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奇怪,看《大侦探福尔摩斯》那会儿,我正在读雷蒙·钱德勒,但愣是没把他笔下的菲利普·马洛与福尔摩斯联系起来,着手写这篇评论时,才恍然想到这两位从事的是同一职业:私家侦探(尽管侦探最初几乎是由福尔摩斯定义的)。
其实也不奇怪,无论是柯南道尔笔下那位19世纪80年代进入公众生活的夏洛克还是盖·里奇最新电影中的福尔摩斯,都近似于神话中的传奇人物,而不是马洛那样在照不到阳光的洛杉矶从事灰色职业的反英雄。
在成千上万的拥趸们眼中,福尔摩斯就是福尔摩斯,他无法被归入某种职业类型。
正是由于福尔摩斯身上的神话色彩,他也特别受擅长制造世俗神话的好莱坞电影的青睐。
据《吉尼斯世界纪录》统计,福尔摩斯前后曾被70多位演员扮演过,200多次搬上银幕。
其中最经典的,当数40年代环球公司电影中巴斯尔·拉斯伯恩和80年代英国演员杰里米·布雷特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
当然,对于这些电影是否保持了小说的原汁原味,福尔摩斯迷们是心存疑虑的。
一般来说,商业电影是拍给普通观众看的,每个时期的观众口味都在变化,想要所有的福尔摩斯电影都忠实于柯南道尔的原著是不可能的,如果那样,观众也可能腻烦得要死。
因此,所有这些电影都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如何旧瓶装新酒,如何以时下最流行的视听方式抓住观众,如何把当前的时代因素注入到电影中。
盖·里奇的福尔摩斯就是用现代电影的包装纸包起来的一块硬糖,它看上去很漂亮,很酷,很娱乐,但是不耐嚼。
故事仍旧发生在维多利亚时期带着寓言性质的伦敦,第二次工业革命为这座城市带来了新的繁荣,也滋生着新的罪恶。
福尔摩斯这次要对决的是布莱克伍德勋爵,一位能将古代巫术和现代科技结合起来,企图颠覆整个社会的大恶人。
但是,对于福尔摩斯的智商和推理能力来说,这个由四位编剧建构起来的故事仍旧过于简单、缺乏悬念了,盖·里奇在叙事时也过早得预示了结局。
整部电影的编剧落入看了一半就知道结果的范式中。
电影所企图保留的唯一惊喜——所谓巫术魔法无非是罩在最新科技之上的一块烟幕——对于真正的推理爱好者而言显然缺乏吸引力。
尽管推理的味道不足,电影的视觉效果仍然是很养眼的,绝不会让被《阿凡达》惯坏的现代观众失望。
CGI制作出来的伦敦场景是摄影棚时代建造的一街一隅所无法比拟的,它能够向观众展示那个时期整座城市的全景,而这种展示必定会加强这座城市的寓言性质:这是正在形成中的现代伦敦,它马上要变成今天人们眼前的这幅模样,在这里,前现代的英雄和恶人正在进行最后的较量,而理性、进步和文明必将取得胜利。
盖·里奇电影中的伦敦多少让我想到了《纽约黑帮》中的纽约,电影最后远景中的伦敦塔桥(还在建设中)就像斯科塞斯那部片子最后从彼岸遥望崛起的曼哈顿一样,有着极强的时代和历史感。
在城市的寓言性方面,这里的伦敦无疑又有着蝙蝠侠系列中高谭市的影子,和《黑暗骑士》中的蝙蝠侠一样,福尔摩斯在这里要面对的不是什么小混混,甚至不是为谋一己私利的阴谋家,而是企图颠覆整个文明基础的大恶人。
不同的是,诺兰可以让观众的灵魂为这种对决而颤动,而盖·里奇只是让观众抖动一下脸上的肌肉。
在柯南道尔笔下,福尔摩斯全知全能,接近于神,不同于波洛那种完全靠推理混饭吃的侦探,但推理——那种从细枝末节错综复杂中条分缕析地获知结果的能力,仍旧是福尔摩斯的看家本领之一。
拍一部福尔摩斯电影,你或许可以把他那顶鹿皮帽摘掉,但是绝不可能忽视这一点。
盖·里奇没有忘记推理,甚至还有意“加强”这种能力。
除了让福尔摩斯在华生的女朋友面前出了一次丑和最后的揭示时刻常规性地露一手之外,盖·里奇还安排了两次打斗过程来向观众展示这位侦探的推理能力:福尔摩斯在头脑里推算着他每次出拳会对敌手造成什么效果,观众在慢镜头中目睹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接着,观众又再次在屏幕上看到福尔摩斯按照预先的“推理”将对手击倒在地,丝毫不差,就像电脑编写的游戏动作一样准确。
我不知道是否真有人能做到这么准确,也不知道这究竟算是推理还是控制论,但我知道从没看过柯南道尔,喜欢电脑游戏的青少年肯定会觉得这足够酷。
同样酷的还有华生医生,在这部电影中,他不再是为反衬福尔摩斯的沉着冷静,一幅遇事就惊慌失措的烦躁相。
他成了几乎和福尔摩斯平分秋色的搭档,且不再那么“忠实”了,时刻准备为了一个女人结束和福尔摩斯的同居关系,而福尔摩斯似乎为此焦虑不安。
这种半同志关系几乎是盖·里奇电影的一个特点了,从《两杆大烟枪》到《摇滚黑帮》,那些小混混之间总有着这种暧昧关系。
盖·里奇一向被认为是个形式主义者,他的电影除了用错综、诡异、让人淋一身狗血的巧妙编剧制造娱乐效果外,还真没有什么内容。
这样的形式主义没什么不好,至少看上去很酷,用某著名影评人的话来说就是“用一些酷的东西为一群酷的人拍一部酷的电影”。
《大侦探福尔摩斯》也很酷,如果你在周末和女友想到电影院找一点乐子,那就去看这部电影吧,肯定会觉得很娱乐。
如果你是柯南道尔的粉丝,想看原汁原味的福尔摩斯,那就回家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再重温一遍吧!
