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同一时间段的话题剧SBS《你被包围了》和复仇剧KBS《黄金交叉》,MBC这部剧的质量是很高的。
从演员开始, 女主从朴敏英《成均馆绯闻》凭借实力选角成功后开始崭露头角。
男主金明敏是实力派毋庸置疑。
连男二男三男四也都是中坚演员。
可惜的是,7集看下来,专业用语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内容也变得越来越专业,就韩国现在观众取向来看,收视率超过SBS有点困难。
韩剧边拍边播的一大缺点就是虎头蛇尾,就如《主君的太阳》来说, 开头噱头不小,后期CG处理也不错,可是后几集的内容实在是很勉强。
希望这部剧可以善始善终,这样的话这是一部值得收藏的好剧。
单看剧情简介时,这部剧没有吸引我。
但是开了以后会想要把看过的从新认真看一下。
缺少的父爱,丧母之痛,残酷的法律学校和职场,不想接的刑事案件因为有钱有势人的压力不得不接手,和注重功名的检察官打官司,想要成为有名的律师让大企业指名的律师,就要尽可能的帮企业取得利益,获得胜利,走到公司的partener的地位,男主的性格变成开始时那么冷漠无情似乎是理所应当的。
太聪明的他看透了周围的各种利己主义,资本主义,游走于利用与被利用之间,他自己也知道即使是恶魔也要为他们辩护。
所以就算他赢了会受道德指责的案件还是不会讨厌。
出了事故后,照片里的傻笑让我不禁想到没有那些残酷的生长环境,他应该会变成这样的律师吧。
会微笑,会开玩笑,会为自己之前辩护的案件有道德上的不安,会想要打“那才是正确的”官司。
我希望男主的记忆就一直这样不要回来,我不明白为什么韩剧一定要把男女主写失忆后又让他们恢复记忆。
以上写于追剧中以下写于追剧后结果,这部剧还是草草收尾了。
我这种写评论的就像游行队伍里热血盎然的追随者,走一半领头的人没了,我就把我的热血留下,回家了。
第六集剧评:有罪辩护or无罪辩护?
女演员郑慧玲杀富二代案,律师应该为其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
郑慧玲这个案子应该属于刑事案件,就刑事案件而言,无论案子的大小,确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对律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决定了律师的辩护方向,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而这个量刑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着今后人生的关键性事件。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控方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方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摘自百度百科)有罪辩护则《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摘自百度百科)律师决定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或有罪辩护时,应该要特别慎重。
特别是在有诸多不利证据针对被告人的条件下,做无罪辩护的风险很高,很多时候,不仅不能够无罪释放,法官还会认为被告人认罪不好,反而加重了被告人的刑罚。
在这种情况下,反而作有罪辩护,更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利益,减轻被告人的刑事处罚。
所以很多时候,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或有罪辩护,并不是基于自然事实真相上,而是在依据现有证据和尊重现有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尽量为被告争取最大的权益。
因此,即便被告无罪,但在缺乏有利证据证明其无罪的时候,有罪辩护减轻其刑罚,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剧中,郑慧玲面对同样的选择:选择伤害致死罪被起诉还是坚持无罪辩护?
这对任何人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前者3,4年的监禁就可以出来,人生还可以重新开始,后者,可能无罪释放,但更有可能面临15年的监禁刑罚!
如果在确实无法证明郑慧玲无罪的时候,选择以伤害致死罪被起诉,总比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要好。
但是剧中,负责郑慧玲案件的检察官明显以此在诱供,在有罪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想以被告人认罪来快速了结此案。
而郑慧玲请的律师也是极其不负责任,极其不专业,不是因为他选择做有罪辩护,而是在做这一选择的时候犯了三个致命错误:1.律师自身确信被告是有罪的,这是违背无罪推定原则和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这不是一个律师应该有的态度 2. 没有谨慎收集证据就草率的决定做有罪辩护。
3. 无视被告的意愿,在郑慧玲坚持自己无罪的情况下,粗暴无理地替被告作出选择。
金律师的做法更符合律师行为准则: 1.他没有盲目地决定为郑慧玲做无罪辩护,哪怕小李一直恳求他,而是在收集了相关的证据,找到了突破口,确定无罪辩护能胜诉的情况下,才去找郑慧玲.2. 尊重郑慧玲的意愿。
因为律师是无法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为其做无罪辩护的。
因此在郑慧玲案件中,有罪辩护或无罪辩护都是律师的选择,并没有哪个对,哪个错,只是在作出选择前,有没有尽律师的责任,认真调查取证和分析,慎重决定!
