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的古装剧我都挺喜欢的。
这剧是真心虐人啊,有点狗血。
造成苔丝悲剧的自身原因:1Alex诱奸她的时候,她没有反抗,而是顺从。
2孩子出生到病重死去都没有给Alex一封信,对自己和Alex也太狠了。
3和Angel结婚前没有坦白自己的过去,埋下定时炸弹。
4Angel回来后,没有和Angel商量,自己一激动杀了Alex,这太草率了,让Alex相帮都帮不了。
苔丝太一根筋了,杀掉Angel并不是和Alex在一起的出路而是死路。。
毕竟Angel才是苔丝官方的丈夫,Alex并不能占有她。
而Angel也有钱可以还给Alex,让苔丝父母兄弟依然可以安然生活。
不管怎么样,这么大的事,不应该商量一下吗?
害了Alex又害了Angel。
大概正是这种独特的性格和长相才会产生戏剧效果吧。
如果每个人都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悲剧呢?
正因为人是感性的动物,是难以预测的动物,才会有那么多让人又爱又恨的人物,才会出现那么多让人欲罢不能的故事。
所以说性格是故事的根,是戏剧的源头。
说起深刻的启示,对我而言,大概是Alex的纠结吧,人就是这样,总是要狗血一番才能够原谅别人或者自己,大把的时间浪费在了纠结上,如果Alex没有这场纠结,他和苔丝的故事就会改写。
果断点,心宽点,抛弃那些世俗眼光,人生就会美好很多。
看完四集后,发现每个人都有小阴暗,说不上到底谁最坏,映射时代悲剧Tess美丽一头及腰的长卷发,闪闪会说话的眼睛,白里透红的皮肤,所以Alec才会对她一见钟情和Alec的第一次见面,教她吹口哨才发现,原来不止东方的人可以娇嗔,西方人撒娇也如此可爱。
在农场的Tess勇敢,勤劳,善良,Angel和Tess在农场两人日久生情,哦,也许在初次相遇的时候Tess就把这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他放在心里了。
所以才会有最后面的,如果当初我们相遇的时候,我们一起跳舞。
Tess的父亲,懒惰酗酒,以为依靠落没的贵族身份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Tess的母亲,总想依靠女儿翻身Alex这个可怜的男人,极度缺爱,游手好闲哦,Angel,现在回想起来,小雀斑真的演的极好,勇敢的,懦弱的,胆怯的,幸福的,微笑的,悲伤的,痛苦的,都入木三分Tess这个悲剧的女人,多么渴望幸福,渴望安稳,却一直在颠沛流离,父亲母亲叫她去攀亲戚,天真的她失去了贞洁,怀上了小孩,却悲伤的失去了于是又踏上了讨生活的旅程,在农场和牧师的儿子Angel相爱,在新婚之夜坦白了过去之后,分手,回娘家,被家乡的人明里暗里打听,生活从来都不容易,尤其是社会对女人本来就不公平再度踏上讨生活的Tess又不幸遇到了Alec,这个伪君子居然当上了牧师,真是讽刺,躲也躲不掉,逃也逃不走,父亲病逝,母亲又将Tess送了狼口,Alec的花言巧语,Angel的杳无音讯,绝望的Tess想,要不就这样吧后来Angel回来找她,又悲伤又幸福的Tess杀了Alec,和Angel逃亡的那几天或许是这辈子Tess最幸福的时光,不用活在对Alec的担惊受怕,不用活在对Angel的愧疚里,也没有来自父亲母亲和家庭的无望压迫,全心全意的活在爱的世界里所幸,这些幸福你都感受到了。
目前看了两集。
一共四集。
此观感随时更新。
演员选的挺好。
演Tess的Gemma Arterton的确有小说里Tess的气质。
哈代描写过Tess的嘴唇是微微上翘的,每句话说完之后嘴唇会孩子气的向上一撅。
这个特点Gemma Arterton也有,不晓得是天生的还是训练出来的。
演Alec D'urberville的那家伙尤其好,第一次看他的蓝眼睛就觉得阴森,满是lust的阴森。
Angel Clare比起以上两个稍稍逊色一些,但也很不错了。
第二集里那几个挤奶女工的戏也是忠实原著的。
Marian高大壮硕,Izz苍白理智,Retty小巧而神经质。
Angel Clare把她们一个个抱过积水潭的情节是文学历史上最经典的情节之一(个人以为)。
有一些细节处理的很动人。
例如:其他三个女工看着窗外的Angel,每个人都爱他,都恨不得明天就嫁给他。
但是有人说:我们谁也嫁不成。
因为他最喜欢Tess Durbeyfield。
Tess背对着她们,听到这句话,幸福的闭上眼睛。
真是动人的细节,一个年轻女子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时的那种心情。
The Independent有评论说此版本忽略了一些原著里含有的ambiguity。
最明显的一处是:Tess在狩猎林里被Alec...的那个清晨,小说里的描写很模糊:rabbit和hare偷偷的跳来跳去,黑暗和寂静笼罩着一切,狩猎林里立着古老的的橡树和紫杉,鸟儿在沉睡着。
那么守护Tess的天使在哪里?
