面部与静止的镜头视角已经交代了他们同样是负重生活着。
不论有钱还是没钱,不论哪个时代或地区,抽象出一个大而悲伤的主题:“你是怎么生活着?
”“凑合。
”生有生的热烈死有死的怀念。
电影在怀旧着流逝的岁月以及时光中每个渐行渐远、天各一边的人。
美丽善良的舒淇,她似乎总在银幕上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出身低微,无权无势,却如同野草般肆意生长着,自由美丽,救赎着身边每一个与她一同受难的人。
她的生命不是暴烈绽放、稍纵即逝的,而是坚韧明媚、如溪水细流般长久。
这样的银幕形象很大程度上和她本人的成长经历交叠着,毫无意外、不出差错地沉淀出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巨星舒淇。
“洗洗睡,明天再说吧”
冲着雪碧二锅头,吴彦祖,男子汉大丈夫,不喝下价酒,不挣窝囊钱,不抱小骚货的台词这三样看的电影。
但整部电影似乎就只有这三样是值得记住的。
摇滚或者说音乐类型题材的电影很难拍,这是众所周知的。
所以我觉得导演很有勇气去拍北京摇滚乐队,这很值得称赞。
我也认为她拍的挺用心的,至少电影前半段,我看的挺起劲的,虽然主唱和调音师能吵起来,乐队跟着大棚混挺离谱的,但是livehouse的氛围,北京四合院里排练,走穴的感觉我倒是很喜欢。
摇滚乐队放荡不羁的味道我是能通过电影去体会到的,所以我才说这是部好电影。
吴启彦在电影的前半段的作用就是让观众通过他的视觉去认识杨颖和平路乐队的生活,这我觉得挺好,如果整部电影能一直这样下去,吴启彦在走穴的路上写出自己的歌,平路坚持下去还清杨颖的债务后,继续去livehouse演出,最终被滚石签,这结局就挺好了的。
但是,导演很明显有她想表达的东西。
平路叛逆,与社会脱离,不被主流接受,ok,这样的人物塑造的想法没问题,但是叛逆并不等于精神不正常,并不等于于唱片公司碰壁后,就跑出去嫖娼,然后抛弃队友女友,然后撞货车自杀。
我知道这是在致敬柯本那种只做自我的人生态度,我get到了,但是表达的方式确实有点儿戏了,结尾处平路摩托车飙车被撞后,起来要求火车司机听一下自己的歌,然后才死,说实话我看到这儿,真的绷不住了。
还有想吐槽的就是,吴启彦米高这个角色了,作为电影的另一条故事线,他和杨颖的暧昧很让人尴尬,平路前脚刚走,他们两人马上勾搭上了,平路一回来,杨颖马上把米高给抛弃了,虽然米高和杨颖卖打口cd被警察追的那一段我很喜欢,但是这样背这平路搞,然后杨颖又求着平路回来,真的很让人无语。
吴启彦这个角色就是公子哥的形象,逃避出庭逃避写歌,没灵感跑出去跟穷乐队鬼混,这本身就说明米高就是个喜欢逃避的人,虽然最后也不得不面对,被判刑,但是这哥们似乎并没有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结局该回香港回香港,平路死了,流几滴眼泪,流完掏出跳豆继续嘻嘻哈哈,跳豆也暗示了米高这一活在象牙塔,不care人间烟火的温室公子哥。
单拿出这个角色看,可以说已经一塌糊涂了,所以导演很明显一方面是让我们通过他的视角看北京乐队,另一方面就是通过他和平路对比,前者导演做的很不错,但是后者因为平路本身角色就有问题,米高角色本身也有问题,最终也没对比个所以然来,非常失败,也因此电影的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演什么了。
总结一下,电影前半段的感觉,和一些片段拍得很不错,吴彦祖确实tm帅,观感不错。
但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拍什么了,一塌糊涂,虽然能get到导演想表达的东西,但这是最糟糕的,因为要么就好好地表达,要么就干脆不让观众看懂。
如果观众能看穿导演的意图,但是导演传递的方式却很糟糕,那么这部电影就是不合格的。
——————————————————黑豹,窦唯,唐朝,超载,鲍家街,喜欢90年代中国摇滚的,这部电影肯定得喜欢,就冲开头livehouse那一段,摄影瞎几把乱晃给你一个在坑里的感觉,你tm就得喜欢。
这就是我脑子里的北京,这就是我脑子里的摇滚。
香港富家子吴彦祖问:北京摇滚的特色是狠吗?北漂青年耿乐笑笑:不是。
那是什么?
