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为课程作业,该剧食之无味,弃之无感,但愿不要再布置此类作业,另推佳片,以探讨之。
浅析律师王赦的言行及其背后逻辑——《我们与恶的距离》影评引言:本篇影评将围绕律师王赦展开,分析王赦为罪犯辩护的动机、具体行为和他对法律造成的不公正结果的看法。
笔者认为,王赦的言行深受卢梭观点的影响,在行动上体现出运气均等主义和亚里士多德“矫正公正”的思想内涵。
但是他的行动超出了其作为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之内,试图利用社会舆论并为李晓明改判的行为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同时忽视了“善”的目的可能伴随的“恶”的结果的问题。
在本篇的后半段,笔者讨论了“杀人犯的人权问题”和“案件真相的问题”,笔者认为,惩恶扬善是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却并非法治的理想境界,法治的最高境界是将社会道德的规范融入其中,并对社会道德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一、王赦的辩护:罪人也是人为了便于分析王赦的行动话语及其背后的思想内涵,笔者将他的主要行动一一列出并进行分析: 行为一:担任杀人犯李晓明的辩护律师。
行为二:在法院驳回上诉请求并维持二审原判死刑后,王赦请求媒体人刘国昭关注李晓明案件,希望利用社会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并为律师争取能够帮助李晓明免于死刑的时间。
行为三:在李晓明被执行枪决后,在岳父家中醉酒痛斥“民主法治社会的虚伪”。
行为四:担任杀人犯陈昌的辩护律师,导致陈昌通过思觉失调症鉴定,改判无期徒刑。
由上可知,律师王赦以奉献自我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职业伦理为诸多罪犯辩护,努力成为罪犯的基本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从王赦的自白可知,他为罪犯辩护出于公意和私心。
前者是身为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尽辩护律师的职责;后者是希望通过自己对真相的求证来预防犯罪,营造一个没有罪犯的儿童成长环境。
在他看来,为每个罪犯辩护都是有价值的:即便如李晓明一般的疯狂杀人魔,研究他的犯罪动机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能够在日后建立预防犯罪的机制。
如果将为了讨好民众的意愿、抚慰民情而将李晓明按照法律程序枪决,那么民众就失去了一个反思“杀人魔是如何诞生的”诸如此类的问题的契机,社会就错失了一个纠正结构性问题的机会。
职业伦理的考虑和人道主义的关怀让王赦对真相紧追不舍。
他以身体力行提醒观众:即便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在面临审判之时,仍是平等的具有人权的人。
二、卢梭的控诉:法“护富欺穷”在笔者看来,律师王赦是一个典型式的“卢梭”式的人物。
从他的行为上看,他坚守“人生而平等”的信条,并努力为饱受精神疾病困扰的罪犯和服刑人解开其所处的“无往而不在的枷锁”,致力于洗刷精神疾病者背负的污名;从他对社会体制的控诉来看,他深切地认同卢梭对于“法律与穷富人”之间关系的论断——“所有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都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
这个缺点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没有例外的。
”[2]既然现实是“法律总是有利于拥有财富的人而不利于一无所有的人”,[3]那么穷人在审判中可能会遭到更多的不公正对待。
这种不公正倘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违法与不平等;[4]而在卢梭那里,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
”[5]倘若法律的结果造成了“违法”和“不平等”,那么作为一位有良知的律师,王赦就有必要投身于保护弱者的行动中去。
[6]由此观之,王赦的行为背后有其自洽之逻辑:不委身服从于可能导致差别对待贫富者的不公正的结果的法律,而选择一种更具可行性的方式来为法律“正名”;忍受社会偏见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通过一己之力在法律的框架内对“注定偏向富人的畸形法律”及其所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一次矫正。
在这个意义上说,王赦或许可以被看做为一种非典型意义上的“反体制英雄”,他没有选择对法的暴力抵抗或“公民不服从”,而是展现对法律的尊重,并通过对司法体制的维护从而宣扬一种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守护了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将自己的个性色彩纳入、体现在对于法律的学术纪律的规范之下,以对法学和法律的基本学术纪律的服膺作为个性伸张的前提”[7],并表现出一种英雄主义的光辉形象。
三、矫正不公正:从运气均等主义的角度看如果从上述的分析继续理解王赦,我们可以认为他其实是将自己为罪犯的辩护建立在类似“运气均等主义”的说法的基础上,并以此为自己的行动而辩护。
所谓运气均等主义,该理论有不同的变体,但其核心理念大致相同:人所拥有的利益的不平等如果源于人们自愿做出的选择,那么这种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不平等源自未经人们选择的环境因素,那么这些不平等就是不公正的,也是不可接受的。
[8]当法律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那么犯罪的穷人相较于同等罪行的富人就更加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二者间不平等的地位并非取决于自愿做出的选择,而是“未经人们选择的环境因素”——社会地位和财富积累使然。
因此,穷富二者在法律面前的不同地位就是不公正的、不可接受的。
穷人更需要律师的法律援助,王律师为犯罪的穷人辩护,就另在其职业伦理之外,额外增加了一份“调整由于不公正的环境因素所导致的不可接受的结果”的正义性与合理性。
这或许就是王律师行为所带来的自我体验以及观众感受。
四、反问:王赦的申辩成立吗?
然而,编剧在剧情方面的巧妙设置实际上有意回避了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穷人作恶与富人作恶这两种行为是否具有差异性?
[9]二是法律、法官与法院是否造成了不公正的后果,并为王赦参与“调整法律结果”的行动留下口实?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云:“法律只考虑行为所造成的伤害。
”[10]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或许可以达成一种共识:当穷人或富人在同一件事情上作恶犯法达到同等的程度,二者都在同等程度上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同等程度之刑罚。
但是由于政治现实即法律在穷富二者间的偏向性——“富者有机会通过使用自身财力和资源从而减轻刑罚,而穷者则无法获此待遇”。
穷富二者理应得到同等程度之刑罚而实际上未并实现,这就要求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法律的结果指向不平等,那么律师是否有理由对法律的结果进行目的性干扰与调整,就像王赦试图用社会舆论为李晓明争取时间和替陈昌翻案那样,从而使得穷富二者在法律审判下的结果大致相等,从而保证刑罚的平等性?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并未发现律师具有的对法律的结果进行干扰和调整的权利和义务。
[11]而剧中王赦的“行为二”[12]似乎已经超出了其作为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之内,即通过个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利用公共舆论从而希望改变审判的结果。
笔者认为,此种行为是游离在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的,而处于这种边界的平衡对于个人来说很难维持,行为者很有可能无形中有意或无意地对法律造成负面影响。
我并不认同王律师的这种行为。
如果我们从李晓明案的全过程来分析,如果法官和法院的审判结果并未实质性指向“法护富欺穷”的结果,同时其过程是符合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13]那么王赦的“行为二”似乎就是没有正当性的。
程序正义的基本原理为:公共权力在限制、剥夺人权和公民权利之时,其过程应当受到制约;[14]由剧中可知,法院的审判结果并未违背程序正义的原则,同时李晓明个人拒绝进行精神鉴定,因而无法得知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因此依法判处其故意杀人罪并执行死刑也是实现了实质正义。
综上,笔者的结论是:法官和法院对于李晓明的审判并未违背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同时也没有在事实上造成“法护富欺穷”的结果,因而王赦试图利用社会舆论并为李晓明改判的行为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
既然王赦试图调整审判结果的努力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那么需要思考的是:律师的“行为二”是否构成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亵渎?
如果上纲上线地分析,王赦此类行为一旦形成风气,那么法律将毫无威严可言。
因为司法体系与审判则可以成为任律师矫正司法结果的“走过场”,律师可以通过社会网络和媒体舆论“操纵民意”,并“挟持”法官和法律,甚至对司法独立的原则造成损毁。
从这个角度看,王赦的行为非但不是“护法”之英雄,俨然是“毁法”之恶徒。
尽管如此,笔者仍能够理解王赦的行为,因为他仍持一种“良善公正”的信念伦理,[15]他的问题在于忽视了“善”的目的可能伴随的“恶”的结果的问题,即过于强调亚里士多德的所谓的“矫正公正”,[16]而忽略了“矫正”所导致的“毁法”的恶果。
五、回到出发点:杀人犯的人权问题尽管王律师试图利用公共舆论影响司法结果的行为是不具有正当性的,但是他为罪犯的人权进行辩护的行为仍然是无可指责的。
尽管如此,笔者仍需表明自己在李晓明的人权问题上的一些思考。
笔者认为,分析杀人犯的人权时,应当考虑个人权利的边界性问题。
在学生看来,诸如李晓明之流,纵然拥有王赦之辩护所谓“天赋人权”以及自我辩护之正当权利。
但是当李晓明选择扣动扳机之时,他生而为人的权利已经对有诚戏院中尖叫的灵魂和倒下的躯体实施了侵犯,并因此沦为不完整的权利。
换言之,李晓明跨越了权利的边界,并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他的权利在实质上的事实犯罪中已沦为不完整的权利,即保留形式上的权利,并以此权利来面对法庭的审判。
而这种形式上的权利,仍旧能够保障李晓明在监狱中免遭酷刑逼供等非人的对待,并赋予王赦为李晓明辩护的正当性,这正式民主法治的社会对罪犯人权保护的具体表现。
由此反思王赦的“行为三”——醉酒后对于民主法治的痛斥,或许会得出一些不一样的看法:第一, 李晓明案司法程序与最终结果是符合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是司法独立精神的体现,并非刻意讨好人民所致,因而王赦对“政府讨好人民、平息民愤”的指责是偏颇的。
第二, 在司法过程中,李晓明的人权得到了保护。
正因为法治社会的存在,法庭、法官、法律的存在,李晓明能够在摆事实、讲证据的法庭上受到公正的审判,才得以免于遭到受害者家属动用私刑报仇而暴死的对待。
六、何为真相?
