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s no way to know what makes one thing happen and not another.What leads to what.What destroys what.What cause what to flourish.Or die.Or take another course.What if I forgive myself?What if I was sorry?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I wouldn't do a single thing differently.What if I wanted to sleep with every single one of those men?What if heroin tought me something?What if all those things I did were the things that got me here?What if I was never redeemed?What if I already was?...After I lost myself in the wilderness of my grief,I found my way out of the woods.And I didn't even know where I was going until I got there on the last day of my hike.Thank you,I thought over and over again,for everything the trail had taught me,and everything I couldn't yet know...My life ,like all lives,mysterious,irrevocable,and sacred. So very close,So very present,So very belonging to me.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
一个没有任何徒步经历的女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孤身一人走入无人的荒郊野岭?
不认识的人,不认识的区域。
在荒野遇到各种困难,缺衣少食、大自然的危险。
如果只是因为伤心想转换心情,大可以找个欧洲风景秀美的小镇,舒舒服服的享受和放松。
但谢丽尔故意选择到渺无人烟的荒野,不止是为了多愁善感的小情绪,而是为了自己能够重新认识自我认识生活树立信心。
只有经历过痛苦,才更能懂得生活中的甜美。
片中的对话和荒野生存的经历充满的对生活、挫折和克服障碍的映射。
开拖拉机的老汉问:你想过要放弃吗?
谢丽尔说:有几分钟想过,但生活中一直有东西伤害我们。
真相了!
谢丽尔正是要通过这样一次艰辛的徒步克服自己心里一直走不出去的那片“荒野”。
顺便说一句,感觉片名翻译成《走出荒野》最为恰当。
一位驴友的老者告诉她鞋子码数不合适以及旅行包中的东西太多,其实也是让我联想到生活中不适合你的东西要放下,学会取舍。
我们的家里、包包里、头脑里、心里装了太多的东西,真的要算一算我们经常能用到的其实没几样。
我们只是一味的留着那些累赘的无用的东西不放。
妈妈说:“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怎么会在中年止步?
我不甘心!
很多事情才刚开始!
”这就是人生中最大的无奈!
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命终点在哪里,除了自杀的人。
尽管生活充满苦痛,我们却不愿放弃,究竟为什么?
今天有一位qq群友发了爆裂鼓手男主角的话:“我宁可酗酒吸毒34岁就家破人亡成为人就餐座上的话题,也不愿意腰缠万贯红光满面的活到90岁而没人记得我”,我回答:“我选择后者,默默无闻活到90岁”。
另外一位网友则说:“皮肤松弛、牙齿掉光、散发腐烂的气味,大小便失禁”并截图两张很老的老奶奶。
虽然我当时没有回答,但是我思考了一下,我究竟为什么想活到90岁?
我心中便很快知道了答案,那就是“爱”。
如果我到那时候还有爱人和亲人在身边,我定然是舍不得他们、独自离开这个世界的。
爷爷奶奶已然快到了那个年龄,但是他们还是那样恩爱,奶奶身体不好,爷爷一直细心的照料,每次看到他们都会感动和感慨。
如果没有爱没有不舍的生活,固然是独活无趣和难以支撑的吧。
弟弟说:“过去几年我一直假装妈妈对我来说不重要,但是她是我拥有的一切”。
生命中重要的人可能经常被我们无视,因为他们一直陪在我们身边,我们就以为这样的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
谢丽尔问妈妈我们一无所有为什么哼歌,妈妈说因为满满的爱。
谢丽尔说你嫁了一个混蛋酒鬼。
妈妈说我一秒也不后悔因为有了你和你弟弟。
事情就是这么进展的,每件事情都有意义(潜台词:消极和积极的意义兼备),而且会一直发生下去,但是我还是想要好好的生活下去。
这就是面对生活的态度。
哎,一段段充满哲理的台词简直列举不完,呵呵我们继续。
女驴友说:你寂寞吗?
