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学习中,看到这部扎扎实实讲述庭审的电影,感慨司法进步确实需要慢慢铺垫,程序完善之前,会有多少类似冤案发生,又有多少罪犯逍遥法外?
首先有点吃惊的是,关押进看守所,居然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这也太不人性了。
羁押好几个月才能保释,然后搜查时也没有利害关系人在场,满屏都是程序漏洞,看的直皱眉头。
结局是开放的,导演也确实做到了还原现实,正因如此这部影片非常伟大。
周防正行的这部影片相当大的篇幅是在记录案件审理的细节,从开始的警察抓捕到法院立案,律师的取证及庭审,有其一贯的普及知识的特色。
日本法作为大陆法系的一支,法官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及个人律法素质的高低对案件结果有着比较大的影响,影片中第二任法官自始至终的“有罪推定”式的审判方式,显然是对法理原则的原始及错误认知,这一点是受到个人经历、社会议论、舆论宣传等等影响而出现的偏见影响了实质正义。
而影片的致命伤就是影片最后对法院庭审非正义的意见,略通些法理知识的就该知道,“程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法庭在严格走庭审程序,对客观证据的重要及必要性是体现了法律的正义、严谨及庄重,却不是仅仅为了表达当事人的对错,在影片记叙了那么多的庭审细节之后,却把结果聚焦在了一位在审判原则都落后错误的法官宣判,然后总结出对正义及真相的质疑及执着,是犯了同样的偏见及隔靴搔痒的批评。
说实话,看了最后加濑亮法庭上的独白我才完全相信他,因为在这么多场庭审,一遍遍梳理当时事件经过的过程中,不是感觉真相越来越近,反而是越来越暧昧不清,虽然加濑亮演的真是个老实人,但是真的没有什么铁证证明不是他做的!
哎?
可是为啥要有铁证证明不是他做的?
这不就是假定了他就是痴汉吗?
还是那种“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的思想。
如果警察法官都以偏见的眼光来看他,那他要洗清冤情就太难了。
讽刺,这时候的弱势者转为被怀疑猥亵的人了,在这种情况下,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后的自白真的很感人,没做就是没做,不会因为外界压力而妥协,还是要相信,正义是存在的,正义之裁在于自己的心中。
实习生问:在宣判无罪的案件中,有“或许真的是有罪的”这样的烦恼吗?
法官答:没有。
事实认定自始至终都是判定检察官不能容忍合理怀疑的程度的证明工作。
没有证据,但或许被告人的确是犯人,这是不需要烦恼的。
法官因为那样的事烦恼的话,没有证据,随便补充检察官的意见,也许会让无罪的人被判有罪。
仔细玩味检察官的证明,不能确定有罪的话,就是无罪。
法官反问:你认为刑事审判最大的使命是什么?
实习生回答:查明真相/公平/像是公平?
法官回答:最大的使命,就是不能惩罚无辜的人。
一位被告人:听说有法官说事实只有神知道,那是不对的。
至少我,知道自己不是犯人的事实。
那么,在这次审判中,真正能审判的人只有我。
至少我能审判法官,你错了,我是无辜的。
我第一次明白了,审判不是让真相显现的地方,审判是用被集合起来的证据来判断被告是否有罪的地方。
最近把《建党大业》的一句话又翻出来了:自你入狱、举国震动,人生辉煌,莫过如此。
刚好韩国片《辩护人》里律师的正义形象,虽输犹荣。
我看了2006年日本的《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近2个半小时的长度,也没有精彩的、发人深省的、激烈的辩护词。
只是如实的描述庭审、庭外的过程,也没有光明的结局。
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常听说日本男人变态,时常在拥挤的地铁里,对女性实施“咸猪手”,影片的主人公就摊上了这个事,只有他心里知道他有没有做,围绕对这个案子的审理,引发了以下的故事。
其实也可以很简单,那就是妥协,和解私了,让真相永远埋藏掉,没有对错、没有是非,这个年轻人选择了坚持,从而走上漫长的审判路程,虽然看守所里还算文明,也没有打人,但是警察和检察官的傲慢、粗暴还是时处显现。
人们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然认同,只要被抓肯定有问题的心理暗示,戴着这样先入为主的“眼镜”,审判怎么会公平。
这是个人的受罪,没有自由、屈辱;家属朋友,为他呼吁奔走,出钱出力;还要找到肯接案子并全力维持的律师;更重要的是遇到一个有良知的法官。
