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还会有朋克吗?
不会。
流朋呢?
可能。
在美国德州的一个小镇,顶着鸡冠头的朋克小子们和橄榄球队起了冲突。
一个朋克小子因此被橄榄球队故意开车撞死,在法庭上,对方却被无罪释放。
因为对朋克的偏见、误解、污名化,陪审团认为“朋克就该死”。
[炸弹之城]片子很一般,但是讲述的这个故事来源于90年代的一桩真实事件。
©[炸弹之城]海报我几乎看哭,因为想起从70年代朋克出生起的境遇。
朋克,从一种音乐风格到一种时尚、一种标榜,一种青年文化,给后世留下数不尽的遗产。
但它早就死了,生于70年代,又迅速凋零于此。
01.朋克之死69年底,在南加州Altamont免费音乐节上,一名黑人观众被担任保安的飞车党刺死。
那时,“爱与和平”的伍德斯托克刚刚过去4个月,理想主义的嬉皮士运动被一下推到了残酷的现实面前。
60年代的理想主义就此轰然崩塌,而新新的70年代年轻人正从废墟中悄然崛起。
面对英国举国的高失业率,全国限电,食品短缺,物价飞涨——又脏又野的性手枪乐队(Sex Pistols),以一嗓子“我是无政府主义者”(《Anarchy in the U.K.》)首先喊出了第一声。
©性手枪乐队演出现场对政治和宗教这样社会基本秩序的直白挑衅,是他们丢给西方世界的第一颗炸弹。
朋克(PUNK),从之前流行在纽约地下的一种小众音乐,转而在英国掀起了一场狂热的青年潮流。
在1976-77短短两年间,朋克聚集了各个阶层的乌合之众:底层青少年、60年代激进分子、同性恋者、瘾君子、犯罪者、迪斯科女郎、知识分子、艺术家等等。
各种社会弃儿全都集聚在性手枪、冲撞(The Clash)、雷蒙斯(The Ramones)等等一众朋克乐队下,寻求着力量和认同。
©雷蒙斯乐队在现场演出时的情景但就像在此之前的纽约娃娃乐队(the New York Dolls),虽然影响深远,却只存在了短短4年时间,只出过两张正式的录音室专辑。
性手枪比之更甚。
78年,性手枪在洛杉矶的巡演上,最后一首翻唱了伊基·波普(Iggy Pop)的《NO FUN》;唱完后,主唱半蹲在舞台,略有些落寞地喊道:“你们感到被骗了吗?
”从此,性手枪再没有在舞台演出。
©性手枪最后一场演出,有些落寞的主唱从成立到解散不到两年时间的性手枪,真正践行了“Too young to die”和“从容燃烧”。
而随着性手枪的解散,到70年代末,真正意义上的朋克音乐/乐队就已经死了。
至少在大众意义上,他们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要等到十几年后另一场复兴运动。
但那已经不再是70年代的朋克了。
02.死于绞杀来自旧金山的沉睡者乐队这样唱道:“走向地狱之时,你总是知道。
”76年,性手枪参加了一个早间新闻访谈节目,节目上,主持人不停地嘲讽他们。
觉得他们从来不是在认真地做音乐,讽刺他们的街头混混身份。
性手枪的成员们一开始还耐心诚恳地解释,后来,直接把一堆脏话泼向了主持人。
©性手枪参加早间新闻访谈节目第二天,所有的报纸头版都是关于性手枪的“污秽与愤怒”。
媒体有预谋地,从这时开始毁掉他们,号召社会抵制性手枪,怂恿唱片公司与他们解约。
原本预计的巡演地点,从几十个,快速减少,没有巡演单位愿意接纳他们,到最后只演了几个城市。
当时的唱片公司EMI见状立马抛弃了他们,他们从此不得已辗转在不同的公司之间。
没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敢签他们。
政客们又跳出来,在电视上公开反对和抵制他们,然后是一些保守的政治团体、家长联盟。
一时间,性手枪连同朋克运动,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媒体这样有预谋地夸大、然后毁掉让他们害怕的青年文化,也不是第一回了。