谢丽尔说:我虽想念我的朋友但是现实生活更加让人寂寞。
女驴友说:如果你想要的话,看,到处都是正能量。
谢丽尔说:我的妈妈总说一些让我恼火的话,每天都有日出日落,你可以选择在哪里或者无视这些美丽。
谢丽尔对小女孩说:问题并不总是问题,时间久了它就变成其他的东西。
最后一段是对整个旅程的点题和核心,因为没有找到很好的翻译和英文字幕原版,很遗憾不能展示在这里,总之,希望看过这部影片的人可以好好的感受到谢丽尔的感受。
人生的哲理对我们改变生活态度是必要的。
本文结尾,恭喜瑞茜和劳拉能提名本届最佳女主角和女配角。
春风十里满是浪荡气息的季节,音响里放到了《涉足荒野》的主题曲El Condor Pasa (If I Could),思绪瞬间被拉回这部电影。
如果把看完电影的悲伤或沉重程度分级,我大概有4种:1. 毫无感觉2. 看的时候被一些套路所催泪,但看完也就完了3. 流了鳄鱼的眼泪,之后每一次回想都会陷入当时的情绪4. 看的时候或流泪或压抑,并从影片中汲取了力量总的来说,能让我看哭的电影特别少,《涉足荒野》就属于第四种。
2015年的北影节,我和小伙伴没抢到《教父》的票,于是在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看到最后泪流满面。
即使现在回想,记忆回到那条大山大水绿野苍穹的徒步道,依然会因生命的无限而感动。
电影根据谢莉尔·斯瑞德的自传《Wild》改编,作者Cheryl深爱的母亲癌症过世,她陷入了悔恨,开始自暴自弃,与弟弟关系越来越差、吸毒、滥交,逼走了丈夫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只好堕胎。
那几年Cheryl的状态应了斯科特·菲兹杰拉德的那句话:“在灵魂的漫漫黑夜中,每一天都是凌晨三点钟”。
作者本人在徒步PCT十七年之后,才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出版,Cheryl本人是这样解释的:我一直不敢正视自己的经历,不愿意把它当作自己的一部分。
我本来想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写成别人的经历。
生活坠入深渊后,她偶然在货架上看到一本PCT徒步之旅的指南书,,封面是上图的火山湖,那个瞬间她产生了一个执念,她要变回以前妈妈心里的那个自己。
在1995年,20年前,在一个季度内试图“通径”thru-hike PCT的不会超过30个人,她依然只身上路了,用了96天,1600公里,重生。
这是她在火山湖的照片。
当她看到那本旅行指南,她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我很喜欢这种充满巧合的执念,因为它也常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存在主义认为,存在是一种状态,本质是存在之后慢慢找到的,没有人可以决定你的本质,除了你自己。
所以存在主义说“存在先于本质”,也可以理解为,事物的本质是在进行的过程中出现的。
我的个人观点是,如果有一件事你非常想做,有东西你非常想学,哪怕当下看来投入产出比不高,都要去做。
凡是强烈的、非负面的欲望,都不妨放任自流。
幸运的是,Cheryl在完成自己的执念的过程中找到了她需要的“本质”。
徒步旅行是一种治愈,孤独的旅途中她只有自己,肉体的磨难更激发了她对生命的强烈渴求,电影不断闪回,Cheryl面对自己和母亲曾经的亲密和伤害、自暴自弃的过往,面对破碎的婚姻和爱人,那些她想要放下的东西,先被一件件拾了起来。
想要放下的,必然先拿起。
第94天,Cheryl得到了这段旅途的意义,终于在众神之桥结束了旅程。
背负着“母亲”前行的重量,被留在河的那一边。
豆瓣一张剧照下面有一句话:《制造伍德斯托克》里的一段:“在那个时候,我意识到我的未来将是诚实、温暖和真实的,正如我现在知道——生活可以是那样”。
ps.最后说一下配乐,电影用的是画内音乐,就是由情节引出的配乐,比如电台里放的歌,角色的哼唱等,编剧是我很喜欢的英国作家尼克·霍恩比,难怪配乐选的辣么棒!
主题曲El Condor Pasa (If I Could),是Simon & Garfunkel的,老组合了,《毕业生》里那首著名的The Sound Of Silence就是他们的.