缺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行,主人公已经算不错了,本人的坚持,家属的支持,律师全力以赴,第一个法官很好,山穷水尽时,又柳暗花明,给人以希望,也给了以失望,最终以失败告终。
我一直思考国外为什么老是拍这样的压抑、没有好结果的片子,不是像周星驰演的判案片,最终真相大白、邪不压正、大快人心那种。
因为这就是现实,但在这样的现实里,我们还是需要像主人公那样的坚守,听从内心的指引,要较真、不妥协。
谁都不能保证没有被冤枉的时候。
得益于1964年颁布的民权法和风起云涌的女权运动,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在1986年被美国大法官Rehnquist定义为“被迫和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必须严加禁止。
一些国家陆续效仿美国,通过立法来惩治色狼。
张晓冬可能是第一个因“性骚扰”被判有罪的中国人:2000年11月3日,日本福冈市的一名妇女报警,指控天津籍的留日学生张晓冬对她“非礼”,警方隧以涉嫌违反《迷惑防止条例》(反性骚扰的法规)将张晓冬逮捕收监。
2002年3月20日,福冈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被拘留长达9个月的张晓冬“强制猥亵”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3年。
当时,此案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中日两国媒体竞相报道。
性骚扰在日本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日本政府一个研究小组公布的一份对632位女性的调查报告表明,有三分之二的年轻女性在公共交通工具里遭到过性骚扰。
日本13家铁路公司在31条线路特设“女性专用车厢”,以此减少色狼作案的机会。
由于性骚扰的隐蔽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日本警方有时甚至借助法医检测来锁定罪犯。
为遏制犯罪势头,日本法院“宁杀错不放过”,性骚扰案件一旦进入庭审阶段,在只有当事者双方证词的情况下,法官通常采信原告(女方)的证词,判决被告有罪的比例高达99%,大呼冤枉的张晓冬很可能就属于这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状况。
在打击犯罪、实现正义的过程中,司法应当“宁纵勿枉”还是有罪推定?
2007年,阔别影坛11年的周防正行,以《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表达了他对法律的理解:宁可放过十个罪犯,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因涉嫌性骚扰一个15岁的女孩,刚从地铁上下来的金子彻平被带到了警局。
搞笑的是,这个因他人的罪错而蒙受冤屈的青年,居然受到同室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两次同性性骚扰。
这既是在讽刺性骚扰在日本社会的普遍程度,又是在凸显受害者有苦难言的窘境。
警察和律师都直言不讳地告诉金子,只要他认罪,交纳5万日圆的罚金即可获得自由。
否则,不论判决结果为何,他先要被拘留数月,保释金高达上百万,而且,有99%的可能判他有罪。
在大多数人看来,既然“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何必还要往下跳呢?
但是,善良得看上去有些懦弱的金子,是个认死理的人,不愿承认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难道就不跳了吗?
忍气吞声,不如奋起挑战命运的安排。
如果信奉“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就无法理解金子的骄傲与坚韧。
在母亲、朋友、前女友、律师的帮助下,金子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同大海捞针一样地寻找关键的目击证人、制作还原现场情境的录象带,誓为自己洗刷污名。
经过11次庭审,证据越来越有利于金子,人们都以为他会无罪开释,法官却出人意料地判他入狱3月。
即使这样,即使能够讨还公道也比干脆委屈认罪的代价高昂得多,甚至在付出巨大的物质和精神的代价之后,仍然沉冤难雪,金子依旧无怨无悔,绝不昧着良心冤枉自己是个色狼。
有时候,善良也会爆发出无所畏惧的力量。
其貌不扬的日本新生代演员加濑亮,令人信服地诠释出金子纯真、柔弱而又刚强的精神特质,在由竹中直人、役所广司等明星组成的豪华阵容里熠熠生辉。
