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导演的电影都有一种特殊的本事:避重就轻,而最厉害的还得数能把这轻飘飘的部分包装成“大尺度’‘”触碰审 查的边缘“云云,营造出一种体制内 的温和 反叛者的形象。
《我不是潘金莲》里,层层上告、拦截上访最终被柔化成一个在看守所里收到果篮的镜头,并且最后还有了个皆大欢喜的结尾:青天大老爷都是心怀慈悲的,操蛋的都是下头的小喽啰。
到了《芳华》,则变成了70%的玫瑰色革命青春穿插着30%不咸不淡的小反思与几笔模糊化的历史事件。
看似是试图讲述历史洪流下小人物的命运,实质不过是冯导对自己文工团青春的美好意淫,再次打了大量柔光,夹杂几味历史的香辛料,就敢自言是反思与批判了。
这当然也很符合冯导的风格——“大院现实批判主义’。
自然,影片前半段里的美好青春不免让人触动。
但是仔细想想,那又跟文工团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那些少男少女不需要唱着红歌跳着红色娘子军芭蕾,不需要穿着军装去边疆苦寒之地慰问演出,这会减损他们的青春之美半分吗?
显然不会,青春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美好的,而冯导把它拍得如此美轮美奂,无非是在为那段岁月正名化罢了。
极尽能事地将其浪漫化,而让不少观众生出“其实那个时代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的想法。
大概要承认自己的青春付出在毫无意义的事物上总是比较艰难的,要去反思同时期外面的人在过着怎样的日子,自然更为艰难,于是那段黑暗岁月就这样成为了玫瑰色的《芳华》。
不得不说,观影过程中确有不少赚人热泪的点,但是仔细想想这些泪点的安置:譬如说小萍的父亲临死的来信,16岁的年轻战士浑身重度烧伤濒死回忆亲人,对于刘峰空荡荡的袖管的特写,这些情节放在任何一部演员表演正常发挥的影片里,都是会令人潸然泪下的。
这跟《芳华》本身没多大关系,这就是人性本身会受打动的部分。
所以说眼泪往往是廉价的,如果它不能激发更深刻的思考,则毫无意义。
最后再希望建议冯导的就是,不要挑战这种非线性叙事、人物群像的高难度动作了,目前看来驾驭得并不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拍成吴宇森的《太平轮》那种大型车祸现场了。
《芳华》里头的每个人物都颇有着墨,结果最后任何一个人的故事都没讲好,单薄的人物塑造承托不住快速跳跃的情节,以至于令人难以理解人物的动机。
当然,也可以考虑向魔幻现实主义靠拢,不需要任何动机,“评为英模的第二天,何小萍就疯了”,这样可能都感觉更自然一些。
在这种种前提条件下,再去苛责演员们的表演好像有点不是很地道。
但还是不得不说,除了黄轩,其他人还是时不时令人有种出戏感。
何小萍全程瞪大着她无辜如小鹿的眼睛,从一开始就让人觉得和在精神病院里没什么区别。
萧穗子面无表情地当一个旁观者的表演还是比较到位的,后面失恋在军车上哭的时候就看出来非常吃力了。
至于其他配角们就更不能看了,如果看一下文工团散伙饭那出戏,群众演员们真是演得不忍卒睹,有的人神情宛若痴呆,有的人神情用力得令人尴尬无比,当然这都比不上一个大写的尴尬——政委含泪大声唱歌的时候口角拉出了一丝涎液。
当然,不得不说的是,在这个国家最令人大开眼界的当然不是冯导的“大院现实批判主义“,而是另一条与这部电影有关的新闻,内容不细说了,姑且把它看作是当代魔幻现实主义的一种吧。
只是可悲的是,这恐怕不是文学,而是我们的生活。
日后如果有谁要浪漫化这种生活,恐怕那就是下一个世代的《芳华》吧。
人类的平庸之恶可以达到怎样的程度,如何杀人于无形,我想,《芳华》做了很好的展示。
所以,真的很遗憾,我没有从影片中看出任何纯洁和美好,只看到无数美丽的皮囊下,所包裹着的人性之恶。
人类的平庸之恶可以达到怎样的程度,如何杀人于无形,我想,《芳华》做了很好的展示。
所以,真的很遗憾,我没有从影片中看出任何纯洁和美好,只看到无数美丽的皮囊下,所包裹着的人性之恶。
我是在《芳华》公映一年半之后,才看到这部影片,避开了上映时那些轰轰烈烈地讨论。
但是时过半年,故事里那种无所不在的压抑和挥之不去的绝望,依然围绕着我,令人心悸,并且在无数次琐事的触动中让我的脊背生出层层凉意。
一我现在依然清晰记得看完影片之后的震惊。
何小萍和刘峰,两个平民出身的年轻人,他们在文工团里的遭遇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偷了别人的军装去拍照也好,抑或是发乎情而未能止乎礼也罢,这些实在算不上多大的过错,人的一点点虚荣心,一点点情欲而已。
更何况,对林丁丁有非礼举动的,并不止刘峰一人,那么,为何只有他受到了这般对待?
答案恐怕在于他们的平民出身。
何小萍从来到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就受到了众人的排挤。
表面上,是因为身上汗味太大;骨子里,无非是她背负的出身,处处扎眼。
文工团里的白天鹅们一致向这只丑小鸭投去不屑的目光,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审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而且在这方面,大家相当有默契,不光是女孩,就连男孩也加入进来,彼此不需要联络和组织,就自动站成了同一阵线,对非我族类统一施行冷暴力。
在那样的优越感的压迫下,何小萍的每一件事几乎都成了笑料,都成了她的错。
刘峰自然就更不必说了。
他是活雷锋,几乎是个完人,做人都做到那个份上了,还是被文工团无情地抛弃。
那些赞美过他的、受过他帮助的人们,一夜之间变了脸,忙不迭地和他划清界线。
后来我想,其实刘峰还是有错,他的错不是爱上了林丁丁这样一只白天鹅,而是他误以为一只癞蛤蟆只要会跳舞唱歌、品德高尚,就会受到白天鹅的青睐。
他不明白这只天鹅是属于另外一些人的美餐,而自己根本不配享用。
这个世上,青蛙王子的故事只能是一个童话。
这就是平民子弟在文工团里的宿命。
他们以为进了文工团就算是出人头地(应该说,从军,确实是平民子弟的一条重要出路),然而,无论怎么努力,哪怕和其它人一样拥有青春美貌和高超的舞技,甚至还有了超越常人的人品,也终究是枉然。
军队并非世外净土,来自高干家庭和有各种背景的同龄人掌握了话语权,对底层出身的年轻人从情感、尊严到生命进行了无情地碾压,完全将后者视为玩弄和嘲笑的对象。
从结尾这一幕倒过去看,其实他们的宿命在开头已经注定了。
手里那张撕碎又拼起来的照片,是他们破碎的青春之梦。
二影片的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都有过在文工团从军的经历。
对于两人而言,这段历史中凝结了他们的青春和激情,在半个世界之后回望,一切更是笼罩上了玫瑰色的滤镜。
反映在影片中,就是泳池和告别会这两场重头戏。
一具具鲜活的肉体在池水里翻腾,荷尔蒙几乎要溢于银幕,再加上影片里大量关于少女舞蹈和沐浴的描绘,我们看到冯导用镜头完成了对青春少女近乎迷恋地舔食。
不得不说,他确实深谙直男心理。
然而,看完这一段之后,我的内心相当复杂。