为我的翻译表示道歉。
以下引用原文:Darkness and silence ruled everywhere around. Above them rose the primeval yews and oaks of The Chase, in which there poised gentle roosting birds in their last nap; and about them stole the hopping rabbits and hares. But, might some say, where was Tess's guardian angel? where was the providence of her simple faith? 此段中的描写含有性暗示(rabbit是哈代对sex的影射 - 此评论说),除此之外,还有含糊的意味。
即,Tess在这一过程中的反应是模糊的:她当然是被迫的,但是这其中肯定有一定程度的被诱惑,并参杂了少女情窦初开的一时糊涂。
在电视改编版本中Tess的惊叫把这一情节等同于强奸。
此外小说中的Tess在被Alec在狩猎林里侵犯之后还和他继续过了一星期。
记得我看的译本中说她“糊里糊涂的委身于他”。
电视里她第二天就愤怒的离开,这个安排削减了哈代小说中的模糊性和复杂性。
真是没办法不爱上BBC,似乎没有一部他们出品的迷你剧会让我讨厌,苔丝,又让我感动了一把,很大一把,每次看剧情简介老是觉得不怎么样,可一看完立刻觉得难以割舍,不刻碟誓不罢休。
BBC选演员真的很到位,每一个都那么有个性,《魔鬼的妓女》美的脱俗又危险,《简爱》相貌平平却让人过目难忘,《fanny hall》充满诱惑却又不失调皮,《fingersmith》内敛而深沉,更不用说我们家darcy和Elizabeth,以及一系列jane austen 作品的改编剧。
这些作品构建了我的幻想王国。
苔丝是我世界里黑暗角落的一颗钻石,多数时候我出于逃避心理不愿触及悲伤的角落,但是一不小心投过去的一点光亮就会反射出极大的光芒,让我笼罩其中,冷冷的光,耀眼却不温暖。
苔丝的美是质朴的,纯真的,她没有贵族自视甚高的派头,优雅慵懒的气质,却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一袭纯白的长裙和长到腰际的卷发,独立、倔强而美丽。
不过一开篇的背景音乐已经让人沉浸在悲伤的氛围里,即便在苔丝初次遇到安吉尔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压抑。
没看过原著,所以开始我多希望那个所谓的表兄真的能够和她在一起,改掉顽劣的个性,结果可怜的苔丝却遭遇了如此的不幸。
在奶牛场的生活恐怕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记得苔丝叫安吉尔起床的那一幕,我又看到了最初的苔丝,没有负担、无忧无虑的她。
现在想到安吉尔抱着她趟过积水时的耳语,我都为之一颤,热泪盈眶。
后半部分更加压抑,苔丝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家,看到她用泥土和指甲划伤自己面颊的时候,我和她一样绝望了,所以我又天真得希望那个貌似浪子回头,对苔丝又如此痴迷的男人能给她幸福,结果他不过是个趁火打劫之徒,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卑鄙地用物质换走了她的灵魂,以德伯夫人身份出现的苔丝不过是个美艳的躯壳,而恢复自由身的她又如清水芙蓉般纯洁。
在哭了两小时之久后,我还是避免不了如此悲惨的结局,让人心痛的结局。
被ALEC蛊惑的少女们醒醒吧,这明明是一个披着真诚的外衣而行伪善之事的小人。
明明是自己想要堕落,却把责任推给苔丝说是她迷惑了他。
就像古代那些说女人是红颜祸水的卫道士们一个样。
他跟ANGEL的哥哥还有那个前女友没什么两样。
而ANGEL他的可爱之处在哪里?