比如,60年代,摩登族(Mods)和摇滚族(Rockers)的冲突,大部分都算得上是媒体一手炒起来的。
©60年代,摩登族和摇滚族的大规模冲突,媒体功不可没媒体浮夸地将年轻人的矛盾写成恐怖的全国性犯罪集团,保守的成人文化再用强硬措施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对待70年代急速兴起的朋克浪潮,他们仍然是这一套。
但主流媒体一边禁播,政治团体一边抵抗,所有的青年人们却愈加为性手枪和朋克运动疯狂了。
在唱片工业界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性手枪,最终签了独立唱片Virgin,才终于得以出了这首举世闻名的《God Save the Queen》。
©《God Save the Queen》封面封面是用封条将女王的眼睛和嘴封住,歌词唱的是:上帝拯救女王/法西斯政权/他们把你变成一个笨蛋/没有未来/没有未来。
混合着对英国没落的些许愤怒,些许无力,还有些许敢说真话的赤诚和淡淡的虚无主义。
如此不入耳的话,彼时的英格兰根本不愿去听。
所以,歌曲很快被禁。
电台禁止播放,唱片店禁止出售。
伴随着英女王登基25周年的纪念日,性手枪于是尾随在女王的游轮后,公开唱了这首歌,名曰“献给傻子们的玫瑰”。
©英女王登基25周年的纪念活动被禁的歌曲登上了排行榜第一,而他们也在警局度过了一整晚。
而到后来,他们走在路上也常常被人攻击,保守团体甚至动员家长们上街游行、反对朋克。
将朋克等同于“暴力”和“危险”,是媒体、是主流、是保守势力一直在做的一件事。
所以,性手枪死后,没有公司愿意再碰朋克乐队,一时间,各个乐队要么解散,要么转型,要么转入地下。
朋克时代结束了。
03.死于商业朋克是反叛的艺术。
承袭上世纪20年代的达达主义、60年代的情境主义,他们反叛规则,反叛制度,也反叛消费主义。
居伊·德波说:文化已彻底沦为一种商品,并不可避免地成为景观社会的明星商品。
反商品的朋克,又最终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它反对的一部分。
这是朋克的悖论。
所以,你能叫90年代商业潮流下朋克复兴的乐队叫朋克吗。
我持怀疑态度。
当然,70年代的朋克,也不是完全反商业的。
性手枪几次签约、又解约的,都是主流商业公司;而冲撞乐队,就更是以商业化的推动和运作闻名。
©冲撞乐队以将商业化带入朋克闻名但更重要的,是那时候朋克的反商业精神:早期的朋克乐队不上电视、不签公司,什么都自己来,唱片自己录、杂志自己做、电影自己拍。
后来,即使成为被消费的一部分,他们也一直对媒体和商业保留了一种距离和不信任。
媒体可以造就他们,也可以毁掉他们。
唱片公司亦然。
但经历了80年代的沉寂,到90年代,复兴的朋克终于还是被工业收编、完全商业化了。
Grunge的涅槃(Nirvana)以疾风一般,迅速席卷整个美国,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
©涅槃乐队,中间柯本的死即是死在这种困境里紧接这之后,是后裔(Offspring)和绿日(Green Day)。
绿日的第三张专辑《Dookie》卖出了超过2千万张的成绩,还被迅速提名了格莱美。
©绿日乐队的成功带动了流行朋克风潮名曰“流行朋克”(Pop Punk)的风潮到来了。
针砭时弊的叛逆歌词变成了校园爱情,朋克开始变成了一种时尚装扮,一种赚钱工具,一个生意。
再到了现在,难有新的流朋乐队进入大众视线,已有的像五秒盛夏(5 Seconds of Summer)、All Time Low在商业风潮下也已纷纷转型。
©五秒盛夏是当下最成功的流朋乐队,当然,新专转型Pop了当你还在考虑流朋到底算不算朋克的时候,流朋这股风潮也已经过去了。
以后还会有朋克吗?