因为整个故事的走向已经颠覆了观众“少女等于纯洁无暇”的认知,我们已经知道那些洋溢着活力的、高傲的白天鹅并非不食人间烟火,恰恰相反,她们堕入红尘太深,满脑子都是各种功利和算计,对于自己肉体的估价也是一清二楚:什么样的人可以摸,什么样的人不能抱。
红颜武装,一刚一柔,在领袖们的注视下,年轻的身姿化身为革命的符号然后,冯导又花了很大的篇幅来拍摄文工团解散前的告别宴:各种气氛的渲染、人物的特写、充满悲情的合唱……每个细节都映照出一个花甲老人对于逝去岁月的叹息——那是他定义为“芳华”的青春。
可是,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从中读出“美好”两个字。
人性中本身具有平庸之恶,籍由砖制体制的推波助澜,再经战争的放大,已经彰显出惊人的残酷性和破坏力,其对弱小者的无情践踏简直令人发指。
何小萍的发疯和刘峰的残疾,是时代之恶与人性之恶叠加后的结果。
在他们的悲剧中,作恶者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也没有付出一丝代价,并且在时代转型之后,这些高干子弟摇身一变,成了市场经济中新的成功者,然后又以解救者的形象来帮助已经失去了一切的刘峰。
而从疯人院和死人堆里侥幸存活下来的何、刘两人,不论时代怎样变幻,依然寻找不到亮色的出口。
丑陋的灵魂,就算长着一副天使般的躯壳,也无法令人愉悦,更何况他们所失去的和他们所夺走的完全不能划等号。
因此,当冯导把无限的留恋和惋惜加载在他的怀旧情绪之上,浓墨重彩地渲染芳华逝去的伤感时,作为观众的我,被激起的只有强烈的厌恶之心。
三我知道影片公映时有过热烈地讨论,打出的宣传口号是“冯小刚最好的作品”。
然而在一年半之后,我对此还是心存疑虑。
不可否认影片的题材之出色。
以文工团这一方小小的舞台为切入口,去折射整个时代的风云(要知道在特殊的时代,那里一直蒙着神秘的面纱),再加上对越战争这已经禁忌多年的主题,又配上国庆撤档的风波,让影片非常具有话题性。
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冯导的同龄人大多奉上了各种赞美之词,在闻革后一代中,虽然不乏批评的声音,但也有人给出了“那段历史只要能拍出来并且公映,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其它就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观点。
当然,这也不能说毫无道理。
囿于审查制度,冯导被迫做出了立场复杂的呈现,以致于整个故事一直在不同的叙事角度中左右摇摆:他想对弱者表示同情,又不敢批判伤害他们的人;他想要展现青春的美好,又不得不直面其中的虚伪和冷漠;他试图怀念旧时的光影,又无法逃避那个时代的扭曲和残酷;他想要讴歌刘峰身上人性的闪光,却只能让善良者在冰冷社会中绝望地残喘;他还想通过萧穗子来体现良心的救赎,可是最后却变成了轻描淡写的同情和软弱的施舍。
在美好的青春与残酷的青春之间,冯导试图兼得,却因为两难而显得矛盾重重种种矛盾之处无疑削弱了影片的感染力,所以观众无法指望看到一部深刻且有深度的作品。
《芳华》最大的意义恐怕就在于呈现了那些禁忌的主题:当银幕变暗,灯光亮起,观众给予的也惟有一声叹息,并且再次感悟到一种“好人没好报”的无力。
这种无力,源于看不到任何来自施恶者的忏悔和自省,也源于弱者被施暴时,人类的正义感几乎没有发挥一点作用。
信仰、道德、良知,在冯小刚的“芳华”里寻找不到这些力量。
告别会上,大家的眼泪只为自己而流,一曲《送战友》的悲情合唱,掩盖了自己对“战友”曾经的伤害。
萧穗子作为唯一尚有同情心的人,支撑她行为的也并非是负罪感和批判精神,而是一种兔死狐悲的感同身受——在她那一厢情愿的爱情之花,被两个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轻飘飘地斩落之后,她突然开始怀念起何刘两人的不幸来。
正如她在影片的旁白中所言:未被善待的人,最容易发现善良并珍视善良。
可是,对于善良,仅仅珍视就足够了吗?
守护善良的勇气呢?
拷问良心的真诚呢?
冯导和严编剧都没有追问下去。
既然没有人意识到自身的恶,当然也不会有人做出反思,更不会有人去道歉、谢罪,进而去弥补和补偿。
帮刘峰交的那一千块罚款,完全不足以抹平人性丑恶留下的伤疤。
在他和何小萍的遭遇里,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是帮凶,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更令人悲伤的是,经历了闻革在精神上、战争在肉体上的双重打击之后,人到中年的他们又面临着第三次碾压:物质上的贫困。
和那些已经腰缠万贯、功成名就的昔日战友相比,他们输得如此彻底。
四120年前,列夫·托尔斯泰推出了自己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复活》,讲述富家公子聂赫留朵夫引诱了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沦为妓女。
多年之后,当他以陪审员的身份在法庭上重新见到深陷官司的女人,良心倍受谴责。
他不仅为她奔走伸冤,还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罪过,在上诉失败后,还陪她一起流放西伯利亚。
据说,小说取材自真实的事件。
难道,在一个多世纪之前的沙俄时代,真的存在过这样一位具有忏悔精神的富家公子吗,甘愿用自己的下半生来为年轻时所犯的过错赎罪?
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是,从闻革中走过来的那一代人,几乎没人做同样的事。
或许,正由于这样的案例太过缺乏,以致于电影工作者都不敢展开这方面的艺术想像,毕竟,艺术是源于生活的。
只能说,是贫瘠的现实让冯导们失去了成为托尔斯泰般大师的可能。
但是,至少《芳华》提供了另一种维度的闻革场景:你以为十年动乱里只有抄家、批斗那样的歇斯底里吗?
不,残害人的,也可能是洒满阳光的文工团里,有着银铃般笑声的女孩和仪表刚正威严的领导。
女孩们靓丽的脸庞如鲜花般绽放,青春洋溢,动人的舞姿配合激情的口号、铿锵有力的发言,一切都如此美好,仿佛这里是隔绝了俗世喧嚣的天堂。
但是,美貌背后的丑陋更加触目惊心,打着正义旗号的欺骗更具毁灭性,当政委设下圈套,以冠冕堂皇的说辞把何小萍强行送去前线,我们看到她的嘴角浮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
心目中神圣的殿堂彻底崩塌之后,她已经洞穿人性最深的黑暗,那一刻的心情超越了愤怒和绝望,只剩下对卑劣者的不屑与轻蔑。
此时的何小萍,仿佛法庭上的玛丝洛娃,在经历太多苦难之后,已经坦然面对即将被流放的命运,她就如污泥中萌生的莲花,放射出夺目的光芒,闪耀着对疯狂、恶毒的人性的鄙视。
这一段月下独舞广受好评。
疯了的何小萍终于成为自己世界里的主角,也许,在癫狂的年代,唯有发疯者才是快乐的。
托尔斯泰把小说取名为《复活》,无疑他看重的是中年之后的救赎;而冯小刚献给观众的是《芳华》,说明他更在乎对青年时代的怀旧。
在半个世纪之后,重新审视这一场体制、时代与人性互相合谋、吞噬平民青年血肉的行动,我们的艺术家交出了这样答卷,这真的是冯导“最好的作品”吗?