不是他对苔丝忠贞不渝的爱,而是在生活的磨难中终于得到省悟,从当时卫道士们的重重包围下解脱出来,解开了道德的枷锁,冲破了世俗的藩篱,听从了内心的召唤。
而这一点,即使是现在,恐怕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虽然有点晚了,可是终归比没有的好吧。
那些说他虚伪的观众,试试代入到他的身体里就会明白,想要潇洒的原谅一个人的过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而懂得反省的人,是最值得尊敬的。
可是我们普通人的生活里,恐怕还是不想要付出这么大代价去赢得真爱吧。
所以,真诚这个东西,有时候还真是个双刃剑啊。
先随手写...以免忘了..Ep1不是最美的Tess..08的Tess好美确是真的...但是我觉得三个都有各自美好的地方...三个版本的男人我都喜欢嘤嘤嘤><讲的很详细...比如说马是怎么死的...还是钟情于喂草莓的那段只是这个版本着重写了Alec的反应,喉结翻动让我忍不住也咽了一口口水><但是!!没有一个版本教会我吹口哨好桑感T T比79版有多讲一些第一次见面...98版的讲了过了头...扑哧><被提醒...诱奸不是强奸啊...这个太直接了...08和79的都比这个好
《苔丝》与《简·爱》,同是创作于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期,此时英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
《苔丝》的创作者是托马斯·哈代(男),《简·爱》则是夏洛蒂·勃朗特(女),这两位作家都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写作者,因为都把细腻的笔触对准了女性,字里行间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哈代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麻痹、压制、摧残有更深的体会,他笔下的女主苔丝是美丽的、天真的、纯洁的,是男人心目中理想少女的形象,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被施以绞刑。
而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并没有美丽的外貌,但是却有一颗坚强、自尊、绝不妥协的心,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最后如愿以偿,这也许是同为女人的勃朗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苔丝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嗜酒的流动小商贩,因为偶然得知自己可能是一个曾经显赫现已没落的贵族的后代而喜不自胜,苔丝的母亲更因此动了让自己美丽的女儿攀亲结贵的心思,这样的痴心妄想也许是导致苔丝悲剧的第一重原因。
17岁的苔丝穿着白裙在五月的草地上翩然起舞,她拥有美丽的容貌,却没有一颗勇敢的心让她在面对心动的舞伴邀约时坦然地走上前去,从而错失了爱情降临的第一次机会。
到最后杀人逃亡的结局时,苔丝回首往事对爱人更是命运发出诘问:“如果我们那一天一起跳舞了,现在该有多幸福?
”是的,如果苔丝从一开始就坚定地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勇敢表达自己的欲望,在男主向众人发出邀请时主动走上前去,一切都可能变得不同。
命运的快车就在你一忽儿的胆怯、犹疑当中就驶向了截然不同的分叉路口。
她不懂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欲望,因为身旁不可能找到这样的榜样。
她的父母只巴望着这份“价值”能够攀上贵亲戚然后带领他们脱离苦海,在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苔丝,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女性身份是迷惑的,所以当她后来被冒牌的贵族“表哥”诱奸之后,只能黯然回家对母亲发出痛苦的埋怨:“我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很难说,母亲对苔丝性启蒙的疏忽到底是出于保护还是一种无意识地献祭,因为在数千年来的男权社会下,纯洁的处女从来都是献祭给神或权威最好的祭品,从而获得神或统治者的庇护。
男权意识对女性的荼毒通过母爱的传承进行得最为深刻和悄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母亲不是大量存在吗?
