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蒂芬年轻时,因为一场强奸罪入狱,坐了18年牢后,由于一场意外的DNA检测,检方竟然发现多年前的强奸案的罪犯另有其人。
事件层层剥丝抽茧,史蒂芬被无罪释放,当年的警方检方的重大工作失误被调查出来。
正在史蒂芬准备起诉警方检方,且要求高额赔偿时,竟然又莫名陷入另外一场严重的强奸杀人案中。
多个证人证物现身法庭,事件扑朔迷离。
虽然说的是一个低阶层的穷人在政府检察机构面前,如蚂蚁撼大树一样,艰难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没有确凿证据下,却最后连续两次入狱的故事,但依然震撼于,作为辩方律师在各种证据证物证人面前,寻找各种漏洞,竭尽全力为被告人辩护的专业态度和能力。
也深刻认识到“疑罪从无”的重要性,否则在强权和金钱面前,低阶级和穷人的权利更无法保障。
金钱可以收买权利,权利可以制造出诬陷的证据,而作为平民百姓,只能任人宰割。
一次审判不公,恶于十次犯罪。
这个案件受到如此大的关注,不仅仅因为他人命关天,而且是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纪录片应该很受中国群众的喜欢。
它迎合了我们一贯仇富仇官的心理,估计很多人在看的时候,都是一边看一边磨牙再一边破口大骂。
跌宕起伏,高潮迭起的剧情,在中国群众眼里嘴边,一句话就能高度概括了:“我就知道他们都是这样。
”更多的观众抱着猎奇的心理,最多也就当《老梁故事汇》,仰或是《拍案惊奇》看待。
但如果没有思考与反思。
那我们就辜负了一个青春了(Halbach's or Steve's)看完十集,孰是孰非,估计没人能讲得清楚,虽然片里很明显偏向于Steve,但我相信也没有人可以百分之百地打包票、拍胸口、下定论。
我也即将成为一名执法者。
还未看此片之前,便知道合法程序的重要性,现在培训还未开始,更加强我对执法细节、执法程序的重视。
但司法系统再怎么天网恢恢也会有疏漏,也会有漏网之鱼。
Steve如果是冤枉的,那么就不是一个简单杀人案,而是关系到一个大系统大政府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但就像律师所说的,宁愿相信他是有罪的,因为,一个清白的人要坐18年的牢房,再加上余下苍生,那种凄凉苦楚,让人不敢想象。
司法的推进完善,有时需要一些残缺之美,比如《辛普森案》《许霆案》,抑或是最近的《快播案》,经过一些阵痛,方能定好药方,方能治病救人;正义与公平,方能比太阳还要光辉。
我觉得这部纪录片的高明之处在于导演的叙事手法,中间有几集是这样展开故事的:在叙事初期,展示控方证据,让观众以为Steven怎么这么血腥无情,他肯定是杀人犯;紧接着,辩方登场,将控方证据一一驳回,故事出现反转;在影片快结束时,抛出些辩方的猛料,渲染下阴谋论,或者给一个unhappy ending,让观众怀着情绪想继续看下去。
对于Steven Avery是否真的是凶杀犯,不做过多的评论。
因为纪录片中没有展示所有的定罪证据,只是着重展示了辩方律师发现的案件疑点。
我觉得民怨这么大,多半是因为这些案件疑点实在是太匪夷所思,而在未完全合理解释这些疑点之前,Steven就被判处了终身监禁,而且两次上诉都被驳回。
对于民意这个事情,其实记录片中也有讨论过。
当Steven avery两次被捕时,民意其实都是一边倒的认为steven是畜生猪狗不如;当steven第一次被洗冤后,public media这个墙头草又倒向了steven;辩方律师认为陪审团认定steven有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在进行无罪辩护之前,陪审团成员已经接受了public media对steven的有罪判定,主流意见的根深蒂固造成了他们对steven的偏见。
所以说民意这个东西异变,不一定正确,但却十分可怕。
还记得steven的父母收到过匿名信,说avery家族应该burn in hell。