这简直不是Holmes & Watson,简直就是Mr.&Mrs. Watson……话说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福尔摩斯童鞋轻松秒掉一个路人甲,然后跟华生调情的同时顺手窒息了一个路人乙。
之后华丽丽地捉拿真凶,要不是警长抢了一下镜头福尔摩斯也不用挡着脸了,那就是活脱脱的结婚照(误= =三个月后,贝克街221B,华生再见到福尔摩斯的时候后者宛如被抛弃的家犬一般,房间邋遢,随意开枪,见不得光。
原因实在是八点档:华生准备结婚了,要搬走了,福尔摩斯不想两人分居,于是只是在闹情绪罢了orz满心欢喜以为华生良心发现邀请自己去吃饭,结果居然是要带女人来见面。
看看小唐尼听到华生说mary's coming的时候那惊讶受伤的神情和水汪汪的眼睛。
提前到了皇家饭店,看着周围一对对万恶的BG,小唐尼显然是已经无法忍受这个即将要是去华生的世界了。
所以如果之后不表现一下对即将抢走华生的“玛丽小姐”的明显不满和吃醋的话就不是福尔摩斯了= =毒舌且讽刺地对玛丽小姐甩了前情人贴上华生的不争事实,实际上我觉得剧情设计玛丽小姐的前情人便当了这件事只是为了给女人一个泼酒的借口,完全不能姐妹淘了。
女人你这是何苦,人家吉普赛女巫都说了,这是比血缘还要深刻的羁绊啊= =情敌的愤然离席完全在意料之中,华生离开追出去的瞬间小唐尼的弃犬模式全开,孤零零地将大叔的萌点发挥到极致。
此后两人的对白更像是弃犬与傲娇,而且华生飞身扑过去救福尔摩斯的一幕更是让我萌到狼血沸腾……言归正传,想当初我少女时期看了多少遍原作,虽然也YY过,但是由于作者的笔墨原因我甚至差点就爬去侦探和教授了orz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更加奠定了弃犬&傲娇的组合,看看裘德·洛的小礼帽小手套小皮鞭,无一不透露出伊傲娇的本质。
结婚?
别傻了,那只是一个适婚年龄的男人给予情人表达其在意的机会而已。
假若没有玛丽小姐的出现,估计华生还是只能跟在侦探屁股后面满世界乱跑。
女贼艾琳?
不要被制作组忽悠了,两人比肩而立的海报里女人只能挤到和杂物一起的格子里,甚至连两人一同养了许多年的的狗都不如= =如果非要说作用的话,只是为了给侦探一个裸体手铐的机会以及引出教授主打的续集罢了……大叔与大叔的气场谁能比敌,小唐尼把传说中的神经质绅士演绎出了痞气的一面,而不再帅得没边的裘德·洛饰演忠诚傲娇默契无边的华生却又刚刚好。
到最后两人都还是放心不下对方。
一个即使被通缉也要化妆潜入医院探望华生,顺便还要上下其手当着炮灰女的面吃遍豆腐。
一个即使受着伤仍然坚持侦探的计划,在接应的船上对福尔摩斯笑得一脸宠溺。
虽然最后的结局Guy导没能坚持住腐男的底线,让炮灰女主被救了一次,但是显然与其肩并肩手牵手看斜阳的结束Guy导更喜欢在贝克街221B的老地方让两人对着曾经一起度过的日子结束现在。
侍者进来说东西已经打包完毕的时候,两人眼中分明都有了不舍。
所有才有了原作中之后玛丽小姐的早逝,所以侦探最后才能说case's opened……结尾没有欧美片惯用的冗长的黑屏和演职员表,将剧照用近似于素描的图像表现出来,将Holmes&Watson定格于那一刻……PS:手抽居然第一句话就写成了Holmes,接受LX大大们的批评,希望木有触到各位的逆鳞= =发现之后连我自己也被震精了下orz话说豆瓣果然也是被F女给占领了XD
忘記带钥匙进不了家门的最好消遣是什么呢?
当然是看电影。
时间够长又不会无聊。
于是我在《锦衣卫》、《苏乞儿》、《全城热恋》、《花田喜事2010》激烈竞争的情景下毫不犹豫的将票房贡献给了福尔摩斯先生。
怎么说也是从小追到大的经典,一套书看过5、6遍的铁杆粉。
但是!
但是!
如果是奔着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先生去的人,请别浪费这银子了。
你看不到大侦探的鹰钩鼻,高礼帽,瘦长身材裹着经典的斗篷式风衣、湛蓝的细长眼睛以及嘴角的似笑非笑。
我们熟悉的大侦探,他不在。
然而如果你是奔着裘德洛去的,Pls go ahead!Dr.Watson!
几个世纪以来您第一次成功做到了抢到了大侦探的风头!
印象中那个温文尔雅,有些木讷有些憨厚的跟班先生,被彻底颠覆了形象。
出场就太惊艳了。
那身手那反应那身材那回眸一笑“call me Doctor.”我的小心脏它华丽丽的加速了。
不过更加加速的还在后面。
电影前半小时,我左手握着右手,右手再握上左手。
只想冲进去跟华生说“福尔摩斯他会对你负责任的你看他为了不让你离开他都失态的明里暗里做了多少蠢事!
都是为了你!
看那留恋与委屈的小眼神!
你的心是石头做的么竟然还安排情敌见面!
让我们的小夏洛克与你内什么浮云一样的未婚妻共进晚餐!
你就没听见他的玻璃心碎了一地...你就没发现只要一提到你未婚妻夏洛克他唯一的反应就是失态!?
华生啊华生你这个迟钝的死傲娇,哪次都是口是心非,何苦啊何必呢...”什么未婚妻啊什么艾琳啊,别以为安排两个女人打掩护我们就看不出你们的含情脉脉心意相通了!
这也太明显了...虽然Rachel的表演和扮相都很赞,但是...对不起,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属于Doctor Watson的。
XDDD这真是一部基情四射的片子。
傲娇的Doctor Watson真是我最萌的看点。
以上。
文/梦见乌鸦福尔摩斯这个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出来的人物俨然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笔者不算一个原著的fans,因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自己只看过两本。
作为20世纪最知名的人物之一,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在银幕上已经得到了多次发挥,其中杰里米·布雷特所扮演的福尔摩斯被认为最权威的。
而由盖里奇和小罗伯特唐尼联手打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究竟如何呢?