举足轻重与无关紧要李晓明之杀人动机是困扰戏内外众人的难题,而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也呈现出两种对立的观点,本剧就在这两种矛盾性观点的碰撞中展开。
王赦一派认为,真相能够揭示当前社会的体制性与结构性的问题,从而有效帮助预防犯罪;而另一派认为真相无法抚平受害者在生理上与心理上的创伤,因此最好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冷处理与回避真相。
真相是否重要?
这个问题正视了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矛盾与困境,双方都要在两难选项中做出抉择:律师希望找出真相并预防犯罪,就必须在追逐真相的过程中扮演对犯罪者和受害者家属进行“二次伤害”的加害者;而受害者家属若希望在劫后余生中对真相避而不谈来忘记伤痛,就必须被迫关注层出不穷的相似的社会新闻,并承受相似案件仍有可能发生的恐惧,以及对于自己没能尽力消除导致犯罪的因素的负罪感。
寻找真相固然重要,但是王赦混同了警官和律师的职责,这就导致他具备利用真相而为罪犯脱罪的价值倾向。
在我看来,王赦低估了寻找“真相”的难度,并高估了“真相”对改造社会所能发挥的作用。
首先,对于杀人犯来说,“真相”有可能被刻意掩盖。
为了转移民众的视线或者博得同情怜悯,杀人犯可能会把犯罪动机归因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帮助自己推卸责任;其次,杀人犯的犯罪动机是多因素共同导致,他的行为决定也与家庭背景、心理健康、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社会阶层等因素具有相关关系,而很难找出“决定性的因素”,这也增加了寻找“真相”并预防犯罪的难度;此外,按照“真相”改造社会这一过程往往要经历漫长的政策制定、讨论和实施过程,而在实施之前并不能有效根除犯罪。
最后,回到本剧,李晓明的遗书交代了他在戏院用自制枪械随机杀害观众,是为了“做一件大事并扬名立万”;而他在临死前的态度认为,即便再来一次,也仍然会选择杀人,则表明他对自己作恶换来的“恶名”不思悔改。
对于他来说,在通过扬名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他不在乎“扬”的方式,也不在乎“名”的内涵,或许他所需要的只是被人们关注的快感。
对于这种“真相”,很难对其做出针对性的社会改造,倘若不依法治罪、判处死刑,则会有一种“杀人不用偿命”的暗示,而只有将其绳之以法、以儆效尤,方能促进普法、避免犯法,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法律观。
这是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却并非法治的理想境界,法治的最高境界是将社会道德的规范融入其中,并对社会道德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七、结语以上,就是我对《我们与恶的距离》一剧的剧评。
[1] 写本剧之剧评,对于本人来说颇具挑战:一是对剧集的拍摄手法所知不多,无法予以专业性的分析;另一方面本剧内容繁杂,难以在有限的篇幅对其内涵一一评述。
因此,只能取个别吸引笔者之人物、情景,从有限的认知出发,进行以偏概全之剧评,请见谅。
[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上卷,第328页。
[3]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28页,注释二。
[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2页。
[5]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7页。
[6] 由于编剧的设定,这里的弱者和穷人分别对应随机杀人犯李晓明和精神病患者陈昌,夺取别人生命的人居然是相对的“弱势”群体,这一设定或多或少有些讽刺,也使得律师的辩护不那么无懈可击。
[7] 许章润:《法律的实质理性——兼论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8] [美]塞缪尔·谢弗勒著,高景柱译:《什么是平等主义?
》,《政治思想史》,2010年第3期。
[9] 在这个情境下,笔者假定穷人和富人所犯的罪行是同等严重的。
[10]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7页。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参见:https://duxiaofa.baidu.com/detail?searchType=statute&from=aladdin_28231&originquery=%E3%80%8A%E5%BE%8B%E5%B8%88%E6%B3%95%E3%80%8B&count=60&cid=3e67c8a9dba916d7c96c422ad8387756_law [最后访问时间:2020.4.02][12] 王赦请求媒体人刘国昭关注李晓明案件,希望利用社会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并为律师争取能够帮助李晓明免于死刑的时间。
[13] 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参见: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2000年,第3页。
[14] 徐亚文:《程序正义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页。
[15] 信念伦理强调目的正当,忽视结果。
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英]彼特·拉斯曼,罗纳德·斯佩尔斯编,阎克文译:《韦伯政治著作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年,第296页。
[16]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7页。
台湾与HBO合拍的社会写实题材『我们与恶的距离』,是继『一把青』和『花甲男孩转大人』之后,最想推荐的台剧。
看了前四集,想起几年前震惊台湾社会的台北捷运无差别杀人案件,以及几起幼童遭遇随机杀害之案。
记得当时捷运杀人的新闻一出,立刻打开电视在各新闻台之间切换,同时手机也随时关注FB上实时的言论。
当时连续看了好几小时,虽然事不关己,内心却弥漫着恐慌夹杂着愤怒的焦躁感!
那些不断重复却无济于事的新闻画面与网上成千上万网民愤慨的留言,在那一刻,将台湾所有人牢牢拴在了一起。
本剧由『谁先爱上他的』吕莳媛编剧,题材虽沉重,却依旧维持出色的节奏把控,多重视角的展现也让人在观剧过程中慢慢沉静下来。
故事的时间点是在无差别杀人案发生的两年过后,此时的新闻重点只剩下凶手二审死刑定谳。
而新闻之外的受害者家属与加害者家属,生活看似如常,但其内心深处从未随时间变小的巨大伤痛彷佛一颗不定时炸弹,只要一触碰,随时爆炸!
【失去一个家人等同于失去一个家庭】剧本着重在描绘受害者家属及加害者家属在经历变故之后的真实处境。
贾静雯饰演的新闻台主编,在失去儿子之后,变成一个浑身长刺、冷如冰窖之人。
职场上不近人情,生活中与丈夫和女儿的关系更是降至冰点。
虽然时间依然继续在走,但她的人生在儿子死后也跟着嘎然而止。
那些没有出口的怨恨如同利刃,总在不经意之际戳中她的心口,同时戳向她的家人。
明明不是她的错,却彷佛全是她的错!
虽然生命自有其定数,但人总是很难接受突如其来的死别,一不留神,往后的日子便全被阴霾覆盖。
这道无解的人生课题,有人直到人生最后依旧深陷其中。
而加害者的家属也没有过得比较好。
平凡老实的父母即便躲到天涯海角也依旧不知道儿子变成杀人魔的真正原因?
剩下的女儿就算改了名字、重新踏入社会也撕不掉贴在心底的"杀人魔妹妹"标签。
想起东野圭吾的小说《信》,成为杀人犯的哥哥入狱服刑后,弟弟在外面却因为哥哥的缘故备受歧视,为了能好好生活下去,不得不与哥哥断绝关系。
虽然犯罪的并不是杀人犯的家人,但在群体社会中,"血缘"代表的还包括教育的责任与爱,而这一切都应该以"了解"为前提。
父母对子女若没有足够的了解,也只能看到子女的表面。
所以剧里老实的父母才会误以为安静躲在房间里的儿子一直是个乖孩子;手足之间也不是有话聊就等同于了解彼此。
虽然并非所有不被家人了解的人都会变成杀人犯,我也不认为杀人的锅应该全家一起背,然而"人性"却远比我们的理性认知更为复杂。
一件人神共愤的案件,挑战的是整个社会的忍耐力与承受力,那根紧绷的理智之弦一但断裂,压垮的绝不仅是关在狱中等待死刑的杀人犯!
其实,无论是受害者家属或是加害者家属,都是案件里的最大受害者。
失去一个家人等同于失去一个家庭。
关于加害者家属,也不是杀人犯一句:『不要烦我家人』,就能让他们置身事外。
虽然连幸福感最高的北欧国家都有杀人魔,但一个真正有爱的家庭或许仍是社会稳固的基础。
人,也只有对家人怀有真正有爱,才不会自私自利地去做出伤天害理、泯灭人性的事。
【人性的阴暗面就像无底黑洞】剧中吴慷仁饰演专为重大刑案罪犯打官司的人权律师-王赦。
人权律师,也是目前台湾社会备受争议的一群人。
「废死联盟」大多由人权律师组成。
剧中并未强调王赦想帮这些重大刑犯逃离死刑,他一心希望透过心理专家与罪犯及其家人的沟通,找出他们从正常人变成反社会人格的真相。
他认为执行死刑并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悲剧,重要的是该如去何预防日后可能发生的悲剧,这才是治本之道。
王赦的出发点或许是对的,但在我看来,这样的想法太过理想主义。
不是每个随机杀人案件的背后都有深邃的犯罪心理,家人与朋友的不了解也未必是罪的诱因。
几年前看过一部日本电影『脑男』,电影中的那个少女令我印象深刻!