所以,希望这部记录片的热播起到的作用是对steven案件的重审,公布一些solid evidence解释之前未完全解释的案件疑点,引起民众和政府对司法体系和制度的一些思考与改进,而不是左右民意逼迫政府对Steven做无罪赦免,毕竟还有疑点和未发现的证据,现在就认定steven无罪也有点草率和鲁莽。
PS:我真的很佩服Steven第二次入狱时的辩方律师,牛逼到与州政府作对,而且深挖证据,辩论也很出彩。
真希望这样的辩论多多出现在天朝。
其实前一段时间被热炒的快播案庭审中,许多认为精彩的辩护,我觉得有点胡搅蛮缠的意味(仅代表个人意见)。
PPS:听说控方律师现在已经被骂成狗了,甚至被PS成各种恶搞表情包。
我其实有点同情他,我们可以在道德上谴责他之后的sex texting事件,但是在steven这个案件上,也许他只是完成了他应履行的职责:做一个好的控方律师。
或许真的有警方栽赃陷害这茬儿事儿,那我们应该真正强烈谴责的是出谋划策之人和行事之人,而不应过多的指责一个发言人。
当然,如果控方律师明知有证据可以证明steven无罪而主动选择隐瞒的话,那么我相信一定有相应的程序对他进行惩罚。
PPPS:听说辩方新发现了一些证据证明steven无罪,持续关注中。
“既然他是个恶棍,放在外面也会危害社会,找个理由把他关起来挺好的。
”这是看完《制造杀人犯》之后一部分人的观点。
按照社会上的标准来说,Steven Avary不算是个好人,甚至在大部分人眼里,他就是个混蛋。
把家养猫浇上汽油活活烧死;拿着枪威胁平时相处不好的表姐;在纪录片里出现的前女友在纪录片播出之后发声说他对她屡次家暴并威胁如果和他分手就伤害她家人;曾和他一起服刑的狱友说Steven说过要专门建一个地方用来折磨和虐待女人。
这些真实发生的和传言中的恶行,随便拿出来哪一条都让人不寒而栗。
但Steven是个恶棍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当地执法机关制造伪证,陷害栽赃他的理由。
这部片子在播出了短短1个月的时间就轰动整个美国社会,引起无数讨论和一片唏嘘。
为什么?
因为这个一向以司法制度完善健全自居,号称以无罪推论对待任何一个公民的国家,居然出现了这么大的丑闻。
更因为很多美国人认为,如果应该保护他们人权和自由的执法机关成为了栽赃陷害的代名词,那Steven Avery和Brandon Dassey噩梦般的经历,也很可能发生在他们任何一个人身上。
一些客观冷静的观众在看完这部片子之后,认真地从网上搜查到了纪录片中没有提到的不利于Steven Avery的证据:1. Steven Avery在事发之前屡次打电话给受害者的公司,明确提出要受害者去他家拍照。
2. Steven多次用匿名电话打给受害者,以此掩盖自己的号码和身份。
3. 受害者生前和同事说过她无法忍受Steven,并指出他有一次在她去他家工作的时候只裹着一条毛巾出来见她。
4. Steven的DNA在受害者车盖上找到。
5. 在Steven车库里找到的带有受害者DNA的枪壳出自他平常挂在床头的枪。
6. Steven在事发之前买了手铐和绳子,和Brandon Dassey认罪时描述的样子吻合。
针对这些证据,Steven曾经的代理律师Dean Strang在某次采访中解释说,由于整个拍摄过程所记录下来的庭审录像长达240个小时,纪录片导演在控制片长的前提下,已经做到了将控方和辩护方的最有利证据包括在内。
而被忽略的这些证据中,有一些已经被证人证实无法成立,被法官驳回,或没有达到可以证明Steven有罪的程度 (采访的油管地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IpalmgaUKc)。
也许有人认为这些证据可以间接证明Steven有犯罪动机,但是根据美国法律的“无罪推论”,想要定他杀人罪,是需要找到可以证明他杀了人的直接证据的。
然而控方所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无法证明受害人是被他杀害的。
按照常理来判断,在经历了几天的讨论过程,陪审团应该像《十二怒汉》中一样,因为无法找到确实证明嫌疑人杀人的证据,以Steven无罪来作出判决。