与《杀死一只知更鸟》、《费城故事》、《锁断怒潮》、《因父之名》等欧美司法影片不同,《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并不追求法庭质证阶段的唇枪舌剑和峰回路转,而是以冷峻、平实的风格取胜;狭小、压抑的法庭,令人性、法理激荡的暗涛更为汹涌。
与其说周防正行是在借影片针砭日本司法体制的弊端,不如说他在推崇一种人生信念:为了心中的正义,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光明磊落、言行一致,不与阴谋、谎言同流合污,背叛自己的良知。
也多亏了那些偏向虎山行、再向虎山行、“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却还是要跳的人们,历史才没有停滞。
(原载新民周刊)
电影中有一段场景是两位路人在议论法官轮换之事(2- 00:28:39 开始), 有一段台词的大意是这样的: 作出无罪判决,高兴的是被告人,而检察院和警察则会颜面扫地。
无罪 判决也就意味着否定检察院与警察,与整个国家对抗,同时,取悦被告人则 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做出无罪判决是需要极大的勇气与能力的。
这里让我看到了第一位法官坚持自己、与国家对抗的勇气;也看到了第一位法官与第二位法官的对比。
第二段影片的 23:25 处,第一位法官说,法庭最重要的是不能惩罚清白 之人。
身后的法官(也就是第二位法官)摘下了眼镜,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
同样是针对旁听席上人满为患的观众,第一位法官是“挤挤也可以坐得下”,第二位法官则是“这是我的法庭!”。
我非常欣赏第一位法官的“抗争”。
以一己之力,对抗庞大的国家公权力; 对抗上司以及前途的压力,就是为了坚持自己“不能惩罚没有犯错的人”这一 事实。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说,药家鑫的案子本来不应该判死刑,但民意汹涌, 审判该案的法官迫不得已判处了死刑。
之后几年时间里,中国对于死刑的判 决因此大大放宽,直到近年才有所好转。
所以说,法官若想坚持自己的原则, 甚至可能需要和汹涌、片面、变形的民意进行对抗。
这种情况下,他是否还 能坚持理想与原则?因此,我也感到片中的第一位法官有些过于理想化了。
甚至在我们生活中,第二位法官这样的才是普遍现象。
好的电影让人感到不安与恐惧。
比如这部,比如《罗生门》,比如《大逃 杀》。
这些电影太真实地反映了人的本性。
《正义之裁》中,每位证人对于记 忆中出现在乘务室门口的女性所说的话都不同。
被害者只听到衣服被夹,金 子听到说他不是痴汉,站务员听到的是他只是衣服被夹了,最终真相被那位 重要证人女性揭开,她说的是“他只是衣服被夹了,我认为他不是痴汉”。
这一 部分有些像“微缩版”的《罗生门》,只是后来来个一个第一人称的真相。
看到 现在,第一次觉得黑泽明高,实在是高。
这一段大家的证词之间,也存在明 显的对抗性。
另一点想法:男主角真的是无罪的吗?导演一直没有从上帝视角拍摄整 个事情的经过,都是个人主观的叙述。
加濑亮那么帅,我们当然容易相信他 是个好人。
如果是个长得不是非常和善的演员去演男主角呢(例如香川照之)? 大家还能相信他没有痴汉吗?
今天晚上看到了休息了11年日本文艺大导周防正行的最新作品《即使这样,我也没有干》。
很有意思的一部电影,也很好看。
影片的背景基于日本日益厉害的“电车痴汉”案件的审理,所谓“电车痴汉”即是在上下班通勤时间搭乘地铁或城铁时,经常在拥挤的情况下伸出咸猪手骚扰非礼女性的咸湿佬。
但周防正行反其道而行之,恰恰是讲述一个被冤枉的上班族如何自始至终强调自己不是电车痴汉的经过,为了清白,即使为此滞留看守所,为此付出无数时间耗费无数精力也要坚持自救的一桩冤错案件。
影片中丝毫没有回避日本现实社会中电车痴汉的高发频率,但周防正行选取只有0.1%错判率的典型来说事,当然并非要为电车痴汉们伸冤说话,其宗旨在影片开始前的字幕就说得很明白:“即使放走十个真正的犯人,也不应该冤枉一个无辜的人。
”借如此小比率发生的错判案件率,周防正行显然试图直指日本司法制度的漏洞,更希望藉此促成日本法庭陪审制度的诞生。
虽然以我们中国人的经验与目光来看,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实在是司空见惯,为何法律健全得多的日本需要如此较真倒是中国人觉得不可理解的。
电影讲述了一个男性上班族金子,某天在完全无知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冤枉成为“电车痴汉案”,从开始的莫名其妙到焦虑到迷惘失落,虽然被警察与值班律师频频劝诱承认痴汉行径,但却始终没有屈服,坚持自己没有做的立场,经过力争取得律师们的信任与家人朋友的援助,不屈不挠得进行上诉,寻求自己的清白。
