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雷斯特,优雅的银行抢劫犯,传奇的人生经历,13岁开始小偷小摸,16次越狱。
不紧不慢的抢劫方式,从容不迫地离开,他对即将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很坦然。
I'm just talking about living.福雷斯特说,那是他的活着的方式,与金钱无关,他只是无法停手,电影最后,福雷斯特在最开始的银行门口打电话给约翰,随后走进去。
你什么时候能够坐在一边,看着一个人面带微笑地犯罪,而丝毫不为他所伤害的人感到难过?看过很多部抢劫电影,经常为受害者感到难过,他们的处境是多么的危险。
如果影片的男主角或女主角有好的意图,那就更容易看了,但我从来没有过像《老人与枪》这样的经历。
这是一部需要时间来讲述故事的电影,几乎没有什么令人兴奋的时刻,但从来没有感觉它拖沓。
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真实故事,我相信每个人都会从中得到乐趣。
《老人与枪》讲述的是福雷斯特·塔克(罗伯特·雷德福饰)越狱后的故事。
一个生命垂垂老矣,只想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的人,以他所能做到的最礼貌的方式抢劫银行,而不伤害任何人,而且几乎总是逍遥法外。
福勒斯特的角色绝对完美地符合这部电影对他的刻画。
他是否在平静的乡村歌曲中高速追逐或坐在一个小餐馆和一个女人闲聊,这确实是在看过的电影中,一种最放松的经历。
罗伯特·雷德福在银幕上一直是个讨人喜欢的形象。
从早年在《虎豹小霸王》和《圣丹斯的孩子》等电影中饰演小角色,到如今在《皮特的龙》等电影中饰演小角色,他一直都很有魅力。
这很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次表演,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相信他的表现非常出色。
我不相信这部电影不会赢得任何奖项,但也不会真的获得那么多提名,但就单纯地欣赏屏幕上的一个角色而言,《老人与枪》满足了你的所有期待。
最后,《老人与枪》是那种不会让人抱怨的电影。
它有一个特定的主线,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个方向。
它讲述了一个被通缉的绅士,他在雷达下抢劫银行,找到了真爱,却不断被警察追捕。
如果你在寻找一个复杂的警察和强盗的故事,那么建议你去其他地方找,但如果你只是想在电影中放松一下,享受一段美好时光,这是一部完美的电影。
老人和枪是我极力推荐的。
“我面前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就想他是否会为我现在所作所为而感到骄傲,如果是的话,我就继续做下去,如果不是,我就马上停下。
”一位沉迷抢银行的老绅士,越狱多次就为了抢银行,受害者对于他的描述都是“有礼貌,面带微笑”,与过去“罗宾汉”式的好汉英雄不同,也不是一心图财的目光短浅之人,亦非穷凶极恶的狂徒,就是“喜欢”。
梦想是什么呢?
是世人觉得你是否应该做这些做哪些,然后你就听从世人的看法,或者说就是简单的从众,还是做你认为你该做的,或者你喜欢做的。
对于福斯特来说,他的选择,就是做他喜欢做的—抢银行。
主角这一人物形象,首先便是他的绅士外表,以及他的微笑。
后来我们发现这一人物其实是一个抢劫银行的罪犯,但他却有一把一直也不开的枪。
在后来,他一时决定偃旗息鼓,好好养老了,可后来又去抢银行了。
导演为我们以一个新的视角展示了一个追求梦想的人,他以什么方式践行自己的梦想呢?
他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个无从质疑,因为他彬彬有礼,面带微笑,但他却是个罪犯,对于一个罪犯来说,存在善良吗?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
当然了,对于福斯特来说,他的犯罪是没有任何借口的,因为他喜欢犯罪,或许这样的犯罪也就是所谓的“秩序邪恶”,而他很明显是那种极度自我主义的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可以付出一切。
很好笑的是,我们现在有很多言论都在鼓励这一点,为了梦想奋不顾身,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这一点非常适用于他,他就是那种越狱也要抢银行的人。
不过这样真的对吗?
这样扰乱社会秩序,虽然他自己开心了,但是对于社会来说,这样真的好吗?