母亲的无意识中可能都存在这样一个幻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女儿才是最有价值的珍宝,才会获得神的青睐,才会获得命运之神的眷顾。
而现实却是,像苔丝这样美丽的大孩子,最终要靠险恶、卑鄙、虚伪如那位强奸犯表哥一样的人,教会保护自己的第一课!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早逝,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以后,简爱过了十年备受舅母歧视和虐待的生活。
也许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幸,倔强的简爱从小就具有反抗意识,她很明白舅母对自己的不公与迫害,甚至宁愿被送进孤儿院也要与之对抗,简爱这种绝不妥协的性格虽然让她成年之前吃尽了苦头,但她也因此逐渐走上了主宰自己命运的道路。
《简爱》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夏洛蒂·勃朗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
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
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英国文学勃朗特三姐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是因为父母尤其是学识渊博的父亲对勃朗特最初的爱和影响,以及她在不断的阅读中汲取营养,才使她在面对压迫时拥有勇气去反抗。
她出版《简爱》时 31岁,正是一个女人身体和思想都成熟而饱满的时刻,她笔下的简爱才会在面对爱情时说出如此动人而有力的话语:“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
——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
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
——你不是想错了吗?
——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
苔丝面对爱情朝自己伸手时甚至不敢走上前去,后来她在新婚之夜对深爱的丈夫坦白之时,能够不计较她贫贱出身的丈夫却不能不计较她的“失身”,弃她而去远走他乡,她也只能企求地说:“我能给你写信吗?
不能吗?
那我等着你回来找我。
”她再一次什么也做不了,黯然回到母亲身边。
她说不出苔丝那样掷地有声的爱情宣言,因为“失身”的罪过无论从宗教还是世俗伦理、社会舆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苔丝第一次没有底气主动走向爱情,后来也没有足够的意识保护自己远离“诱奸”,此时也没有勇气拒绝爱情的离弃,只能卑微地企求爱情!
一个女孩内心的底气从何而来?
可能从父母广阔的眼界和胸怀中来,也可能从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和思考中来,从不屈不挠的自我争取、自我奋斗中来,更可能从整个社会对她的尊重而来。
只是最后一条却最难实现。
苔丝被诱奸后曾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早夭,牧师不肯为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举行葬礼,苔丝说得最“叛逆”的一段话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婴儿:“他还只是一个初生的生命,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过,他没有犯过任何罪恶,如果上帝不要他,那我也不要这样的上帝!
”这一刻,苔丝的主体意识才开始苏醒,人性的光辉才开始闪耀。
可惜,在面对挚爱之人的质疑和背弃的时候,苔丝没有简爱内心的底气。
简爱在婚礼时得知丈夫罗切斯特还另有“妻子”,他解释了“疯妻”的来由:罗切斯特曾经迷恋于她的美貌把她娶回家,但是她和她的家族都隐瞒了祖传的疯病,当他发现她有疯病以后就把她关起来,养着她但是疏远她。
很难去责备罗切斯特的做法,而且简爱仍深爱着他,但是简爱还是选择了离开。
简爱不能抛弃内心的原则,即使曾经饱尝艰辛如今幸福生活就在眼前,即使失去挚爱就会失魂落魄,简爱也不能不顾一直被关起来的那个“疯女人”的存在,自私的选择幸福!
对于那个“疯女人”来说,简爱是唯一把她当成了一个“人”来对待,来尊重的。
最终,简爱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还在于这个疯女人一把火把自己烧死了,这到底是发疯而为还是自我了断成全简爱?