其实这部片子看过也有不短的时间了,但却拖延着一直没写过什么。
看到它时我恰巧结束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旅行与动荡,回归有那么一点小安逸的生活,所以,它带来的感受十分个人并且强烈,我害怕一抬笔便不受自己掌控,把好好一篇文搞成了滥煽情。
现在嘛,过去了这么久,我尽量吧这是一部根据个人自传改编成的电影,讲述了作者Cheryl孤身一人90多天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的故事。
情节异常简单,如同日记般的点滴记录。
电影一开始,一个女人背靠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坐在山顶,拔掉自己因为穿着不合适的鞋子长距离徒步而变得血肉模糊的脚趾甲。
在屏幕前的人都看着肉疼的时候,她的一只登山鞋翻翻滚滚的掉下山去。
于是她把另一只鞋也扔下山去,朝着山谷歇斯底里的大吼。
我们跟着这声音,跟着她,一点一点追溯到旅程的起点,故事的开头,看看她是如何踏上这一千英里的漫漫长路。
Cheryl选择徒步的太平洋山脊小径(PCT),全长4200多公里,沿着北美最高的落基山脉,从美加边境到美墨边境,纵贯美国西部,涵盖了从沙漠到雪山的各种地形,景色绝美,天气多变,路途遥远又艰苦,全程走完大概需要4-6个月。
即使在资讯发达、装备先进的现在,每年能走下全程的人也不过几百。
Cheryl要用100天,走她能走的最远的距离,大概1200英里。
对于几乎没什么户外经验的Cheryl来说,这趟徒步的开始完全可以算作一场灾难。
她的背包大到几乎能把她压趴在地上;她的炉子因为用错了汽油在用过一次后便坏掉,只能吃冷水泡麦片;第一次一个人在荒漠露营,住在好不容易支起来的帐篷里,她在半夜惊醒时打开手电向外张望,然后对自己说,我不害怕;她每天只能走1112英里,每两分钟都会想一次放弃。
连续吃了8天冷饭,突然偶遇一个开着卡车的男人,她激动地跑过去寻求帮助,却在等待时从对方车里发现藏起来的手枪。
跟着他走,可能意味着一顿热饭和久违的热水澡,也可能是危险。
他问她,你是什么样的女人,像人猿泰山里的简那样吗?
在闪回的片段里,我们看到她的完全搞砸了的,loser的生活。
她有一个深爱她的前夫,但是她出轨,很多次。
在离婚当天拉她着他一起去纹身,面对纹身师的疑问,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直言不讳。
她对自己用药,怀着一个不知道父亲的孩子,折磨自己而又自我厌弃。
如她自己所说,她亲手毁了她的婚姻,还有生活。
她告诉他的心理医生,谈话并不管用。
然后,她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带着照片的太平洋小径旅行指南。
她要一步一步,走回曾经那个有责任、有追求的自己,那个妈妈眼中的自己。
于是她买下了那本书,出发了。
她开始扔掉巨大的背包里面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拔掉即将脱落的脚趾甲,换掉不合脚的鞋子。
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横亘的过去渐渐浮上来。
那些曾经压垮她的,似乎无可化解的过去,在对着群山的那一声嘶吼中,裂开缝隙。
她终于学会像母亲一样,坐在门前欣赏夕阳,沉浸于野草的香味。
走了十几天时,她遇到一个男人,他强壮、有经验、训练有素,每天能走22英里,给她讲后面的路况。
后来,她从别人口中听闻他早就退出的消息。
她几乎是徒步路上唯一的女人,受到照顾,也遭受惊吓。
直到路程过半,她才遇到另外一个同类。
面对试图采访她的人,她能说的只是,这是我的生活。
在接近终点时,她遇到一个小男孩,用甜美的童音给她唱《红河谷》。
小男孩离开后,她在雨中纵情大哭。
徒步的第94天,站在终点众神之桥,她说,感谢这每一步足迹所教会我的,还有目前无从得知的一切。
她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出口和归途。
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那一刻,恍若开悟。
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各式各样的户外运动,登山、攀岩、攀冰、速降、滑雪、徒步。
这么些年过去了,大部分都慢慢封存淡忘了,连那时最爱的登山都很少去,但是,徒步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贴近人类原始本能的运动吧,没有太多的心跳挑战,也不需要更多的技巧,即使年纪渐长,体力下降,也总还是可以完成的。
但更多的,是喜欢那种缓慢但又绝不回头的行走方式吧。
可能在下一个转弯就会有的新惊喜,也可能会遇到糟糕透顶的天气,但不论好坏你都只能继续前进。
喜欢在荒芜的野外或者茂密的丛林里,倾听自己的声音;忘记前方的距离,只记得一步一步地前进。
从开始到结束,影片里始终萦绕着那首保罗•西蒙的《老鹰之歌》,在回忆里,在旅途中,在一切结束的时候。
I'd rather be a sparrow than a snail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Yes I would,If I could我宁愿如此,如果我能够I surely would我当然愿意 I'd rather be a hammer than a nail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当铁钉……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我宁可当森林也不当街道……回到Cheryl被问过的那个问题,what kind of women you are?