然而,12个由当地人组成的陪审团全员通过,Steven杀人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后来纪录片交代,刚进入讨论阶段时,5个陪审员认为Steven无罪。
但是有3个人,从庭审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认定了Steven有罪。
于是,和《十二怒汉》类似,这5个人被说服,同意了有罪的宣判。
根据后面的报道,陪审团中有几位和本案涉及的司法人员有直接或间接亲属关系。
还有的成员,早已经根据Steven平时的品行和控方扭曲性的媒体报道,在开审前就做好了决定。
在案件审理前就已经带有个人偏见的陪审团,恐怕是公正判决的最大敌人。
片子播出后,有很多人惊呼,“我这辈子都不要去Wisconsin“。
于是当地人站出来说,“你们根本不了解Steven Avery,不知道他平时的为人多恶劣,简直就是个变态”。
他也许是个让人厌恶的混蛋,学校里教的自我保护课程也许就是为了防备他这样的人,大人们也许会教育自己的孩子永远不要接触这样的人。
但是,到目前为止的所有证据都无法证明这个混蛋在这个案子中杀了被害人。
不能证明他杀了人,那他就是清白的,就是被诬陷的。
至少这是美国法律认可的事实。
我无法控制地把Steven Avery的案子和Robert Durst的案子相比较。
那个平时充满个人魅力的老头,杀了自己的邻居,肢解了他并弃尸,被陪审团认为是正当防卫,迅速恢复自由身。
这个平时智商不高,平时品行恶劣的男人,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他犯罪的前提下,两次被错判入狱。
这样的差别到底是什么造成的?
身份?
地位?
金钱?
智商?
这些都有。
还有一点,大概就是因为Robert Durst是用善良外衣把自己丑恶身份隐藏的很好的凶手,而Steven Avery却是个不懂法律人情而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的恶棍。
他也许是个众人唾弃的恶棍,但他没有杀人。
希望新的证据和他的新任律师能再次帮他重获清白。
本人下午下载的,看到现在一口气看完了。
说说我的感觉。
就像有人往我身上泼了一盆冷水,心寒。
1个女孩死了,2个嫌疑犯被判终生监禁。
那么凶手是谁?
脑袋里一堆疑问号,惊叹号。
说一说我对案情的理解吧,说的不好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咱们把最主要的几点指向杀人罪名的立项列出来:1、凶器在哪?
案中的凶器检方提出的有:刀、铁链、2.2口径的猎枪、在法庭上被列举的900多件证物里没有出现它们。
在05年3月案发封锁现场3个月后,在车库里找到了弹壳!
弹头呢?
开了11枪,脑袋里一个弹头没有?
尸体焚烧完,焚尸的地方和骨灰里一个弹头,弹片没有!
那把猎枪去哪了?
STEVEN给扔了?
解释不通。
2、作案地点在哪?
开始的时候检方认定作案地点是在ST住的屋里先囚禁,强奸,捆绑,割喉,枪击。
最后在车库后焚烧(屋里什么痕迹都没有,明显不是作案地点。
)找到弹壳后检方认为行凶地点是在车库,血迹被清洗了,地上也凿出了坑也没血迹和DNA。
唯一能找到ST和女孩血迹的地方是哪?
是汽车里!
驾驶室有ST的血迹但是没指纹,后背箱有女孩的血迹,而且血迹和头发混合粘在后备箱内饰上。
这能看出汽车很有可能装过女孩的尸体或者运输过。
这里疑点很大,ST不可能把那么明显的证物还留在车场里,汽车是后来放到车场的,不然要是ST杀得女孩,焚尸。
不可能不销毁汽车,女孩失踪到警察去车场封锁有5天的时间,还有车钥匙,为什么只有ST的DNA而连车主女孩的DNA都没有,有人破坏了物证,栽赃。
栽赃的那个警察知道谁是凶手,也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他们选择隐瞒真相,栽赃嫁祸ST。
因为ST的存在就是挑战整个郡上的警察的脸面,所有人巴不得ST是凶手,去死。
即使放过真正的凶手,他们也愿意。
3、焚尸地点在哪?