我觉得电影是带有某些讽刺意味的,其实福斯特和阿甘没什么区别,都是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且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许这也是对于梦想的一个讽刺,究竟什么是梦想。
如果你要是完全觉得阿甘是对的,那么福斯特也是对的,但是这个就会产生一个矛盾,当然也许有人感受不到这种矛盾,那是因为被抢劫的不是你罢了。
整部片子就是根据着梦想来说的,什么样的梦想,如何坚持梦想,为啥没有提名的,虽然感觉不如绿皮书看着过瘾,但我觉得还是很棒的。
是一部新电影,讲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老贼弗罗斯特·塔克和另外两个老人组成了“日落帮”,制造了一连串的银行劫案。
和一般的抢劫犯不同的是,塔克的行为及其谦逊低调儒雅和善。
通常是彬彬有礼的向出纳员递出一个纸条,上面写着“抢劫,请把钞票放满我的提包。
”有一次,一个新来的女出纳员看到纸条后吓哭了,塔克同情的目光看着她,并安慰她说:“你哭了?
不要哭。
你干嘛要哭呢?
”女子边装钞票边委屈的说:“这是我第一天上班。
”塔克柔声说:“凡事总有第一次嘛,是吧?
高兴点。
你干的很不错。
”之后,从容的携包而去。
就这样,他们作案几十次,经常被抓,塔克也经常越狱,似乎这已经成了他生活的常态。
一次,塔克在作案逃跑的途中邂逅了一个善良温柔的老太太朱厄尔,他们成了好朋友,一起聊天、喝咖啡、骑马,互相倾诉自己的人生感悟。
但这并不妨碍塔克持续的作案。
直到最后失手。
我们看到这里,通常会认为他们的抢劫偷盗是为了谋生。
塔克的同伙也说:“我马上就67岁了,身子骨不好使了。
我也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
”如塔克这样从小就开始偷窃,13岁就偷了第一辆自行车被送进少管所,多次越狱又多次作案。
他们除了抢劫和偷窃,别无所长。
他们只好以此为生。
他们三个老人即便不愿意做这种事,为了糊口,也只能去做了。
这里想说的就是人生的选择。
影片中负责抓捕抢匪的警察约翰·亨特很爱自己的孩子,他这样去教育他的孩子:“你选定了?
说定了?
嗯,好,那就选你想要的。
我是说,你不是喜欢棒球吗?
那就选棒球。
一定要选你所要的。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做你想做的,一定要确认你真的喜欢这事,明白吗?
因为你以后就都要做这行了。
”在社会中,通常都会为人们提供一些选择的。
或文科或理科,或打工或老板。
或当官或做学问。
总能选到比较靠谱的。
即便是少不更事,孩子的父母也会为儿女的将来操心。
然而也有那么一些人,沦落到被人们遗忘的角落,有家庭原因经济原因环境原因,也有许多偶然因素,而政府太忙,只顾着在伊拉克叙利亚耍威风,和俄罗斯中国较劲,没工夫去想着这些人的将来,更没有给他们其它的选择,这或许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一次又一次的抢劫,一次又一次的入狱,一次又一次的逃脱。
久而久之,他们就顺着这种惯性走了过来,他们认命了。
这些经历造就了他们的人生。
曾经看过这样的报道:一个惯偷被抓后,在判决书上签字时,顺手将法院书记员的钢笔也偷走了。
问他为何如此?
他的回答是:“习惯了。
”确实是这样,他们很少去考虑自己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法律对于他们只是提醒自己作案的时候多个心眼别让抓住,更鲜有平常人心目中的道德感,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逐渐地,他们尝遍了其中的甘苦,受尽磨难的同时,也逐渐的感受到乐趣在其中。
塔克准备了一支手枪,却从不使用,仅仅是为了威吓胆小的银行出纳。
从小就学会了将床单撕破做成绳子逃离少管所。
为了越狱,甚至废物利用,精心制作了一艘小船。
作案时也始终保持温文尔雅的笑容。
曾经为塔克辩护的律师说:“我对他说,像你这样的人,要是谋生的话,不一定非要靠犯罪吧?