我们无力去改变任何的命运。
记录和赞美一段年华,已经是最大的温柔。
开篇很想夸一下冯小刚,他那代导演里保持着上进心的人不多了。
既有上进心,又有表达欲的更少。
芳华的立项本身和作品的成色,已经甩了很多同代里履历辉煌的导演们一个身位,着实不易。
但是这个社交网络年代里,冯小刚的嘴和他的作品着实脱节。
他本人的观众缘糟糕到,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2015年拿了金马最佳男主角,2016年拿了金马最佳导演,2017年又再次数项入围金马的冯小刚本人(估计也是不敢再给他颁了),现在正处在一个创作高峰上。
可惜因为他在电影外做了很多不讨喜的事情,他获得的赞誉,其实远远少于他这几年的成绩。
希望芳华的好口碑能让他扳回一城。
芳华首先是一部青春片,虽然不是校园题材,但它符合了所有带时间跨度的青春片的公式:让一群美貌的少男少女们,在最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年龄,生活在一起,并从事一些精神层面的,非生产性的活动。
无限美好。
但这样的集体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世俗生活的慢慢入侵,最终土崩瓦解。
繁华落尽,可忆不可追,这就是青春。
放在红楼梦里,就是贾宝玉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大观园里,吟诗作画。
放在芳华里,就是刘峰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文工团里,唱歌跳舞。
放在那些年里,就是柯景腾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XX高中里,考试。
放在致青春里,就是郑微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XX大学里,恋爱。
放在小时代里,就是林萧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静安区的别墅里,装逼。
而所有这些作品,最后都有乌托邦的解体。
最终十二钗们各有命运悲剧,芳华里文工团四散天涯,那些年里沈佳宜嫁给了别人,致青春里大家都成了自己当初讨厌的人,小时代最极端,干脆一把火全烧死。
只要有了这个套路,一定能拍出青春情怀。
可是有了情怀,却不一定能拍出好电影。
以上作品的递减质量就可以看出来,青春片质量要高,要看在这个套路以外,又加了什么东西。
芳华加的,是时代和战争。
芳华的三条主线里,从完成度和意义上来说,萧穗子<何小萍<刘峰。
萧穗子的这条线是最典型的伤春悲秋青春文艺。
就是懵懂纯粹的初恋,敌不过世俗和门第的婚姻选择。
可能是因为钟楚曦太美了,而且她是严歌苓的化身,所以给这条线加了很多戏。
但这条线确实拉低了电影的质量,又或者说,这种不咸不淡的悲伤,以同等的戏份放在何小萍和刘峰的残酷人生面前,显得不合时宜,甚至矫情。
颇有一帘幽梦里刘德凯对萧蔷呐喊的味道:“你只是失去了一条腿,可紫菱呢?
紫菱失去的是她的爱情啊!
”
何小萍的这条线则代表了真正的青春的残酷。
何小萍让我想起了青春期里的很多很多人,她们没有什么大毛病,但是很不幸地,被卷入青春期“群嘲”的漩涡中心,不得翻身。
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女孩子,被封为“班花”,原因并不是她漂亮,相反地,她在花季年龄长了一张老太太的苦脸,而且学习不好,没有老师保护她。
于是,好像是从哪个很调皮猥琐的男生嘴里,给她封了一个反讽的“班花”,而这个说法竟流行开来,形成一种群嘲合力,压得这个女生整整三年不得翻身,只要有人谈论起女生的容貌问题,她的名字就会被遛出来,引发一阵哈哈大笑。
也有人试图为她说话,但是一定会被某些混蛋男生一起起哄“你是不是看上我们班花了?
”“你是不是想和班花比美?
”后来这个女生三年都低头做人,好像没有人听过她讲话,没人留意她中午和谁一起吃饭,最后随着毕业,她也一起消失了。
所以看到有人说,宿舍讨厌何小萍的动机是什么?
这也太没来由了吧?
真的就是没有来由。
每一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青春期找到一个被群嘲和霸凌的对象,有的被欺负丑,有的被欺负娘娘腔,有的被欺负穿衣总是脏脏的,他们陷入了中学里的地狱阶层,无法拥有自尊,无法交友,无法仰起头做人。
而他们何错之有呢?
这点小小的问题,甚至都不是问题,真的有必要付出整个灰暗青春期的代价吗?
无非就是有人因为看不惯而起头嘲讽了一个人,这种群嘲随着起哄渐渐成了集体的一种强大意识,没有人敢为群嘲对象翻案,哪怕内心里不认同这种群嘲和霸凌。
因为一旦出头,你和群嘲对象一起,成为了集体的敌人和异类。
本应该是很美好的一幕,她们却在疯狂抹黑另一个人何小萍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人。
她有错吗?
她没有。
可是青春的集体在寻找一个嘲笑和攻击的靶子,她不幸被选中了。
而萧穗子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的清醒的良知告诉我们,这是错的。
但我们不敢为她出头,不敢为她成为集体意识的敌人。
所以我们自己有善心而无义举,眼睁睁看着霸凌这样发生。
眼睁睁看着青春期的阴影毁了她的一生。
这个时候,刘峰出现了。
刘峰是唯一一个对何小萍表现出善良的人。
电影里说“从未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真正的善良。
”如果刘峰没有帮助何小萍,那么他只是一个烂好人。
可是在大家都不愿意和何小萍做舞伴的时候,他带着腰伤挺身而出,让我相信了他是真正的善良,真正的赤子之心。
我们都低估了帮助何小萍的代价。
帮助萧穗子,帮助林丁丁,对于集体来说,那是一个加分项,因为她们是集体的宠儿。
可是帮助何小萍意味着,刘峰非但不会因为对弱者施以援手而获得任何赞赏鼓励,反而会和她一起卷入嘲讽漩涡。
这样的代价,萧穗子付不起,可是刘峰敢站出来。
后来,刘峰确实因为帮助何小萍被好事之人一起嘲笑了,可他无怨无悔。
何小萍非常清楚刘峰为她付出了什么。
所以她是真心感激。
刘峰落难的时候,只有她站在他身边。
曾经的战友对被指控“耍流氓”的刘峰避之不及。
只有何小萍,为他勇敢喊出:“刘峰!
我明天来送你!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何小萍同样愿意为了刘峰,成为集体的敌人。
在我眼里,真正青春的侠骨豪情是“刘峰!
明天我来送你!
”而不是平日里看似干练爽快,出了事全部选择自保的那群人。
那么,走出文工团的刘峰呢?
刘峰这条线更加残酷,它在讲述时代的残酷。
也正是因为这条线,芳华彻底和其他小情小爱的青春片拉开了差距,显得更荡气回肠。
刘峰的故事,核心是“错付”。
他把爱情错付了林丁丁,这还是小事。
可是他把青春错付了时代,这影响了他一生。
在他成长的年代里,他灌输的价值观是学雷锋,做好事。
他做的很好。
后来他上战场,抛头颅洒热血。
他也做的很好。
他在自己当下的时代里,拥抱了每一个被鼓励的价值观,可是当下一个时代来临的时候,他之前所有的牺牲和付出,都让他变得更惨了一点。
像何小萍一样被集体排斥,可能只是青春的噩梦。
可是像刘峰一样,明明此时此刻,在最好的青春里付出了所有努力,却被下一个时代抛弃,这是每个青年的人生噩梦。
刘峰的这条线是带有普世性的。
冯小刚拍了他那个年代的刘峰,但每一个年代都有自己的刘峰。
在当下,我们可能知道什么是对的,可是以数十年的岁月记,我们真的不知道什么事对的。
有的刘峰投身了制造业,被产业升级抛弃,有的刘峰,投身了零售业,被电商时代抛弃,将来也可能有刘峰,投身互联网,被产业退潮抛弃,也可能有刘峰,投身了自媒体,被流量转移抛弃,也可能有刘峰,投身房地产,被泡沫破裂抛弃。
我们可能即使拼尽努力,做了力所能及的所有正确的事情,我们依然可能是下一个时代的弃儿。
这是刘峰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残酷。
芳华里的刘峰只是输得最惨,遇到了战争,输掉了最多筹码。
年轻人不要以为谁都有机会从头再来,青春和最好的年华只有一次,输掉了这一次,可能就再也追不上了。
所以,《芳华》的意义是什么?