因为如此高的认罪率,导致警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态度非常轻率,所以一般都是有罪推定,但到了金子这个个案身上,就变成完全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清白的人只要陷入此种情形中就将百口莫辩,无人相信,再加上法官也不愿意做出正确的判决,就更让当事人的胜诉前景暗淡,但即使如此,金子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没有做就没有做,因此最后才有了长达12轮的庭审。
虽然开始就有警察明确告诉他只要承认了,交了五万罚金就可以立即出去,如果选择坚持自己的清白则要搭上不可预计的时间与精神,甚至值班律师也指出如果上诉将会非常辛苦,暗示他最好还是选择承认罪行。
当遭遇这样一个突发事件时,所有的人似乎都是从当事人本身出发,指出似乎一目了然的机会成本差异,劝诱当事人放弃清白的主张。
但影片的主人公恰恰是个非常一根筋的人物,在他看来,没有做就是没有做,无论怎么样都不可以用自己的清白来牺牲,所以才有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据说这是根据2002年一桩真实的痴汉冤案改编的,加濑亮的表演看似不动声色,实质上将情绪的细微转变通过表情、下意识的肢体语言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内心一直的坚持也在木纳的外表中很好的流露出来,整个人物塑造得非常具有层次感,将一个无辜被陷入“电车痴汉冤案”的普遍白领青年塑造的极为可信,不能不说导演周防正行的选角与调教十分厉害。
而周防正行大概也是想借此塑造这样一个看似很轴,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坚持自我坚持清白的人物形象。
这大概也是导演这部电影想表达的理念之一。
虽然在周防正行久休复出的影响力下,役所广司、清水美纱、濑户朝香、小日向问世、竹中直人、山本耕史等一众演技派新老演员纷纷捧场友情出演之外,但影片中最大的亮点始终是加濑亮的出色表演,虽然表演风格内敛低调,却仍然无法遮挡其骨子里的光芒四射,所以影片看完以后只剩下对这个人物的深刻印象。
据说影片依据的2002真实案件中其实是当事人获得胜诉的。
但导演周防正行并没有拘泥于那桩案件,对这部影片最厉害的处理恰恰是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到了审判接近尾声的时候,似乎主人公金子的一切坚持与努力都有了结果:受害女生法庭自述不能肯定电车痴汉就是金子;辨方律师们的模拟现场录影也有力印证了金子不可能作案;金子更找到了事发当天身边可以作证自己不是色狼的女乘客,并且愿意出面作证等等。
种种迹象表明金子的案情将发生转机,但毫无预兆的结尾情势突然再次逆转,法庭最后仍然宣判金子有罪,再次无情的说明日本司法中存在的漏洞对于身处劣势的当事人来说其实任何努力都将是无效的这一残酷现实。
这一改动却将导演的本意更突出的暴露出来,堪称神来之笔,因此最后加濑亮望着法官,看似没有表情的脸上却让观众更看到了坚毅,“这一刻已经不是法庭对我的宣判,因为只有我知道自己没有做,没有罪,所以只有我自己才有资格宣判,我已经对法官做出了宣判。
”这段话似乎有些阿Q,却是导演想最终阐述的主人公精神自白与对日本现存司法制度的有力质疑。
老实说周防正行的《谈谈情跳跳舞》《五个相扑的少年》看了也就看了,虽然觉得好看,毕竟也没有多大感动,没想到这次的转型新作却有如此的深度与力度,真是宝刀不老啊,值得赞一个先!
另外要指出的一点是网上翻译的片名《正义之裁》显然非常不靠谱,估计是根本没看过电影的人随意翻译的,完全与剧情相悖,至于将影片归类为2007惊悚大片更是贻笑大方,不知从何说起了,如果是这样做发行不死得很难看才怪!
电影官方博客:http://blog1.soreboku.jp/电影官方网站:http://www.soreboku.jp/index.html
大半夜看的电影,第二天我的眼睛就肿了。
哭的。
在清晨的早高峰,挤得需要靠地铁工作人员帮忙才能顺利上车的那个时间。
这本来可以,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清晨。
因为一个高中生的器泣着控诉。
“我”就成了“电车痴汉”。
即使所有的人,所有立场的人,都认为,认罪,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有效最快速的方案。
可是,为什么“我”要认罪?
为什么“我”要顶下一个本不存在的罪名。
为什么只能选择忍受?