其实在不同观众眼中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部保持水准的好莱坞式商业大片。
盖·里奇的痞跟昆汀的痞是不一样的,虽说两人的作品都比较话痨一些,前者属于纯粹的英式自由散漫的无政府风格,后者则是纯粹美式小资的后现代主义理念,而两者一脉相承的就是那中运用纯结构叙事所带来的暴力的反复性与荒诞性。
多年之后,昆汀仍然交出了《无耻混蛋》这样的风格作品,而盖·里奇这样的纯英式痞神却在好莱坞的商业运作下给出了一个怪形。
因为电影在一流商业大制作的模式下,加入了盖·里奇式的特定风格,而后者的风格是与好莱坞这种商业性质格格不入的,这样的结合乍一看显得不伦不类,实际上二者的结合却把电影打造成一部颇具娱乐精神的福尔摩斯电影。
并不能说这两种近乎矛盾的风格结合在一起会产生不良的反应,而是二者的结合共同产生达到了一种互为利益的关系。
因为电影既满足了盖里奇的fans要求,同时也让那些喜欢美国大片的观众从中体会到商业电影的乐趣。
而对于福尔摩斯原著的fans来说,这部电影是显然不能照顾到多方利益,也许电影里的福尔摩斯是你希望看到的一个半熟中年人,也许你还会沉寂在杰里米·布雷特的福尔摩斯世界中。
虽然电影是直接改编于昂纳尔?威格拉姆的同名漫画,但脱离不开的就是原著那种深入人心的精髓。
《大侦探福尔摩斯》也是算得上是一部标准的娱乐片,甚至称其为动作片也不为过。
因为在现在商业电影发展的需求之下,电影为了满足现代大众的需求,电影的基调已经不能像老版电视剧那样那样注重于推理而显得有些沉闷,取而代之的是福尔摩斯身手敏捷,精通拳术和击剑的肌肉男,剧情也充满了冒险性。
影片的基调也不再像其他版本那样注重于推理而显得有些沉闷,在里奇的镜头里,新版的福尔摩斯身手敏捷,成了精通拳术和击剑的肌肉男,剧情也充满了冒险性,搭配着视觉效果出众的动作场面。
乍一看这样的配置也许会将原著中层层谜团的推理味道冲淡,其实电影很好的权衡了悬疑与动作场面的处理。
而且在盖里奇的镜头语言下,福尔摩斯和华生一张一弛的性格也被通过大量的对话体现出来而这一点确实跟原著中那个那个少言寡语的大侦探有点出入。
但不得不考虑到盖里奇那种痞子味道,小罗伯特唐尼也许不是福尔摩斯的最佳扮演者,但后者却可以将盖里奇那种痞风强势发挥出来。
电影中小罗伯特唐尼和裘德洛的喋喋不休的确是英国人的办事作风,只不过大量的对白中包含着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特性,却看不到以往盖里奇电影中那种犀利的黑色幽默。
但不能否认电影还是有很强的盖里奇风格,包括将福尔摩斯实现构思的行动用镜头的语言展现出来,还有大量用于展现推理结果的闪回,甚至是福尔摩斯时不时对华生的挖苦,都可以看到传统英式电影的味道。
而电影的整体走向确实好莱坞模式的,可以说《大侦探福尔摩斯》带有盖里奇风格的好莱坞作品,不能算是盖里奇商标作品,却是他在好莱坞的敲门砖。
电影中通过很多细节展现了原著中的福尔摩斯,这让很多喜欢原著的朋友感到倍加亲切。
比如对大侦探的描述,宽松睡衣,一身邋遢的造型,在家里练射击,大量的化学实验,还有天才般的化妆才能,半职业的拳手,这些在原著中经常出现的细节在电影中一点一滴的得以体现。
很多人认为福尔摩斯是一个绅士,其实戴礼帽叼烟斗的并不一定是绅士,因为英国盛产两种人,绅士和流氓。
一个性情冷漠、孤僻骄傲,偶尔吸毒的消瘦宅男,凭借着超出常人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成为一个著名的虚拟人物,福尔摩斯不是一个绅士而是一个侦探。
最后说一下瑞秋麦克亚当斯的角色,这个能让福尔摩斯服气的女人在电影中表现只能说一般,因为故事没有展现出艾琳·艾德勒如何让福尔摩斯心悦诚服,只能说电影依靠原著的基础将这个人物原封不动的搬到电影中,起码艾琳·艾德勒是福尔摩斯心中永远的“那位女士”。
片中让大侦探吓跑女招待那段还是蛮有气势的。
我对经典文艺改编的影视,总不敢报太大奢望,可是毕竟忍不住想看一看,于是往往像探视被毁容的老友,有一分不忍卒睹的疑惧。
盖.里奇(Guy Riche)执导、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Robert Downey Jr)与大帅哥裘德·洛(Jude Law)联袂主演的新版《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是本季我最期待、也比较惶恐的一部电影,看完却出乎意料地满意。
我对福尔摩斯的熟悉程度,远远不及大侦探波罗。
然而,他之于我,却无愧引读这一类型小说的第一人。
我初次认识他时,才七八岁,经由小叔滔滔不绝,历险了大名鼎鼎的《四签名》(The Sign of Four)。
当时爸爸坐一旁含笑不语,许久之后,我才晓得,原来小叔的爱好,缘起在他,可谓兜了一小圈的直系点拨。
待我长大一点,摸索出一卷旧兮兮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边读边冒冷汗,却仍然要读下去,重温了《四签名》及初次亮相的《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
或许有点超心理负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The Hound of BasKervilles)未能继续下去,卡在我新近温习的“诅咒”一节。
之后断续浏览一些短故事。
倒是一早就被老爸提点福尔摩斯同恶魔、莫里亚迪教授(Professor Moriaty)之间旷日持久的缠斗。
他们共赴黄泉的消息,触怒读者,弃意已决的道尔爵士,不得不再续福尔摩斯生命线,编派他绝地生还并继续抑恶扬善。
这则人所共知的小八卦,在我,似乎比后来那些不太陡峭的故事更惊魂动魄。
上大学后,因为某次奖项正好是本福尔摩斯的原版集子,聊做睡前读物读了些。
此时完全不害怕了,只图懵懂前的一刻清醒,枝节全忘,唯有他被蒙头,依凭马蹄声判定方向那段,仿佛梦游人对昏睡者的呓语,静悄悄地上了心,在新版电影里,我又见到它。
看片花时,老实说我有点错愕。
以为唐尼应与洛先生对调,因为唐尼的外形同福尔摩斯不太相衬。
道尔爵士笔下,福尔摩斯身高逾六英尺,由于瘦削,更显高竿,鹰鼻鹰眼,仿若洞穿世情,下颌坚毅,面部线条极为警醒。
裘德·洛那雕刻一样的侧影,倒三分肖似,唐尼眼睛太大、鼻梁太平,正统烂好人一个,实在同杰里米.布莱特(Jeremy Brett)的经典福尔摩斯造型,落差有点远。
我于是有点好奇,当然也很担心,这戏要如何演。
电影给我的初印象,相当动感,也可以说,逆传统。
叫人喘不过气的急速打斗、紧密咬合的情节、回放案情时唰唰的单帧影像、有点嘻哈风格的配乐、在观者刚刚坠落紧张巅峰时,福尔摩斯忽然丢来一句Watson, what have you done?,又或者和法语巨人较力间歇,轮番说劳驾等一下(un moment, s'il vous plaît),狠力点你笑穴。
倘使习惯了精习武道,单截棍、击剑、拳击都不在话下却很少连贯出招、几乎不怎么碎嘴的绅士福尔摩斯,初见像成龙大哥一样边打边落跑的唐尼,着实是种冲击。
另外,这则故事又似乎不拘原著框架,只托人名,完全跳离出来叙事。
故事里的时点,若对应到书,应该在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相识不久。
因为电影说华生正预备向玛丽.莫茨坦(Mary Morstan)小姐求婚,而他与后者暗谱恋曲,发生在第二本小说《四签名》。
另一方面,《波西米亚丑闻》(The Scandal of Bohemia)中惊鸿一瞥出现过的大美女依汉娜.阿德勒(Irène Adler),在电影里充任一条感情线。
福尔摩斯不无醋意的揶揄中,依汉娜已然周旋过多位前夫。
他那乱糟糟的茶几上,正摆着小说里福尔摩斯讨来的美女独照。
那尾搞笑乌龙,福尔摩斯甚至被抓去做阿德勒小姐的伴郎,她结婚几次,两人后来有无重逢,道尔爵士写得很空白,换言之,比较暧昧。
然而事迹却是在华生成婚,另起炉灶之后了。
那么电影显然是拈合杂糅前情后戏。
再如,假使拘泥原书,玛丽.莫茨坦的出场就几乎处处挂漏,她在《四签名》里早已引领二位侦探走过阴寒的旋梯,又怎会对福尔摩斯说出I'm thrilled to know you,怎会由根底尽知的他再点拨她的命运?