我很想说,不仅仅是怀金悼玉。
但是电影确实没有办法给出更多指引性的东西。
我们心里很清楚,无论如何时移世易,每个年代都一定会有自己的何小萍和刘峰。
不如用一部《芳华》,记录下最美好的他们,年轻过,燃烧过,努力过,爱过,也被践踏和抛弃过。
我们无力去改变任何已写就的命运。
记录和赞美一段年华,已经是最大的温柔。
岁月流逝,芳华永存。
——————————本文原载于我的公众号肖恩恩恩恩肖的瓜子社(Sean_lalala),欢迎关注 忍不住来给芳华的影评打补丁。
这几天看到的很多问题都很想驳一驳。
芳华好的部分都是严歌苓的,而冯小刚毁了这个作品?
在芳华这件事上,冯小刚和严歌苓没法做切割。
采访里,严歌苓说的很清楚,是冯小刚想要拍一部文工团相关的电影,找到严歌苓创作了小说,小说写出来之后,冯小刚觉得不错,严歌苓再来做电影《芳华》的编剧,然后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芳华。
小说《芳华》的发行时间是17年4月,与拍摄时间接近,间接印证了这个说法。
既然芳华是冯小刚对严歌苓的邀稿,那芳华的创作一定是两人要事前明确好大方向的。
否则严歌苓写出了一个冯小刚不想拍的故事,这次邀稿就失败了。
而严歌苓作为电影唯一的大编剧(还靠芳华提名了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在芳华小说到剧本的改编上怎么可能毫无发言权?
所以从小说到电影的创作,这两个人都是共同体。
现在小说《芳华》和电影《芳华》之间的差别,很大程度是艺术载体的不同决定的。
文学作品的受众偏知识分子,规模小。
院线大片的受众偏普罗大众,规模大。
这两者的不同决定了,审查尺度和描绘重点都会有差别。
畅销书的改编尚且会有轻重取舍,更何况题材敏感的严肃文学。
相反的,有一件更说不清楚责任的事情,可能和严歌苓有关,就是本片最失败的一条线,萧穗子的戏份。
萧穗子作为一个线索人物,非但没有成功串起主线,还把叙事打乱,用糟糕的感情线拉低了全片的厚度。
当然很大可能是因为冯小刚要用萧穗子歌颂青春的美好。
可是萧穗子就是严歌苓在芳华里的化身,如果是因为她对这个角色情有独钟呢?
谁知道呢?
冯小刚和严歌苓在芳华里是共同体,不可能做切割。
更不可能把功劳都给严歌苓,把失败都给冯小刚。
芳华的意义?
除了萧穗子浅薄的感情戏和她背后代表的阳光灿烂的文工团生活,芳华最被嫌弃的地方,就是很多人内心里期待的批判落了个空。
首先,电影里非常明确地保留了刘峰的触摸事件,这个事件导致刘峰直接跌落神坛,被送去了前线。
完整地叙述这个事件本身,就是批判,不是吗?
不过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此处删除了一场戏,“昔日战友集体举手批斗刘峰”。
这一幕在预告片中出现过,可见是拍了的,只是在正片里删除了。
这个本应该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批判和反思段落,被剪掉了,导致了批判力度大减。
为什么被剪掉了?
可以自行脑补。
试想没有了揭发戏的霸王别姬,精彩度会降低多少。
也可以借此联想一下如果刘峰的批斗戏没剪,芳华可以提升多少。
除此之外,芳华触碰越战题材,肯定了战士们的英勇,视觉化了这场战争的残酷,对当时的作战环境,军备都有描写,刘峰救人,何小萍陪伴临终战士两场戏落在了反战而不是作战上,还借刘峰带出了老兵们的战后人生等等。
这难道不都是重要的意义吗?
又为何视而不见呢?
毕竟时代不同了。
即使八九十年代的张艺谋陈凯歌穿越到今天,我们又有多大可能性在电影院里看到大规模上映的《活着》和《霸王别姬》?
芳华是不是特殊年代的致青春?
芳华当然比不上红楼梦。
可是红楼梦,芳华,那些年,致青春,小时代,都是青春片。
芳华是特殊年代的致青春,再正常不过,甚至这就是它的创作初衷。
就连每次红楼梦重拍,普通观众最关注的也不是封建大家庭如何衰落,而是新选的宝黛钗是否美丽生动。
红楼梦无限美好,可是普通观众也还是首先把它当做高级的青春片看的。
观众看了红楼梦,也不曾说曹雪芹在怀念封建时代的美好,而是怀念青春的美好。
这一点放在芳华身上也适用。
所以拍成青春片,一点不丢人。
这不应该是被挑剔的理由。
为什么明明看到电影有这么多问题,还是打四星?
芳华有很多问题,可是芳华也有很多优点和好处。
而这些优点和好处在我眼里更有价值。
想给一个电影挑错很容易,因为一部电影只要看的人足够多,一定能找出问题。
电影拍到面面俱到,是功力,也是运气。
所以很多大导演有的作品能做到无可挑剔,有的则不能。
这再正常不过了。
一个风帆,即使它有很多洞,只要够大够结实,依然可以远航。
而一块小布条,即使再完美无缺,也无法去替代风帆。
冯小刚的个人形象严歌苓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搬上银幕。
可是之前却很少人说,《天浴》的好是因为严歌苓而不是陈冲,《归来》的好是因为严歌苓而不是张艺谋。
很多人对冯小刚怀抱敌意,这种敌意也多少影响到了芳华的评价。
冯小刚的个人形象问题有两点。
首先,作为一个导演,他不应该有这么多幕前形象。
张艺谋的人格是什么?
陈凯歌的人格是什么?
这十几年来已经渐渐模糊了。
我们只知道他们是大导演张艺谋,大导演陈凯歌。
他们老老实实在宣传期介绍自己的电影,但他们不会传达给观众他们作为“人”的喜怒哀乐和个性态度。
他们选择让自己的艺术形象居于台前,而让自己的真实人格退居幕后。
上一次陈凯歌没有绷住是骂恶搞《无极》的胡戈“人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遭到全网群嘲。
自此之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陈凯歌”的喜怒哀乐和个人态度,只看见一脸憨厚介绍自己电影的“大导演陈凯歌”。
十几年后,当初的风波渐渐散去。
不管他现在的电影质量如何,关于陈凯歌本人的嘲讽已经全部散去。
而冯小刚这几年炮轰万达,炮轰观众,炮轰影评人,他完全不顾及自己的个人形象,这无所谓。
可是他的电影全部都是和他的个人形象深度捆绑的。
不顾及个人形象的行为越多,连累影片评价就越多。
甚至于,他个人越活跃,大众对他个人经历和性格的兴趣越浓厚,通过他的个人经历和价值观去臆测电影动机就越多。
以至于,本来由于上映删减而牺牲的电影寓意,也变成由他的审美和价值观背锅。
再其次,冯小刚身上带有非常浓厚的“创作者的傲慢”。
他看不起影评人,看不起观众,更深的原因在于自己心里,他是拍电影的,影评人和观众是看电影的。
他是创作者,另外两个是消费者。
拍电影多难啊,看电影和评论电影多容易。
在社交网络时代,和他正好相反的人是李安。
李安一方面成绩过硬,另一方面,他向外传达的,是“创作者的谦卑”。
李安很爱谈自己的价值观,但从来没有大导演的居高临下,而是反复在传达,“我做的还不够好”“我一直在提醒自己不要……”“我希望自己将来可以……“李安的电影才华毋庸置疑,可是他一直在展露自己柔软和谦卑的一面,是大家心目中更为欣赏的创作者态度。
而以上所有这些,都是电影以外的东西,应该和电影评价分开。
不应该评价芳华第一件事就是揣摩冯小刚为什么拍这部电影,冯小刚这场戏以他个人的经历在想什么,高级不高级,猥琐不猥琐。
这通通不公平。
这个芳华的宣传期,冯小刚出人意料的安静。
至今没有惊人之语,或许从潘金莲炮轰万达的事件之后,“冯小刚”这个形象,也开始渐渐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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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
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
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
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
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
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
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
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
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
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
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
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
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
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
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
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
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
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
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
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
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
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
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
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
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
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
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
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
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
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
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
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
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
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
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
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
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
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
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
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
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
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
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
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
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
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
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
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
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
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
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
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
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
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
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
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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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芳华》,看得我心里特别难受。
男主刘峰让我想到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
童话里的快乐王子原本是一座华美的雕像。
他看到人世间的贫窘穷苦,就请燕子把自己剑柄上的红宝石、蓝宝石眼珠、身上贴着的每一片足金叶子……全部都送出去了。
但这并不是一个老套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童话。
王尔德写的是一个让铁石心肠的成年人也会心碎的童话。
在故事的尾声里,燕子死了。
他是冻死的,也是累死的。
他为了完成王子的托付,替王子仅有的珍宝送给穷人,没有及时去温暖的南方过冬。
严寒中的飞行最终耗尽了燕子的体力。
在燕子死去那刻,王子的铅心裂成了两半。
再往后,王子的雕像被推倒,被放到炉里融化。
因为市长说:“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已经掉了,蓝宝石眼珠也不见了,他也不再是黄金的了……实际上,他比一个要饭的乞丐强不了多少!