女孩聪明可爱,家境富裕,与父母的感情也极好,成长过程中没有任何阴影,但她却长成一个极其阴暗的女孩。
对一切无感,只有"杀人"能让她产生快感!
她在有爱的环境下成长,却对人没有任何同理心,杀人的原因纯粹就是好玩!
从那时起,我对人性就有了不同的看法。
虽然大多数人可以透过教育与身边人的情感付出对人产生善意,但也不能排除那些无论如何对人都抱有深深恶意的人的存在。
人性的阴暗面就像无底黑洞,有时探究不出原因,每桩恶事的背后也未必都有真相。
过于理想主义,无私,也会成为伤人的利器。
【思觉失调症不等于反社会人格】剧中,藉由患有精神病随机杀害两名幼童的凶手突显精神病患长期遭社会歧视的问题。
从前俗称的「精神分裂症」,在剧中一律称为「思觉失调症」。
台湾每每出现恶劣至极的凶案,凶手为逃过死刑,总会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要求作精神鉴定。
但事实上,精神异常的凶手只占少数。
而社会大众对精神病的愤怒在于这类凶手明明有犯罪事实却因特殊状况无需对其犯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愤怒与恐慌自然生出偏见。
之所以一直有类似的案件发生,原因在于大多数人对精神病没有病识感。
剧里才华洋溢的年轻导演精神出现问题,可能来自遗传,也可能是女友轻生的打击造成。
一开始家人皆毫无病识感,父亲认为他太脆弱受不了挫折,姐姐认为他只是压力大。
没有病识感,未能及时就医服药,就会演变成更大的问题。
造成精神分裂的原因很复杂,精神方面的疾病长期被污名化也导致许多病患的家属会以自我安慰的方式忽视其严重性,恶性循环之下,精神病犯罪便成了社会的一大隐患。
如何减少这类案子的发生?
这部剧提醒我们:思觉失调症不等于反社会人格,反过来说,反社会人格也不等于思觉失调症。
人们重视身体的疾病也不该忽视心里的疾病,这才是真正的防患于未然。
【这是一个轻而易举就能"杀人"的时代】每一集开头都会出现FB上网友对案件的各式评论,象征了这是一个人人都能畅所欲言的自媒体时代。
然而,那些不加思索就发出去的言论依旧是从新闻媒体而来。
台湾的新闻媒体拥有高度自由,众多新闻台与网络平台二十四小时放送新闻,观众想看新闻随时能看。
新闻台之间为了抢收视率,求快,遂成为第一要务。
于是剧里便出现了未经证实各台却已报得如火如荼的灾难新闻,以及状况不明却直播仍在劫持中的幼儿园这样的头条新闻。
新闻下标以博眼球为主,报导的角度也不以客观为要,没有新闻道德的媒体,更深深影响了这些重视实时胜过事实的大多数观众。
一直觉得这时代最大的问题在于:人们可看的信息太多,习惯眼见为实之后,思考便不再重要。
以前的人对于自己不够了解的事会持保留态度,而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人一旦惯于刷存在感之后,便很难意识到自己以偏概全的傲慢,以及这样的傲慢可能对别人造成的巨大伤害!
看了四集后,整部剧的走向虽在意料之中,却也在其中得到许多思考:我们也许永远无法全面了解一个人,更不可能得知一个案件的全部真相,但却可以尝试从不同角度去看同一件事,进而产生自己的观点。
基于人权考虑,台湾社会近几年对于「废死」有诸多争议。
至今,我依旧不赞成废死。
我认为人权存在的前提是"你得是个人"。
是人,就得有人性。
对于泯灭人性的极度之恶,唯有死刑对犯罪者才有足够的震慑力!
当你残酷地剥夺别人的性命,就该付出相同的代价!
这才是所谓的人人平等。
写文章时一直没想好标题,却在写最后一段时想起杨雅喆导演在『血观音』获金马奖最佳剧情片的颁奖台上说的一句话:『没有人是局外人』。
这些看似只与少数人相关的社会重大刑案,其实距离我们并不遥远。
因为我们身处同一个社会,都想要一个能让我们安居乐业、免于恐惧的社会,我们也都害怕自己的家人罹患精神疾病,成为彼此与社会的负担。
只有当每个人都意识到我们不是局外人,才会对身边的人付出更多的关心,也才会去思考案件表面之外更深层的问题。
如此,才可能会有一个更好的社会。
原文發表於微信公眾號: aiyung32
冲着导师闲聊时的推荐和9.5分的极高评分看的,看完非常失望,实在不敢苟同这个评分。
首先,我认为本片的问题切入角度/聚焦方式与它想要达到的高度,有很大差距。
其次,对于题目和开头抛出的几个核心问题,全片都只是做了一些皮毛化的拓展,并未深入探讨成因。
全篇围绕相关疑问,啰嗦地进行多次重复无效叙述。
但问题“各位好坏”“我们是怎么变坏的?
”“怎么办”等问题缺乏深入追问。
最后编剧把锅分给“7岁智力”的民众唯利是图的媒体毫不作为的政府,然后故作深沉地摊摊手,撒花。
至于成因和解决方案,没有任何的探讨。
撕裂的团圆结局像是个笑话,剧终前幕布拉下来,我都想往上面写个“梦”字。
另外,编剧虽然没有好好深挖主题,却很贪心地塞进了很多私货,极度不舒适。
最后,本片在角色塑造上有多处不合理。
乔安的思维方式和行事逻辑是自我矛盾的,性格发展与转变都演绎得太僵硬了。
乔安女儿的性格表征也是自我矛盾的。
中二青年刨土员王赦,前面一路开着伟人视角使劲儿刨,后期突然心理暴毙,性格转变一段看似合理实则极为唐突。
是,沉迷在自己追求中的中二理想主义者确实可能会半路死去,但转变的原因却不太可能是因为这种事。
思怡和她的退婚夫一家,台词和表演很生硬浮夸,角色脸谱化太严重,我实在不太理解这段剧情对于本剧的意义是什么,这么浮夸实在是看着尬得难受。
最后一个槽点是关于剧集长度:既然对于问题成因的挖掘只是浅尝辄止,那剧情推进为何可以如此拖沓?
砍成三集完结的迷你剧说不定会好很多吧。
有一个问题,我看了很多五星评论,一顿神吹,但都并没有提到这片子到底哪里精彩,哪里好看。
我觉得,实在算不上好看。
(只是记录个人观影感受,写多了超过字数就转成剧评了。
)
八年前,我是个电视台的菜鸟记者,通过努力慢慢升任为部门主编,做了两年民生新闻,之后辞职去了北京,这段经历也就封存了起来,但当我看到这部剧的时候,当年很多记忆都被激活了,只能说这部剧的职场戏部分很专业、很真实!
首先是乔安娜的出场戏,那一场是在新闻直播间发生的,那场戏的氛围给人的感觉像打仗一样,这便是我们当时在新闻直播间的真实写照。
新闻编排软件作为主编,要在新闻编排软件上算时长,我们当时的新闻是34分钟,整体片长需要控制在28分钟左右,加上主持人的导语和串词,再加上天气预报的调整,要保证时间刚好在34分钟,不能多也不能少。
所以作为主编,第一个要做的事挑出具有新闻价值的选题,派记者外出采访,如果当天新闻稿子太少,一些新闻必须当天采当天出,这也让很多记者的压力很大,除了选派选题之外,就是审核新闻稿件,主编初审,总编或制片人终审,审完稿子后,记者或者后期就开始编辑视频了,有的在直播之前要做好了,有的没有做好,就必须下掉,上其他的新闻,如果已经编排好的新闻临时要换,就很麻烦,作为一整天的新闻,就像写作文一样,需要有核心主题,需要有重点关注,还需要写出能把所有的新闻串联在一起的主持人串词,做完的片子需要由制片人来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播出,如果有其他比较敏感的问题,或者上面领导发话这些监督报道不能播出,也只能下掉换其他的新闻。
审核完片子,就能直接去演播室进行直播了,有的频道事直接录播的带子,这样的话,直播风险会减小很多。
新闻直播为什么像打仗一样惊险刺激呢?
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1、片子全都没有完全上传到系统,就开始直播了,如果还上传不及时,就必须要采取紧急措施,撤掉这些片子,重新换屯着的片子。
这个时候对主编的新闻编排能力是个很大的挑战,你要重新恰整个节目的时长,用其他片子的时长去替换,还要临时改导语和串词。
2、机器故障。
如果机器出现了故障了,要马上用备播机器来替换,不然就是重大播出事故。
3、新闻连线事故。
如果遇到重大新闻事件,需要现场连线采访的,但是如果信号不好,或者记者现场发挥不好,主编也要补救,要不今早切掉画面补其他内容,要不让主持人临时救场。
4、导播事故。
整个直播是主编、导播、技术、支持人等各个部门人员配合的,如果导播切错了镜头画面,或者切慢了、快了,都是播出事故。
同时,这部剧中有几个职场戏的处理,让我觉得很真实。
一个就是新闻编排上的讨论。
头条新闻该放热点新闻还是放重点新闻?