两个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高低立见!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最终篇 不能热播的理由随着世界杯相关赛事逐渐平息,不少关注本剧的观众却被告知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放送社MBC不打算补上相关转播比赛的档期,因此本剧要按照原定时间下档。
对于关注律政剧的观众来说,这真不是一个好消息,若是按期完结,由于在两周时间内仅播出两集,就意味着原定十八集的连续剧生生被缩减到十六集,因此原先期待看到的剧情可能看不到,因为篇幅有限,根本来不及展开相关细节,若是强行给出剧情,自然也就没有说服力,容易引起反效果。
为平息观众不满,MBC已经公开表示按期完结是因为演员档期问题,可是有个性的演员就是不同。
既然电视台把球踢了过来,要演员噤声,表达不满的方式虽然很多种,但是对于被观众热切关注的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来说,还是按照剧中主人公一样的处事态度进行整理:该说明就说明,该澄清就澄清。
结果,所属社的声明说明演员已经特地空出档期,等待作品拍摄,可见不是演员方面不配合,问题还在电视台这里。
说是要按期下档,只是给砍剧找了个借口:既然相关比赛不红,剧集不热,还不如快快下档,把位置让给有可能大热的接档剧,因为接档作品韩版命中注定我爱你有噱头有题材有演技,为博收视显然是更好的选择,但又不能让关注本剧的观众不满意,于是一棍子打到了演员这里来,但问题又不是那么简单,在金演员所属社说明之后,制作方与放送社之间的对立似乎已经有公开化的苗头。
但无论如何,将篇幅缩减之后,会给这部注定是专业性强,兼有紧张节奏的作品带来不少遗憾。
最大的遗憾不用说就是:之前剧情中反复铺垫,要给实习律师小李姑娘和金辩送做堆的可能性没有了。
在未婚妻出现,又深陷其家族相关资金案件之后,怎么样也要走完搭救出狱的流程,在走完流程以后,未婚妻柳贞善还将会和金律师有不少对手戏,在缺篇幅的前提下,怎么可能几下子就安排金辩与实习律师有感情纠葛甚至出现各种可能性,感情归属当然是往未婚妻这里靠靠更安全。
于是,韩剧【改过迁善】一下子就成了感情线索不明的作品,这对于MBC相关档期的热播剧来说是非常少见的,正如之前金演员主演的SBS连续剧【电视剧帝王】当中韩剧制作人安东尼·金所说的那样:-要有爱情!
还要有财阀!
-如果没有这两样,还能是韩剧吗?
…………问题在于,一部韩剧,一部以律政内容为主的韩剧,财阀和爱情这两大要素,一样都不少,可是在大量的律政剧情被填充到位之后,爱情和财阀相关内容都被挤占到了边边上,根本没地儿搁,因此,【改过迁善】在被缩减篇幅,砍剧之后,注定将会是一部遗憾的作品,在内容方面不能完善表达主旨是遗憾,在篇幅方面没能展开叙事也是遗憾。
可是,人都没有前后眼,又有谁会料到开播之前那样被宣传的律政剧会因为比赛停播,之后如此黯然收场?
因此,在本剧播出的最后三周,观众才明白自己接受的注定会是一部剧情不够完整的作品。
在分析最后三个案例之前,只要能够接受作品是充满遗憾的剧集这样的现实之后,看了起来的感觉就会好很多,总好过意犹未尽,直到看到第十六集终了时出现:-这绝对不是下集预告这样的字样才开始懊恼,感觉被耍,有了完全没拍完的失落感要好得多。
虽然之前本剧编剧崔熙拉一直都被不少粉丝吐槽说作品专业性强,收视却低,有曲高寡合之说,但到了MBC律政剧【改过迁善】这里,她作品中的优缺点才算真正显现出来:一方面,作品立意深远,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兼具,但在关键时刻,需要专门刻划的人物不能以相关剧情专门表现,凸显人物个性特点,这是一大遗憾。
简单说来,就是不少观众在被剧情打动,被人物相关台词说服,感动到要流下眼泪的时候,想哭都哭不出来,这是个问题。
这是制作社和放送社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毕竟是三大台黄金档期播出的连续剧,相关剧情内容绝不可以过于黑暗,过于露骨。
相比之下,在这方面有线台的尺度就要宽松很多。
对于这方面的局限性,应该给崔编剧建议以后将作品交给有线台作为自制剧拍摄,如此一来,有人力物力保障,还有相对宽松的制作环境,剧情会变得非常精彩好看。
说白了,不能更确切表达感人或是黑暗一面,不是编剧的问题,而在于制作方被相关要求缚住了手脚,但这是经年累月累积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两部戏就能打破的命运,因此不能埋怨编剧和制作方。
另一方面,作品专业性较强,剧情内容当中出现较多专业术语,相当一部分都没有注释,即便是有注释的内容,也相当深奥晦涩,最麻烦的是,在一个案件展开之后,剧情当中甚至没有相关人物台词专门解释案件相关问题,看得人一头雾水,相当困惑,如此一来就会降低作品的可看性,也会给观众理解剧情带来一定问题。
关于韩剧【改过迁善】这部作品,出现最多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少观众对于某集讲述的案件特例,看了快半个小时相关剧情,都没看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可就麻烦了,不是说明观众水平有问题,不是曲高寡合,而是编剧在台词剧本当中没有做到说明到位,没能做到深入浅出地解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特殊案例,最麻烦的是,没有顾及收视调查主要采样区域:主妇观众群,没有照顾到该收视群体的理解程度,因此迫使相当一部分想要接受美剧流畅剧情的观众换台:既然说了半天,虽然大家都挺紧张的,可是都没看明白,在当晚播出时想要倒回去看也不可以,非常不便,还不如换台看别家容易看明白的戏,如果那么多人都没看明白,这就不是观众的问题,而是编剧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坚守当晚播出?