检方坚持认为焚尸地点在车库后边,但是后来在车场16英里外又发现了部分烧焦的头盖骨碎片。
这很明显的吧,尸骸被搬运过,焚尸地点肯定不能是车场啊,烧完了往远处搬?
焚尸地点在别处,尸骸是有人整理好后搬到现场的。
辩方也问过检方,检方的人说,法医去那的时候尸骸已经整理好了,整齐的摆放在一个木箱子里,连土都塞干净了。
真特码神奇啊。
4、ST和外甥的审判结果也真匪夷所思。
ST的审判结果:1、强奸杀害成立、2、焚尸不成立、3、非法持枪成立。
外甥的审判结果:1、协同杀害成立、2、焚尸成立、3、强奸成立。
到底焚尸没焚尸????
5、谁是凶手?
本人认为最有可能的是ST的妹夫!
他在全片只露过一次脸几秒。
原因如下:能让家里人做伪证的只能是ST的妹夫,14岁的女儿和16岁的儿子为了父亲做了伪证。
后来14岁的小女孩在法庭再一次出庭的时候哭了,她害怕了,,她没想到会把自己哥哥牵扯进来,因为当初大家商量的是栽赃舅舅ST。
外甥后来也翻供了,他也明白了,他也会坐一辈子牢他不想坐牢。
当初大家商量好保护他的父亲栽赃舅舅,但是没想到会把他自己也陷进去,这孩子刚开始就瞎编,后来实在编不下去了,全编乱套了。
经过可能是这样的:整个郡上都传言他们ST家族乱伦啊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想可能不是空穴来风,再加上ST坐了18年牢。
大家对他们家更加不待见。
发现没?
舅舅智商不高,外甥智商不高,ST的妹妹智商也不怎么样,好像还有对孩子的暴力倾向。
案发那几天,ST正和监狱里酒驾的未婚妻保持通电话,当晚5点多也来电话了。
5点多ST妹妹出去看望朋友了,很晚才回来。
而且整个案子里,没人提ST的妹夫,外甥没提,外甥女没提,妹妹没提。
估计也一个智商不会高的人,要不然车不会被发现。
妹夫应该是把女摄影师强奸完(具体经过就不说了吧)放上受害者的车里和他的儿子(也就是ST的外甥)一起把车抛在了野外。
几天后,大家寻找女孩的下落的时候。
那个警察(打电话询问交通局车辆档案的那个)发现了那辆车,上面有女孩的尸体。
这时候他和警督商量之后,回物证科拿的ST的血样撒在了车里,把女孩的尸体烧了装好运回ST的车场悄悄放好。
中途不小心掉了几块头盖骨的碎片。
打电话给女摄影师的家属那个女的,让她去找车。
那个女的自告奋勇找到女摄影师的前男友和家人,说她去ST的车场看看。
巧的是去了10分钟车找到了。
接下来,就是那里证据不足,警察在哪里下手。
因为这已经不是个人行为了,代表了这个司法体制的脸面,裙带仕途的发展,整死一个蹲过18年大牢的人,没人会觉得不对,胜利就代表正义不是吗?
好吧!
影片结束的时候,司法体制胜利了,ST冤不冤?
他从头到尾不知情的人,被判无期。
ST外甥冤不冤?
不怨!
因为他做了假证,很有可能是同伙。
他在监狱越来越胖,为什么?
自暴自弃了,认了。
而ST呢,他没放弃,他还在争取上诉。
但是我想在他父母有生之年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吧!