他看着我。
跟我说:我不是要谋生,我是在享受我的人生啊。
”塔克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抢劫事业,满怀激情的去作案,每一次的成功,都充满了成就感。
对于塔克,这就是莫大的享受。
亨特在调查塔克的过程中,对他有这样的评价:“他是个老人,但曾经也年轻过,他只是喜欢抢银行而已。
”亨特的妻子对他说:“就像你,是个警察,一个会抓住他的警察。
”这样,在人们的眼中,劫匪和警察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只是互相抵触的两个职业罢了。
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邪恶正义之分。
一个要抢,一个要抓,一个要跑,一个要追。
业绩的考量也在其中了。
塔克与一般的劫匪不同,他热爱生活,暗恋并尊重初识的女友,对于自己的抢劫生涯也有更深的思考。
他和朱厄尔的一段浪漫的对话令人感动,虽然长了点,仍然录在下面,让我们一同去享受思考的乐趣。
朱厄尔:“我们结婚的时候,彼此都太年轻了。
跟你的情况一样。
然后就怀上了小孩,然后你就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至少我是这样的。
那时很容易满足,觉得这样就很好了,人生就应该是这样。
你花很多时间去感受自己有多幸福。
但也许有天早晨你睁开眼睛,觉得自己可能并不快乐,可能你一直就不幸福,可能你根本就不懂什么事幸福。
然后意外随时可能发生,你失去了身边的人,孩子长大,远走高飞。
然后就就会想,我还剩下什么?
现在我想通了,自私点也没什么不可以。
你想想啊,十年以后你会在哪里?
你会做些什么?
现在每次关上门我都会想,哎,至少我还能有机会再做一次自己想做的事,不管是什么事。
”塔克:“你知道,当门关上的时候我会做什么吗?
我从窗上跳出去。
每当我要做什么,或者要去哪里,我就会把自己想成一个小孩,我就会对自己说,我去做的话,这男孩会为我感到骄傲吗?
如果不会的话,那我就头也不回的向前走。
但如果他会的话,我对自己做什么就一清二楚了”。
朱厄尔:“那么这个小孩,他为你感到骄傲吗?
”塔克:“每一天过去,他都会更接近骄傲。
”朱厄尔:“但你永远到不了一清二楚的那个理想的情况。
不是吗?
如果你真的达到了那么理想的情况,那你也该死了吧?
而那个十岁的小孩,他可能有着梦想和希望,但是他不理解时间,对这个世界的阅历也不如你。
那么,你只能就这么继续下去,享受人生,尝试新鲜事物。
就那么努力向前走。
”于是,塔克听从了朱厄尔的劝告。
一出狱,他就迫不及待的去抢劫了四家银行。
是习惯也好,是敬业精神也好,他在用自己的余生去“再做一次自己想做的事”,虽九死而未悔,如夸父逐日般去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片尾的台词这样说:“当他被捕的时候,当值警员注意到:他在微笑。
”如果暂时抛开法律和道德层面不去考虑,塔克的人生是不是很励志?
他的激情,他的浪漫,他的执着,他对事业的热爱,不是令我们感动不已吗?
塔克由著名影星罗伯特·雷德福扮演,这也是他所出演的最后一部片子了。
满脸沧桑的化妆,蹒跚的步履,不紧不慢的话语,很到位。
塔克的女友朱厄尔由曾经的奥斯卡最佳女主演茜茜·斯派塞克扮演。
饱经风霜,心地善良。
警察亨特由上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卡西·阿弗莱克扮演,一直很喜欢他在《海边的曼彻斯特》里那种沙哑、疲惫和漫不经心的语调。
这部电影中依旧是这个风格。
这三个大腕一起为我们奉上了一个完美的影片。
只是剧情稍微弱了一些。
影片的音乐也很好,共有22段音乐和歌曲,非常动人。
现在苹果的iTunes资料库中已经有了。
喜欢的朋友可以去下载和欣赏。
本人评分:7.5。
这周去影院看了《老人和枪》,总想着要写点什么。
其主演是罗伯特·雷德福和茜茜·斯派塞克。
演员表中还有一名更为当前大众所熟知的演员:凯西·阿弗莱克。
但在整个观影过程中,我倒希望他的戏份越少越好。
罗伯特·雷德福和茜茜·斯派塞克,后者年近古稀,前者已踏入耄耋之年,而这部电影据传是前者的息影之作。
我只看过雷德福的《虎豹小霸王》《赎金危情》《间谍游戏》和斯派塞克的《魔女嘉莉》,算不上这两位的忠实影迷,但在看《老人和枪》的过程中,总有一种感觉——我和后排的爷爷奶奶辈观众一样,看了他们一辈子。
该电影的剧本改编自2003年《纽约客》上刊载的一篇文章,讲述了20世纪80年代的一名银行劫匪惯犯Forrest Tucker屡次被捕、逃跑并继续作案的故事,据称“mostly true”。
实话说,剧情是平淡的,但自始至终贯穿着一股暖流。
这暖流来自两位老戏骨的温润双眼,来自他们全程上扬的嘴角,来自俏皮有爱的对白。
真的太甜了!