不能争取自己的清白。
然而争取的结果是,一个人对自己名誉或者权利的争取,终究敌不过这个体系所决定的利益得失。
个人的胜利,即是国家的失败。
国家的机构不会允许这样的失败的存在。
也许有一天,这个制度会得以改进,但也是由国家来提出,决不会是由于某个渺小的个人。
毕竟,国家尊严,不容挑战。
那么,个人的尊严呢?
大概没有人在意。
在这个故事里,输掉审判“我”可能只是背上“电车痴汉”的罪名,可是,如果再放大,当事件涉及到我的性命的时候呢?
谁来替来伸张正义?
究竟什么才能保证生而为人的权利呢?
那些对精神病患有审判之权的医生,要审判一个正常人为精神病患,是不是太容易了点?
被枉判的人如果想要申辩,又有谁能听到呢?
如果一旦被误判成为精神病患,是不是就只能在精神病院过着疯子一般的生活?
突然想起一个故事。
一个很有名的医生,有一次做了一个诊断,可是在手术前,他发现这是一个误诊。
如果当下提出,那他的名声可能就会扫地,而如果坚持手术,病人家属大概也不会察觉,毕竟关于医学,大多数人都不了解细节,医生大可以手术照做,找别的理由搪塞过去。
可是,医生选择了他的良心。
他放弃了手术,承认了误诊。
没想到,病患家属因此不依不饶,最后医生都没得当。
这大概是一个无处不在的矛盾,公正和个人利益,公正和国家利益。
不得不承认,利益面前,没有公正。
对法官来说,毕竟公正是别人的,而利益是自己的。
维护了别人的公正,对我来说有害无利,那么,我为什么要维护他的公正呢?
去TM的公正。
只要没有对政府部门造成不良影响,什么审判都可以做。
对国家来说,毕竟公正是别人的,名声是自己的。
维护了别人的公正,对我来说有害无利,那么,我为什么要维护他的公正呢?
去TM的公正。
我只要维持我的光辉形象就好了。
如果医生承认误诊,得到的不是对错误的宽容,而只有追究指责,那么谁还会在犯错以后承认。
承认自己的错误有害无利,那我为什么还要替病患着想。
“请用你们希望自己被审判的方式来审判我。
”这一天,什么时候才能来到呢?
也许有一天,国家这部机器被改造得更加精细,而政府和人民的矛盾不再存在。
也许有一天,大家的觉悟都到了一定境界,都对自由平等的向往都超过了而对个人利益的追逐,那么这样的悲剧也许会少一点。
可是到了那个时候,也许边犯罪都不存在了吧。
呵呵。
而现在,在威武雄壮的国家机器面前,我们,不都是弱势群体么?
因为明天你就可能是那个坐在被告席上,怀着满腔的冤屈,期盼着法律能还你以正义,你把事实一遍又遍地重复,可是没有人听得进去。
因为明天你就可能坐进抓捕精神病患的急救车,你一遍一遍地说你不是精神病,医生给了一你剂镇静,第二天你醒过来,发现你再也逃不出这个白色的牢笼。
因为你明天就可能进入手术室,你不知道医生是要割下你的哪一个器官,因为你对你的病毫无办法,他是你的唯一救星 。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需要信仰。
因为公正,只有上帝,佛祖,阿拉知道。
我还活着,感谢上苍。
我家没有被强拆,感谢上苍。
我没有被无故逮捕,感谢上苍。
奥,有一个人,他不需要怀疑,不需要担忧!