文/@hasukihaga (hasukihaga.blog.163.com)犯罪纪录片似乎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
从2014年的广播节目Serial Season 1,到2015年的HBO六集纪录片The Jinx(译《厄运/纽约灾星》),再到2016年1月Nexflix的十集纪录片Making A Murderer《制 造杀 人犯》(简称《制 造》),当事人、案 件及美国刑事司法 制 度都成为节目探讨的热点。
Serial 1是去年本科最后一学期的非虚构写作课上所布置和探讨的话题,但该节目的热门以至于在图书馆借书都听到前台工作人员在讨论该话题。
自上月《制 造》上线且成为热门话题以来,陆陆续续地挤出时间把该片和《厄运》一起看完。
《制 造》由两位女性导演Laura Ricciardi和Moira Demos跟拍长达十年之久。
两位导演因同为哥伦比亚大学电影系研究生结缘,除了是事业伙伴外,还是生活中的伴侣。
其中,Laura Ricciardi在从事纪录片行业前,毕业于纽约法 学院,且曾是一名律师。
在2005年11月,这两位四十出头的电影系毕业生在准备毕业作品时,注意到Time杂 志所刊登一篇关于Steven АVery的报道后,决定开始拍摄这个故事。
而《厄运》的导演Andrew Jarecki,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的英语文学专 业,并同时修 习了舞蹈与戏剧专 业,在拍摄此片前已有纪录片和剧情电影的拍摄经验。
《厄运》是由他在2010所拍摄的电影All Good Things(译《所有美好的东西/美丽破绽》)的意外衍生之作。
此外,他创建了电影评分和购票网站Moviefone,并因《厄运》获得灵感,开发了一个微电影概念的iOS应用软件KnowMe。
《制 造》的拍摄时间长达十年,旨意于由拍摄对象Steven АVery的两次入 狱经历来揭 示美国刑事司法 制 度的漏洞与不公。
拍摄开始时,Steven已再度入 狱,因此,故事由新闻、法庭录像、АVery家族等相关人员采访和拍摄所组成。
两位导演身处镜头与荧幕之后,由剧情和画面来引领观众。
该片本身并未着重于Steven是否为Teresa Halbach案的真 凶,相反之,作为观众可强烈地感受到Steven与其外甥Brendan Dassey在整个调 查审讯审判过程中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
而《厄运》的拍摄对象Robert Durst是剧情电影《美丽破绽》故事的原型。
他在观看电影后对其导演Andrew极为欣赏,并亲自致电邀请对方对自己进行人物采访。
因此,剧情由Robert和导演Andrew的对话主导进行,并且在最后两集里,导演和制片团队共同出镜,将自身置身于故事中,作为重要证据发现者的身份,参与并影响了剧情的进展。
而导演的角度,从一开始对这位知名而古怪的人物的好奇探究,一步步变成了对其罪行的调 查和证实。
Steven АVery来自美国中北部威斯康辛州东部,一个有着八万 人口的Manitowoc县。
他的家族经营着一个废车回收场。
АVery家族给人的印象是:未受高等教育、智力平庸或低下、性格古怪且不合群、不与社区居民来往。
Steven的智商为70,在18岁和20岁分别犯 下了入室盗窃和虐 待动物罪,并因后者而服刑9个月。
他在23岁时,和一位表亲起争执,并用 枪 威胁了对方。
这位表亲和她的丈夫,一位兼 职警 察,从此视其为眼中钉。
同年,在一起当地模范女性居民的性 侵犯案中,Steven被当作重要嫌疑犯,尽管力证自己清 白、证据中有诸多疑点,他仍被定罪入 狱。
在服刑了18年后,因DNA技术的发展和威斯康辛州大学 法 学院的“无罪计划”项目的协助,Steven在2003年免罪释放。
重获自 由后,Steven对该县(包括其前任治安官和地方检 察官在内)提起3600万美金民事赔偿的诉 讼。