银行劫匪在这个世界里仿佛只是一份再正当不过的职业,甚至因为男主角的孜孜不倦与绅士风度,和台词“I'm not making a living, I'm living”而伟大了起来(不管怎样,至少他没伤害过人嘛)。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也发现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感觉:看着很舒服。
沐浴在两位戏骨的夕阳恋之下,舒舒服服打个小盹儿。
一直以来,我都若有若无地在拒绝接受流行文化。
更确切地说,是由我的同龄人及更年轻一辈或引领或参与的文化。
从高中迷影至今,我更能接受的电影作品仍是由同一批演员主演的。
他们虽尤活跃,但在逐渐老去。
而我的清单上却迟迟不见新人的姓名。
近两年频繁出现在银幕上的年轻演员,如卢卡斯·赫奇斯、蒂莫西·柴勒梅德,我甚至拒绝记住他们的名字(这几个全名还是刚刚才查的)。
潜意识已认定老的作品就是优于新的。
虽然二者都良莠不齐,但新作品中劣质的概率要高得多。
对待流行音乐也是如此。
这让我想起《永生不死:英伦摇滚的沉浮》中有一段Noel Gallagher对年轻偶像乐队的无脑舞蹈动作的模仿与抨击,"Have you ever noticed these fuckin’ knobheads from pop idol? It’s like all the boy bands or girl bands…..I don’t get that at all.""It’s fuckin’ rubbish."某种程度上……我和他有同样的观点。
把这段翻出来了……好笑又心酸诚然,过于偏激地捏着鼻子绕开新兴事物,颇有抱残守缺之嫌。
反思自己对待流行文化的态度,或是出于害怕被年轻一辈抛弃,所以干脆将其拒之门外咯。
这种心态对于我来说未免来得有点太早(哈哈)。
曾经的黄金时代伴随着老戏骨的谢幕而渐行渐远,想到这不禁鼻头有些泛酸。
同样是壮心不已的硬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其(据传)最后一部电影《骡子》也即将上映了。
在影院看它的贴片预告,台词“This is the last one”重复了两次,不知是否为伊斯特伍德借其饰演的毒品运输工之口说出来,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划上句号呢。
在观看大卫洛维新片之前,我曾提醒自己,要避免过度解读。
看完《老人和枪》后,我猜想这也是大卫洛维在拍摄此片时对自己的提醒,他告诉自己,要避免过度创作。
这是他拥抱好莱坞的第一步。
他开始费尽心思刻画人物,所有机锋反转、箴言金句、尽显魅力的人物设定、谜一样的人物前史和充满玄机的对话描写,无一不展现着他向颁奖季发起冲击的决心。
大卫洛维大概有更深层的考虑,或许他在刻意调整自身的矫枉过正,试图获得主流认可,或许他开始对此前深信不疑的自我产生倒戈与动摇,但仅就《老人和枪》而言,这无疑是一部无法更平庸的模版式电影。
大卫洛维擅长的是情绪攫取,他如深井取水一般潜入人物内心,并屡屡在大片叙事留白与超现实的情境构建中挤压出情感张力。
所以他的影片节奏是变速的,时而缓慢沉郁,时而迅疾跳跃。
观众像是被动坐在过山车上,等候高高托起,或重重坠下。
而《老人和枪》不同,为了维持完整的戏剧框架,导演不得不选择匀速的表达。
他需要对事件进行巨细无遗的分解和阐释,起承转合缺一不可,但显然他还无法通过戏剧的牵引完成情感自然的酝酿和流泻。
其中有两个疑问是影片试图解答的(或者说是导演试图让观众以为他会解答的,以此激起观众向下探视的欲望):1、老人如何作案?
2、老人为何作案?