不会。
流朋呢?
可能。
「存在短短两年的性手枪,我心中最好时刻的性手枪」-作者/卷卷毛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破词儿」
一个故事,这真的打动我,让我想起了几年前。
有个十几岁的朋克小子,被白人运动员开着他爸爸的凯迪拉克撞倒了。
这个男孩死了,面目全非。
这家伙杀了这小子,显然是有罪的。
他被定罪了,猜测这个全美运动员,当时在上大学。
陪审团觉得这个朋克活该去死,似乎他就该这个样子。
他不仅被杀了,在审判中。
他又被杀了,因为他们批判他的生活方式。
因为他没有穿Tommy Hilfiger的衬衫和卡其裤。
凶手还在毕业典礼上鼓掌,因为他是橄榄球明星。
美国梦,强壮、正常,他从来没有在监狱里待过一天。
那我们该怪谁呢,你知道的,每个人都想说,你知道的To Much Violence To Much Violence Today (太多的暴力 太多暴力在今天) ,每个人都忘记内战,圣经或者莎士比亚。
暴力不是全新的!
所以我才问这个问题,我把这个放在我的网站上。
我说: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害孩子,娱乐了成年人呢。
我认为这个问题,现在我们也该问问自己。
每次你通过犯罪现场饥渴的摄像头,或者在葬礼上,或者在空难上。
我现在就在框框内,你正在看着我。
我在监视器里看着自己。
我们坐在电视机前,我们就是电视。
我们是一个副本,盯着一个副本。
无穷的副本!
最后像施乐复印机般堕落。
我们不知道谁是始作俑者,这就是我们的处境。
这就是我想留给你的。
bilibili上预告片的名字是: 看德州青年只身反抗社会 和朋克没关系,和反抗社会也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我选择的权利,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见得只是朋克精神,这是一个理想社会应该有的正常道理。
那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伦理学经过了几千年都没有讨论出一个确切结果, 橄榄球运动员和朋克,两方都犯了错,所以都应该受到惩罚,Brain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么一样,撞死他的人作出了选择,所以他理应也要去付出他自己的代价。
这才是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但是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朋克,因为不符合美国梦价值观,就该死吗?
就算Brain该死,那么,一个符合美国梦的“健康”运动员就不用去接受应得的惩罚吗?
所以这是个不正常的社会,是个充满偏见的社会。
对,偏见,这才是我们应该去讲的。
人们对于女性的偏见,穿着暴露就是招蜂引蝶不守妇道。
对于摩托车的偏见,他们只会四处乱窜不守规矩。
对于摇滚乐的偏见,他们吸毒,滥交;对于传统艺术文化的偏见,老土,不够时尚。
对于流行文化的偏见,不够内涵,太快餐。
对于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的偏见,他们不够努力,在学校里也是浪费时间,注定是个loser。
所以这个社会就是由仇恨组成的。
你别他妈的说我太偏激,说我不懂人情世故。
说我的想法太单纯,说这个世界就是应该这样子去运作的。
你们对这个世界的各种偏见已经习惯了,因为显得你们老成,显得你们多么的识时务。
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挤进这个系统,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自己也可以说了算,终于不用再遭受其他人的那种苦难。
但是事情早晚要落在你头上,微博上每天都能看见成百上千的人遇到各种不公平的待遇,各个阶层的,各个年龄,各种性别。
愤怒是没有用的,没有必要为了Brain的死愤怒,也没有必要为了那个撞人的傻B逃脱了法律制裁愤怒。
有这个时间,希望你们多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试试不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任何人。
每个人都能试着去做的话,英特纳雄耐尔应该才能实现,不是你他妈的有多少钱,有多少套房,有多少豪车。
你要说“那我他妈凭什么要听你的啊”对,每个人都要独立思考,你可以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可以歧视任何人。
OK人是要受自由之苦的。
你做出了选择,你承担后果。
别和个蛆虫一样躲起来。
电影,看完很烦,烦的要死!