在漫长的诉 讼进程中,2005年,该县居民Teresa Halbach失踪并被发现死亡。
在调 查过程中,Steven的血液等“证据”分别出现在Halbach的车内和Steven的车库中。
随后,Steven那正在就读高中的外甥、智商检测约70左右、有学习障碍症的Brendan Dassey在警方的诱导下“提 供证词”并且“认 罪”。
在Brendan的审判过程中,其公派律师意图协助警 局让Steven定罪。
最后,两人于2007年被 判终生监 禁,上诉至今一直被驳回。
因为用光了公派律师的名额,Steven如今在监狱里自学 法 律,准备继续为自己上诉。
Robert Durst来自纽约知名的地产开发商Durst家族,在曼哈顿中城拥有十多栋写字楼,并且是纽约新世贸中心一号大楼的开发商之一。
他是家中长子,但却像是被放逐而隐 形的一员。
他自称在7岁目睹了母亲徘徊在自家楼顶跃下前的最后一幕,尔后一生接二连三地与三桩命 案牵连:第一任妻子的失踪案、大学要好女性朋友的处决式枪击案、及伪装化名在德州期间的邻居肢解案。
第一任妻子在两人关系僵持、提出离 婚后,自1982年起消失至今。
大学知己、Robert的“发 言 人”在纽约警方于17年后重启失踪案时,在2000年的圣诞节被“处决”。
当他于2001年在德州隐姓埋名时,因邻居入室的恐 吓而“自我防卫”,然后因无法处理才选择“肢解”。
在2003年的审判中,他花费180万美元雇用的律师团队,和他在法庭上所施展的口才和风趣,令他成功地从谋杀罪名开脱。
Steven АVery给人的印象是简单且笨拙。
年少莽撞无知,但在二十出头遇上喜欢的女生,虽然是单亲母亲,却很热忱地爱着对方,急切共组家庭。
被释放时,脸上有明朗的笑容,并大方地原谅当时对自己恨 之 入 骨的受 害 者,并与之握手言和。
第一个妻子虽早已离开自己,但他很快遇到新的爱人,虽然是个爱惹麻烦的人(醉驾),可他充满期待,开开心心地迎接新生活。
当他再次遇上大 麻烦时,笨拙地不知如何辨别执 法人员在搜证过程中的伎俩,再度深陷无奈、不甘时,却依然不放弃,哪怕学习能力平平,却钻进法 律图书馆,同时让家人将自己所有的卷宗送来,一边学习法 律一边研究自己的案子。
相较之下,Robert Durst则是一脸狡狯。
他像是大局在握,游走在边界,屡屡挑战极限。
当他支付25万保释金后,故意逃走,并诡 辩自己的逃脱为保释金规定设置的不合理。
在庭上,他轻 松自如地作答,并施展风趣魅力——陪审团在听到他的回答后竟然笑出了声。
面对相处得不错的纪录片拍摄团队,他在电 话里坦然自若地谎称自己去马德里,然后又毫不在意地留下音频证据说自己在洛杉矶,只是谎称去度假了——他没有一点儿担心,不留一点儿后路,也不害怕被别人发现真 相。
在最后一次采访中,当导演呈现了关键证据指出他和第二桩案子的直接联 系时,他脸不红心不跳,淡定地指出该证据与案子的紧密联 系后,却丝毫不谈自己与证据的关联。
然后在录 音设备未关闭的情况下,在使用洗手间的时候,对自己说“被抓到了”。
尽管七十多岁的Robert Durst现在身处牢 狱之中,可这两部片子给人的最深印象仍是“贫穷有罪、富裕无罪”。
家境平平、家族在社区中毫无地位甚至深受鄙夷的АVery家族,在第一桩冤案发生时早已被人心定罪:智力愚笨、邋遢的生活环境、孤僻的社区角色,再加上与执 法人员家属的矛盾,Steven АVery就像是社区的是非箭靶,接连遭逢不幸。
而Robert Durst,出生为地产家族第三代,不仅继承了家族财富,还有聪明头脑,从小没有任何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于是他便可以玩 弄世界于指掌中。
在第三桩案子中,他在犯案过程中将关键性证据隐藏起来,以至于审判过程中各方不得不接受他自我防卫的辩词。
当面对诉 讼,他有收费昂贵的律师为他精心演练准备庭审,他施展风趣——还有什么能比“来自纽约巨富家族剑走偏锋且被放逐的长子”更能吸睛的来头呢?