不得而知。
最后,也就不难理解,同样是面临诱惑,简爱可以尊从内心对爱情的向往而拒绝牧师表哥的求婚所带来的安稳生活,而苔丝却不能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弟妹居无定所时拒绝奸污自己的“表哥”的纠缠,麻木而绝望地变成他的禁脔。
直到离弃她的丈夫悔悟后回来找她,苔丝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和救赎。
她杀死了侵犯自己的“表哥”,拼命去追正暗自神伤准备离开的丈夫,她大声地告诉他自己杀死了那个奸污自己的人,并和他一起逃跑。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她只是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几日光阴与最爱的人在一起。
此时,他不再介意她的“失身”,她也“摆脱”了曾经的噩梦,她终于获得了自由和爱情,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最后,在太阳升起的巨石阵中,苔丝万分不舍但是却内心平静地迎来了抓捕她的人,最终被施以绞刑。
我为苔丝一生的悲剧感到痛心的同时,又为她最后的反抗与救赎感到震撼和欣慰;我为简爱自始至终的自尊与反抗感到钦佩的同时,又为她从小所经受的那些磨难感到怜惜。
女性的成长之路充满磨难、诱惑、危险,中国有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这是因为在男权意识形态下,“美丽”已经异化成为财富、权势的等价交换物,“美丽”这个词也许从来就是被定义的。
如果没有对之深刻的反思与觉醒,就会被它奴役与控制。
最后,我想说:女性主义的全面苏醒,意味着强弱不再对立,自我不再分裂,性别不再歧视,阶级不再隔离,生命得到真正的理解和尊重。
如此才能有望整个世界真正的革新和进步,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我一直有拒绝悲剧的情结。
当我知道这是一部悲剧后,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对它产生抵触。
就像我的爸妈为了保护我,总是把社会的阴暗面排斥在我的目光所及之外一样,我自己也慢慢地躲避生活、人生、社会的不好的一面。
《德伯家的苔丝》就在我多年的抵触中一直没有去看的一部小说,无论是原著还是电影还是电视剧。
终于,也许,主觉得我是时候看看这样的现实时,于很偶然的机会把这部BBC拍的4集电视剧带到我的面前。
结果果然哭的稀里哗啦,在一个人的宿舍里泣不成声。
爱情,自然是感动大部分人的一部分。
但更让我揪心的是源自我的信仰。
片中多次提到我的天主,我所信仰的天主,似乎是被作者所憎恨的。
虽然片中所讲是新教,即国人所称的基督教,而我信仰的是天主教(天主教的神父不像新教的牧师,是不可以结婚的),但是我觉得除了具体信仰方式不太一样,我们都是基督徒,都是侍奉同一个主的,即我们的天主,或是新教口中的上帝。
朋友告诉我,哈代写这个小说就是要反对宗教对人的束缚,因为宗教宣扬仁慈,但在现实中却又那么多人以上帝的名义残忍地对待他人;宗教宣扬善良,但是天性善良,并且没有做任何与天主的旨意不相称的事情的Tess却度过了如此悲惨的一生。
这是事实,面对无论来自这部小说作者,还是非教徒的朋友的诘问,我无法否认,这样的事实确实在宗教的统治下出现很多。
然而,我始终坚信,这些错误是因为愚昧的人类作茧自缚的。
圣经是人记载的,教义是人规定的,虽然都是以天主的名义,但是天主的意图是不可揣测的,而愚昧的人类却作了那么多。
教义上说,不可奸淫,不可杀人。
(这里的“奸淫”在天主教的教义中又被具体解释为“不可有婚前性行为,不可同性之恋”等等)但是女主角Tess似乎都触犯了,严格按这些教义来讲,她是肮脏的有罪之人,她是升不了天国的。
虽然片中那个表哥很evil很dirty,但是至少有一句话他是说对了,他说Tess是the purest and the finest girl I have ever met。
我相信在主的眼里也是这样的。
圣经中有记载,当一个妓女要去亲吻被人们簇拥的耶稣基督时,人们把她拉走,说你这种肮脏的人不配去见耶稣基督,但是耶稣严厉地训斥了那些人,说只要有信德,只要肯改过自新,都是天主的好儿女,在父的眼里都是纯洁的。
可是那些统治者们啊,只挑选耶稣基督说过的那些对他们有益处的话,并以主的名义把它们定为“教义”,并对其严格按字面来理解。
“不可奸淫”,滥交自然是要被摒弃的。
但是像Tess那样无知的少女,在禽兽的强迫下的得到这样的遭遇,是犯了不可奸淫的罪吗?
她是sinner还是victim?!
片中如果其他普通愚众从字面理解教义也就算了,毕竟人民愚昧,但是身为牧师的儿子的Angel,受过良好教育和宗教洗礼的人,怎么也会如此愚昧无知呢?!