不如第二天看录制视频,上网拖来还更方便,更可以确认细节。
此外,在本剧相关推广过程中,由于专业性强,相关台词不具备可参照性,剧情中出现大量法律与经济以及相关专业术语,也给翻译制作带来了很大问题:时间紧,任务重,台词以及硬字幕当中出现的词汇专业度较高,短时间内往往来不及解释清楚,就根据谐音录入,因此出来的成品当中,关键部分的人物对话会让观众一头雾水,看不明白,因此在观众观看本剧中文字幕时,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关注演技或是剧情,而是如何看懂台词。
由于分段包干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剧情人物前后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在观看过程中,在必要时候,还需要自行替换人物名称,例如在第本剧十五集,十六集当中反复出现的“郑律师”一次,其实是已经来到车荣誉事务所的全志元律师的简称,由于“全辩”容易与“郑辩”一词的发音混淆,因此在没有统一人名的前提下,可将这几集当中的“郑律师”全部替换为“全律师”,因此在李志胤实习律师辞职当时,相关担当人员对她所说的其实是:-可惜全辩去开庭了,没能跟他道别。
小李回答的则是:-不要紧,昨天已经跟那位说过了。
这是惜别的话,可是看了那段对话场面,不少华语观众都莫名其妙:干嘛要跟郑律师道别啊,跟小李关系最好的人是两个,一个是金辩的好朋友朴辩,另一个则是新来的全辩。
朴辩不是一天到晚跑去金辩父亲的事务所里玩儿么,哪有开庭,还有全辩为什么没有提到?
实际上已经提过了,对话说的就是始终对小李抱持善意好感的全辩。
最初因为技术问题,韩剧无法录制字幕,在技术问题解决之后又出现了相关版权争议,因此不能使用有字幕的韩剧视频作为片源进行压制,这就给韩剧制作带来一个惯用处理办法:多为听译,时间紧任务重。
要在有限时间内听出观众在观看过程中都无法关注到的细节,对于翻译制作人员来说是对技术和实力以及人文知识和相关常识多方面的考验。
通常在播出之后,最快在十一点半左右可以收到片源,若是比较迟,要在十二点左右,因此翻译往往都是在深夜以后才能进入听译状态。
若是以凌晨两点以后发布为限,满打满算,一部作品的听译时间通常不超过四个小时,虽然目前采取0day发布手法的制作组都采用当年汗仙引入韩剧制作的统筹法进行制作,在剧集时长不超过60分钟以内的前提下,每个翻译只需要负责不超过12分钟的翻译量,但由于统筹法的重要流程属于相关制作组工作特色与习惯,并未被推广开来,因此会在台词细节方面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愈是难度愈高的剧集,问题就愈发突出,原本统筹法的创立就是针对高素质的制作人员练手所用,对相关制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技术熟练程度和配合默契度要求较高,若是翻译制作人员各方面均不达标,赶时间发布的剧集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
此外,作为一个看了很久的观众,写了很久的剧评作者,在本次连载当中,最为尴尬的事就是反复被观众询问剧情相关细节问题:“我看了半天,那个案子到底是在说什么啊?
能不能再给我解释一遍。
看电视剧没看懂。
”分析到这里,仍在为本剧感到遗憾的不少观众可能已经能够理解:为什么剧情虽然从剧情,立意,演员表演各方面都可说是优等,却没能带动收视,没有引起更多关注?