答案只有你能决定。
若有可能,该当伴着这歌声,一步一步走过那条小径。
所谓优秀的对于记忆的影像处理手法,无非是一次次的镜头切换,快速甚至看似杂乱绕花人眼,但跟当下景物合理地配合出提示和线索。
这部片子显然有做到这一点。
而且就内容来说,回忆画面呈现的顺序和逻辑也是略杂乱的,并且所有回忆组织起来其实也不太算一个太完整的故事,但这反而符合了回忆的特征,片段化,破碎化。
但我其实是不太喜欢这种回忆穿插的电影的,不管它的处理手法有多好,可能因为我还是更把电影看做一场导演跟观众的对话,我不太喜欢絮絮叨叨。
可是我觉得在这部野外徒步旅行的片子里却成立。
因为独自的野外旅行,个人所处的实际空间虽大,但从事件密度和时间胶囊的角度,却其实是部密室电影。
而在头脑里胡思乱想,则是最好的克服closure phobia的办法。
除非你有写幻想小说的天才,大部分人最便捷地消磨时间的大脑质料无非就是自己的回忆,特别是如果它还饱含狗血和情感,那简直再理想不过了。
是的,本片讲的就是一个从不进行户外的女主角,背了一大堆充满狗血和情感的回忆,和许多不必要的物品,一个人走上徒步穿越的漫长道路。
狗血(Drama)和情感(Emotion)与大自然(Wild)的对比渲染是此片最好的地方。
自然某种意义上就是狗血和情感的反面。
就像片中女主角有一次吐槽的那张指着银河系地球的位置说“You are here”的图一样,在野外,在星际,在一切浩瀚无边的存在面前,人实在是渺小,人生活中的那再猛烈的狗血也实在会亿万分之一秒内就湮没于宇宙巨大的平静里。
可是“懂得很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人生”。
但也许身临其境,在荒漠里行走一遭,这道理真的可以不知怎么的稍微锻炼出一丁点面对真实人生的力量(然后微微助动于四年后她的新生?
)。
尽管关在帐篷里她也就又沉溺到她起伏而刺激的回忆里。
并且她根本也没有那个心境去把这趟独自的徒步变成梭罗式的对自然的观察和参禅之旅。
除了最后那一点点独白有点感悟的意味,前面的日记什么的都是走逗逼路线的。
但她不得不坚持往前的白天里,她面对的是带错燃气的灶,过小而把脚打起血泡并且还滚下了山崖的鞋,以及巍峨不动的Huge F*cking Rock! 自然的客观性说好听点包容了感性任性的她,其实也就是让她无可奈何。
她一开始就有想过要回头的,只不过回去的路也已经看不到头了。
这里面关于女主这样的业余zuo死型徒步者与那些相对专业、准备充分、以此为生活一大乐趣甚至梦想的户外爱好者的对比,也是饶有兴味。
从女主各种天兵不靠谱的业余兼搞笑行为,到她跟路途上好几拨人类的相遇和接触,除了让女主显得更真是可爱,我隐隐觉得导演用这种“老子就是傻人有傻福,有小灾无大难死不了,F*ck几句总还是搞定“的情形,无来由地呐喊了一回,野外不仅仅是你们户外驴友们的!
也是老子的!