虽然他最后想通了,明白了天主真的意图——作为Angel去拯救处于水深火热当中的Tess,但是时机已晚,撒旦表哥又一次战胜了人类,诱惑成功。
天主失望了,祂对人们失望了,那些人们建立的社会只会让祂最美好的创造物——Tess遭到不幸。
天主只好自己将祂的宝贝Tess带回自己的身边。
是的,我相信,Tess和她的儿子Sorrow会进入天国的,那里没有人会指责她不是处女,因为她的灵魂是纯洁的;也没有人指责她儿子没有经过愚昧的牧师的水的洗礼,因为主已派圣神将他洗礼。
阿门
我会说书比电影电视剧好看么。
德伯家的苔丝竟是一出狗血剧,而我六年前英文和领悟能力都差到这也没有从字里行间读出来。
只是为苔丝心碎得要死。
其实,你看两个高富帅爱着一个美若天仙的贫女,妥妥的偶像剧人设。
高富帅一号强暴了她之后要娶她,她倔强地甩甩头走了,自己生下孩子,孩子又死了。
接下来她又遇到了高富帅二号,温文尔雅如同天神降临人间,二号的名字恰好就叫天使。
天使百般追求贫女百般推脱(不知多少玛丽苏小姐读到这一段会把自己代入YY男神追求自己),终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天使有道德洁癖知道了贫女的往事之后抛弃她远走巴西,贫女自然是过了一段苦日子(不苦怎么洒狗血?
),然后一号变身霸气牧师回来,看到为了不引起男人注意把自己眉毛剃掉的贫女之后心疼不已,最后宣布我要放弃上帝跟你在一起,你是引诱我堕落的纯洁根源。
我看到一号告白简直肉麻得看不下去。
之后天使在南美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回来对贫女说我错了我们继续过岁月静好的生活吧,但是贫女这个时候已经为生计所迫当了一号的情妇。
这出狗血剧的高级之处在于社会批判和宗教反思都是真真的,女主和男主们的挣扎都是真真的,不是现在偶像剧的无事生非,一点点鸡毛蒜皮要死要活,让我们这种每天为了房租卖青春年华给老板的人看不下去。
所以说,连狗血肥皂剧都是要看经典的好。
非死人之书不读还是有道理的。
当然,此肥皂剧最高级的地方在于贫女最后死了,她走过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走过的坎坷路,得到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得到的爱和钱,然后成为时代的祭品上帝的羔羊。
作者认真了。
认真他就赢了。
顺便,哈代还说过,悲剧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被必然的无常包裹。
换句话说也就是有才华的人或者美人死了是悲剧,无才无德无貌的三无人员死了,连悲剧也算不上。
只有有价值之物,才有资格成为悲剧。
所以当我们说”我就是个悲剧“的时候,还是先想一想自己是否具有成为悲剧的前提。
鲁迅后来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不知道是他自己发明的还是山寨了哈代的?
“她向自己发问,贞洁这个东西,一旦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
如果她能够把过去掩盖起来,她也许就可以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了。
有机的自然都有使自己得以恢复的能力,为什么唯独处女的贞洁就没有呢?
” 被亚雷玷污过的苔丝如是发问,亚雷对于苔丝的玷污,是一种肉体上的蹂躏。
苔丝,这个与乡土自然融为一体的姑娘,她美丽、纯洁、善良,全身散发着一种纯朴美。
当她为了家庭,为了责任而放下内心的自尊去攀亲,却惨遭亚雷诱奸,少女的贞洁不在,这个纯洁而坚强的女孩子,并没有从此堕落消沉,没有自甘为亚雷情妇,而是远走他乡。
即使肉体不是处女,然而内心依然圣洁。
然而,在维多利亚时期,忠贞纯洁是女人是女人必备的美德,远走他乡的苔丝,一方面依然渴望着爱情,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不配拥有爱情。
尤其是遇到安吉之后。
安吉,仪表堂堂,谦谦君子,他让苔丝感受到了爱的美好,重燃了希望,然而讽刺的是,当安吉和苔丝坦白时,苔丝毫不犹豫的原谅了安吉的,她以为安吉也可以像自己一样,可以原谅她。
然而事实则截然相反,表面谦谦君子的安吉用冷暴力将苔丝逼回家乡。
而这正是苔丝悲剧命运中最让我觉得可悲可叹的。
如果说,亚雷玷污的是苔丝的肉体,那么安吉亵渎的则是苔丝的精神。
在世俗教条面前,爱情显得毫无重量,俗世之人,大概是无法看见苔丝内心的纯洁的。
《苔丝》的副标题是: 一个纯洁的女人。
苔丝的性格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 。
而苔丝对于传统道德的反抗,主要体现在亚雷身上,然而,在安吉身上,则又体现了她的软弱,她总觉自己低安吉一等,在安吉面前仿佛永远永远低着头。
我想着就是时代对于人的束缚,一如在安娜卡列尼娜的时代,女性表达反抗的方式为轰轰烈烈的一死。
苔丝让我想到一句中国诗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更让我想到黛玉,一个是西方人眼中纯洁的化身,一个是中国古代纯洁的代表,她们本如雪白的飞雪,本该纷纷扬扬,然世俗之风偏让她们落入满是污淖的人间。
何不如,一抔净土掩风流?