该剧就给出了很专业的答案:头条就是让观众进场的,必须要吸引人的眼球,所以需要热开场新闻。
而在儿童绑架案的新闻报道上,也体现了其新闻编排上的专业性。
绑架案新闻被证实后,乔安娜反应相当迅速,打算做新闻专题报道,在这次绑架事件的基础上要再做三条,一条是历届精神病患者的报道,一条是找精神方面的专家解读,一条是连线康复之家。
一般一个重大新闻事件发生之后,会进行一系列的策划。
基本的逻辑是:发生了什么(客观报道)—— 为什么会发生(深究原因,调查各方说法)—— 怎样预防(找专家)所以从这个逻辑上看,本剧中新闻编排方式非常真实。
同时让我觉得很真实的部分就是选题会这场戏。
我们当时也会做节假日的新闻策划,比如像剧中母亲节的策划:有关于伟大母亲的真人真事采访、还有各种母亲节街采、同时还有烦人的关系稿,这些新闻稿都是广告部的客户,不能得罪,也没有任何新闻价值,但是你不得不加入到自己的新闻编排中去。
最后说说本剧中关于新闻理想与新闻现实的关系讨论。
在剧中实习生李大芝说做新闻编辑是想让大家看到世界的全貌,而宋乔安却挑衅地问她:敢不敢踏进现实世界?
其实新闻理想与新闻现实的差距太大了,这也是我当年转行的原因。
记得刚开始做记者的时候,心怀着新闻理想的,那时候第一个监督报道是关于一条路上的路灯横在路上没人管,我分别找了灯管所、城管部门、公路管理局、交警部门、交通局,基本上都是相互推诿,后来知道这条路还是属于交通局管,还没有移交给公路管理局,我拿着话筒去了交通局找到了交通局长,问:XXX路路段的路灯被撞坏,斜放了一个月,中间有好几个撞在了上面,为何没人来管?
对方(局长):你是哪个单位的?
后来我才知道局长跟我们台长平级,根本监管不了,这个事就被压下来了,所有的同事都觉得我特别傻,一个小小记者质问一个局长,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后来慢慢的发现很多事自己根本管不了,能管的事也只有楼上漏水楼下找上门这样的家长里短的报道。
后来慢慢变得麻木不仁了,一听到有车祸,首先想到的是死了多少人,有没有新闻价值,连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都省去了,觉得挺冷血挺可悲的,于是换了职业。
干了这一行才发现:新闻不等于客观真实,收视率让新闻越来越夸张变质,自媒体如同劣币,驱逐着本该真实的新闻。
真的很有幸看到这部剧,起码我们大陆职场中没有展现出的东西,它真实还原了。
昨日发生的昆明劫持人质事件令人震惊。
视频中一名男性行凶者持刀劫持一名男童与警察对峙,最后被狙击手就地伏法,沿街群众拍手称快。
据悉该男的行径已经造成1死7伤的悲惨结果。
在一般人看来,这种报复社会的无差别杀人行为(对象还是孩子们)简直禽兽不如,其罪行人神共愤,简直人人可以诛之。
虽然作为一名法科生,但我也赞同以上观点,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也符合我们祖先为何执意血亲复仇的人性基础。
但笔者注意到新闻视频中显示该犯罪人拿着喇叭在咆哮着什么,微博上也有很多网友在追问该凶手报复社会的原因,但更多人留言的是诸如“什么都不是他伤害孩子的理由”、“选择抗争命运的方式决定了英雄和畜生的区别”、“以后劫持孩子的一律当场击毙”等略带情绪却无可指责的话。
刚好笔者这两天在看一部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这部短短10集的电视剧去年一经播出便好评如潮,现在豆瓣的评分是9.4分。
这部剧根据台湾前些年真实的犯罪事件改编,主线剧情讲述的是一名男子在电影院无差别开枪杀人造成9死21伤,辩护律师仍锲而不舍地了解其犯罪动机,从而开启了众人内心的秘密和身份连结。
看完这部剧我陷入深深的思考,我们一般人如果面对这种案子,首先想到的是谴责和唾骂“恶魔”凶手。
而这部剧中的律师想的是什么呢?
随着剧情的展开,我们慢慢了解到他想了解该无差别杀人魔人为何犯罪,是什么怂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或有只有知道其犯罪的真正原因才能给社会以警示和善后预防,也是为了防止汹涌“民意”对罪犯的任意裁决以捍卫司法的程序尊严,或许更重要的是与罪犯沟通和倾听,给罪犯自己以内心救赎,帮助家属走出心理阴霾和生活困难。
然而在该剧中,很少有人会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要替“恶魔”辩护,连自己的妻子也不能理解他的执着。
但看完这部剧我们也许会大概会明白,一个罪犯走上犯罪的道路从来都不是都不是他自己的原因,而是很多因素综合的结果。
往往是家庭环境、遗传疾病、个人遭遇和社会环境等等多方面的原因,他们往往出身贫穷、家庭有问题,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心理遭受创伤,工作机会少。
因为我们没有罪犯的人生遭遇,很难理解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和行为机理。
所以我们习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发泄和责骂,虽然这没有错,是我们的人性使然。
但我们必须承认,至少我的理性告诉我,我们只看到了事物的一面。
回到昨天的昆明劫持人质事件,视频显示该凶手劫持儿童期间要找一名记者反映情况,网友透露出改名男子反映的情况是父亲在文革时被批斗,母亲带大了孩子又被贪官污吏弄死,后来他吸毒,出狱后找不到工作,社会不原谅和接纳他。
我承认这一切都不是无差别杀人和报复社会的正当理由,凶手也应该被“千刀万剐”。
但有些问题是我们必须要弄明白的,那就是他犯罪的原因,该凶手已经56岁,人生过半,有着一定的社会阅历,人世间一定有他留恋的东西,这种连自己命也不要的劫持行为一定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举动,是什么导致他不惜以死来“报复社会”?
德国刑法学家冯·李斯特曾说:最好的刑事政策是社会政策。
也许只有了解其犯罪动机才能完善社会政策阻止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也说:“犯罪是一种由于人的不可避免的弱点而产生生的社会现象,犯罪是社会整体的必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尝试从社会本身中寻找犯罪原因。
”我们再回望改名罪犯的童年和人生经历,我们可以看到文革的批斗对他家庭的摧毁,他在幼年经历了人性的至暗时刻,丧失双亲使他不能得到父母的关爱,或许心理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创伤。
他对害死他母亲的贪官污吏充满憎恨,认为这些人把持国家,以至于上升到对整个社会的愤恨。
或许是因为时代和家庭的原因,他没有再继续接受教育,而是走上吸毒和犯罪的道路,这时已经没有能纠正他的父母和老师了。
然而他选择了戒毒,但出狱后因为社会的就业等诸多歧视而始终不能回归正常生活。
以上的种种的原因,最终使他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他或许年轻的时候努力过,但还是失败了,并且要承受社会对loser的歧视。
我们回望整个过程,他或许有很多机会,社会和其他人可以为他做的也有很多,比如监狱对他进行再教育或帮他找一份不被歧视的工作,社会也不因他的吸毒史和犯罪史对他冷眼相看。
如果个人和社会能够相互促进,或许能够避免这次悲剧的发生。
以上这些个人看法并非为了证明其无罪或为了为其减少道德批判,这也是不可能的,笔者如果是受害者的父母说不定恨不得亲手宰掉凶手。
但正是因为只是一名旁观者的身份提醒笔者要看到天平的两端。
这部剧中中王赦律师说:他(罪犯)可能是一个罪人,但不一定是一个坏人。
也许人性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很多我们理所当然的事或许只是我们足够幸运,而“他人即地狱”的视角来源于我们对同胞同情感的缺失,有些时候我们关注的只是结果正义而忽视了过程的正义,这个过程是在施害者一方。
很多人走上犯罪道路原因复杂或已属无奈,在犯罪发生前,他理应被发现、被关照、被合理对待,让他们真正有尊严的融入这个社会,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和他人的爱,让他们有机会获得社会的认可,这或许是避免类似悲剧的最好方式。
“为什么是我”“可能是因为你比较勇敢吧”这两句简直泪奔到爆阿 有些事情真的是飞来横祸 没有原因就变成这样 反过来讲 有特殊经历的人真的要比平常人勇敢好多倍“天下没有一对父母愿意花20年培养一个杀人犯”还有这句最经典的 透露出好多心酸与无奈
刚刚看完了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果然很棒啊。
而且这部剧实在是意义重大,一个直观表现是豆瓣评分,现在有9万多网友打出了9.5的超高分,刷新了台剧的评分记录。
之前台剧最高分是根据白先勇小说改编的《一把青》,评分9.3。
而台剧历史上影响力最大的《新白娘子传奇》,评分是9.1。
即便放眼整个中国电视史,把大陆和香港都放进去,这个评分也足以进入金字塔尖的第一梯队了。
我查了下,目前超过这个评分的只有三部电视剧:《走向共和》、《大明王朝1566》、87版《红楼梦》。
大陆网友讨论热烈,台湾媒体也把它当做里程碑式作品来讨论。
于是要问,为什么?