是穷。
这一段对话就够了。
就足够这本电影四颗星了。
耿乐在里面一头长发,不修边幅,开口就是脏话,性格冲动。
但是当他躺在舒淇怀里的时候,当他因为自己坚持的东西不被人认可而哭泣的时候,他就是个孩子。
特别纯特别真的孩子。
那是一颗赤子之心。
也所以现在市面上大红大紫的摇滚,也正如那个制片人说的,那些放荡不羁都是包装出来的。
他们就是外面自由,里面听话。
所以穷,所以动人。
舒淇好几次都说,我们两个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她说,我知道有很多种死法,但是嫁给玩儿摇滚的是死得最痛快的一种。
又痛,又快。
这个女子在遇到《最好的时光》前还没来得及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的时候,她就是特别的,有股倔强的温柔的爱笑的女子。
我相信这个角色有她自己的影子。
跟着大篷车巡回跳艳舞,私底下却是个笑起来一大嘴的简单女孩子,性格直爽。
还有就是在耿乐被音乐公司拒绝之后去找了他父亲,而后没赶上送父亲酒火车就走了之后,他一个人坐在月台上飘着长发,抽着烧掉很长一段了却没掉烟灰的烟,留下了眼泪的时候,我坚信耿乐是个好演员。
这个表达真的太到位了。
那个画面是在脑海里很深刻的地方的。
千禧年之后的北京还留有90年代末的影子,还留有信仰。
可是电影的最后,却倒在了一片玉米和蔬菜中,正如开头所说的,四合院最乱的地方对着玉米蔬菜,多接地气。
没错,摇滚就该是这样的。
而现在,那个时候好像过去了。
不再有《秋天的童话》中令人心旷神怡的无剪辑效果和行云流水般的运镜、不再有《宋家皇朝》里史诗般的厚重笔触,张婉婷,这个比女强人许鞍华更具女性特征的香港导演,一改往时作品中所流露的女性细腻,告别唯美和精致,毫不犹豫地举起DV,记录青春的沸腾、记录时代的喧嚣,于是《北京乐与路》中的一切都变得粗糙而真实。
灰色天空下的鸽子、楼群,多元混杂的人流车流、三轮车、糖葫芦、华灯和霓虹、路边的剃头摊、风筝老头、秧歌老太、集贸市场、大小胡同,五花八门的符号堆砌之后,观众看到了一个清晰而平民化的北京。
镜头一转,导演告诉我们眼前的一切都是出租车里的香港青年麦克.吴手持DV纪录的。
杨颖:“我整天笑吗?
”麦克.吴:“嗯。
”杨颖:“傻乐吧,其实我挺绝望的。
”麦克.吴:“绝望的是我。
”杨颖:“好吧,那基本上呢,我们两个都是绝望的。
都绝望才要傻乐呀!