然而,盖.里奇的镜头,同时也可以说,相当忠实于小说底本。
比如这位主人公颇具波西米亚格调,居所乱得不像样,却堪称归类清晰的罪案藏列馆,任何一桩奇闻驾临,福尔摩斯都可随时从某页书、某片纸屑上征求索引。
虽然他的个人卫生还可以,总是一丝不苟衣冠楚楚,修长手指尖,却总沾着墨迹、药水。
电影版无非强调了这种乱的秩序。
福尔摩斯办案时有易容之需,那么浪人一般的即兴装束,也就没什么不可以。
他擅长捕捉瞬间细节,比如毛发、气味、皮鞋、领袖、零散物件等,也是忠于蓝本之处。
裘德·洛版的华生医生,虽然灵敏度几可匹敌福氏,对福尔摩斯又迁就袒护得有如姆妈,他事实上,也并未脱离华生那样敦厚沉敛的气质。
电影的叙述,并非像小说由华生自述,充当福尔摩斯的包斯威尔,然而两者相依相托的关系,实在更为浓墨,也很感人。
此外,我看片之前一度疑惑,福尔摩斯哪里来了个状似伏地魔的头号敌人,名字还偏偏叫Lord Blackwood,兴巫术,直如哈利波特故事翻版。
导演实际上留了一手,完全贴应原著,让莫里亚迪教授隐没于黑袍隐形背后,不时悄然授命,智力挑衅,片末仍逍遥法外,这正是书中的猫鼠游戏风格,二人劲敌对垒的态势,莫教授暗收蛛网的动作,也节奏吻合。
即或预埋伏笔是商业片的惯例,这预示血雨腥风的一笔,却也宕得很有底气。
电影比较脱线,却也仍旧未颠覆原著的一处,在于依汉娜.阿德勒。
她在侦探小说史上,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仅仅客串一出中篇,便赢得福尔摩斯the woman称谓(福氏刁钻,由此可见,除了她,旁的女人都不该叫女人了。
),并使无数读者作者想入非非。
然而道尔爵士信誓旦旦,感情之于寡情冷性、平衡自持、精于算计的福尔摩斯,几乎是可憎的(abhorrent)。
可是他却让亲爱的歇洛克断了一个浪漫气息浓郁的关于一张照片的案子,并且分文不取,最后讽刺了一番客户,请求以依汉娜的单人照为酬劳。
这仅仅出于斗智输局的叹服为念,还是别有隐晦,道尔爵士很聪明地守口如瓶。
那么这部电影,正如诸多八卦后继者,是要把福尔摩斯和阿德勒往情侣档捆,并且让二人一开始就交情匪浅、暗潮汹涌。
关心则乱,这是许多动作电影遏制主角咽喉的一招。
《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不时就来这么磨人的段落,爱恨交织,险象环生,福氏办案之余之中,还不得不分神救驾心上人。
然而套用在别的主人公身上陈词滥调的路数,却给他很不平凡的面容:福尔摩斯居然有或被套牢,不太心甘却全情倾付的一天。
片末阿德勒说人人皆有软肋,福尔摩斯脸色尴尬,以塞给她手铐解匙斩断自己脱口而出的愚笨问话:敢问那究竟是什么。
那一刻,他身上一切机智的光环尽皆溃退,我只看到一个名叫歇洛克的普通男人。
我很难不注意到片中的小漏洞,比如莫里亚迪教授马车出袖那段没什么太大意义的段子,比如负重伤的华生医生前一秒缠绷带聆听福尔摩斯摆弄斯芬克斯四要件,后一刻便偕行议会,以伤臂力扼法语巨人,然而当福尔摩斯不再单纯地令人仰止,分寸恰然变得侠骨柔肠,情感丰富的时候,我觉得好似真地重逢一位久违的老朋友。
这让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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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当在电影院中看到小寡妇样幽怨的福尔摩斯还是没忍住虎躯一震。
异化福尔摩斯在当代如此流行,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具备了恶搞的两大特点:第一是经典,正经版本太多就成了不正经。
第二是落伍,当年看起来时髦的破案手段放到现在已经不再神奇,因此那些煞有介事的刑侦手段反而成了恶搞对象。
以上是严肃的说法,比较不严肃的说法就是,这样颓废版的糟蹋,实在要怪柯南道尔当初提及福尔摩斯的吸毒。
维多利亚年代的吸毒和现代的吸毒品味层次并不相称,因此直接导致了后现代中,福尔摩斯身份地位直线下降到边缘人群。
新版华生变得生猛而聪明,但对福尔摩斯的忠诚度始终没变,让人欣慰,当然,也就更加暧昧。
这种让人怀疑的搭档亲密关系,其实也并非现在才被提出,更不能怪罪到腐女头上。
只是同样被大家说出来的暧昧关系,二十一世纪初和二十世纪乃至十九世纪的形容,怎么着的感觉都不太相同。
布莱克.伍德直接让我想到安妮.赖斯的吸血鬼纪年,不过看到终极大BOSS仍然是万年不变的莫里亚蒂教授于是松了口气,很明显,盖.里奇可以由此衍生出无数续集——只要福氏能卖座。
新版最大的喜欢之处是,一切都玩着新感觉,但处处还有原著的痕迹,改编就是让你觉得他实在知道原著很多,因此反而可以避开一切可能的模仿,但在细节上又刻意保持了一定的原样,因此看着很有默契之感,二次创造本来很美国,但却居然也有点怀旧味道,因此也就不挑了。
就故事来说,内容上实在么有什么可说的,却契合柯南道尔那个科学与蒙昧并存交织的老工业气氛,甚至可以说,带了点柯南道尔也许会写出来的故事感觉——除了福尔摩斯的依恋情结。
当初压根没存在的贝克街221B号,每次看着仍然亲切,新版中这屋子前所未有的颓废和凌乱。
原著中你知道它乱,但至少你能找到拖鞋中的烟草和折刀下的信件,你知道这是个窝,挺不错的住人的窝。
而不是一个仿佛现在这样吸毒者的贫民窟。
至于为什么从窝变成了贫民窟——那是因为华生要结婚了,于是福尔摩斯娇嗔大发的罢工加自暴自弃——就连我这个腐女,居然看到福氏那爬来爬去的样子时也风中凌乱了,这让我终于发现自己除了腐,居然还有点正直细胞存在。