为什么这样一部剧能够刷新记录,获得如此之高的口碑?
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直面现实社会问题,而且是同时包含多个议题:从一起无差别杀人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随机杀人”),辐射到死刑存废、媒体操守、网络暴力、法治程序正义、精神健康救助……之前几乎所有的超高分国产剧,都是历史题材,我们只能以史为鉴,从《大明王朝1566》找到现实问题的隐约对应。
现实题材当然也有,比如《蜗居》,名义上是聚焦住房问题,但演着演着重点就走偏到了男女关系上面,还是出轨、小三、包养情妇这类俗套狗血戏码。
《我们与恶的距离》涉及到的社会问题如此之多,而且没有走偏,每个问题都得到了精准又有深度的呈现。
而我觉得最难得的是,没有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没有明确地告诉观众结论,而是让大家自己去思考判断。
导演也说了,“我们没有偏颇任何人”。
那些复杂的问题包括:对一个滥杀无辜的罪犯,是否就应该从重从快地处于死刑?
杀人犯也有人权吗?
假如有,应该到哪儿?
到底要不要继续保留死刑?
如何理解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所做的工作?
这份工作也是“正义”的一部分吗?
极端暴力事件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吗?
杀人犯的心理需不需要被大众理解?
你认不认同“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
杀人犯的家庭,要对他的罪行负责吗?
一个人患有精神疾病,是否一定就要被管制?
如何做到既防止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又不损害精神病人自身的权利?
精神病院能不能开在闹市区?
如何帮助精神病人回归社会?
在和精神病人相处的时候,是提高警惕另眼相看,还是平等对待?
媒体如何平衡收视率和社会影响?
大众爱看什么,媒体就要去报道什么吗?
大众知情权和被报道人隐私权之间的边界如何划定?
媒体本身到底需不需要被监督管制?
被谁管?
怎么管?
新闻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有多远?
大众在网上发表言论的边界在哪儿?
言论自由就意味着可以随意发言而不需负责吗?
怎么看待键盘侠以正义之名行暴力之实?
为什么网络舆论总是充满戾气?
网络民意是真正的民意吗?
以上每一个问题,都在短短十集的剧情里有充分的展现和讨论,可见这部剧的能量密度有多大。
这种现实主义的严肃正剧,我们此前只能在美剧英剧日剧韩剧里看到。
很多人对台剧居然有这样的质感而惊讶,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台剧好像只有两种类型:傻白甜爱情剧和苦情乡土剧。
可实际上,《我们与恶的距离》绝非横空出世,之前已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土壤培养期。
台剧几年前就兴起一股社会题材热潮,比如《光阴的故事》讲眷村文化,《麻醉风暴》讲医疗问题,《出境事务所》讲殡葬业,《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讲亲子关系。
只不过这些剧都没有进入大陆观众的视野而已。
《我们与恶的距离》不过是在前述成功作品上的又一次升级换代,几乎达到了国际级的高水准,这才终于让总是习惯性小看台剧的我们关注到。
我看了一些幕后主创的采访,大家都觉得本剧之所以能达到这样一个高度,首先是因为有一个好剧本。
编剧吕莳媛,是台湾现在最有实力的金牌编剧,同妻题材电影《谁先爱上他的》她也是编剧之一。
▲编剧吕莳媛为了写《我们与恶的距离》剧本,她花了两年时间做各种调查,遍访新闻界、法律界、医务界。
因为剧本太好,其他主创也都很认真对待这个项目,不敢有丝毫怠慢。
比如美术组,就专门搭建了一间电视台办公室,所有设备器材都尽量靠近真实的电视台,不忽略每一个细节。
剧情重头戏主要是发生在品味新闻台,演员们就真的按照片中角色建了一个工作群,可以说非常入戏了。
饰演人权律师的吴慷仁,剧里的工作是专门为死刑犯辩护,反对死刑,而吴慷仁自己却是支持死刑的。
这种矛盾让他有些无所适从,就花了大量精力去和法律界人士沟通交流,去了解废除死刑的理由,还有什么叫程序正义。
这才有了全片最有震撼力量的那场戏:得知当事人绕过法律程序被处以死刑后,律师王赦大醉一场,然后向家人哭诉自己捍卫人权的初衷。
据说演这场戏之前吴慷仁真的喝了不少酒。
王赦这个角色在剧中大部分时候都是沉着到压抑的状态,这是他少有的释放时刻。
这段戏值得拎出来单独细品:我们与恶的距离:李晓明被枪决律师情绪崩溃,这段演技炸裂呀_腾讯视频律师王赦还有一场戏我也挺喜欢,就是他在车里告诉妻子自己的身世:原来他从小就是个弃儿,在育幼院长大,后来一度成为小混混,差点酿成杀人大祸,只是因为那天迟到才得以幸免。
短短一场戏,就让之前一直都不近人情的王赦袒露了内心,也让人稍稍理解了他为什么会选择帮杀人犯辩护。
除了主角,配角也都很努力。
饰演杀人犯李晓明的演员王可元,戏份并不多,可他也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比如按导演要求读存在主义哲学,想让自己的精神进入另一维度。
后来因为看得太认真,又被导演叫停,怕他太入戏走火入魔。
除了看书,他还很长时间将自己封闭起来,刻意不和外界联系,就是为了培养反社会的情绪。
另一个戏份更少的杀人犯陈昌,他的扮演者叶子彦也做了很多功课,面对镜头张口就是一串关于精神病患的数据。
整部剧最让人惊喜的表演,还是来自于女主角贾静雯,她演的是品味新闻台高管宋乔安,儿子在电影院被李晓明杀害,从此她就性情大变,用酒精和工作麻醉自己,成为在职场上苛刻对待员工的女魔头,把所有的脆弱和悲情都藏在面具之下。
剧情中有个巧合:杀人犯李晓明的妹妹李大芝恰好是新闻专业毕业生,又恰好来到品味新闻台成为宋乔安下属,宋乔安得知情况后公报私仇,安排员工跟踪拍摄李大芝,导致李大芝家人被曝光,并遭受舆论围攻。
李大芝来到电视台愤怒声讨宋乔安这场戏,是贾静雯的演技高光时刻。
先是冷着脸过来应对李大芝叫板:
嘴硬说自己就是无良媒体,然后再次安排下属过来拍李大芝:
李大芝这时说的一段控诉媒体的台词也让人印象深刻:
宋乔安的反应是怒目而向厉声反问:“那我儿子呢,我儿子有活下去的权利吗?