而他的大学知己,当初亦是因为拜倒于他的魅力而为他守住失踪案秘密,因而招来杀身之祸吧。
甚至是他在牢 狱中,囚犯们听闻他的来头,都对他恭恭敬敬,令其感到甚是威风。
比起不断被灾 祸找上 门来的Steven АVery,Robert Durst更像是乐在招灾惹祸其中。
另外,在Serial 1和《制 造》中,两个故事皆有公派律师的失职所致的当事人被定罪。
而诉 讼过程之长和程序之复杂,尽管有上诉的寄托,但人生最宝贵无比的青壮年时光在高墙中消愁黯淡(Serial 1的当事人Adnan Syed于2000年入 狱,时年18岁;Brendan Dassey在2007年入 狱,时年17岁)。
尽管Robert Durst已身处高墙内,可如今已73岁的他,人生大半部分时光都在享乐妄为。
再想想辛普森案那估价约600万美金的“梦幻律师团”——或许是贫穷有罪,富裕无罪吧。
Steven的律师Kathleen在2023年五月份向法院进行了一项新的动议。
在这项动议中,Kathleen称一位名叫Thomas Buresh的拖车司机在今年5月10日向其提供了一份新的证词。
Thomas称他在Teresa Halbach悲惨地死亡后接下来的几天里看到了Bobby Dassey驾驶着她的丰田RAV4。
车中同时还有另外一名乘客,并且那名乘客并非Steven Avery。
证人Thomas表示,"我注意到那辆RAV4是因为在晚上的那个时间段里很难看见其他车辆在那个路段出现。
"在2006年和2007年的秋天,Thomas在电视上看到了对Steven的审判,并且“认出了Bobby Dassey就是2005年那个晚上他看到的司机。
”
这是一部花费十年时间跟拍的纪录片,光素材就有700小时以上,编辑者将它定性为冤案并用大量详实的纪实内容来证明,为了令复杂的人物关系一目了然,经常可以看到图表、时间轴,简要说明、文书重点、顺序或插叙,条理清晰,整理总结素材的能力之高更是可见一斑。
其中最为精彩的部分是庭审,因前期适当的铺垫以及优秀的剪辑令本是枯燥的拉锯战变为一个个激动人心的精彩据理力争。
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竟然真实且正在发生,司法体系的漏洞、被告人的单纯与无知、人们的偏见、媒体的渲染、“可能”存在的坏警察等等,造就了这一切。
正义是存在的,但正义能否得到伸张,可能真的需要时间以及来自各方面的努力。
这部纪录片的播出得益于《纽约灾星》的成功,但较于后者是报道一个真正的坏人,而前者是让公权者说我错了,两者的深刻不同令前者意义更为重大。
最为珍贵的是纪录片所传递的不放弃,随着Netflix在全球的开播,将会有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民众关注此事,希望会出现拥有转机的第二季!
本片看后十分震惊,不禁联想起聂树斌案、佘祥林案等,我们看到的答案往往是我们愿意相信的。
人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但迟到的正义真的是正义吗?
史蒂文含冤入狱18年,被释放后他笑着说,我不怨恨任何人,但等待他的并不是新的人生,而是另一场噩梦。
再次卷入谋杀案件,被判谋杀罪成立后,片中史蒂文的律师说,关于史蒂文的审判他感到悲哀,不仅仅是案件本身,更是作为一个个人对整个刑法体系的悲哀, “我们在正义的道路上始终没有进步”。
诚然,我们不能确认史蒂文是否真的有罪,但两次在证据链不完整,诸多疑点矛盾无法解释的情况下,陪审团草率做出有罪裁定。
在我们常识认知下所谓“疑罪从无”,史蒂文不是应该得到一个无罪的判决吗?
是否警方导演了这一场阴谋,要交给时间去论证。
我们可以保证自己不去犯罪,但永远无法保证自己不被起诉。
在生活中我们太容易对某件愤恨至极的事情发出这样的慨叹“这样的人就应该拉去枪毙”,像片中研究员对斯蒂文一家评价一样“这个家族十恶不赦,我们要将他们连根拔起”,站在正义的制高点上带着偏见与不满对某人进行审判。
只有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从业者的公正严谨负责,社会集体意识的觉醒才会让普通小民面对权贵时活的更有尊严,更有安全感吧!