原著第一部向惠斯勒致敬的《血字研究》,提及了“我们的”狗,此后它就神秘的失踪了,也许这只神秘的狗,是这么多福尔摩斯作品中,第一次真正亮相,并难得的发扬光大,它的去向曾经是福氏粉丝们的争论疑点之一,也许盖.里奇终于给了这个答案。
另一个常常被其他版本忽略的细节,是福氏喜欢爱国主义地在房间里搞射击运动,盖.里奇也终于给它派上了那么点腐的用场。
能够刺激到我兴奋点的是二人高礼帽黑礼服坐在马车上的一瞬,米错,从国内插图的先入为主,到JB的经典,中国福氏粉丝大概更习惯的是这样装束的福尔摩斯,对这套衣服的好感远胜过猎装版——虽然小唐尼的福氏远不那么风度翩翩绅士情调。
但那一瞬,实在有感觉。
最早《血字研究》插图不成功版本中,有一幅福尔摩斯手拿试管和华生初次相见,被评论讽刺为:WS笑容的男人们,马上就要去同性恋俱乐部。
可见,不能说维多利亚风格的“高尚”不会对两个单身男人的流言蜚语有所保留,只不过福氏的“精神伴侣”有个曾经战胜(几乎)过他的艾琳,而华生也至少结过一次婚(1-3次婚姻不等),因此不必担心教坏小朋友而已。
做为花瓶掩护,新版两位女人可以堵住悠悠众口,但放在电影中也充分体现了在真正搭档面前她们的龙套掩护地位。
艾琳的故事超出福尔摩斯,更有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与伯爵夫人的交集,而把艾琳设定为莫里亚蒂工作,更有一些《四大魔头》的影子。
布莱克的绞刑段子也源于另一个非常出名的侦探故事,只可惜看的时候太小,已经全然记不得是谁了。
福尔摩斯和华生关于侏儒怀表的剖析,是原著中原封不动的关于华生哥哥遗物的分析,很高兴福尔摩斯也没有忘记他的哥哥,还包括了那套小别墅。
福氏的拳击能力在电影中得以发扬光大,但精于棍棒的技能让给了华生。
我喜欢电影对于雷斯垂特的安排,这个一贯比较看不得福尔摩斯又不能不依赖的小心眼官方人士,在关键时刻还是站在了福尔摩斯一边,这种合作兼对手的老搭配,也毕竟有了浓浓的人情味道,比起钱德勒笔下那种绝望的警察与侦探关系,英国人还是满宽容人性的。
哦,最后不能忘了电影中小提琴的音乐安排,那是绝对和电影改编原著统一风格的恶搞革新。
尽管这部电影真的非常“腐”,但如果只看到了腐还是有点悲哀,只能说,腐是盖.里奇给自古就存在的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腐关系一个恶搞说法吧,主题还是在于他要的玩世不恭的态度。
实际上,如果不是裘德洛和小唐尼两位大叔去演,换两位青葱少年,那么到底是为了卖腐还是恶搞,就真的动机不纯了,但至少——目前——有别的可看。
看,HOLMES大叔只要小眼睛一眨,小嘴一瘪,哪一回WATSON大叔不是乖乖的别上枪,操起刀陪着HOLMES大叔重操旧业的啊?
人家也就是别扭一下增进增进感情,你看看你!
居然把HOUSE大叔给送到精神病院了,不管不顾的,人家之前为了你女人差点把自己电死了呢!
别扭不是这么别的喂喂喂。
诶呀……不小心发现影评发错了。
好吧,如果你不小心看过这片儿,又不小心看过HOUSE.M.D的话,恭喜你发现了本年度最可喜的穿越。
维多利亚时代的金刚钻CP百年之后阴魂不散的附着在HOUSE&WILSON身上进了普林斯顿医院,这是多么有爱的情比金坚,跨越时空的守望啊啊啊。
最后,我是个CJ的好孩子,只不过偶尔野生腐一回,那都是证据确凿我才做的。
说到证据,这片儿有个小BUG,出现在开始的绞刑上,当时以为是导演想当然没注意,后来发现,如果不BUG了整个的故事就不成立了。
此BUG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绞刑一般都是先提上去-勒第一道,再降下来-嘞第二道,两道一勒,由不得你不死。
但是这回那叉叉只降下来勒了一道,于是H大叔说是因为他用钩子钩住了脖子没把重量放上去,那么,如果按照一般的绞刑来的话,就算钩子钩住,提上去时候勒的第一道也够他死上好几回的了。
是为BUG。
这剧,好吧,十来年前我是资深H迷,可我真不记得有个这个案子,恍惚是把血字的研究和巴斯克韦尔猎犬的指导精神揉捏了一下。
没关系,有CP看就成,管它是HOLMES还是HERMES。
“谢谢你们有这么古怪的口味”,刚刚揭晓的金球奖,小罗伯特•唐尼拿到了喜剧类的最佳男主角奖,在一番“没有准备,不知道该感谢谁”的说辞之后,他感谢了颁发这个奖给他的记者协会(金球奖的主办方)。
他因为在《大侦探福尔摩斯》里扮演男主角,也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而得到了记者协会的青睐。
“古怪的口味”真的很适合这部电影,看过柯南道尔原著的人们,千万不要指望你能在里面看到那个披着大氅、戴着法兰绒帽子、脸型瘦削,手指细长的侦探。
可能唯一和原著还比较贴近的,就是著名的烟斗,但不得不承认,小罗伯特•唐尼版的福尔摩斯把烟斗抽出了完全不同的风采。
这个福尔摩斯,很像是一个来自爱尔兰的蓝领工人,套个去年春晚开始流行的说法,非常地“纯爷们”。
影片的开始,这个长得虎头虎脑的福尔摩斯阻止了一个类似邪教组织的现场犯罪。
出场没有几分钟,他就展示了一番硬桥硬马的西式搏击术,扫清了一个把风的小喽罗看守的道路。
这种展示肌肉的冲动,一直延续贯穿了影片剩下的部分。
有《搏击俱乐部》一般的地下拳击比赛,慢镜头会告诉你福尔摩斯是如何灵活地击败了比他大好几号的对手,还会告诉你,福尔摩斯有结实的肱二头肌,更有优美的六块腹肌。
尤其是码头造船工厂迎击一个秘密组织派来的超级杀手时,福尔摩斯要应对该杀手用一整艘船作为工具,来击打他和华生医生,上演各种打斗与闪躲,有种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扮演的著名角色)附体的感觉,唯一的区别只是没有那些神奇的高科技铠甲。
这些动作戏,恍惚间会让人有些困惑,侦探究竟是靠脑力来劳动,还是靠体力来劳动的呢?