”边说边掉下一颗泪。
注意贾静雯演这场戏时的表情:面部紧绷,抿起的嘴角微微抽搐,是情绪激烈时努力克制的神态。
这时即便我们也知道公报私仇不对,但对宋乔安还是理解怜惜的。
这只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场戏,其他无数场戏也都是这样,爆发激烈矛盾的双方都不是坏人,都可以被理解,但伤害就那样发生了。
就像洪都拉斯演的配角News哥说的那样:“我们都是好人,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
”
现在可以分析一下“我们与恶的距离”这个剧名。
看剧之前,我们的第一反应可能会觉得,剧名想说的是我们与那些恶性案件之间的距离,我们什么时候可能会被伤害。
但只要进入剧情,很快就会知道,剧名的实际意思是说,我们有多大可能会成为作恶的那个人,我们会不会伤害别人。
剧中大大小小的角色,不光是杀人犯,其他那些看似善良的人物,也都成为过作恶之人。
新闻高管宋乔安,公报私仇,用媒体公器恶意曝光下属隐私,这是恶。
律师王赦,小时候加入帮派差点杀人,这是恶。
王赦的妻子美媚,不理解丈夫的工作,觉得杀人犯和精神病患都不配被保护,遇到精神病人热心帮助第一反应是抗拒,导致刚生的孩子没保住。
这是恶。
李大芝有个师兄,当然也是新闻系毕业,他知道李大芝喜欢他,就利用这份感情靠近李大芝,用卑劣手段获取新闻素材。
这是恶。
李大芝得知师兄骗她后,精神当场崩溃,扬言要杀了师兄。
这也是与恶极度接近的时刻。
还有那无数网友,在网上不问事实真相就一味喊打喊杀,纵容戾气左奔右突,这更是恶。
▲每一集片头都会呈现此类的网友发言我们都不要那么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和罪犯划清界限,觉得他们代表“恶”,而我们自己代表“善”。
不不不,善与恶常常只有一线之隔,或者根本就是混淆不清的。
还是王赦那段台词说得透彻:很多人不知道,他们能够安安稳稳地长大,能够岁月静好,那只是幸运而已。
这并不是为罪恶张目,为坏人洗白,而是一种温柔的同情和理解。
罪犯是该得到惩罚,但如果光有惩罚没有理解,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罪犯。
当然这部剧也不是没有缺点,比如要讲的问题太多,剧情就必须环环相扣,密度太大,巧合太多,就会导致一些人物功能性过强,形象不够丰富立体,其中少数几个演员的演技也有点勉强。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能够有以上所说的那层层立意,那些肉眼可辨的我们可望而不可即的优点,除了给出满分好评,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这段时间,这部新出的剧集口碑炸了。
一句话概括:它是今年到目前为止,评分最高的华语剧——
这是HBO和台湾公视联合推出的一部剧集。
HBO大家很熟悉了,公认的“神剧制造机”,以黄暴污和高品质闻名。
台湾公视,是台湾唯一的非商业无线电视台,不受任何政府、政党及利益团体控制。
近年来,台湾公视出了不少高分电视剧,比如《麻醉风暴》、《一把青》等等。
往近了说,去年推出的高分剧《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大胆揭露了中国式亲子关系的弊病,被誉为台版《黑镜》。
强强联合之下,这部《我们与恶的距离》(下文简称《与恶》)自播出就备受关注。
在开播当天,《与恶》就荣登Google台湾热搜排行第一名。
不仅如此,它在豆瓣也获评9.3的高分,提前预定年度最佳华语剧。
从海报中就可以看到,此剧吸引了不少台剧的熟脸加盟。
比如金钟视帝吴慷仁,以及温昇豪、周采诗、曾沛慈等等。
但说实话,最让我期待的还是女主角贾静雯。
毕竟,这是她暌违台剧15年后的回归之作。
贾静雯在采访中表示,之所以参演《与恶》,是因为剧本深深打动了她。
而这个打动她的故事,围绕着一桩“无差别杀人案”展开。
先给大家简单科普一下“无差别杀人案”——它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没有仇怨,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在作案现场见谁杀谁的案件。
现实中的无差别杀人案并不罕见,以台湾为例,从2009年至今就已发生了6起。
最严重的一起是在2014年,21岁的嫌犯郑捷,在地铁上砍杀无辜的陌生人,最终造成4死21伤的惨剧。
郑捷案新闻图在《与恶》中,这桩无差别杀人案的嫌犯,是一个名叫李晓明的学生。
他一共在电影院枪杀了9人,并造成21人受伤。
最高法院对李晓明的判决是死刑,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但这仍然难以平民愤,来自社会各界的网友们,恨不得马上杀之而后快。
可以看出,《与恶》从最开始就围绕着一起揪心的案件,以及激烈的矛盾展开。
但是,它又和以往犯罪主题的影视剧不同——它所聚焦的,并非凶手本人,抑或其作案手法与作案经过。
它所关注的是在事发后,案件的受害者家属、加害者家属,以及在旁边的审判者、辩护者等人的不同态度,及其所面对的不同困境。
先来看看受害者家属,即贾静雯所饰演的乔安一家。
乔安是某新闻台的主管,他的大儿子死于李晓明的枪下。
从前的她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工作狂,在受到痛失爱子的刺激后,变得更加疯魔。
对待犯错误的实习生,可以骂到对方怀疑人生。
你是中文课都在睡觉还是怎么样还是你是智障吗对不起可以解决你脑袋的障碍吗
在她严厉的管理下,下属直到临盆还坚持工作,羊水破了仍然奋战在直播第一线。
但是在夜深人静时,乔安就暴露出了最脆弱的一面。
长期失眠和梦魇,靠酗酒才能勉强入睡,忘记悲痛的现实。
乔安的丈夫,逐渐和她生出嫌隙。
就连她的女儿,也和她关系冷淡,甚至说出“你还不如和哥哥一起死了”这样的话。
一起凶杀案,对一个受害者母亲的摧残,由此可见一斑。
但作为加害者的亲属,他们的心理和生活就能好过吗?
事实并非如此——嫌犯李晓明的父母,为了赔偿卖掉全部家产。
不仅如此,两人还搬离了老家,每天戴着口罩,如蝼蚁一般卑微生存。
李晓明的妹妹,因为背负了“杀人犯亲属”的罪名,不得不改名,伪装成另一个身份生活。
即便如此,公众和媒体对他们的口诛笔伐并没有停止。
哪怕当着所有媒体下跪道歉,依旧会受到各种良心拷问:下跪是发自内心的吗下跪是有人指导你们吗下跪不能换回九条人命
不仅李晓明的家属受到全社会的攻击,就连为他辩护的律师王赦也难以避免。
刚出法庭,就遭到受害者家属泼粪。
杀人者当诛,这是大多数人的逻辑。
但在律师王赦看来,罪犯也有人权,也应该受到司法程序的合理保障。
他之所以这么做,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去探究和调查杀人案背后的动机和原因。
对于凶手的处置,法律自然有公正的判决。
但作为一个常年和凶案嫌犯打交道的律师,王赦想要的并不是将凶手绳之以法的快感。
他真正想做的是对这些凶案进行归因,从而在源头上,尽可能地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当然,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必定充满了重重阻力。
他的妻子和家人不认同他,认为他是神经病。
被害者家属不理解他,认为他在揭伤疤。
就连加害者的家属也不愿配合调查,因为不想再无事生非。
发现了么,这正是《与恶》的高级之处。
它没有落入大多数犯罪题材影视剧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窠臼,去刻画加害方犯罪手段的凶残,抑或去呈现受害方昭彰正义的艰辛。
它想要表达的主题,也并非简单地谴责某一个恶人或某一次恶行,而是试图去探究人性中最源头的恶。
因为“加害者”与“受害者”二者不能被标签化,“善”与“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错位——以《与恶》中的剧情为例,杀人犯是恶,但受害方去伤害杀人犯的辩护人和家人,这难道不是恶吗?
精神病人伤害民众是恶,但一个未证实身份的人闯入幼儿园,就被媒体污名化为精神病人犯罪,这难道不是恶吗?
可以说,《与恶》的野心就在此:让观众撕掉这层标签,放下关于“善”与“恶”刻板印象的藩篱。
正如主创在接受采访时说道:“拍这个故事的初衷,是想撕掉标签。
我们没有定义谁是恶、谁是善,想认同谁,由观众自己决定。
”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到此剧的编剧吕蒔媛。
吕蒔媛是台湾的金牌编剧,曾获得金钟奖“最佳编剧奖”。
她的作品,通常以容易被大家忽视的社会话题和角度为切入点。
比如关注殡葬行业的《出境事务所》,关注问题学生改造的《牵纸鹤的手》,以及关注同妻问题的《谁先爱上他的》等等。
《谁先爱上他的》剧照在写《与恶》的剧本前,吕蒔媛做了大量功课。
她不仅做了大范围的田野调查,访问了人权律师、犯罪心理学教授、精神鉴定师等人,甚至还现场观摩了两起死刑庭审。
而剧中李晓明这起“无差别杀人案”,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2016年2月28日,一名母亲带着年仅三岁的女儿“小灯泡“逛街。
突然,一名男子冲上来,对着小灯泡连砍23刀致其死亡。
经调查,这名犯案男子患有思觉失调症(精神分裂),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起恶性杀人案引发了极大关注,网友群情激愤,要求将凶手立即处死。
但让人意外的是,小灯泡母亲的态度却是,坚决不处死凶手。
她向媒体表示:与其立即处死一个罪犯,不如好好了解这个人,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犯罪的。
他们在想什么?
为什么家庭、学校、亲人、朋友、社会,没能接住他?
我们要如何改善、预防?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速速执行死刑?
小灯泡妈妈抛出的这五连问,值得全社会深思。
而她的这种态度,其实就是《与恶》中王赦律师的态度。
这绝不是对恶的妥协,而是冷静客观地对恶行归因,从而在源头上尽量避免重蹈覆辙。
《与恶》的每一集,都以Youtube上的网友评论作为开场。
这些评论里,既有对事件本身的客观讨论,但也充斥着无理智愤慨,甚至还不乏言辞激烈的网络暴力。
殊不知,有的人在惩戒“恶”的时候,已然成了恶的源头。
因为我们与恶的距离,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本文作者:张不才< END >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乌鸦电影 公众号ID:crowmovie
中国台湾。
衣冠楚楚的律师,走出法院大门...突然,有人冲上来,朝他泼了一桶东西...喧哗声、闪光灯,还有恶臭…泼在他身上的,竟然是:屎。
以上剧情,来自于HBO、公视合作推出的最新高分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这个被网友做成表情包,还被冠以“含屎喷赦”的律师,名叫:王赦。
在键盘侠的口中,他是人渣、是畜生…键盘侠认为,他最十恶不赦的行为,莫过于:为杀人犯辩护。
两年前,台湾某戏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
一个年轻男性无差别杀戮,夺走9条人命,24人受伤…其中,还有孩子…两年后,民意仍然无法平静,每个人都在高喊:枪毙掉这个王八蛋!
凶手一直保持沉默,不做抗诉,也拒绝做精神鉴定。
而他的家人,一出事全都跑了…唯独王赦,还在四处跑动,想给辩护人申诉到一个精神鉴定…别人都在骂:去你妈的,居然想给杀人狂魔脱罪!
王赦试图向一个有名的记者求助,想让他出一起随机杀人案的新闻专题报道,营造舆论。
记者一口回绝:你知道我的儿子当时死在这起惨案里吗?
如果你孩子也被绑架了,还会这么伟大?