还有在他的脚下躺着一只死鸟!
”但是王子那颗破裂的铅心始终融化不了,于是被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
小时候,看到这里,我哭成泪人。
长大后的我忘记这个童话很久了。
看完《芳华》回家的路上却又突然想起。
原来已在影院止住的泪,又开始飙。
虽然王尔德最后用天使把王子的铅心和死去的燕子作为城市里最宝贵的两件东西带给上帝,来安慰读者。
但善良只有天使和上帝才懂珍惜吗?
落在人间,快乐王子就只有被嫌弃,被融毁的厄运吗?
“好人和好报的关系”、“善良和过分善良的边界”、“做一个善良的成功者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实现”这些问题萦绕了我一周。
标题已经剧透了我的观点。
而以下是我的思考和论证过程。
————下文有剧透————01《芳华》里的刘峰,他把自己的时间、精力源源不断地给出去,时刻准备着帮助身边每一个人。
这种无条件的好,非功利的好,稀有罕见到人们会觉得不真实。
原著里写肖穗子眼里的刘峰“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刘峰出了触摸事件,某种意义上算是众望所归——大家都想看他从“活雷锋”的位置上摔下来。
他的深情被污蔑,他的善意被诋毁、他之前那样掏心掏肺付出过的战友、集体,把他看成流氓、坏人。
电影里没放,严歌苓在书里写了的是,战友们都参加了对刘峰的集体批判。
刘峰被一群以往被他帮过、爱过的人们痛骂,以最坏的恶意揣测。
在电影里,他被下放去了伐木连,上了前线,断了手。
后来的生活潦倒到连一千块赎车钱都拿不起。
又生了场大病,期间何小萍照顾他。
电影里,刘峰康复了,他和何小萍相伴,还出席过同学会。
而在原著小说里,刘峰的结局更惨淡,落魄的他在中年死于肠癌,就连追悼会也只是草草办了5分钟。
严歌苓在书中借郝淑雯之嘴点评过刘峰的一生:“好人,都没好报。
”
02可是,真的是好人没好报吗?
我记得之前草草翻过的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Adam Grant写的《Give and take》一书中说,心理学调查显示在职场中,最失败和最成功的人,都是付出者(giver)。
获取者(taker)和互利者(matcher)更可能处于中间位置。
所谓付出者,就是在交往中,总是想“我能为你做什么”。
而获取者想的是“你能为我做什么。
”互利者想的则是“你对我如何,我便对你如何。
”同样是付出者,为什么有人处于顶端,有人出于底端呢?
如何做一个聪明、成功的好人呢?
怀着这样的疑问,我认真重读了《Give and take》(中文版叫《沃顿商学院最受欢迎的成功课》),还找了作者的同主题ted演讲来看。
现在让我尝试用Adam Grant的发现给你解答一下:付出者可以分为两种:完全无私的付出者, 和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
前者只考虑他人,不考虑自己。
为了他人不惜耗尽自己。
后者在利他同时,也会考虑自己的福祉。
完全无私的付出者,容易滑落成底端的失败者。
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则容易成为最顶端的成功者。
因为他们相比获利者和互利者,会积累更好的名声和人际关系,同时也不像完全无私的付出者那样容易被利用、被过度付出耗尽。
心理学研究证实了这点:“在工作中,那些无私付出的人最后会感到超负荷和压力重重,同时体验到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冲突。
这甚至在婚姻中也适用:一项关于已婚夫妇的研究表明,那些没能在个人需求和伴侣的需求之间维持平衡的人,在之后的6个月中变得更加抑郁。
通过将别人的利益置于优先位置,忽视自己的利益,无私的付出者会让自己精疲力竭。
”这也是莎翁在《哈姆雷特》中叹息过的:“过度的善良反而会摧毁它的本身。
”好消息是,当无私付出者改用一种更加利他且自利的方式付出,对于自己和他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时,就不再需要付出损害健康的代价。
03那容易以悲剧告终的无私付出者要怎么才能变成有幸福生活的、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呢?
Adam Grant根据心理学研究给出了一些建议:1. 你要学会寻求外界帮助。
在《Give and take》中,Adam Grant指出无私的付出者的一大问题在于他们“不习惯于接受支持”。
他们下定决心要扮演帮助者的角色,因此他们不愿意麻烦别人。
这导致了他们更容易孤立无援、身心俱疲。
刘峰无疑就是这样一个无私的付出者。
只想着助人,不想着求助。
在《芳华》小说里,严歌苓写刘峰是“那种躲起来病,躲起来痛,最后也躲起来死的人。
健康的时候随你麻烦,没了健康他绝不麻烦你。
”而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在需要时,会向别人寻求帮助,这使得他们更不容易陷入“助人倦怠”。
他们也因此成为最长久的善良者。
而且求助其实也给了他人变成付出者,点燃互惠火花的机会。
所以心理学家们建议你,除了慷慨地帮助别人之外,你也要积极为自己的利益发声。
2. 选择那些你真正有兴趣和热情的助人方式,而非只是为了责任感和义务感去做事。
比如你对儿童教育感兴趣,你就不用勉强自己去敬老院服务,你完全可以选择去支教。
因为支教这件事本身就能让你得到乐趣。
心理学家研究也发现,“只有当付出行为是令人愉悦的、有意义的选择,而非出于责任和义务时,付出行为才能激发能你自身的活力。
”
3.识别出获取者,拒绝成为获取者的垫脚石。
这点至关重要。
和获取者交往中,如果付出者不改变互动方式,很容易会被无止境的索取,直至榨干。
付出者一旦发现对方是获取者,就应该改成针锋相对的策略。
你的善良是有牙齿的。
那怎么才能认清对方是获取者呢?
交往中被对方坑过一次,你自然会知道。
但有没有更早发现的方法呢?
“获取者的一大特点是‘向上谄媚,向下施压。
’”如果你想发现你一个人的性格,你可以观察他对比自己地位低的人态度如何。
电影里的林丁丁就是一个获取者。
她计算追求者能给她的好处,欺负新来的何小萍,渴望攀附豪门。
如果你发现你一个人只结交比他地位高的人,热衷炫耀,对保洁人员态度恶劣,他很有可能是一个获取者。
4.你如果不好意思为了争取自己本该获得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你是为自己的朋友/家人/团体 等你在意的对象在争取。
这点在女性身上尤其管用。
相比男性,姑娘们总是在提薪资要求时,过于保守。
但是当心理学家,让女性假想自己是在为好朋友要求一份合理薪资时,女性求职者提出的薪资要求一下子上升到了和男性求职者一样的高度。
04“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我们听了很多年。
但实际上,是反人性的。
毫不利己会让一个人没有足够的动机和能量去发展自我,一个自我都不茁壮的人,如何有更多能量去助人呢?