那是因为崔熙拉编剧过于注重作品的专业性,而将普适性忽略,因此影响到了作品可看性,确切来说是伤害到了作品的可理解性,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因此,今后崔熙拉编剧如果再出相关专业题材韩剧作品,或是,本剧真的有可能出第二季,有两点建议:其一、出品专业题材作品,最好选择有线台,要求具备相关经验的导演接手,力求以导演对作品的诠释,解决相关剧情必须做到深入浅出,解释相关案例含义的问题。
其一、编剧本身要着眼于专门剧情,不要过度执着于专业方面的内容,为弥补题材方面有可能出现的相关专业问题,最好参照别国电视剧制作采用的对策:选择专业人士作为顾问,给出具体意见,并据此确认有关剧情内容,力求观赏性与专业性兼具。
虽然强势开局,草草收尾,但从内容专业性和剧情集中度来说,仍不失妙处,由于演员出色的演绎,【改过迁善】仍是一部专业性强,可看性强,值得停住相关画面,对照剧情,一看再看的律政剧,是韩剧作品当中不可多得的具备专业性,现实感较强的迷你连续剧。
剧情的快节奏明显在金辩失忆后放缓了下来。
在这一集中,重点突出金辩在事务所上班过程中的情绪变化,他对于事务所所有的人在不断地磨合中新的认识。
当然,剧情依然从他受理的案件作为视角来插入。
第五集时,事务所的人从上到下,几乎从各个方面都开始意识到金辩的一些变化。
最显见最具体的变化,体现在他对委托人利益的处理上。
在这个处理中,观众明显看出了他的纠结,很直观地体现了他的底线--良心。
剧到第五集,我们可以发现,编剧是借金辩的失忆后良心发现,从而做出的一系列的纠错行为,来反省作为民间的法律力量--律师,却直接参与到这些致国家重大损失、给国民造成无法计算的伤害并绑架政府、司法机关的财阀们的不法行为中,肆意践踏法律、轻视政府、蹂躏民众,这种巨大的过错,罪恶的行为是急需纠正改过的事扣“改过迁善”这一主题的。
这一集的这个案子,不光扣题,还提升了整个剧的格调。
这个案子是真实案例: 具体案例链接:2007年年底,韩国忠清南道泰安郡西北海域发生韩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起原油泄漏事故。
泄漏的原油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给养殖业、旅游业等带来严重打击。
虽然在各方努力下受污染海域和海滩的油污得到迅速清理,但这次事故所留的隐患,以及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损失赔偿等问题,至今仍是当地居民心中之痛。
2007年12月7日,一艘在香港注册、总吨位约15万吨的油轮在泰安郡附近海域停泊,被韩国三星重工业公司一艘脱离主船的驳船撞上,导致3个油槽的原油泄漏。
据统计,泄漏的原油超过1万升,短短3天内,忠清南道沿海地区已有2108公顷海产养殖场、221公顷海滨浴场和5894公顷渔场被污染。
油污还造成了野鸭等野生动物大量死亡,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危机。
2007年12月,韩国政府宣布泰安郡等6个市郡为特别受灾区,由中央政府调拨人力和救灾物资,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009年年底,虽然韩国环境部宣布泰安地区的生态正“进入恢复阶段”,水质已基本恢复到原有水平,但一些标志性动植物生长情况尚未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水平,部分地区还有油污,且海底污染物浓度较高。
韩国舆论认为,与环境恢复程度相比,当地居民生活状况的改善更是乏善可陈。
据报道,原油泄漏事件发生后,泰安郡当地经济一落千丈,水产养殖和捕捞成为往事,昔日喧闹的鱼市不复存在,游客数量也大为减少。
当地民众和有关方面提出估计的损失高达数千乃至数万亿韩元,但赔偿迟迟不能落实。
此外,当地癌症患者数量大幅增加,据称其中大部分人是因为参与高压冲洗原油工作而患病。
目前,韩国防疫部门已开始调查恶性疾病增加是否与原油泄漏事故有关。
---------------------------------------------------------------------2007年12月,韩国忠清南道泰安郡附近海域发生油轮相撞事件,造成该处海水严重污染。
这是韩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石油污染事故,给当地居民的经济和精神上带来很大影响。
韩国中央政府已决定要向受害民众提供300亿韩元的赔偿金,但一直没有兑现,从而引发民众强烈不满。
18日下午,1万多名泰安郡渔民在该郡公交终点站举行示威抗议。
56岁、以经营鱼馆为生的池昌焕突然跳到舞台旁边,全身洒满香蕉水试图自焚,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但由于自焚前喝下了农药,并且烧伤严重,最终还是不治。
据悉1月10日和15日,该郡一位渔民和一位牡蛎养殖者也曾因得不到赔偿而喝农药自杀。
这个自杀的老人就是剧中跳楼老人的原型。
——————————————————————————————------------------------------------第五集中的原油泄露案1、事故缘由:香港的装满原油的C-STAR国际商船停在韩国西海港。
这个石油是韩国的现进石油公司购进的,还未来得及卸货,停在海港中。
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但因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
在这一点来说,责任完全在株闻集团。
2、赔偿额度现进公司初估计损失全部赔偿超过3兆,外界舆论很大。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为1000亿。
谈论中,株闻集团老总觉得赔偿数额过高,金辩提到美国同类案最后赔偿高达30兆。
3、受损范围:当地的养殖业、捕鱼业受损严重,5年后的鱼都有一股巨大的石油味,据估算,受损人达10万人。