没几天后,王赦的孩子,就被劫持了…
这部《我们与恶的距离》于本月24日正式开播,共10集。
一经开播,反响热烈,在豆瓣拿下9.4的超高分,在以严苛著称的IMDb上,也有9.0的高分。
本剧的编剧,是台湾地区知名编剧吕莳媛。
曾出品过:《谁先爱上他的》《出境事务所》…
《谁先爱上他的》海报领衔主演的,有暌违小荧幕15年之久的贾静雯、金钟影帝吴慷仁…以及不少台剧“熟脸”:温升豪、洪都拉斯、曾沛慈…
这是公视(台湾电视台之一)与CATCHPLAY及HBO联合推出的,2019年度公视旗舰大剧。
作为一部旨在进军国际的剧集,处处显露出“美剧质感”:剧情紧凑,情节高能,出场人物众多,形象鲜明…然而,它也保留了“台式”小清新,比如:色彩和谐、家庭氛围浓厚…也没有小黄台HBO一贯的大尺度、露点和血腥镜头…
表面上看,它讲述的是,一起无差别杀人公案的舆论拉扯。
但实际上,这部作品罕见地,把目光关注到,此命案后续引发的种种家庭动荡、境况变迁:受害者家属因孩子罹难,母亲酗酒、父亲出轨,家庭濒临破碎…
罪犯家属,被报复驱逐,最终改名换姓、逃匿人海,却一辈子生怕被发现、抬不起头…
辩护者为死刑犯四处游说,却没有人愿意听他的理由,都想着把他踩在地上,狠狠吐上一口唾沫…还有审判者、牵连者、相似者…这一起案件,像命运埋下的地雷网,没有人知道,它在什么时候会继续被引爆,将生活炸得面目全非…
剧集改编自台湾近年来有名的社会恶性案件:小灯泡事件。
2016年2月28日,台北街头。
年仅3岁的女童小灯泡,正骑着脚踏车,晃晃悠悠跟在妈妈背后。
这原本只是短短一段步行路途,却让母女从此阴阳相隔…
据小灯泡母亲回忆:当时女儿脚踏车卡住了,她想要回头帮她,就有一个男人紧跟上来,拿出菜刀,直接往小灯泡脖子上砍去…只一刀,小灯泡就身首异处…菜刀继续疯了似的劈下…事后确认:他足足砍了23刀!
案发时的监控录像据警方调查,这是一起随机杀人事件。
经过精神鉴定,凶手因患有思觉失调症,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案凶手事实上,在“小灯泡事件”之前,台湾地区随机杀人事件屡有发生。
2015年5月,一男子潜入新北市某国小,尾随一女童后割喉,最终伤重不治。
2014年5月,大学生郑捷持刀在台北捷运内随机杀人,造成4死22伤。
2012年12月,一男子在游乐场诱骗男童,将其割喉…
案发时的监控录像这一起起恶性案件,引发了岛内争议,大部分都要求:将凶手立刻处死。
令人意外的,却是小灯泡母亲的态度:坚决不处死凶手。
她在社交媒体里表达了这样的立场:与其满足民意去杀死一个人,不如好好了解这个人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犯罪。
她说:他们在想什么?
为什么家庭、学校、亲人、朋友、社会,没能接住他?
我们要如何改善、预防?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继续速速执行死刑?
这部《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王赦之所以不断奔走,也是一样的原因。
他对受害者的家属说:我也觉得他应该以死谢罪,但杀了他,难道一切就会没事吗?
请给多一点时间,探究清楚背后的真相,我们才能预防…
《我们与恶的距离》的议题很大:善恶之辩、人性纠葛、媒体良知...但它的切入点却很小:一起杀人案,两个家庭的崩塌...以小见大,用小入口打开大格局,这很难让人相信,它居然是出自台湾的制作团队。
众所周知,早些年的台湾电视剧,不是家长里短,就是梦幻爱情,情节狗血,角色夸张。
《一帘幽梦》剧照
《青青河边草》剧照再到后来,横空出世的《流星花园》,不止带来了4个帅哥,也开启了台湾偶像剧霸屏、90后疯狂追星的时代。
在长达近十年的时光里,台湾出品了一系列收视爆棚的偶像剧:《恶作剧之吻》《王子变青蛙》《命中注定爱上你》《终极一班》…还有不少的作品,比如《紫禁之巅》《爱情魔发师》…在今时今日,成为了微博上被轮番吐槽的鬼畜素材…
《恶作剧之吻》剧照
《终极一班》剧照然而,随着日韩剧、欧美剧大量引进,内地剧的崛起,台湾娱乐圈日益黯淡,与之而来的,是台剧的没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饭后茶余的谈资中,是没有台剧的…
美剧《越狱》海报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台剧重新杀回了我们的视线中。
尽管不如以前那么影响深广,但却越发冷峻深刻、品质在线…给人深深震撼…
台剧的题材不再只有:麻雀变凤凰,而是越来越辛辣多元:历史、同性、家庭、职场、科幻…比如,荡气回肠的情爱史诗《一把青》,直面原生家庭影响的《花甲男孩转大人》。
比如,切入女性人生抉择的《荼蘼》(豆瓣评分8.6),刻画医疗现状、控诉体制的《麻醉风暴》。
再比如,探讨多元婚姻的《红色气球》(豆瓣评分8.4),被称为中文版《黑镜》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以及这部:《我们与恶的距离》这部剧,尽管只有短短10集,却装满紧密环扣的议题:社会命案、死刑废否争议、心理创伤关怀、精神病患污名化、新闻道德…在这部剧里,你会发现,普通人与恶的距离,只是一念之差。
普通青年被身边人排挤、孤立,最终精神崩溃,受害者变成加害者…新闻媒体每天都博噱头,为了所谓收视率,罔顾新闻道德…键盘侠在网络围观恶行,却用更恶毒的语言,维护所谓的“正义”,旁观者转变成作恶者…
世界各地,每一分每一秒,有人作恶,有人遭遇恶,有人围观恶,有人试图解决恶…它无处不在,犹如这部剧的英文名:《The world between us》
所以,这部剧在思考:一旦我们与恶相遇了,我们要怎么解决?
如何面对?
主创团队在采访中如此说道:世界的混乱时刻在考验着我们,如何放下藩篱,用同理心和谅解对待彼此…
台剧发展到今时今日,终于从虚幻的偶像剧中走出来,继而把笔对准了真实生活,将一个个社会的真实现象,剖开放在大众的眼前。
虽不能和顶尖的美剧、英剧抗衡,但它的质量,足以给观众一个大大的惊喜。
但反观大陆的某些电视剧呢?
不仅缺乏原创,还拿出台湾几十年前的烂俗偶像剧,进行重拍。
正如这位网友评价:我们长大了,陪伴我们的台剧也跟着长大了。
但大陆剧,却还停留在幼齿阶段。
看完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我的第一感觉是:台湾真小。
小到像是只有一个律师,一家医院,一个幼儿园,一家奶茶店。
当然这是笑谈。
只有世界够小,人与人才总有机会遇见,复杂的戏剧性才得以上演。
世界越小,编剧的野心就越大。
《我们与恶的距离》讲述的,是围绕一桩无差别杀人案展开的社会众生相。
剧中的杀人者名叫李晓明,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
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里,他走进一家影院,持枪扫射,酿成了9死21伤的惨剧。
没有人知道他因何行凶。
这也是这部剧留给我们的最大悬念:一个人怎么会如此淡定地拿起枪杀死一群人?
本以为这部剧会告诉我们答案,可是在第5集的结尾,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李晓明被执行了枪决。
他的杀人动机成了永远的谜。
这太让人遗憾了。
尽管李晓明死前留下了一封信,但我们却很难从他的只言片语里,了解他更隐秘的心理。
为什么说了解凶手的杀人动机如此重要呢?
因为真正的杀人者是“动机”,而凶手的肉身不过是执行者而已。
在动机不明的情况下,仓促地杀死凶手,实际等于让“真凶”永远逃脱了。
不管怎样,李晓明死了,受害者家属乃至整个社会都如愿了。
可事情就此结束了吗?
并没有。
凶手留下的伤痕才刚刚开始蔓延。
这个伤痕最先属于受害者的家人,他们失去了至亲,悲痛欲绝,要花上几年甚至一生去平复。
这个伤痕后来又在媒体的追踪和放大下,成了横在每个人眼前的一道疤。
这道疤的下面,藏着一条深深的缺口。
人最不能忍受“缺口”的存在,于是总要找到某种方式,把缺口填上。
既然杀死凶手收效甚微,于是潮水般的愤怒开始转移,朝着凶手的家人汹涌而去。
谁让他们和凶手流着相似的血液呢?