如果以前柯南道尔的小说,让人们的印象偏重于脑力的话,那这部电影一定是来提醒人们,做侦探也是一个体力活,体能不足,光抽烟斗研究科学,是没有用的。
柯南道尔笔下那个潜心笔迹学,注意推理逻辑性的英国绅士,变身蓝领之后,就会因为没有接到工作,而烦闷到枪击墙壁,用子弹在墙上射出一些字母;性情也与冷静、沉稳之类的词似乎毫无关系,好像一个有人际交往障碍的怪人。
而且他还对搭档华生的个人生活十分不满,似乎就希望华生陪伴在他的身边,甚至不惜对华生的未婚妻口出不敬。
而他自己又对一个国际女神偷着迷不已,还要上演在屠宰场这样重口味的地方英雄救美的戏码。
看着女主角身后一扇扇猪肉被工业革命带来的大机器麻利地对半切割开,福尔摩斯和华生都一脸肮脏地在猪肉林中挣扎,钟情于原著里那个形象的人,大概心中只会有一个词:情何以堪。
而说到科学,这部以体能和冒险来诠释福尔摩斯特征的电影,一开始还真的很容易让人彻底把科学这个词抛往脑后,或者至少会把我们所了解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彻底忘记。
幽暗的伦敦街区,伏地魔一般会“死而复生”的头号男反角,各种很难说是科学仪器,却很像是炼金术士所用的器具,还有各种诡秘的圣殿式建筑,这一切都会让哈里•波特这个名字不停地浮现出来,很多时候都不禁要担心,福尔摩斯会不会走进9又3/4站台,突然就消失了,甚或觉得,他如果突然开始扔掉枪,而是挥舞一支魔杖,似乎都是有理由的。
编剧把福尔摩斯从一个单纯的侦探,上升到了拯救世界的大英雄的地位。
果然是所谓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一个能打能跑还顺便能推理的大侦探,不拯救一下危难之中的世界怎么行呢?
不过,这样一来,又让人忍不住想起了日本的《名侦探柯南》的剧场版,也是有很多次需要拯救世界,简直让人怀疑编剧会不会是一个日本漫画爱好者了。
好莱坞出名的美男裘德•洛(Jude Law)扮演的华生医生的形象,与原著小说里的谨慎小心有不小差别,居然是一个赌徒。
他也远不是原作里那般矮胖,,行事有一尘不染的做派,简直就是维多利亚年代的时尚青年。
小罗伯特•唐尼相反就像一个错走到了伦敦街头的波德莱尔,很难说他像一个侦探,倒是更像一个在那个年代被视作放浪形骸的诗人。
他们俩之间被拍出来的兄弟情谊,也如同《魔戒》之类电影当中的男主角之间的关系一样,让人有些浮想联翩,当然这也是最近这些年好莱坞电影的又一个新卖点:看花样美男玩暧昧。
这个剧本本身,改编自欧美流行的漫画版《福尔摩斯》,作者莱昂纳尔•威格拉姆(Lionel Wigram)也是电影的制片人和编剧之一。
而导演则是导演过《两杆大烟枪》等等的盖•里奇(Guy Ritchie)。
他们俩的出现,基本就可以解释这个电影何以呈现如今这个面貌的原因了。
威格拉姆是赋予福尔摩斯和华生动作英雄内涵的人,他曾经说过这是对两个人的新发掘,柯南道尔对他们的描述里本身就包涵了这些潜能。
而盖•里奇则成功地将他心目中集中了蓝领青年的伦敦城区穿越时空地搬回了维多利亚时代,除了色调上的区别之外,很多场景都让人想起了几年前同样描述维多利亚时代的犯罪片《来自地狱》,而后者的罪案主角,就是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
两部电影里也都出现了秘密会社,照此来看,产生一部《福尔摩斯大战开膛手杰克》的电影,也并非不可能。
倾心原著的人,可能会对这部电影心生抗拒,但热爱这部电影的人同样很多,它甚至成为了盖•里奇在市场上最成功的电影,也许维多利亚时代没有被过滤过的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并没有那么多传说中的绅士。
(发于2月5日南都周刊)夏洛克•福尔摩斯曾先后出现在超过260部影视作品中,被75名演员扮演过,是有史以来被扮演次数最多的虚构人物;在这方面,除了他的亲密战友华生医生之外,就只有吸血鬼德库拉伯爵能够紧随其后。
珠玉在前,此番小罗伯特唐尼欣然出演《大侦探福尔摩斯》,不能说不是勇气十足;而盖里奇对福尔摩斯形象的全新打造,也令诸多“福迷”们颇有微词。
难得的是,在《阿凡达》势不可挡地横扫全球票房之时,《大侦探福尔摩斯》仍可从中分得一杯羹,实在不可小觑。
在盖•里奇诡异路数的引导下,小罗伯特•唐尼塑造的福尔摩斯看上去另类得很。
制片人之一威格拉姆说:“我们创造的福尔摩斯更现代,行为习惯上像个波希米亚人,而穿着上则像个艺术家或者诗人。
与以往任何的福尔摩斯都不一样。
”这位大侦探的一些性格特点被刻意夸大了:无案件接时的狂躁和抑郁,对人际关系的不在行,对各种稀奇古怪实验的痴迷,邋遢和不规律的生活习惯……如果说这些在原著中还有迹可循,那么福尔摩斯与艾琳•艾德勒的风流韵事则完全是毫无根据的八卦了。
原著中不近女色的福尔摩斯确实对这位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子颇为欣赏,一直称她为“That woman”;但依据华生的说法,那只是一种敬重而非掺杂了罗曼蒂克念头的非分之想。
如今影片中两人不仅眉来眼去,更多次出现赤裸相见的场景,真真让福迷们大跌眼镜。
此外,热爱巴西柔术和街头斗殴的盖•里奇一向执着地寻求着“疼痛的底线”,因此他对福尔摩斯的理解加重了“武”的分量,并称“福尔摩斯是西方世界第一位功夫大师”。
于是片中动作场面贯穿始终,不仅福尔摩斯成了地下拳手,裘德洛饰演的华生也摇身一变成为格斗行家;美国《综艺》杂志评论道:“这部电影的主角应该改名叫詹姆士•邦德。
”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更是掺杂了超越兄弟情谊的暧昧,斗嘴像是传情,动手像是调戏,还时不时醋海生波,引发全场哄笑;无怪乎本片又被戏称为“腐尔萌斯”。
虽然称得上情节紧凑画面精彩,原本该是福尔摩斯戏的精髓部分——推理戏却被大大削弱了,结果是恐怕没人会把这部片子当作侦探片;于是小罗伯特•唐尼在金球奖上获得的,居然是喜剧类/音乐剧类最佳男主角。
回顾120余年来出现过的福尔摩斯形象,其中的变迁耐人寻味。
1887年,《血字的研究》发表时,柯南•道尔如此描述这位初次登场的大侦探:“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
”出演过福尔摩斯的演员大多符合书中描写的相貌特征;小罗伯特•唐尼似乎是一个例外。
至于福尔摩斯的“标准装束”——猎鹿帽+曲柄烟斗+斗篷+放大镜+手杖,其实并非出自原著,而是在插画家和演员们的演绎中逐渐发展定型的。
福尔摩斯系列故事最初刊行之时,许多插画家都曾为小说配图,其中包括柯南•道尔的父亲——可惜他的作品非常失败。
西德尼•佩奇特(Sidney Paget)是最著名的福尔摩斯插画家之一,他以自己的弟弟沃尔特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相貌英俊的福尔摩斯,这形象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后来沃尔特走在街上都会引起围观。
在为《博斯科姆溪谷之谜》作画时,佩奇特给福尔摩斯戴上了那顶标志性的猎鹿帽;柯南道尔本人很喜欢这个造型,后来把这顶帽子写入了小说。