对于前者,导演不断强调老人神秘的微笑,用大量沙发音乐营造出chill & lazy的反类型效果;对于后者,影片全程避而不谈,仅以西部荒野跃马驰骋的牛仔自喻,将一切指向虚无的浪漫假象,老人被追捕时再次响起轻快慵懒的爵士酒吧背景音,瞬间让人产生一种提不起兴趣又发不出脾气的无语感。
可见,影片的一切反类型元素皆对准一个狭小格局的终点,仅作表面光鲜的橱窗展示,拒绝对此进行更深入的剖析。
基于此种浪漫的戏剧内核,大卫洛维的影像风格也从如棱镜一般的光滑尖锐变成被柔光包裹着的夕阳式伤感情调。
戏剧的原罪是油腻,因为它必然遵循叙事法则,所以完美的叙事必然包裹着最普适的日常,并指向人性至弱至暗。
而大卫洛维无力将光指向远方,他仅保留了一层漂浮在表面的热油,而舀起一勺,却发现内里是一碗冷汤。
假如坏人可以坚持一辈子: 贾樟柯有部老电影《小武》,小武是个钟情于偷的惯犯,他坐车进城,不想买票还故意说自己是警察,坐在他身边的人也没有躲过他的贼手,进城后连小贩的苹果都不放过。
爱偷的习惯可能也是一种病,以前听一个同事说起他们村里的一个人,习惯了偷东西,父母怎么打他,村长,村人怎么骂他,即使坐牢出来,他还是以偷为乐。
偷和抢没什么区别,都是犯罪,自古以来都存在,古代有个盗跖,他专选大富下手,而且会是先了解对方有多少钱财,清楚撤退路线,每次行动盗跖都是先入后出,又平均分财,可以说是盗亦有道。
《水浒传》就说的很清楚,那些落草为寇的粮草不足便下山抢官府去,规模小的就对过往商团下手。
有打家劫舍,也有劫富济贫的,南宋有个贼喜欢偷官吏家的钱财,来去无影无踪,得手后总会留下“我来也”三个字。
英国古代有个罗宾汉,小说就是取自真人真事,他仇视官吏和教士,官吏经常压迫老百姓,教士又明里圣徒,暗里魔鬼,罗宾汉一样是把得手的钱财分给穷人。
民国时有个燕子李三,他只对富人下手,从不骚扰穷人,三十年前辽东还出现了一个人,杀了人后留下“呼兰大侠”四字。
最近看了一部电影《老人和枪》,主人公是一个犯罪狂,从小到大都在犯罪,他为犯罪而生,为犯罪而老,被捕十八次都成功越狱。
他抛弃妻子儿女不闻不问,一辈子都在嘲讽法律,七十岁的他依然精神饱满,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他每次走近银行都风度翩翩,像是一个绅士,没有人觉得他是一个坏人,外表看就是一个好人,每次都带了一把枪,可从没有开过枪,也许枪里根本就没有装子弹。
每次行动他都能谈笑风生,镇定自若,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他很轻松的解开衣服扣子让对方看到枪,随便递上去纸条,对方立刻明白了意思都很配合他的表演,把钱装满他的手提包里,行动很成功。
对于行动他和自信,而且还有两个老难友给他跑龙套,行动让他开心,自豪,他也幽默风趣,比如安慰第一天上班的银行女职员。
这么多银行居然是被老人抢劫的,这让警察啼笑皆非,甚至还惊动FBI来协助。
坚持犯罪就意味着体验着快乐,犯罪分子的生活观就是如此,似乎人生除了犯罪就没别的可以做的,或许主人公的激情应该留给心理小组去解读。
即使出狱的他,有了圆满的夕阳之爱的归宿,他还是选择再走入银行,继续寻找他选择的乐子,刺激,我想主人公临死前估计都是想着再干一票,即使是死也是面带微笑,没有遗憾的死去。
假如坏人可以坚持一辈子,那么好人是否也可以坚持一辈子呢。
如果有一个人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后,反被诬陷是他推倒老人的,最后吃亏被讹钱,那么他还会有下次继续去扶吗,大多数人一定选择逃避。
如果有一个人去做了举报的事,反而被打击报复,那么他下次还会不会继续举报,大多数人会选择放弃。
人类的一切善恶都是因为彼此有根深蒂固,牢不可破的信仰,才决定了他们的行动,方向,至于对错后果他们不会去思考。
比如石敬瑭他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那他就会去抱契丹人大腿,借助外来的力量为自己坐天下,至于历史如何批判他不在乎,在他的时代没人敢有异议。
相反像文天祥,他觉得不投降是对的,那么他就拒绝投降,哪怕流亡,反抗渺茫,被杀也是不肯投降。
我也想让自己为自己快乐的事坚持一辈子,当然不是去犯罪,去害人,我周围的人喜欢伤天害理,他们却不觉得,比如对无辜的人莫须有,沦为官府的棋子却误以为自己是朝廷的人。
说到犯罪我可不会,我没胆子去银行,那的玻璃太厚我砸不开,探头多我也跑不出三条街。
我不会武术,不像电影里张晋那么能打,所以不能和东南亚,意大利,哥伦比亚,金三角有什么业务来往。