那个人,他爸是李刚。
呵呵。
好久没看需要这么费脑子的电影了,也不知是否应该感谢以前积了太多list上的电影没看才使我现在还有电影可看。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看简介知大概,并且凭着观影经验可以猜到合理剧情的作品,但说到底你能猜到的也只是一小部分。
这种能让人觉得情理之内,意料之外的发展才是我一直都想要看的。
刚开始,看到决定起诉的检察官说“十五岁中学女生勇敢捉色狼,可怜她以后都不敢再乘车了”时还能在心里吐槽“你面前的这个男人才可怜吧,说不定以后看见女子中学生都要绕路走了”。
随着剧情发展,第N次庭审到第N=1次庭审,自己的坐姿也不自觉地从一开始比较随意变得坐直起来。
片中,只履行自己认定的职责的地铁乘务员,问话时大声斥责想要逼迫男主认罪的警察A,用了温和态度打温情牌但仍是希望男主认罪的警察B,偶尔上京探望儿子但却得知其意外遭遇选择了相信自己儿子的话即相信其为无罪的母亲,虽之前一直游手好闲但事情发生后变得很有担当的好友,觉得自己终于鼓起勇气抓到色狼的女子中学生,认为不能只凭良知不顾现实就鼓励男主否认指控的当值律师,一开始由于同是女性而对男主的否认指控带有怀疑的律师助手,始终冷静分析案件进程以及及时对男主母亲和朋友解释检察官和法官立场的律师,因为正在经历同样情况而积极帮助男主的陌生人,以及两位法官,甚至连庭后旁听观众的闲聊,这些形象都刻画得很饱满。
再加上完整的十二次庭审,使电影更加逼真。
片子的发展或许看起来多有偶然,先是一开始男主的偶然忘带履历需要先一度下车检查再上车才造就被地铁乘务员推着上了挤满人的车中,然后是此前曾有多次在车上被色狼骚扰的经验,决定了今次决不能放过“色狼”的受害人,再有因为正在遭受同样指控而跳出来帮助的陌生人,看到了事情经过并认为男主是无辜的但事情后几天要去留学几个月后才回来的目击人,包括片中的当值律师,两位法官都因各自此前的工作经历而对这件案子有不同的立场。
有人会认为,这么多偶然一起发生是电影中才有的事,可是生活中本来就处处有偶然,没有必然一定是会这样发展的事。
片中最后男主的内心独白说到,至少我就知道自己并不是犯人这一事实。
其实,人生中,我们从始到终能把握的也只有自己而已,偶然总是有而不可控,但偶然是否会左右你取决于你对自己的把握。
非法学系的理科女对于片中开始提及到的“宁可有十个真犯逍遥法外,不可令一个无辜的人受罚”以及“有关非礼罪的冤案充分反映了日本司法的不公”理解有限,上面写的自己观影后直接的感受。
最后,请允许我对周防监督表白!!!
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正义呢?!即使说再多遍不是我做的也不会有多大的成效,只会遭来更多的毒打与恐吓!
看这个是真需要耐心啊,,,
即使是加濑亮演的也是一般般
和《狩猎》一样试图通过个别案例消除更广泛的事实,从立意上就让人厌恶。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嘿嘿,最后的独白让我想起了南京彭宇案,相同的司法在中国不知道还有多少。8
精讲!日本的荒谬,日本的电车之狼,警察的不负责任,检察官的判案率,司法的尊严,荒唐的日本!
对那种说话出尔反尔、出口成屁的检察官和警察和某些律师真的想喂他吃屎,忍不住要揍人,所以十分同情男主的无奈和悲惨
过于平淡。
这个司法体制本身就有问题,本来就将主角当做有罪的来看,将一切事实开始往这个方向扭曲,无论怎么辩解也当做狡辩,主角很冤枉,好吧,但作为一个平庸俗气的人,是我,我就想就交了罚金,走人就好。何必浪费这一年多的时间,还有这些诉讼金呢?不划算,这个体制不会因你一个人而改变的。
日本法律的不行
没什么可拍还不如去拍纪录片,这电影简直是nonsense。
剧情没有什么波澜,但是题材还是可以好好思考一下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有罪率并不能使一个无罪的人变成有罪,尽管最后并没有给出答案。学司法的话倒是可以看看,尽管性侵犯行为在中国的地铁上还没有那么严重。
07旬报十佳
这部片讲着一些小常识。最想说的一个实际情况是由经济考量组织起来的系统与合理知识无关。作者顺带一句:你不是作为一个国民的你。
我去,又是上下部看倒了的,太过分了CD1跟CD2都分不清弄颠倒了。摔,看得我以为这导演叙事太诡异了。严重影响评分。
角度与立意都有亮点,但是拍得真的是闷了些。。。
剧情沉闷平缓,像纪录片一样的反映了法律的一种缺陷冷漠
喜欢这个标题,看完更加觉得这名字取的真好,很发人深思的电影。。。加濑亮有种日本偶像少有的气质,很文艺很闷骚=。=还有个特文气的山本耕史当配角~~就是小日向大叔那个法官太讨人厌了!
细节不是分钟数堆起来的 典型的日式臭裹脚布
节…………奏………还…………能…………再…………慢…………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