当时最著名的福尔摩斯扮演者是舞台剧演员威廉•吉尔特(William Gillette)他的衣着打扮几乎奠定了后来人们心中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那把随身烟斗最早也是出现在他的手中。
他也是第一个获得柯南•道尔首肯的演员。
1899年5月吉尔特首次拜访道尔,他打扮成福尔摩斯的样子,走到道尔身边,拿起放大镜细细端详了一番,说:“毫无疑问是个作家。
”柯南•道尔当场大笑不止。
福尔摩斯与电影的渊源则可以追溯到1900年4月。
当时美国电影放映公司(American Mutoscope and Biograph Co.)出品了一部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受挫记》(Sherlock Holmes Baffled)的默片,片长仅45秒,讲述身着睡袍的福尔摩斯面对一个凭空消失的窃贼而陷入困惑不得其解的故事——如果说这可以算一个故事的话。
那位演员连姓名也没有留下。
此后诸多影视公司纷纷尝试将福尔摩斯搬上银幕,但都算不上真正成功。
一直到20世纪早期,埃利•诺伍德(Eillie Norwood)对福尔摩斯的诠释才真正获得广泛认可。
年届六旬的他先后在47部无声电影和120余场舞台剧中出演福尔摩斯,至今保持着扮演福尔摩斯次数最多的纪录。
尽管柯南•道尔对影片中引入了电话、汽车和许多维多利亚时代难以想象的奢侈品而略感不满,他还是给了诺伍德极高的评价:“他出色地扮演了福尔摩斯,使我大吃一惊。
” 巧合的是,诺伍德的真实姓名叫安东尼•爱德华•布雷特(Anthony Edward Brett);七十年后,另一位“布雷特”再次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深入人心的福尔摩斯。
而在他出现之前,观众心目中最耀眼的福尔摩斯则是巴兹尔•雷斯伯恩(Basil Rathbone)自1939年出演福克斯公司投资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以来,在长达五十年的时间里,巴兹尔•雷斯伯恩始终是福尔摩斯的最佳化身。
他以鲜明硬朗的外形和冷峻孤傲的举止成功地塑造了这位神秘而自负的大侦探;疯狂的影迷们甚至坚持要求他以“夏洛克•福尔摩斯”来为他们签名。
正是雷斯伯恩将我们耳熟能详但并非出自原著的那句台词“Elementary”发扬光大,他制作的福尔摩斯广播剧在当时也无人能敌。
或许他的成功来源于对这一角色的热爱,正如他曾热情洋溢地表达过:“当我还是个孩子并且开始了解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时,我就希望能成为像他那样的人……对我来说,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就如同扮演十次哈姆雷特一样意味深长。
”不过,雷斯伯恩的影片只有两部将背景设定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其他都属于有些扯淡的同人原创,常常出现一身20世纪40年代打扮的福尔摩斯跟纳粹分子斗智斗勇的场面。
这对资深福尔摩斯迷来说自然难以接受,于是环球电影公司就此解释说:福尔摩斯是“永恒的和不可战胜的,所以当他处于今日的世界并解决今日世界上所发生的疑案时,也能保持如同往常一样在推理方面的权威地位。
”可以理解,身处二战时期的动荡与混乱,人们热切地期望着像福尔摩斯一般冷静、睿智、无所不能的角色出现来挫败罪恶、拯救世界、重建秩序。
因此,这一阶段的福尔摩斯呈现出被刻意拔高和神化的美式英雄形象;而出于反衬的目的,奈杰尔•布鲁斯(Nigel Bruce)所扮演的华生不幸地被塑造成为一个平庸愚笨而缺乏存在感的小丑,这也深深地影响了之后人们对华生的印象。
雷斯伯恩版的福尔摩斯影响力如此之大,以至于后来每一个出演福尔摩斯的演员都会被拿来以他为准绳加以比较,一直到杰里米•布雷特(Jeremy Brett)横空出世。
1983年,格拉纳达(Granada)公司邀请布雷特在电视剧集中出演福尔摩斯时,这位资深莎剧演员犹豫再三——他认为福尔摩斯已经被扮演太多次,实难有所突破。
最后他出于经济需要接下了这个角色,谁曾想到崭新的经典由此开创,布雷特从此在观众心中与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画上了等号。
布雷特面貌英俊,气度不凡,身材颀长瘦削,目光深邃狡黠,甫一登场便倾倒众生;要知道,他可是在《窈窕淑女》中与奥黛丽•赫本演过对手戏的美男子,虽然出演福尔摩斯时已51岁,魅力却丝毫不减当年。
或许福尔摩斯本不该这么帅,但布雷特以精湛的演技说服了观众,甚至有福迷如此评价:“布雷特不是在演福尔摩斯;他就是福尔摩斯。
”据说布雷特是所有福尔摩斯扮演者中唯一真正读完道尔原著的演员:他不仅习惯随身携带一本原著,还与道尔的女儿长期保持联系;在片场,他常常提醒导演与编剧注意书中重要台词,并结合自己对原著的了解以及相关历史知识对服饰和布景加以修正。
正是在他的考证下,福尔摩斯的猎鹿帽变成了黑色高礼帽,斗篷变成了黑色礼服,曲柄烟斗变成了直柄——这才是符合当时现实的打扮。
从此,福尔摩斯不再是彬彬有礼的完美绅士,虽然大部分时间依然刚毅睿智,但偶尔也会犯迷糊、讲笑话;被赞美时会有小得意,被无视时也会郁闷;招待客人之前会慌忙收拾凌乱的房间,大清早被揪出被窝时一样睡眼惺忪蓬头垢面。
福尔摩斯与华生之间也不再是大侦探与小跟班的关系,而开始转变为感情深厚、彼此信任的好兄弟,时不时抬下杠斗个嘴,颇像男生寝室中常有的桥段。
正如布雷特所理解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是一场伟大的友谊。
没有华生,福尔摩斯也许很多年前就在可卡因中烧尽了。
”布雷特的健康状况一直不太好,在演出动作场面时常常力不从心,拍摄进度因而十分缓慢。
1995年,由于心肌炎发作,他在睡梦中安然离世;而格拉纳达公司这套未及完成的经典剧集,也带上了永恒的缺憾。
纵观福尔摩斯在舞台与影视中的形象转变,不难发现在他外表越来越年轻英俊、身手越来越矫健敏捷的同时,性格也越发有人情味了。
当电影与电视的发明、普及和蓬勃发展一步步诱发着人们对视觉刺激的渴望,19世纪老套的推理戏码自然远不如当下扣人心弦的动作场景吸引眼球;而随着女性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升,这个庞大的受众群体也成为制作公司竭力争取的对象,因此主角的外形和性格向着女性喜欢的方向发展也并不出奇。
此外,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之下,电影的娱乐意义被强化了;人们需要的不再是神坛上完美的英雄,而是能够引发共鸣的凡人名侦探。
于是有了今天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因为腐,所以萌;因为平凡,所以可爱。
--《大侦探福尔摩斯》乍看像一部魔幻片:反派黑木爵士拥有强大的神秘力量,组织诡异的宗教仪式,不仅能死而复生破坟而出,更可操控黑暗魔法轻易杀死忤逆者。
然而在福尔摩斯的追查之下,所有谜团一一破解:所谓魔法,不过是普通人所不了解的科学罢了。
著名科幻作家亚瑟克拉克曾总结说:任何足够先进的技术,初看都与魔法无异。
那么,片中所提到的这些手段,在科学层面上是否真正成立呢?