让我去生产地沟油,没钱买设备,让我去丑化别人,污蔑别人,我觉得对不住良心,让我去拐卖小孩,我下不了手。
也许就是因为自己没有一颗犯罪的心,与犯罪的激情,所以一直穷困潦倒,一穷二白,一直被人冷嘲热讽,落井下石。
我想坚持的是文艺,思考,比如读书,音乐,写作,电影,欣赏,它们都是我的快乐,只要意志已经选择了这些,即使现实受到摧残,这些东西也永远是如影随形,不离不弃。
作为我的选择,我宁可社会少些犯罪,多些书呆子,前者是因为他们让社会沦为惊弓之鸟,后者是种自嘲,至少不是犯罪者。
影片主角虽然是不法之徒,但他的一生依然是个传奇,由同样是传奇的 罗伯特·雷德福出演。
如果这真的是雷德福最后一次演戏(他自己说打算退休),那也算是一个很适合他的收尾了。
这个角色不仅展示了雷德福的帅气与绅士气质,还很顽皮倔强,是个狡猾的老顽童。
对于80多岁的演员来说,真的很难找到这类有趣又迷人的角色了。
影片某种程度上也像对雷德福的致敬,在展示主角过去的“犯罪史”时,顺便也展示了雷德福年轻时的很多照片,不断提醒着观众,这位82岁的老人一辈子都是万人迷呢。
在他的演绎下,Forrest Tucker成为了最风度翩翩的银行抢劫犯。
影片对老人多次抢银行的描述也很具有喜感,音乐都是雀跃的,抢银行的人不仅不慌不忙,还戴着助听器,脸上更是洋溢着笑容,整个过程也波澜不惊。
基本上是在调侃社会和警方似乎对一位温文尔雅的白人老绅士犯罪是有多么不在乎,就算他一直成功犯罪,都没有人想要抓他归案,直到卡西·阿弗莱克出演的警探出现。
观众一定会联想到,这要是换成了一个满身刺青的黑哥们儿,别说让他一生逍遥法外,估计早就直接被乱枪打死了。
好在卡西·阿弗莱克在本片中只是个配角,所以就算之前有过一些负面新闻应该也不会影响到本片。
无论是戏份还是表演上,本片的焦点绝对是在罗伯特·雷德福身上。
讽刺的是,这个抢劫犯的角色虽然看起来很温和,但个性倔强,就算是70多岁,也还是想去抢银行,只为享受犯罪的乐趣,无论什么都无法让他停下来。
但雷德福却主动希望在本片后退休不再演戏了。
当然这样说,自然让本片更加意义非凡,增加了关注度。
如果万一老爷子碰到合适的角色,说不定又会再次出山。
在此之前,该收手时就收手也是好的。
PS:你们最喜欢雷德福哪部电影?
我最喜欢All the President's Men 和The Way We Were
自己选择活法,按自己选择的活法去活一辈子,老贼令人钦敬,那优雅从容的态度、传奇刺激的人生(抢劫一生、越狱一生),不可复制;警探中间的点评很对:他只是喜欢抢银行而已(只是喜欢,无关其它),当然警探是受了老人律师的启发。
暂时出狱后与女友走在街上,看见运钞车,他的眼神仿佛钓手看见了水,我很理解。
惺惺相惜警与匪,恋恋风尘他和她。
各自踌躇,最后一个开门出迎、一个下车走来——不说话、浅浅吻,随即一个由衷幸福灿烂地笑、一个戴上帽子转身离去——何其动人呐,老年人的爱情。
茜茜·斯帕塞克马上七十岁了,她的翘鼻子(尤其侧影)迷死个人。
插曲《Blues Run The Game》与本片,绝配。
对卡西·阿弗莱克(饰演 John Hunt)这种半死不活、奄奄一息的调调异常讨厌,数日前弃剧的英剧《女鼓手》亦半是为此。
警探小小女儿的话有道理:“你抓不住他,也许不是坏事——因为如果你现在抓住了他,以后就不能再追他了”,解释一下就是:你让Game over 了,就再无游戏可玩了——警探到底也是这么做的:面对面而纵之。
君问归期呢,我说一会儿:Goodbye My Love,我的爱人,再见;Goodbye My Love,相见不知哪一天。
我把一切给了你,希望你要珍惜、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
他追求的从来都不是如何生存,而是怎样过自己的人生。
茜茜在影片中饰演一名按部就班的妇人珍珠。
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循规蹈矩地过了半辈子。
直到老伴儿去世,儿女们有了各自的生活之后,才发现,原来从来没有为自己好好地活一次。
这是很大一部分人的真实写照。
看这部片子,让人思考该如何面对老去。
每个人都会老去,但这不代表要放弃梦想。
我们的人生潜规则,是什么样的年纪就该做什么样的事儿。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七十就可以颐养天年了。
然而看似是很完满的人生,依旧有很多人抱怨——看过很多风景,知晓许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一生?