在积极心理学家赵昱鲲所写的《为了自己,帮助他人》中,我还读到另一个让付出者能更心安理得关心自己利益的研究。
心理学家们分析了“加拿大关爱奖”(加拿大政府为表彰那些在服务他人上表现突出的普通人而设立的奖项)的得主们,发现他们不仅利人动机比一般人强,利己动机也比一般人强。
而且和普通人一样,他们的利己动机也比利人动机高很多。
赵昱鲲点评说,“这些最杰出的助人者,在乐于助人的同时,也在不懈地追求自己本身的目标。
他们能把利人与利己很好地结合起来。
这使得他们能够充满热情地帮助别人。
而一个毫不利己的人,是很难长期坚持利人下去的。
”
如果刘峰对自己的利益在乎一点,不把去军校进修的机会让给他人,他的人生或许会完全不同。
他或许有机会成为一个好干部,好丈夫……给更多人的生活带去幸福。
不过,我后来在读原著时,发现,在书中,严歌苓并没有给刘峰安排这样一个因为做好事,而获得进修机会的情节。
相比冯导,严歌苓,还是更现实吧。
她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中,刘峰的好,是大家习以为常的,除了一点奖状和表彰,更实质的、像进修这样的好处是不会落到他头上的。
也因此,书中的刘峰,更让人心碎。
但如果现实中的我们,看完这样一个善良者的故事后,只叹息一声,做人不能太善良。
提醒自己以后在与人交往中,要少付出。
未免太可惜了。
于是我写下这篇文章,想告诉那些喜欢刘峰身上善良特质的人,善良没有问题,付出也没有问题。
只是在利他时,也别忘了关照自身。
当你成为一个利他也自利的付出者,你的善良会成为让你更容易获得成功。
这也是为什么我说,真正聪明的人都会去做好人。
因为他们知道,好人有好报,并不是一句骗人的话。
参考资料:1. Adam Grant,Give and take2.为了自己,帮助别人(一)明智利己,便是明智利他,作者:赵昱鲲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84e6fc0102vfi4.html3.Oakley, B. A. (2013).Conceptsandimplicationsofaltruismbiasandpathologicalaltru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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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去感受的话,《芳华》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分裂的文本:它的前半程充满痛感地讲述了情与性的压抑、讲述了集体对个体的禁锢和遮蔽、讲述了青春无处安放的火焰如何被燃尽在那些虚妄的信仰和荣誉里,这种痛感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过去相比,我们正在生活的当下,是自由、开放、个性张扬的,当下有多少正常,回看过去,就能看出多少异常;它的后半程充满哀感地讲述了英雄主义的死亡、拜金的横行、欲望的脱缰以及那些最美好的祈愿是如何被封存与埋葬,这种哀感同样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当下相比,他们曾经生活的过去,是单纯、洁净、赤子之心的,过去有多少希望,检视当下,就能看出多少失望。
也就是说,《芳华》先用一个今天的立场去嘲弄了昨天的荒诞,又用一个昨天的怀想去鄙夷了今天的市侩。
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塑造出刘峰的光环,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那个时代里,刘峰也很突兀;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酿造出何小萍的悲剧,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下一个时代里,何小萍也没有得到救赎。
有人说,这就是《芳华》最大的问题和悖谬,冯小刚也好,严歌苓也好,都在执着地唤起某些不属于“此在”的东西——它讲述了若干个时代,致敬了若干个时代,深情地凝望了若干个时代,然后,又薄情地虚无了若干个时代。
可我倒认为,这恰恰是《芳华》最动人的任性。
它讲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体验,这些体验充塞于所有的时代,却又不特定地附着于哪个具体的时代。
你永远都说不清自己置身的时代,是最好还是最坏,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面临过的疑难?
过去很失常却也很超常,今天很正常却也很庸常,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沦陷?
有人说它批判力度不足,其实,它压根没有去批判,就像它没有去讴歌一样,它只是在放任自己进入和浸入一种情绪——当你为前尘往事踟蹰怅然,你又哪有余裕去讴歌和批判?
世界上有一句最没用的话:在我们那个时候。
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把它挂在嘴边。
你曾以为可以在那顶名叫青春的保护伞下永远纵情歌唱,你曾以为这世上最严重的事情无过于在邓丽君的歌声中拥抱了自己暗恋的姑娘,直到有天你踏上战场,目睹子弹穿过自己的动脉或者别人的胸腔,直到集体猝然解散所有伙伴星散远方,仔细想来,谁的青春不是这样,或是最盛大的开场与最潦草的落幕,或是最不经意的邂逅与最刻意的岐途,谁不是在被迫长大中褪去芳华万丈,变作不忧不喜,学会对岁月不卑不亢。
岁月如激流一往无前,生活在这湍急的两侧静默地站成了岸,逝者如斯夫,最深的幻灭里,只有抓不住的回忆和等不到的未来,才会被美化得如此一厢情愿。
我们之所以既不满昨天又否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今天打捞着昨天的遗珠、在昨天盼望着今天的日出,那是因为我们心中闪烁着某些永恒的、既无法被昨天所诠释、又无法被今天所覆盖的辉光——这种辉光,大概就该被命名为“芳华”。
许多电影作品遭遇“不走心”的诟病,往往是因为在博取观者的票房投资之时,缺失了作者自身的情感投资。
感动自己的,未必一定能感动他人,但感动自己往往是感动他人的第一步,或者说,必备前提。
张艺谋很喜欢整画面、陈凯歌很喜欢谈哲学、冯小刚很喜欢讲故事,因为很喜欢“讲”故事,所以之前的他,大多与电影之间保持着某种抽离感——我只是在转述一些东西给你们听、并且尽可能转述得声情并茂、栩栩如生——即使是他最扎心的那几次尝试,《唐山大地震》让你觉得很凄惨、《1942》让你觉得很沉重、《我不是潘金莲》让你觉得很愤懑,但凄惨、沉重、愤懑,照样都是“让你”层面上的情绪,这份“让你”执行得很到位,然而执行者本人在哪里,渺无踪迹。
这次不同,这次的冯小刚无处不在,这次的冯小刚无从自拔。
当然,如果他能先堕入、再抽身,既深入、又抽离,一边无保留地言说自己的在场,一边用冷静的反思和审视拆破当局者迷的幻象,那电影无疑会在精神高度上更加接近于不朽。
但是,无法冷静、无法抽离、无法平和与淡定地言说、无法言说得准确而清晰,抽不出来、跳不出来,情愿糊涂、情愿泥足深陷,这也是一种动人的真实。
毕竟,一旦事涉青春,从来都无关理性。
所以,冯小刚在《芳华》中一直表现得很拧巴也很摇摆:先用生硬的旁白视角开讲别人的故事,反复以画外音与第三方台词来切入重要角色的心理动机,再强行给视点人物添加一段感情线——这场关于他最迷恋的那段往事的呓语,恍惚到压根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人称。