血脉相连,自然难辞其咎。
于是我们看到,李晓明的父母要终日忍受媒体的骚扰、网民的咒骂和路人的冷眼,最终,不堪其扰的他们躲去了乡下,过上了深居简出的日子。
妹妹李晓文化名为“李大芝”,外出谋生,想给自己换来一个清白的身世和一段崭新的人生。
可是,无论是躲还是藏,都逃不过命运的追杀。
好巧不巧,李大芝工作的品味新闻台主管宋乔安正是受害者家属之一。
在得知李大芝的身份后,她派记者秘密跟踪,最终暴露了大芝的身份和家人的藏身之所,使得这一家人好不容易刚刚爬出深渊,又再次跌落其中。
那是整部剧除了凶手杀人以外,最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桥段。
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与恶的距离,竟然是如此之近。
尽管我们都能理解,宋乔安因为痛失爱子而满腹愤怒,她无法接受凶手一家过上表面安稳的日子,她要亲手毁掉这一切。
可是,一旦她出手了,也就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从“受害者”的位置移开,坐上了“加害者”的席位。
这是让她无暇多想也始料未及的。
不止如此,片中的那些旁观者们、网民们,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对凶手的家人恶语相向,放肆辱骂。
我也能理解这背后的心理,排除那些借酒撒风的心理变态者,我相信绝大多数人的出发点还是好的,他们基于一种朴素的同理心,由他人的悲剧联想到自己和家人可能存在的风险,于是感同身受地将愤怒发泄到凶手及其家人的身上。
这一潜在的心理轨迹,是无可厚非的。
可是,这是否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就是对的呢?
显然不是。
这部剧要讲的其实是个特别简单的道理。
我把它看作是一部关于常识的剧集。
对于这部剧,我原本是无话可说的,因为它讲的太正确了,正确到早该成为某种共识。
可是,它在今日的爆红又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些常识在当今社会仍然是稀缺之物,以至于我们每个人都愿意用“高分”来认可这份常识。
这个常识是什么呢?
用四个字就可概括:把人当人。
这是一切的基础。
只有把人当人看了,才有所谓“人权”的存在。
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把人当人看。
我们会把杀人者看作恶魔,把凶手的家人看作恶魔制造者,把精神病人看作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当这些人被贴上了“非人”的标签后,我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他们采取“非人”的对待,仿佛唯有如此,才能把“正义”的奖状贴在自己身上。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恰恰是杀人者在行凶时的心理过程。
在凶手的眼中,被害者并不是人,而是某种欲望的工具。
凶手通过杀死他们,来达成内心隐秘的欲望。
无论那欲望是复仇,占有,发泄怒火,还是满足变态的快感。
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我们把凶手或其家人,由具象的人抽象为一种欲望的代号时,尽管那欲望很可能表面上很正当——比如我们想要消灭危险,获得安全——但其实我们在底层心理上与杀人者并没有什么两样。
我们都是在把人物化的基础上,企图消灭对方。
只不过杀人者用的是刀枪,而我们用的是语言;杀人者是让一个人死,而我们是让一个人失去生存的可能。
这才是我们与恶的距离,表面上相去甚远,实际很近很近。
近到你毫无察觉,就已经站在了恶的一边。
最后我还想就剧中的一个角色,再说几句。
这个人物是律师王赦,赦免的赦,一看便知是个帮凶手辩护的家伙。
说实话,这个人物并不讨喜,因为他太正确了,也太正气了,俨然一个新时代的“伟光正”形象。
在他的身上你也看不到任何弧光,而只能看到一条笔直的高光。
这也使得这个人物缺少了些魅力。
或者这么说吧,他是一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
他秉持着对于人权、正义、真相的信念,一心要和这个扭曲的社会死磕。
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利益,他的处境比李晓明的家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家人也一再受到威胁。
这样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里自然是不讨喜的。
人们会骂他傻、轴,不会变通,不懂得审时度势。
但我想说的是,我喜欢这个角色。
因为他做了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我觉得一个正常的社会,就是我们不逼迫任何人做出牺牲,但当一个人自愿做出了牺牲时,我们至少应该鼓掌,而不是说风凉话。
这是底线,不是什么高要求。
也只有这样,每个人都把人当人,并对那些为了早日实现一个“把人当人”的社会而付出努力的人报以十足的尊重,我们才能真正拉开自己与恶之间的距离。
观众为什么要看现实题材的剧,无非是想在充满戏剧性的残酷现实中找寻解决自己生活现实中问题的力量和方法。剧本和表演都可以打满分的精彩剧集,唯一觉出的问题大概是前四集有些对白并未形成死局,但为了给后面的矛盾升级留空间而戛然而止。后面回暖的部分场次有些过于顺利,比如想看乔安母女的裂痕怎么彌合,但一开始温情观众就坦然接受了,毕竟还是想看点开心的情节。演员们辛苦,接这戏哭了十集。
我可能没有感情吧,或者对台湾腔莫名反感,所以完全看不进去
台湾人文关怀之光,泪光闪闪。
国语不适合这类的题材,永远是这类鸡毛蒜皮的事情。
为啥我感觉一般呃,多多少少有点失望。画面比较抖,场景比较碎片化,贾静雯和温升豪之间没有夫妻相呃,小朋友选角不太好,小编辑为什么脸色那么差,尚未发现吴慷仁的角色对剧情有什么作用……
拍得其实一般,很多人打高分的理由只是因为大陆不能拍这种题材,评论里都在骂国产剧,这种心态其实非常可笑。
犯罪就要接受惩罚,没有借口还是台独?
虽然看的时候真情实感地落泪了,但要求法律保障杀人犯享有和大众均等的人权,要求保障精神分裂者的自由权,恕我无法苟同。站在人权的高地上,煽动性真的好强。律师一直想找出杀人者的动机,以此来减少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可是,恐怖分子的动机就算值得研究那也是心理学专家而不是一个律师的责任,更不是大众的责任。常人与常人尚且无法完全互相理解,要求大众去了解恐怖分子也真是莫名其妙。还有一点不适是,为了引起观众反思,自以为客观地去展现非常态视角,把加害者描绘得非常干净,除了杀人的事实,其余类同常人,把加害者的家人展现成无辜的无过错方,博得观众的共情,并故意展现出受害者恶的一面,以此得出“众生皆有病”的结论。但在现实里恐怖分子绝不可能是脱离任何语境从一个“乖孩子”突然变成一个恐怖分子的,这种展现方式导向性太明显了。
探讨民主法治固然是好的,但也不要忘记朴素初衷啊。血债血偿不是盲目正义,是节省成本运维社会的底层逻辑吧。难道真的要耗费大量本可以用于治疗良善的资源去治愈罪犯再关进笼子判定无期嘛?王赦的价值观或许很崇高啦,但是还是应该首先做好一个父亲和丈夫不是嘛?很抱歉对于无差别杀人这种行为我实在是无法共情一点
看的时候想到了很多以前只于报章了解的事,白晓燕、林清岳、孙安佐、2014年的台北捷运...大多数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却不知道它们背后又意味和说明着什么。我想正是这一桩桩沉痛又难以迈过的历史,给了编剧这样的体悟去写出了这样极为现实却又饱含思考的故事。从前半段类似《新闻编辑室》的视角出发,(十分希望更好的电视团队能够做一个华语版这样的剧集,这是三地到目前仍然没有“攻破”的题材)再到更注入情感的台式温情“PTSD后思考”,两部分略有些割裂,但各有各的精彩。简单点说,这就是一部让人相信电视在大众传播中力量,又能保持追问的剧集。(PS 去年年底写年度前瞻似乎就“预测”了这会是今年台湾区最瞩目的剧集之一。有点“我的判断终于出息了”的开心哈哈。)
这是快四年前的剧了,但是看的我大受震撼,基本每一集都跟着哭。我们都不是坏人,但是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是我?每一个角色都很丰满,背后的故事线都很完整,很震撼,在一个社会事件的背后是以家为单位无数的人受伤。能拍出这种深度思考法治,社会,人文关怀的剧,比起大陆这些年拍的奇幻烂片,我真的觉得,在人文和创作自由这块,台湾领先太多了。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可能因为,你比较勇敢。”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人文关怀。
揭露社会问题的确很加分,但后半段强行圆满结局的硬伤也是挺大
怕是金钟奖预定了
一天刷完,明天导师的课,ppt还没有做,我好焦灼
白左到令人极度厌恶,这才是真正误导世间的文艺创作!1、这世上就是有变态杀人犯,没有原因,他们单纯的想杀人!2、大部分、绝大部分的犯罪分子家人都不冤枉 3、相信基因的力量吧 。4、精神病麻烦还是关起来!5、这些创作完全是在混淆视听,非要编这样一家善良的人被社会火上烧,事实上,真实的社会里是三个畜生杀了别人孩子家长从头到尾都不说一句道歉!
一集弃。可能是我的问题,总觉得编剧和导演每分每秒都在说:看,我们厉不厉害,镜头专不专业,对社会问题思考得深不深刻?有向《新闻编辑室》致敬的痕迹,但吕蒔媛不是艾伦索金,台词缺乏力度,也没有足够的幽默感来调和节奏。不知道这个社会与恶的距离有多少,但这部剧离“最佳华语剧集”,大概有一光年的距离。
特别讨厌“圣母”这个词,看完这部态度暧昧不清的剧,更讨厌了
社会有罪,父母有罪,妻儿有罪,朋友有罪,唯独杀人犯没有罪,可笑的电视剧。
3.5,并没有看出神作的水准。抛出来的点太多,都是浅尝辄止的分析,不如一个点深挖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