这样一个美丽纯洁,善良质朴,犹如圣母般仁爱与宽容,用于自我牺牲和敢于反抗世俗的女子,即使在很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散发着她别具一格的美。
虽然现实给了苔丝一个落魄的出生,然而她却有着一个贵妇人的灵魂,让她纤尘不染,超脱尘世,像盛开在白雪皑皑的山顶上的一朵遗世独立的雪莲花。
可偏偏有人要去摘下它,可偏偏有人要去玷污它。
天容海色本澄清,只是世人污浊的眼,看不出来而已了。
男主角长的实在对不起观众。。。。。伊甸园有制作
悲惨
一键查询男作者精神状态
就剧集而言,Tess是我看过的BBC名著改编剧中最不喜欢的女主角。而这部剧也只有风景美丽而已。
这简直是恐怖片
躲过了卷福躲过了抖森就是没躲过小雀斑。
虐心神剧情…作者男配写的很出彩。
相较于隔壁的伊丽莎白、玛格丽特等其他古典剧女主,苔丝整个人就显得过于可怜且不够可爱了。她当然是无辜的。沉醉于祖上荣光妄想不劳而获的父亲,怂恿女儿攀附高枝却不提醒她自我保护的母亲,贫穷抽掉了他们的骨头,以致女儿也无法昂首挺胸行走。原生家庭才是一切的祸根。可惜苔丝本人并没展现出什么令人心折的魅力,除了作为长姐的担当和见仁见智的美貌。至于阿历克与安吉尔,一个没有恶到极致,一个善得不够彻底,都是庸庸之辈,没什么好说。苦哈哈一部剧下来,除去让人想搜索旅游攻略的取景地,印象最深的倒是那点甜——安吉尔抱着她走过林中积水:Three Leahs to get one Rachel. I endure on three-quarters of the labour only for this moment.
三观震碎,你可真是个贞节烈女呢。
这女的性格太纠结了
挺还原原著的。
Gemma在劇里真是驚豔啊!
不要靠近..会变得不幸。
如果那日我们曾跳过舞。
对女主的讨厌让我打了低分,不代表对该剧的看法。首先,在马车上女主就让Alec亲了,就很疑惑,虽然才仅仅17岁,但女主学识渊博的人设也不该如此,然后第二次又捡回来自己的自尊,为什么第一次就不拒绝呢。女主的骄傲,会让她宁愿再次投入Alex的怀抱,就不能问angle的父母寻求帮助嘛,非把自己陷入水深火热中。女主把自己搞成这样,还让自己的丈夫娶自己的妹妹,确保她的家人有人照顾,着实对angle很残酷。相较其他文学作品,angle的父母很nice,很尊重儿子。但女主没好好把握。这是我目前最讨厌的女性角色了,和傲慢与偏见相比,女主的骄傲一无是处。
看电视里在放就看下去了,小说是小时候看简爱时看的了,情节也不大记得了,不过看剧的时候渐渐的回忆起来了,Gemma妹纸的Tess挺合我意,跟小时候看书时脑补的Tess很像,朴实勤劳坚韧又惹人怜爱
看波斯王子的时候觉得这妞丑,现在看看觉得比很多英剧里的女主要美了……第四集真不怎么样啊,感觉像换了个故事= =扣一星。另外我居然还蛮喜欢那个坏人的,这种青春期少女的赶脚一定是因为我打开KMPlayer的方式不对!
没有从前看原著时的心疼。。
人人字幕组
BBC的名著改编剧一如既往的高品质~但看的过程简直是种折磨,首先故事本身太TM苦逼了,其次Gemma和Eddie的气质实在是不搭,怎么看怎么诡异。Gemma那大骨架子决定了气场还是和Alec比较合,仔细一看我还觉得这俩位夫妻相呢。。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