这里也许也在某种意义上否定了或者说质疑了专业驴友的某种把进入自然此事对待得过于慎重刻意甚至拔高的倾向,多少人是因为这件事的cool而在进行,跟女主这种生活狗血到带有很大严重但却又略滑稽的性质的出发点比起来,反而好像不那么接地气了。
自然就客观地在那里,天兵的女主,还是专业的户外爱好者,对于自然来说,其实都没差。
没有什么超越生活本身,不管是艺术,还是自然。
客观地来说,除了准备和经验的硬伤以外,业余同学在忍受生理上的艰难上当然也是弱得多的。
但是就意志上来说,以及里面有一个驴友问到的如何克服孤独感来说,女主这样的创伤求复原型业余选手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她明明就是在这看似孤独的路上成功逃离了生活或者更多是自己给自己套上的藩篱,隔膜和孤独。
所以她坚持下来了,但那个非常专业的裸泳男因为恶劣天气而退出了。
情绪上的“优势”某种程度上可能也有助于增加生理上的承受力。
或者说也许正是这种生理上的艰难和不适,反倒能让之前已经行尸走肉了的女主感觉到活着。
当然,电影整个看下来,非户外驴友的观众(我),还是会产生一种想要行动起来,想要学人家发展出这个把野外变成生活中常规一部分的爱好的冲动来。
并且也不会有人昏头到看了之后觉得不经过学习和充足的准备像女主那样出发不是在找死。。。
所以总的来说,本片主要是讲狗血如何在自然中被稀释,或者是在讨论这种稀释的可能性。
并不是在说,有什么问题你徒步户外走一遭,或者灵修一回,或者去一趟西藏,就像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样解决问题的这种鸡汤的路线。
以及狗血之前的母女情刻画得是非常感人的,感人到至少让我觉得母亲去世后的狗血和这次冲动的旅行背后的动机其实是有说服力的。
而对母亲的刻画,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好吧,其实貌似又有鸡汤的嫌疑。
简而言之,母亲是一个相信逆袭连洗碗都要高兴地哼小曲扭屁股的生活样样其实都不如意的屌丝。
但是编剧也说了,这个无比乐观的屌丝居然四十多岁就死了。。。
没有让屌丝逆袭成功好吗,无非只是说她有一个真的很爱她甚至依赖她的女儿;但另一方面你可能也可以觉得她对她的教育也不是那么成功好吗。
所以这部电影还是能够得到我的好评的。
因为宁狗血勿鸡汤。
最终却还是得到了主题要表达的那份感动。
Reese Witherspoon因为在《走出荒野Wild》的表演而被提名2015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也让《走出荒野Wild》这部电影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中来。
可是老实说,这部电影相比2013年的同样是穿越沙漠题材的《沙漠驼影Tracks》远远不如。
后者无论在摄影、表演还是故事上都更胜一筹。
有人赞叹《走出荒野Wild》是一部诚意之作,Reese Witherspoon素颜负重亲自为我们翻山越岭,导演还为我们展现的美丽风光,那仅仅是因为他还没有看过《沙漠驼影Tracks》吧。
再说了,诚意之作从来不代表成功之作啊。
《走出荒野Wild》改编自畅销书,我虽然没有看过这本小说,但是遗憾的是如果电影和畅销书一样的质地的话,那不看也罢。
这部电影的故事实在比较老套,基本上就是一个好莱坞过段时间就会风光一回的心灵救赎之旅的故事嘛。
各位还记不记得2006年爆红的电影《阳光小美女》?
一个面临崩溃的家庭的旅程,最后旅程结束时家庭成员各自找到迷失的自我的故事。
《走出荒野Wild》也是如此。
故事的主线是失去母亲又失去婚姻走入人生低谷的Reese Witherspoon因为一本介绍徒步旅行的书突然决定开始从墨西哥边境线穿越到加拿大的长途跋涉。
我们看到的是Reese Witherspoon从满嘴fuck的一个旅行菜鸟怎样一步步走向坚强的。
故事的副线则是她和她的母亲、她和她的前夫之间的故事。
副线是用闪回的方式讲述的。
也就是说,副线的故事基本上都是Reese Witherspoon在旅行的过程中断断续续想到的。
有一点不得不提,其实,我们的思维是非常跳跃的,会东想西想,要是我们把自己每天的冥想按照顺序记录下来,估计除了自己,谁都看不懂。
然后,过了几天连自己都看不懂了。
但是我们常说,电影是一门讲故事的艺术。
导演为了考虑观众能看懂,将Reese Witherspoon的所思所想,按照我们能够理解的顺序串联起来了,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完整的可以理解的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姑且不论美国人内心多么脆弱,因为自己妈妈的去世就嗑药滥交,把深爱自己的丈夫抛在到九霄云外,最后被提前回家准备给妻子surprise的丈夫捉奸在床,整个一个美国版的不作不会死。
副线大概带给观众的就是Reese Witherspoon爱她妈妈,她妈妈死了;Reese Witherspoon也爱她丈夫,但在她妈妈去世之后,就对丈夫没感觉了,就堕落了。
我们看到整个电影里,当Reese Witherspoon幡然醒悟(其实也没真醒,随身携带一打安全套不就是准备随时那个啥嘛),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我看来,她跋山涉水,只不过是换个方式糟蹋自己的身体而已。