哈哈哈哈。
”麦克.吴:“哈哈哈哈”大家陷入了一种绝望,没有什么比看不到自己的前途更令人绝望了。
在这个城市里,每个人都在奋斗着,有人留下来,有人离开……有人成功,有人失败。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明明灭灭星光的夜里恍恍惚惚我又看见你的脸 点点滴滴往日的眷恋寻寻觅觅又再回到我的身边苦苦安顿抚平的回忆骤然散落一如繁星的碎片 曾在寒夜中偷偷的会面攀越银河远岸 你在月牙旁轻颦浅笑你伴我渡过星尘 沉醉晚风中我不愿回头不舍不弃不忘 忘不掉 一见一回心底一阵痛故人故事故情只落得一场空回忆之前茫茫如梦醒忘记之后方知梦中还有梦 曾在寒夜中星空间徘徊走至银河无路 你在断云旁轻轻告慰你替我拭去星尘 浮沉寒风中我心乱如麻一脚踏空坠落 回忆中 突然我又想起你的脸突然我又想起你当天的叮咛
香港没有摇滚
看得想吐,除了歌是原味,其他都是垃圾
看了个开头就懒得往下看了 作为独立摇滚电影居然连配乐都那么烂
太文艺了。原来是张罗的组合。
杨颖(舒淇 饰):我知道自杀的方式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的痛苦,又痛又快。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唱摇滚的够酷,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站在天安门的台上,唱一首歌 。如果可以跳一支舞,就他妈的更好。—— 片名来源:该片在上映前夕一直是贯以《北京乐与怒》的名字,因为摇滚(Rock & Roll)在香港被翻译成“乐与怒”,但北京与“怒”相联系就显得不适宜,因此电影局要求导演对影片的名字做一下修改。经过一番讨论后,将片名改成了《北京乐与路》。
见过吴彦祖弹奏《纤夫的爱》吗?能想象香港老牌喜剧演员唱《英雄赞歌》吗?考古千禧年初的北京变迁和酒桌文化,但更像是香港导演的水土不服的猎奇产物。千禧年的舒淇真好啊,灵动自然,可爱至极。耿乐的确拿捏了一部分北京摇滚的中二气质中最尴尬的部分。以及导演对于“北京摇滚的特色是穷”真是一针见血。
那时候的阿祖挺有味~ 从这电影学的“破罐破摔”
即使晚了,也还是觉得不错
跟摇滚乐没什么关系
听说里面有出现鲍家街43号乐队,就去看了。电影里有一闪而过的鲍家街海报,还有汪峰唱的那首「晚安北京」当做插曲。电影就是讲述当年地下摇滚乐队的混乱疯狂,里面子曰乐队的好几首歌单曲了很久
不!!!完全没有吴彦祖和舒淇机车的镜头,被照片骗了!电影不知道在讲什么鬼……‘我只是冲着那张吴彦祖和舒淇的机车海报去的哈哈哈哈’
题材很好,导演没拍好的典型。这绝不是我想看的中国内地摇滚,benjiamin童鞋N年前写的那部青春校园小说《地下室》都比这个真实100倍。
不能欣赏,其中的原创音乐倒还可以。
吴彦祖开头那段自述真可爱
晚安 北京 & 回忆之前忘记之后 & 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
香港青年眼中的北京摇滚...
土,土的掉渣。还好舒淇是美的。
like the mexican hopping bean. Don't like the attitude of Shu Qi in relationship
《燕尾蝶》的虚幻让我感到真实,这个的真实让我感到虚幻。舒淇和吴的镜头根本就像是乱入。悲伤不是一定要用眼泪来表达,伟大不是一定要用死亡来圆满。这边身体在出轨,那边心灵在出轨。张婉婷的恋爱观为何如此不伦……耐着性子看完的,如果不是因为那远去的绿皮火车一定只给一星。
最大的败笔就是把平路写死了,他不死就是马上红起来的汪峰啊,笑死。主创肯定对摇滚有啥误解,不过想想他们对玩音乐的没啥误解,应该大部分玩音乐的都可能是这种状态包括一些红起来的。所以在描写文化状态上还是挺对味的,包括香港,虽然文本上太让人出戏了。感觉主创的品味还是有的,子曰还是蛮不错的,汪峰是因为当时太红了吧。其实一直意外香港当年为什么没有摇滚乐啊,发展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