我看见片中的法官经常说"I think"和陪审团的评判,我觉得他们都是在用情感来衡量正义和罪恶,这往往是人性在这一方面的弊端,通过个人的主观感受去衡量对事物的性质,而不是使用条纹律令和确凿的证据,用逻辑关系去缜密的分析,去采信那诱导下取得的证词(虽然后面被取消了),媒体为了搜视率令他们脱离了公正的轨道控制了舆论导向,使司法公正的天平偏倒。
在片中你看不到有《十二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看不到《Lit to me》和《犯罪心理》中的神探,是不是《一级谋杀》我不知道,但被告居住地的居民都把被告的一家视为不安定因素是肯定的,一个想让政府赔款3600万(也就是大家的钱)的嫌疑人,关进牢里可以省了这笔钱,这让我想到了《狗镇》。
相比辛普森美国制造,更应该和这部剧对标的应该是十二怒汉,这两部片子告诉我们制度是一样的制度,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发挥还是取决于执行的人,法理上讲,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是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根本区别之一,可是在这个案子中,控方,法官,陪审团,合谋一般的无视这个法律体系最基础的设置原则。当然没人知道Steven是否犯罪,但显然这个司法体系建立的初衷不是这样的判决结果。可以说十二怒汉是对欧美法系最理想化的描述,是真正的美国"梦",那是一部剧情电影,而本剧真正展现了在美国发生的现实情况。片子的主题定到对司法系统的审视,格局不比辛普森那部小,只是手法上确实相对平庸
剧情太过离奇震撼,看的几度悲愤。所以可以理解周围的美国人为什么都totally freak out了,他们或许能接受人性的黑不见底,但估计难以直面这种司法的一败涂地。
震撼人心。同时深感无力。
当你问这些道貌岸然的君子是否为自己做过的事感到愧疚时,他们只会说“我不记得曾经有这么做过,不记得曾经有这样说过”他陷害了一个无辜的人,却因此获奖要对抗整个系统整个体制,是非常可怕的
太无聊了,看不下去
HBO台风冷峻中立时刻不忘观点互搏,Netflix则注入了纪录片绝不该有的两样东西——主观判断和感情色彩。和RD一案大相径庭的结局却存在于同一个国家同一种司法体系之下,难免引发对比与攻讦。未观全貌不予置评,不过作为程序正义支持者就此事与制作组阵线统一,因这是对“疑罪从无”的背叛。
唯一不同的是,提出疑问的权利。
可能是观看前就阅读了大量影评的缘故,后面几句未带来惊艳之处,内心深处,期待二人真的不是凶手……这也许更多的内心上对肆意妄为又道貌岸然的公权的反感吧……
看了第一集,觉得是好片,无奈看的我有点累,没看下去……
不合格的纪录片,有很强的诱导性,还有大量废车厂附近拍的空镜、SA的几任跟案件毫无关系的女友、当年电视报道、陪审团路人的采访这些无用的素材,我看一个“冤案”纪录片是想看客观理性的还原真相,不掺杂任何情感因素。感觉被浪费了时间。(写了长评记录感受)202004有一部tigerking大火 可我一眼就认出了和这部一样的网飞噱头剪辑路子 果断节约生命不看
2016.2.09、2.10 101 - 3.17 3.18 3.19 104 不看了,这东西也没有个结局,我也不想了解太多的细节了,现在觉得看电视剧就是浪费时间,把该放下的都放下了。
一边倒的立场和资料选取让人兴趣全无
同为纪录片,hbo的the jinx拍摄了场景重现,其中看不到任何当事人的面孔,留给观众想象空间,处理手法使得片子更有电影风味。此片就是单纯记叙了,不过线索的衔接要比前者好很多,导演之一也是律师出身。案件现在关心的人也少了,sv经历的苦难无法想象。不清楚th的失踪是否真的和他没有关系
真相的一侧是冤案。
伪纪录片分两种,一种内容假,一种形式假。形式假又分好几种,而本片是假的最隐蔽的那种。
看第一集时哭成傻逼。后面倒是能冷静地看下来了就是感觉好沉重。很佩服主角最后还是没有放弃希望这点
节奏太慢了
专政的好处是统治者会惧怕人民而保留一点人性,民主的可怕之处是统治者可以以民主之名肆无忌惮。
美国的司法系统和坏警察可以去死一千次了,可惜他们什么罪都不会受仍然逍遥。受害者永远只会是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