有句谚语: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10年前,其次是现在。
现在不开始,只会变得更晚!
当你说太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它可能是你退却的借口。
不可否认,年龄确实会限制我们去做一些事情。
我们有太多的顾忌、太多的羁绊让我们不敢放手去做那些我们想做的事情。
你想成就自我,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这也是人生最有意义的事。
当你担心年龄,害怕老去的时候,可以借鉴王德顺老爷子的人生经历。
24岁当话剧演员,44岁学英语,49岁的时候一穷二白地“北漂”研究哑剧。
50岁开始健身,53岁练出一身肌肉,57岁创造“活雕塑”艺术并被载入“中国百年史”,65岁学骑马,78岁骑摩托,79岁登上T台,85岁驾驶飞机上蓝天。
王德顺的这一生可谓是经历丰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没有虚度年华,没有浪费生命,这一辈子活得很充实。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做你们想做的事情,不要畏惧挑战,放胆试一试,也许就能成功。
”就像王德顺一样。
我们可以下定决心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
只要努力,人生永远没有太晚的开始。
哪怕撞南墙,这辈子也没遗憾。
演员老了 可看性差
还不错,RR虽然老但是仍然很迷人啊,那几张年轻时的照片突然惊艳
老头子这可真是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了,整部影片太散,倒确实有种夕阳红的不紧不慢感。
蛮优雅 略无聊
一种令人舒服的懒洋洋。有点困,但不会睡着。
理想中的美国故事,老去的城市,驿动的心。Run run run, and we’ll go on. BJIFF@活力天宝
比King of Thieves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浪漫又迷人的雷德福,抢劫也可以是件云淡风轻的事。
虽然抢银行是不对的,但是您可能很难想象年轻的雷德福有多帅
D+/ Robert Redford卖萌大会。
轻巧
到了一定年龄,不做点自己特别喜欢的事儿,感觉接下来的生活都没有意义。
感觉一般,除了最后开始逃跑一段配乐比较有感觉。
7.0/10 分。2023.06.12,初看,蓝光。有点意思。。。
选角选了雷德福倒是蛮不错,但是前半段的剧情是老年版十一罗汉,后半段暧昧不明地想触及人物动机,拦腰斩开似乎看了两部电影。只有雷德福披着毯子骑着马背对夕阳的镜头是唯一动人时刻,这么粗糙的手法实在浪费了真实故事素材,据以改编的长篇新闻中采访人物的对话更值得一一展现,而不是借个噱头拍商业片。
老家伙当拍电影儿戏呢
罗伯特·雷德福真是有魅力,摘下礼帽吻女主角的时候,竟有少年的感觉,恍然仍是《虎豹小霸王》里那个“日舞小子”sundance kid
70岁的他还在计划自己的第19次越狱,好像人生根本没有夕阳。以为会是悲剧结尾,好在并没有。惶惶终日的年轻人也需要这一碗鸡汤。
有警有匪有抢银行有越狱,但又不是这样的故事。舒服的节奏和自在的叙事,加上怀旧的氛围和老歌的使用,是一层又一层的浪漫气息。
看了大卫·洛维的作品列表,才知道《老人和枪》+《鬼魅浮生》和《彼得的龙》是出自同一导演之手,他参与编剧导演的短片《直到我们可以》以及他参与制片剪辑的《你好,再见》曾经的观感还不错。—— 得与失并存。有时真该收敛自己为“别人”考虑的心,那种「费力不讨好、好心被当做驴肝肺」的情况或许就会少一点。
罗伯特·雷德福的抢劫造型像是50年前的他演的《虎豹小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