所以我只给一星。
结局调转的话五星没跑了。
真想骂娘,king在被人砸窗,又被人群殴到上车,这之前很符合我的三观,说的这么仇恨,艹尼玛!
当时我就在想:开车怼这群孙子啊!
特么就会瞎逼逼,最后布莱恩却被撞死了,还是两次。
始终记得刺客信条里E叔说的话:When other men blindly follow the truth,remember:Nothing is true. When other men are limited,by morality or law,remember:Everything is permitted. 干!
肇事者活着真的是一种侮辱!
貌似杀戮时刻也是真实改编的,为什么这群朋克青年就没有这种想法?
记得前两年山东有个辱母杀人案,真特么的
如果朋克少年违反了法律伤害了别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片中能给他们安上的罪名只是着装和生活方式,。
光鲜的中产却能洗脱谋杀者的罪名。
警察对两伙人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不禁在想,朋克少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所有人都认为他就该这样死去。
最后的决战,无法抑制愤怒咆哮嘶吼,朋克从无畏惧。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放在此处可能略显牵强。
我们总是害怕我们不了解的、徘徊在主流价值观之外的一切事物。
此片与punk无关,只是以此为切入,对人性道德的拷问。
故事讲述了,年轻的橄榄球队和朋克青年的故事,采用了倒述的手法,开始有些摸不着头绪,很想弃剧的感觉,撖榄球队,年轻的爱运动的年轻人,朋克,一群现代青年,追求新事物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放任不主流的生话方式,被大众所排斥,对与两伙年轻人犯了错,不论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怎样,所承担的责任,接受的惩罚应该是一样的,都应为自己犯的错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应用有色眼镜去评判。
年轻人吗,朋克一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该把朋克看的过于偏激。
把一些主流的条条框框强加给一些年轻人,也不可取。
朋克,人们总是给他们打上特殊的记号,认为他们是青春年少,不妥协,任性,自由,狂傲,无拘无束,暴烈,负面的形象让他们有时处于社会也缘化的状态,人们常用歧视的观点去理解他们,成为社会不良青年的代名词,整部片子从多视角去呈现展示社会上的朋克青年,带着冷醋,悲伤的处理手法,故事情节直击人的内心,看到很多令人深思的东西!
我打五星,献给埋在土里的男主。
死得好,死得其所。
早前预告片流出的时候,个人表示非常敏感,因为我始终坚持认为关于朋克的一切都是不可被消费的。
能被消费,被拿来圈钱的,都是景观社会里的一坨狗屎。
关于朋克,必须描绘一种真实的现实,血淋淋的,赤裸裸的,直接有力甚至是残暴的对抗。
我不认为商业片,或者说哪个商业导演,能搞明白,在我看来他们总是根据所谓的真实事迹改编,揭露一些不痛不痒的,老掉牙的社会议题。
这与朋克的反抗精神不沾边。
所以早前,我以为这部片子是美国的一帮朋克炸掉了美国的自由女神,或者搞了个武装暴动,冲击政府,最后战死街头。
结果不是。
结果只是一个Anarchist Boy,在一场街头打架中被撞死了。
(虽然个人表示很气愤,但还是认为这是贴近真实情况的场景)最后,在僵化的世界前面可能我们就是这么的渺小脆弱和无力吧,但那又怎样,别TM跟我讲该怎么做。
《炸弹之城》,2017,美国,真实犯罪事件。
海报的悲伤可想而知,是什么让一位Punk青年低头. 这个世界存在着太多的不公...这不是一个美好的电影,不喜勿看. 相反的这是一个让你看的很压抑甚至愤怒的电影,因为你看得到太多人性丑陋的嘴脸。
那都来自那些自称受过优秀教育的人们...他们拥有完整的家庭,美好的食物,却没有美丽的灵魂,他们压抑并虚伪,生活在阳光下,却丝毫没给他们的内心带来多少阳光!
在哥特姑娘《死于独特》之后,又一部朋克男孩的死来怒诉人们对另类人群的排斥!