那泳池边的纵身一跃、那排练场上的载歌载舞、那散伙饭的把酒高歌、那心照不宣的眼神和两小无猜的耳鬓厮磨,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那一群人对一个人的恶意、那张被撕毁的军装照、那副被垫高的乳罩、那关于出汗和馊味的歧视和流言、郝淑雯的优越感与挖墙角、林丁丁的落井下石与精致的利己,这同样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
这两者前后不一彼此拆台,没有关系,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泾渭对立,谁的过去不是一片模糊的、却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灰色地域。
没有绝对可恨的人,只有绝对可怜的人与绝对可悲的人;没有清晰的敌方,但所有人都在一个无物之阵里浴血沙场。
电影整个设定流程,无非是最标准的校园题材叙事结构,封闭空间内遗世独立般的少年群体,夹杂着几个影影绰绰的男孩,美好得一如人间的天国,直到某个外来者降落,涌动的暗流变作显性,很多心照不宣的平衡与保留,纷纷被打破。
有勾心斗角、有欲言又止、有傲慢和偏见、有校园霸凌、有明暗不定的温存、有若即若离的隐藏。
然后,所有人被迫离开名叫“年轻”的乌托邦,在丛林法则的社会里被时代的铁蹄碾碎,理想主义顺理成章地死亡,曾经的众生平等都不过是少年的幻象,有人从英雄变成边缘者,有人从边缘者变成英雄,世界从一辆牛车变成一路飞马,然而你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和身手跨上它,每个人都无法持续待在自己之前认定好的原点上,人设变得脆弱不堪。
时代色厉内荏,外部强大而内里空洞,欲望则与之相反,沉默寡言地在暗处野蛮茁壮。
可是,相比于许多拿腔拿调的、一脸风尘气的国产青春片,它带着许多粗糙的毛边和灼人的火焰,跃动得如此理直气壮。
就好像前一个小时里,那反复出现的雪白的肤色,以及突起的胸脯和臀部,竟然没给人以情欲或肉欲的感觉,你所目睹的,只是一种身体被成长所激活时、肆无忌惮的华美盛放。
上一次看到这种让人兴奋的暖色调,还是在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只不过那是一种男孩们的放纵和张狂,而这次,满满的,心里飘着只有两个字:真好。
它错失了一些“正面强攻”的机会:比如刘峰在被定义为英模的、惯性奉献的前半生里,在林丁丁身侧曾经经历过的性觉醒和性压抑(想想那些晃眼睛的青春的女体可能引发的少年男人的悸动),再比如何小萍在英模报告团宣讲现场的精神崩溃,一面英雄旗帜最终坍塌而一面英雄旗帜提前坍塌,这原本可以与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时她在草地上的独舞,和小站长凳上他与她的依偎,共同构成一组可堪载入影史的经典镜像——这两人都是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里赤身入场的无背景者,一个用无限示好来自救,一个用无限封闭来自保,最终,却只有他们遭遇了提前的流放,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最前沿的地方。
它的美术、摄影、服装、配乐,都非常漂亮——冯小刚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来并不以这些技术环节见长。
当然,这些技术环节塞得太满、煽得太用力,好像也是问题。
它有很多修剪的痕迹,有很多语焉不详。
它的柔光滤镜用得太多太滥。
它没有原著那么深刻,稍显避重就轻(我并不喜欢用文学原作来衡量电影的优劣,毕竟每一种艺术样式都带有其本身的逻辑自洽)。
但是,它依旧很打动我。
它的缺点可以条分缕析、做细致入微地罗列和阐明。
可它打动我的地方却无法言说,因为那只是一种氛围、一种韵致、一种感觉、一种状态时态生态和语态。
因为它的混乱、模糊、分裂、拧巴,无限接近我们每个人试图回味、试图勾勒、试图粉饰、试图掩藏的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一群很少感受出走心的观众,最能捕捉到走心,也最宽容于走心。
作者信息:微信公众号:邵邵的私人书斋新浪微博:@聆雨子豆瓣&知乎&简书ID:聆雨子
小萍还是护士的时候,敌人攻击了伤兵营地 屋檐被炸成碎屑 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那个16岁青年烧伤的身体,我哭了 明明自己的身体那么瘦弱 还想着保护别人 尽管自己受人轻视 遭人排挤 但却依然那么善良 不管别人如何 自己也要与人为善 为这份纯真和坚强 我佩服 这让我看到了一个榜样 她告诉我:不必去惧怕任何人的眼光 正视自己的内心 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电影里的文工团,实在太像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了。
霸道的有点仗势欺人的女舍长,像王熙凤。
带头bully何小萍,然后心里觉得自己在伸张正义,毕竟是干部子弟,满眼只看得见自己,偶尔施舍一点儿给友谊,但终归该抢的时候绝不手软,毕竟门当户对呀。
萧惠子很厉害的,父亲尚未平反的情况下,是有“黑点”的,但她左右逢源,既能当巧平儿结识凤姐,也保持了自尊不参与欺负她人,默默喜欢一个人,把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他身上,可以为了他付出一切,也是可以放弃一切的,这是袭人。
林丁丁最可悲了,她被“不是人”的人惦记上了,那个人光彩照人,但他压根就不被当做是一个人,他是榜样,是雕像,是标兵,他是活雷锋呀。
突然一刻,发现英雄也拉屎,还便秘,一害怕,内心自私的小算盘一打,就不管旁人死活了,毕竟对方是活雷锋,自己是弱势,腐蚀活雷锋的罪行她可担待不起,干脆豁出去了,与其让小人欺负自己,不如让小人去祸害活雷锋吧。
跟小人既然不能讲道理,也就只能委屈英雄了,她是作恶,却又是让人极为无奈的初心,否则画风一转,有十分“正义”的人给她剃个阴阳头再赶出去,也是“大快人心”的,谁让她腐蚀活雷锋呢。
何小萍如香菱一样的苦楚身世,从小受尽委屈,她以为自己能像探春一样,跟赵姨娘划清界限,就能在大观园里有自己一席之地了。
但何小萍多了一份自我,敏感的有点“怪”,像林妹妹,她认人心,她懂好坏,她一旦认定,便是一生。
虚伪的政委也懂好坏,力劝腰受伤的刘峰去深造,珍惜机会,把握住自己的前途;可当造人恶告,需要领导出面帮一把的时候,替大家害臊的政委此时不害臊了,缩着脖子看刘峰受处分,这个贾政老爹啊,一身正气,却是欺软怕硬,空架子。
文工团的日子是浪漫的,可爱的,美好的。
刘峰很早就触到了他人生的顶峰,并且这一切都是他靠自己的能力与魅力获得的,可这一切都不重要,都可以推开,毕竟跟心上人一比,这些俗物名声都太不值钱;后来他很受苦,像是被生活欺骗的样子,却又不在乎,毕竟跟被心上人抛弃一比,所受的皮肉之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能推掉大好前程,只为陪佳人,自然在看清楚佳人真实的样子后可以心如死灰。
很感人,哭的最伤心的一幕是断臂后的刘峰重见生病的何小萍,那一幕太感人了,很悲怆。
但若干年后,在小站的再会,却有一种佛性,一种洗去铅华回归生命本质的质朴,很真实,很圆满,很有魅力。
何小萍告诉他,自己当时送别的时候,其实是想去讲一句话。
刘峰问,什么话,当时讲了吗?