首先来看最玄的“死而复生”。
19世纪末,西方判断死亡的标准仍旧是呼吸、心跳、脉搏的停止。
但事实上,脑震荡、机械性窒息、二氧化碳中毒、溺水、上吊、寒冷、服用安眠药或麻醉药等引起的昏迷,均有可能使呼吸和心跳降至极微弱的程度,甚至完全停止;一定时间后,也可能引起身体冰凉,僵直发硬。
但若及时抢救,病人完全可能复苏,这便是“假死”。
历史上假死案例屡见不鲜,死人下葬后敲棺材盖的情况时有发生,开棺验尸时也常发现挣扎抓挠痕迹,往往引起人们恐慌的猜测和联想,这也是吸血鬼的传说产生的原因之一。
由于心脏死亡误判严重,1968年,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判断标准,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采纳,逐渐被世界各国医学机构接受。
什么药物可以用来制造“假死”呢?
西方故事中最常用的麻醉植物是曼陀罗。
早在古罗马时期,老普林尼就在《博物志》中指出了它“可使人陷入沉睡,对正在进行的手术浑然不知。
”《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使朱丽叶假死的药物,据考证是用曼陀罗的根制成的;在《奥赛罗》以及《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里,莎士比亚也曾直接提到这种植物的麻醉效用。
不过,本片中黑木爵士服用的却并非曼陀罗,而是杜鹃属植物中提出的毒素——最有可能是黄杜鹃中提炼出的木藜芦素。
这种毒素可引起心律不齐,也可使心跳与脉搏变得非常徐缓而微弱;由于血液循环不畅,也会造成脸色苍白的效果。
当时华生医生只是简单地用手测了黑木爵士的脉搏和心跳,误判死亡毫不奇怪。
黄杜鹃在中国又称羊踯躅,花叶均有毒,也有麻醉作用。
杜鹃花蜜引起中毒的事件在古希腊时期也有记录,误食可能导致休克或猝死。
若成分比例把握得当,又是用在黑木爵士这样体格健壮的男子身上,成功伪造死亡假象的可能性的确存在。
再来看黑木爵士最后的杀手锏——以无线电遥控释放毒气的装置。
这在当时的确是神奇的发明:福尔摩斯发现它的作用时毫不掩饰惊讶;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莫里亚蒂教授的一系列精心策划也是为了把这个装置搞到手,片尾时更指出这才是“真正可以改变世界的魔法”,为续集留下伏笔。
许多观众在此质疑盖里奇将无线电的发明时间提前太多了,而事实上,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早在1893年就已经展示了无线电通讯技术,并于1897年获得无线遥控技术的专利。
只不过这个熠熠生辉的天才被埋没太久,以至于时至今日无人不知爱迪生,却鲜有人了解特斯拉在电学方面的贡献。
特斯拉在爱迪生发明直流电不久便发明了交流电,并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交流电发电机。
然而或许是出于嫉妒,或许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当时已处于巅峰地位的爱迪生一直对特斯拉实行打压,称其为“科学界的异端”,并声称交流电对人体十分危险,结果使特斯拉长期郁郁不得志。
1904年,在爱迪生的影响下,特斯拉的无线电遥控技术专利被美国专利局撤销后转授给马可尼,直到1943年才被重新认定有效。
不仅在当时特斯拉被视为异端,即使在当今社会,他的许多构想看起来也十分荒谬无稽。
他曾提出扭曲时间和空间的理论,并认为可以发明一种将人的想象投射到胶片上的“意念照相机”。
另一部电影《致命魔术》(The Prestige)中,特斯拉可以让插在土里的灯泡亮起来,最后更制造出了可以复制人体的装置,足以见得人们对他的定位——天才加疯子。
因此,作为影片中重要的道具,这件划时代的无线遥控装置恐怕与特斯拉脱不了干系;即将开拍的续集或许很快会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部成功的好莱坞片子。
不论剧情节奏还是音乐摄影都做的非常不错。
福尔摩斯也基本可以算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形象。
但是!!
但是!!!
但是!!!!
整个片子的情节是不成立的!
这个片子的剧情有一个重大的纰漏。
我在一开始看的时候一直就对死人复活表示不理解,直到最后福尔摩斯用吊腰带的方法解释了为什么上吊不死。
那么,作为一个福尔摩斯的粉丝,我的问题就来了。
上吊后脖子的伤痕去了哪里?
还是华生医生是个纯粹的庸医?
小弟只知道一些简单的常识,比如知道上吊后脖子肯定会有勒痕,而且是在下颌骨底部而非脖子正中。
严重者会因为体重而导致颈骨脱臼。
而且勒痕会引起淤血,在死后无法褪去的。
这个淤血进行简单的细致观察就能够判断的。
那么华生医生为什么在验尸的时候没有发现?
要知道他可不是一个刚刚出医学院的学生,而是一个已经在阿富汗见过血的人了。
对于他的误判我表示完全不能理解。
就算尸僵可以通过药物模仿,这个伤痕总是无法避免的了吧。
更何况福尔摩斯本身就是一个刑侦学和法医学大师。
这么简单地小把戏应该难不住他吧。
如果这个假死被识破,那么后面所有的剧情就全部都完蛋了。
又谈何推理片呢?
福尔摩斯的小说会把所有的关键条件告诉你,然后可以自行推理。
而柯南则一定隐藏关键条件,然后听他讲故事。
所以我热爱福尔摩斯。
可是这个片子呢?
实在是打碎了我心中一个偶像啊...求求你了,好莱坞。
商业片再严谨一点,不要让侦探变成兰博!
(如果法医鉴识学小弟有错误请指正,不要冤枉了好片)
没有第二部好看(基)
夫妻!
可我要是看完我就对不起自己了
蜀黍就是喜欢小罗伯特唐尼演的福尔摩斯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看到这片子可能会自戳双目吧。。。
福尔摩斯会武术,谁也扛不住
福尔摩斯会武术,比较无语。
改编太多了。看过N遍原著的我极其不爽,感觉是亵渎。像达芬奇密码,还有点像007,打斗太多,印象中,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绅士,智慧,敏捷,拉的一首好琴。华生更是腼腆。跟摩斯坦小姐不是这样认识的。艾琳也不是这样的。反正就不对。最后,两人还很暧昧,导演还参考断背山?
美国版的福尔魔斯太搞笑了,小罗伯特唐尼真是太搞了
年度BL大片,别扭侦探受,掰弯医生不死攻
卖腐严重 消遣而已
标准。
Look! Up in the sky! It's a bird!It's a plane! It's Sherlock Holmes!三星
x
基片...
这是一部基片!!!
基情片……比较无语
钙片?玛丽是腐女!绝对的!阿德勒是炮灰女!必须的!
华生你就是一个强受啊!!!!!你就是一个傲娇受啊!!!裘德洛你的气质正华丽~~~~
没心情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