之前的嗑药和滥交是糟蹋自己的身体,但是这种糟蹋被主流社会认为是错误的,是堕落的;而缺水少食,夜不能寐的的徒步旅行,则被人们赞为心灵的旅程,是饿其体肤,劳其筋骨的苦行式的精神锻炼。
而这两者其实都是对身体的不负责任的巨大伤害而已。
后者也并不见得更加高尚,因为它也随时会终结掉女主人公的生命啊。
最后,当Reese Witherspoon终于到达终点的时候,导演也许觉得就这么让主人公得到救赎太三流了,没有让她马上顿悟。
画外音提示我们,四年后她重新进入了主流社会的生活模式之中,跟她深爱的母亲一样,生了两个孩子。
好吧,其实这个电影也没有那么糟啦,尤其是在贵国影院中烂片翻飞的时候,我都快忘记了什么是好电影了,况且电影里还有几个小朋友们不喜欢的镜头,多少让人鸟躯一震吧。
其中有一处个人觉得拍得不错,我是不会告诉你是哪一段的。
当然,对于那些动不动就被爱情挫伤的人来说,或者动不动就需要去拉萨去净化性灵的脆弱的人来说,如果你没有勇气徒步到云南或者拉萨,不妨看看这部电影或者《沙漠驼影Tracks》意淫一下吧。
更多评论,请见微信公号:电影拉片室。
PCT的走向基本上沿着美国西部的喀斯喀特山脉(Cascade Range)和内华达山脉(Sierra Nevada)最高的山脊,北起美加边境,南至美墨边境,纵贯华盛顿、俄勒冈和加利福尼亚等三州,全长2650英里(4265公里),沿途经过25个国家森林和7个国家公园,其中包括华盛顿州的瑞尼尔山(Mt. Rainier)国家公园,俄勒冈州的火山口湖(Crate Lake)国家公园和加州的红杉(Sequoia)与优胜美地(Yosemite)国家公园。
离开南加州的沙漠前往高山区, 高山区的路线有95%和著名的(John Muir Trail 约翰谬尔步道)重叠, 步道最高点是4009m的Forester Pass。
约翰缪尔步道(John Muir Trail)从优山美地峡谷(Yosemite Valley)中的半穹峰(Half Dome)山脚,延伸到海拔4400多米的惠特尼峰(Mount Whitney)山顶,通过安塞尔·亚当斯荒野,红杉国家公园,国王峡谷国家公园,全长约356公里。
由北至南而行,穿越整个步道约需3个星期。
相比《荒野生存》、《127小时》我会推荐这一部,我不是说他们是同类型的电影,唯一相同的是hiking and finally finding something at least.在影片的前奏一直出现"quit",数数看看大致出现了二十来次,导演这个简单的手法就是对比后来的坚持到最后。
感觉其实对生活的决定和改变并不难,因为一本旅游指南、一幅画、一个人然后做出决定,去远足去hiking,去找自己。
当然你也可能会在找自己的路上迷失,但是能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让你非比寻常了。
接下来说说女主在遇到给他发音乐传单的男人时,因为还没有从之前在荒野中碰到那个狩猎男人的恐惧中走出来,再加上太久没有和人接触(在商店里试口红的时候的对话,因为是生肉,原谅我没有听懂。。。
),所以她表现出一脸要保护自己的表情与举动。
她也在去赴约时开始打理自己打扮自己,我想这是一个找到原来自己的生活,所以她并没有停留太久,继续去PTC(我想应该就是那幅画的地名吧,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百度了没有找到。。
),我很喜欢结尾女主的画外音,诉说她后来的生活,结婚生子,给孩子起了她妈妈的名字。
哦对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非常非常爱她的母亲,当母亲招到酗酒父亲的虐待,妈妈带着她和弟弟离开那幢房子,因为妈妈的眼睛受伤,她去商店为母亲买药,脸上充满着害怕(这个画面来回出现了2次)。
再到后来母亲的去世这个导火线让她迷失了自己。
(不好意思。。。
我真的没打算剧透。。。。。
)好吧说正经的:我想和《荒野生存》比较契合,因为都是经过lost myself,then find myself.为什么更推荐这一部原因很简单,结局很好,她活下来了虽然中间我不知道多少次我觉得她快坚持不住了但最后她到达终点。
所以我认为这是治愈的一部电影,我很推荐。
(熟肉出来一定要再看一遍)
作为一个还算是常hiking的人 开始的时候觉得女主真是蠢哭了装满了的登山包应该放在一定高度的地方背起 在找到水源前决不能喝光(更别说倒光)水杯里的水 只带必需品减轻负重 登山鞋应该买至少大一码。。。
别跟我说她没经验 就算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出发前好歹做点准备吧 感觉就是在作死虽然她炉具堵了只能吃冷燕麦粥每天催眠自己"cold mush is good I love cold mush"那段还是萌萌哒对陌生男人的防范和警惕 以及女生在户外额外受照顾那段 倒是颇为感同身受看完电影去找了Frost那首诗 通俗易懂 最后一段是这样的"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总觉得这带着安慰自己不要寻死的意思:看呐雪夜的森林多美妙 漆黑又深邃(潜台词:好想在这里永远睡去)却又劝自己 不行啊 在死之前我还有承诺需要遵守 还有长长的一段路要走(别的事情需要完成)最后的重复 是加强语气试图说服自己放在这里被Strayed引用 感觉也很恰当然后搜了一下各路中译 并没人觉得有此意 ╮(╯_╰)╭另!