何小萍在嘴里含了十多年的话,她没讲,急死我了,既要担心她又吞回去不讲了,又觉得她这句话不好讲。
“我喜欢你”,力量太弱;“我爱你”,又太俗。
看的时候真的有点紧张,直到她讲了一句:“我想你也抱抱我”。
这句台词真棒,即暗合当时的拥抱事件,又合情绪,刘峰用手抱了抱她,那种质朴的情感,特别打动人。
妙玉那么严苛的修行,没有解脱,宝玉却真成了佛,还是要真正经历的。
刘峰是真正的经历,他是真的善,经历了当榜样,也经历跌落成流氓,他上战场看见生死,也见故人看见无常,所以他最后能有一种满足的状态。
大家从文工团出去了 ,各奔东西,找自己的归处;大观园永远只是“芳华”状态,它随时间流逝,女舍长嫁给陈灿,袭人上了大学,害人精出国了,归处都很漂亮。
刘峰登三轮,被欺负,境遇不佳,老婆都跟人跑了,下场似乎不好看。
但从人生的角度,他非常早的时候就经历了人生之灿烂,很满了,只有往下跌。
在这个跌的过程中,他既不愤懑,也不敌对,他完全有资格酗酒买醉的,也有资格哭诉自己的不公平待遇。
但这样就不像他了,他就是那样一个灿烂的人,他自己选择的,无私奉献,他开心吃一碗破了皮的饺子,破了皮的生活他也能接受。
最后他是圆满的,因为他绝对不会空虚。
或许是自己格局小吧,感受不到大时代,却被人物本身抓住了,看完就记住了刘峰在小站抱紧何小萍的样子,真是美好啊。
看完电影,很满足。
1990年,我出生在广西省崇左市,中国和越南交界的一个小镇。
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我出生在崇左原因是因为父亲在那里当兵。
再长大一点点的时候,父亲有次喝醉了告诉我,他和越南人打过仗。
他的战友炸死在他的身旁。
那时,他只有16岁,为了当兵,他谎报了年龄。
从青春期开始,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和他说过话。
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糟糕的父亲。
脾气暴躁、易怒、酗酒。
我甚至觉得,如果我和他的战友有一方要死,他会选是我。
我时常觉得我母亲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她害怕我离开家乡去往北京,害怕我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她甚至觉得我想有所作为是可怕的。
我母亲一直有个极端的愿望,是我能回到家乡一直待在她的身边,哪怕什么事情都不做。
在我稍大一些后,我大概明白,她的恐惧来源于山头那一座无碑的坟。
那个坟,不能立碑。
我小时候,母亲叫我给这个无碑的坟下跪磕头。
我问他是谁?
母亲说你不要问。
我不从,如果不知道是谁,那我下什么跪磕什么头?!
母亲劈头盖脸地就是一耳光。
我恨透了坟墓里那个无名人!
后来,我才终于知道,那里躺着的是我的“亲外公”(我从小有个“后外公”)。
母亲说亲外公是被“文革”打倒的,终日劳动,积劳成疾,最后病死了。
母亲还说,亲外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才子,过年来家里求对联的队伍一直能排到马路对面去。
母亲却没告诉我,亲外公被“斗”死的那年,她只有十六岁。
这些支离破碎的故事大多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它们从来都无法构成我对我父母的理解。
我理解的父亲,是一个暴躁易怒,蛮不讲理的退伍军人。
我理解的母亲,是一个鼠目寸光,胆小怪异的落后妈妈。
我真的怀疑,他们是否有过像我一样的青春?
他们是不是生下来就这般的惹人讨厌,固执又老土?
后来,我稍稍理解了他们,但却无法和解。
从青春期开始,我逐渐筑起了一座高高的,透明的墙。
我们彼此能看见,却不能拥抱。
我一直以为,我将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度过终生。
直到《芳华》。
猝不及防地,那些支离破碎的故事,恍然之间连成了一个整体。
我亲身站在了那个时代,看到我母亲在泳池里绽放光芒的胴体,看到我父亲谎报年龄上战场的恐惧,也看到了我母亲得知自己爸爸去世后的幻灭,和我父亲退伍归来后的绝望。
我终于伸过手,透过那道高墙,摸到了我的父亲和母亲悲凉的双手。
感谢《芳华》,一个冷静而克制地讲述了一个快要被遗忘的时代的故事。
原来,他们也有过鲜活而明亮的肉体,有过炽热而浓烈的爱情,有过直纯而不凡的梦想。
当变化来临时,没有超级英雄,没有主角光环,没有逆天大反转的情节。
时代的车轮碾压而过,善良是微不足道的一滩泥土,被万人踩在脚下,也为万人留下希望。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
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
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
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
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
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
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
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
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
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
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
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
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
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
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
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
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
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
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
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
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
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
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
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
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
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
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
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
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
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
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
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
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
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
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
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
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
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
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
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
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
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
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
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
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
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并没有大家口中叙事平淡、视点混乱,过于冗长等问题,看电影总想从学术角度出发这毛病得治,有的电影是要从情感或者情怀角度出发去体会和评判的,把时代的伤痕注入人物,呈现于银幕,在我们这个国家并不容易,也值得珍惜,如果我到冯导这般年纪可以有机会用一部电影来缅怀一下自己的芳华,我也会去做的
很有诚意和扎实的电影,在商业化和原著故事间较为平衡的改编,幸好还有冯裤子,在认真拍电影,认真讲故事,认真折射历史
浮光掠影,一声叹息。
文工团解散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参加完军训看同学们抱头痛哭时一样如坐针毡。一群在文革里估计就是红卫兵的人,在永远虚假的歌舞升平之后,终于活到了可以缅怀青春的年纪。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部电影还真是够残酷也够写实的了。
一个感情片就甭套战争片的近乎了。
那张照片p得也太假了。不过越肥越想摸啊。为什么不摸。那么垃圾的女人。
何小萍在草地上起舞的那一幕,看得人特别难过,因为那是刘峰曾跟她一起跳的舞。两个不被善待的人,最后相依为命。草根,知识分子,高干,出身决定了命运,曾经的青春只是暂时的拉近差距,但是结局还是逃不过阶级差别。长镜头的战争戏绝对是又一个标的。如果有机会的话,带着父母去电影院看吧。
别的不说,注意看开头文工团小姐姐的腿肚子、大小腿粗细比例,这一准找的芭蕾腿模,令人惊叹,是徐皓峰《师父》开头说的大洋马的匀称比例,----练出来的好腿,扬我国威 !!!
质感过硬,情怀犹胜。对比原著不是那么喜欢这样的改编,变成双女主之后,故事主线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刘峰何小萍很多重场戏没有,而穗子又吃西红柿又吃冰棍儿到流连忘返。强加给女二的感情线也是纯属多余。但演员们集体不错,小刚导演艺术造诣一直落后,但叙事只要发自内心做就都还行。
逆历史潮流追一头猪,玷污活雷锋发好人卡,血肉模糊飞蝴蝶,疯人独舞拼照片……元素都很不错,但混在一起总感觉哪里不对,特别是战后情节跳得太厉害,小演员们完全撑不起历史感。最关键问题是,为审查而藏在底下的时代反思,就像那两个不是主角的主角一般,已然被涂抹亮色的荷尔蒙遮盖掉了
五零一代的自我感动与麻醉,毒液深入骨髓的一代,我们似乎只能等待时间将它消化而别无他法。
所有的不幸都没有深究缘由,善良的奖励最终只有从容。可能芳华已逝最伤怀,往事如风爱谁谁吧。
才华跟不上野心
精神病这个故事走向我其实挺喜欢的,前面的着重和留白处也都还好,但最糟糕仍然是叙事,最提气的是录音和音乐。总体上真是没啥意思,估计再稍微有意思一点就不是调档而是撤片了吧。
浪费时间!
罗攀牛逼~@2017.12.10三刷之后还是这句:罗攀牛逼。
把迫害轻描淡写成校园暴力,把对集体生活的控诉变成怀念,把所有的问题归咎到人善不善良,真的是春秋笔法。
一代人集体记忆中的青春烙印,从理想目标的高度统一到心灰意冷后的个人身心创伤,内含阶级意识和不可玷污的形象,那段看似纯粹得很美好的年代里,有笑有泪,荣誉与失望,倔强与离别,爱恋与痛楚。时过境迁,透过冯导的镜头去了解和回望那段特殊的芳华岁月,内心透着庆幸和伤感,竟也有一丝羡慕和怀念。
拍给1960前后出生,有部队经历的人的致青春。当下的限制使改编水准无法高于或等于原著,但片中讽刺与控诉无限接近越界,加之二度创作者强烈的情感投射,电影虽然改编趋向弱化但终瑕不掩瑜,又一次证明冯小刚最好的作品都不是喜剧。6分钟战场戏一镜到底非常了不起,当中人体爆炸之血腥证明审查是双标的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