不是所有拥有高等教育的人都是善良的;也不是所有小混混都是罪恶的!
在我眼里,他们只是一群不懂得掩饰,纯粹的孩子们....为什么人们要那样对待他们?
我喜欢直接表达自己的人群,我喜欢边缘人群. 因为他们更纯粹....毫无掩饰的做着最好的自己.....他们远胜过一味追求外表,空空如也的躯壳,也许还有点,那些虚伪而丑陋...........可悲的世界,也许人类的眼睛看到的都是不真实的,那我们眼中的人们不也同样吗?
是时候用心去看了,用心去看那一双双眼睛,你会发现人类内心细微的活动...那代表这个人片刻的思想活动,有些事,我真的没在猜,是你的眼神告诉我的!
愿所有生命都可以被尊重........
没有炸弹的炸弹之城,有的只有人性的泯灭。
电影是倒叙,所以一开始看容易迷糊。
低沉的配乐,像无人引航,感觉致郁。
人物的众多也使人一开始没有兴趣。
所以。。。
一定要耐心点,实在看不下就放弃,或者跳过题材是文化冲突,对异端的处决。
1、镇子里有两伙年轻人群。
棒球队、朋克2、 美国法院依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在类似问题上尊照先前的案例。
这些案例被称为“判例”。
所以事件影响会很大很大。
3、开局 是审判 ,胖子是律师。
律师不一定没有人性,但合法的利用了知识的可怕。
4、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对错,但依旧对异端有所顾忌,有所狠心,包括我。
我们都有炸弹,都可以点燃它。
他们纹身,吸毒,满嘴脏话,化着烟熏妆,留着夸张的莫西干,充斥暴力,不学无术,他们身上集齐了所有被社会唾弃的点,但这不是剥夺他们权利的理由。
朋克:死得越早段位越高
我一直是个伪朋克,不过看完了影评区,我真的很想一拳头打碎几个傻逼的脸。
Oh no
是我欣赏不来这种重金属朋克风啊。。。唉。。。整片讲的个啥啊,就是辩护撞人男孩无罪的事????
主流社会的偏见就是最毒辣的杀人凶手。
好卑微的朋克。但是导演对朋克理解未免也太浅薄了。无数的升格与慢音乐真的挺恶心的。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朋克反乌托邦科幻大作,真实故事改编还是牛逼
有點鬆散 有點憤怒有點紮心 有點惋惜我們都是當局的奴隸Destroy Everything!
凶手那一堆人典型的的欠揍长相啊,布莱恩1978-1992,死时才14岁,就因为没有一个标准的主流行头在法庭又死了一次
沉痛、刺痛不已,我:【三分之一,划到结尾】
越发觉得西方的陪审团就是个笑话。但是朋克这玩意儿没法镀金,地下的就是地下的。
能发人深省的就是好电影。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学会尊重别人,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那些自以为主流的人,在法庭上再一次杀死了被害人,悲伤又沉重,而现实就是这样。当白色的字幕在黑色的屏幕上滚动,我陷在一个人的黑暗里,无比绝望。8分
为另类所做的写意表达,沮丧之后有呐喊,无奈之后有控诉,既有愤怒,更有温度。
美国的党派撕裂到这种程度吗。政治倾向居然可以影响法官判决。难怪特朗普即使满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提名大法官。这好像也挺黑暗的啊。
又是个你瞅啥,倒霉的都是助拳的,司法问题那儿都有。
气到骂粗口!对!你信耶稣,你衣着正常,你打橄榄球,然而你是杀人凶手!恶毒又卑鄙。辩护律师也是,巧舌若簧,毫无良心。大众的偏见,凶狠得像一辆明知道自己在碾碎一条生命却毫不犹豫的车。
没有最后一段独白的话根本不值得这么高的分。全片基本都是傻朋克乱吼,让人产生了:朋克招人嫌并不只是因为打扮的问题……
自由与民主必须建立在以暴制暴的基础上,这可能就是美国人对暴力的理解吧,要不美国怎么会在全世界到处打呢?
浪费时间
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分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