小孩唱的Red River Valley真是太美太美了但是为什么英文版是“the cowboy love you so true”中文版就变成了“热爱你的姑娘” ....
是被海报所吸引,然后断断续续看完,像是在看一个人久久地孤独地走在荒野上,如同叫醒我们自己。
人生也是一条长长的孤独的路,很多时候需要自己一个人去走去面对。
1.你并不孤独《涉足荒野》像是一部纪录片,纪录一个女孩独自踏上穿越沙漠荒野徒步的故事,她是整个徒步活动里唯一一个女孩子,毫无徒步经验的她因为生活的糟糕而选择了徒步,为求得一些内心答案,然后义无反顾的出发。
在走到一半因为鞋子的问题脚趾甲脱落,她不得不停下来残忍地把自己的脚趾甲扯掉,那一声响彻天地的惨叫也是对生活的呐喊;在途中差点遭遇图谋不轨的男子,幸运慌忙地脱逃;又在丛林里偶遇一个小男孩,与她一样丧父的小男孩在丛林里为她唱了一首歌,歌曲主要是让她记得不管走多远不要忘了回家的路,不要忘了家人对她的爱,让她在转身的时候蹲下来忍不住嚎啕哭泣;在途中遇到走得很快的徒步男子告知她一些地点消息,在羡慕他走得那么快的时候,却在下一站的时候通过别人口中得知他放弃了......她来自一个家暴的家庭,母亲却一直坚持不离开家暴的父亲带着他们乐观生活着。
直到母亲因病去世,她的世界也跟着崩塌,然后她结了婚却毁坏了婚姻,开始和各种人乱搞,吸食毒品。
就这样,她在徒步途中不断地回想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断地思考那些糜烂的生活对于自己来说是对还是错。
所有途中的回想都是她在一步步地叩问自己的内心,她独自上路,但她告诉别人她现实的生活比走在路上还要孤独,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人在等她了。
触动我的第一个地方是在听到那个小男孩在森林里为她唱起的那首歌,澄澈的眼神对着她 ,那个小孩也正是她心里的另一个被忽略的声音,因为这样,才会那么一下子击中她。
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可能很多时候会因为生活的日复一日就这样过下去了,而在忽然的那么一个时刻醒悟过来,发现自己一直忽略了自己内心的渴望和声音。
别忘了自己心中的爱,那份爱或许是走远了,但爱你的人依然存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期盼你回家,有人在思念你,你并不是孤独的。
2.生活并没有逼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女主是个在绝望生活里生活许久的人,她甚至在某个时刻忽然想不明白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烂人。
电影里用徒步里她一次次的回忆片段击中了她,同时也击中了观看电影的我。
回望过去的生活,虽然没有女主那么惨痛的经历,但也会在回想的时候想起来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想起来让自己泪流满面。
如电影说的,如果再来一次,也许自己还是会那样做。
生活里所有过后想起来的错误都是生命对你的考验,你也许在这次的考验通不过了,给到你的教训是你往后可能不会再犯了或者至少给你提了个醒。
你可以选择一直谴责自己,也可以选择享受你当下的美好。
生活从来没有逼迫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所有的导向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你有着你自己生活的选择权。
触动我的第二个地方在于女主走完了整段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她站在众神之桥上的自白。
那时候的她,已经明白她所拥有的一些生活的美好,也足够有勇气相信她这样糟糕的生活也终将会变好起来。
4年之后她嫁给了在这座桥上离她不远的那个男子,9年后她和这个男子生了一个儿子。
“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一个人面对了,就像鱼儿在水里就够了一样,那就是一切。
我的人生,跟所有生命一样,不可思议,不可挽回,也很神圣,非常紧密,非常现实,贴我非常近,多么疯狂.....让它去吧。
我宁可当麻雀也不想当蜗牛,如果可以,我当然愿意。
”
很多人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能和自己和解已经是种非常大的进步,当我们一次次叩问自己的内心,在背负那么多罪恶感和愧疚感的时候走下去,也许人生真的不会有一天快乐起来。
那么试着跟自己和解吧,当你和自己和解的时候,世界也就跟着原谅了你。
不管你过往如何糟糕,未来你都一样拥有美好的可能。
3.在徒步中汲取能量这个影片关于徒步,让我想起了在新西兰徒步的许多经历。
徒步是一项很简单的活动,穿上一双适合的鞋子然后带上工具就可以出发;然而徒步也是一项不简单的活动,中途你会想要放弃,你会跟人走散,有的时候就走着走着剩下你自己一个人了,是一种孤独而又勇敢的行动。
而徒步最大的受益,在于你徒步的过程中对风景的感受,对内心的叩问。
当你沉浸于与自然对话或与自己对话的过程中,你才能慢慢从中汲取能量,然后把这种力量反馈到你自己身上来,让你在以后的某个需要的时刻,你内心的这股力量便会跑出来帮助你。
“在我因悲伤迷失在荒野之后,我又在丛林中找回了自我”。
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偶尔迷失方向,而找回自我是引导我们往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步骤。
旅行过许多地方,在大自然感受过大自然的力量,当一个人回归自然,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中去思考,才会慢慢地找回那个遗失了的自我。
4.和自己和解你或许堕落过很久,或许悲伤了很久,或许遭遇过许多不堪,都不重要,因为在你往前的每一步里,你都离那个过去的你远了一点。
试着和过去的自己和解,世界也会跟着原谅你,给你一个新的开始的机会。
非常女性主义。小孩唱歌的那段泪奔了。
感受不深,只知道她当下的生活一团糟,然而出走荒野可以令她升华或害死她,----地大人少的美国,很贴近真正的自然,但也很容易发生野外旅游遇害恐怖片的情节
东施效颦。
徒步救赎之旅的题材不算新颖,各种闪回也有些杂乱,和前作一样还是充斥着许多动物的象征。可能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多多少少经历过这样的伤痛,结尾看到小男孩哼唱的《红河谷》还是落泪了。
没那么多虚头巴脑,也没那么多灵魂啊,救赎这些高大上的词汇。就是通过肉体上的极限折磨来对抗心理上的极限折磨。最后肉体暂时赢了。
很不错的一部电影,推荐
旅行解脱,寻找自我,太老套
1、苦旅能极大激活生存欲,这是在熟悉的环境里得不到的,由此则产生对新生活的向往;2、貌似美国的徒步旅行组织挺完善的;3、中间闪回的生活回忆很破坏荒野的连续性和带入感;4、没之前澳洲女带骆驼横穿大陆的好看和内涵;5、不真实,美化太多,北美出门而且还是野外讨饭居然不带支枪。。
说实话真想体验一把荒野求生,故事蛮好的,片段闪回也很不错,就是不太喜欢这个女主而已…
人生真的很操蛋,不管是命运的打击,还是自己的折腾,我们还是得挣扎着生存。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救赎的方式,继续move on。
涉足荒谬
吐一句冷槽,虽然洗心革面很重要,但世间美景千千万,看到她一路跋山涉水的终点居然是一座矿山,这一刻对于为什么大家趋之若鹜的把西藏当成旅途终点,我终于是顿悟了。
也没想到今年会开始看徒步电影
豆瓣总是这样,评论要比电影精彩的多,不知道是都徒步过,还是都经历了不少。我很难选择去徒步。人生经历低谷,接触大自然会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没有经验徒步就是自杀。无论你渲染的多好。另外,我讨厌徒步,也讨厌选择去徒步的人。大自然没有任何怜悯,选择逃避现实的人更是被自以为的选择所感动。但是自力更生却是让一个人重新成长的机会,无论从哪里爬起来都会再成长一步。另外,我身边多数对徒步感兴趣的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不太健康。理解缺失,暴躁易怒,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亦或做事极端。因为选择了逃避问题所在。
这就是马丁西克赛斯说的那种片子, 情绪体验
看看风景就行
威瑟斯彭最初是我并不太看好的一个女演员,但是逐渐发觉她虽然很娇小,有些表演还是充满力量的。
我不敢冒險做這種徒步旅行的事。女主很勇敢,但主要因為她運氣無敵好。還不錯吧,瑞茜威瑟斯彭的腿太直了吧。我蠻喜歡她。
那串避孕套令我无言以对
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