4、最后赔偿额为:55亿。
另外,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
5、赔偿计算来源:金辩分析的原因: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
株闻集团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在这一个月内做好相关调查报告。
证据在一个月后就消失了。
到时后,检察机关采集证据,则只能以现有的留着油的海面来计算。
所以,现在株闻集团只要挺过这一个月就好。
在株闻集团拖延中,有部分渔民会因养殖压力受不了损失跟株闻谈判,到时候就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证据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到最后赔偿范围在1000亿的5%内就可以搞定。
6、结果:渔民的赔偿只拿到55亿。
在这个过程中,主审法官是株闻集团打造的大法官(根据车代表及朴相泰的话中可以推测出极可能是全志元),发挥了巨大作用,渔民只拿到55亿。
现在渔民因油泄后续生活无望,要求赔偿额可以由50%降到40%,只希望能早点拿到赔偿款。
按中国海损赔偿标准来讲,通常海损处罚包括三个方面:1、行政罚款:2万至20万元人民币 中国《海洋法》规定,对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91条规定,造成海洋污染事故的单位,除单位处以罚款外;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的罚款数额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三十万元。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难度很大 与此同时,海损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要民事起诉的只能是海边养鱼的养殖户和渔民。
然而,类似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而一般不受理民事诉讼,使得法院受理成为最大的难题。
其次,即使受理了,要拿出之前每年的利润,实际上也十分困难。
在本剧中,渔民们就是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一直因赔偿金谈不下来,进行各解中。
刑事处罚:责任人3到7年的有期徒刑 对于刑事处罚,中国刑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评价:1.事故。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律及理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
本案,原油泄漏系二船相撞,应根据双方在事故中责任大小承担责任,剧中事故过错方应是株闻,承担100%全责。
2)保险公司(缺乏保险实务经验,只作初步判断)。
保险公司系株闻会社一方,保险公司应根据其与株闻会社签订的保险合同内约定的险种、保险范围承担理赔责任。
理赔依据可能是:a.法院判决书其他损失证明文件。
本案诉讼阶段,保险公司与株闻会社作为共同被告,株闻会社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范围和最高保险额范围内承担连内责任,请求金额3500亿韩元。
因此二名被告成为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client。
律师操作背景说明:1)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金辩作为本案的担当律师(国内称为承办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PS:该指派可依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合同约定可变更担当律师。
“最高保险额范围内承担连内责任”写快错了,更正为“连带责任”损失。
损失的赔偿范围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厘定,按损失类型分为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其中,物质损失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事故导致的实际损失,间接损失是未来可预见可期待的利益。
赔偿金额的大小与损失的认定有直接关系,损失是需要证明的,这就是法律评价。
求偿:渔民损失求偿途径,1)司法判决,在法律框架内确定的金额,“赔偿”;2)民事协商,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补偿”。
补偿,非一方的法定义务,所以,渔民们在律所沟通时,委托人不屑,应之前已按判决书作出赔付,已无法定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损失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且在判决内容以外。
责任:株闻在原油泄漏事故中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有行政责任,比如违反环境保护法、海商法等,面临行政处罚。
无论司法诉讼,还是政府监管,株闻会社面临巨大压力。
功夫在场外,他们用起了勾兑--金辩在查阅和解名单时,发现人头及资金给付,助手坦陈。
可见,株闻消除污染举措,是得到政府默许。
利益:剧中株闻所属事故船只的保险公司系境外知名保险公司。
株闻和保险公司利益指向一致--判决赔偿金额越低越好,差异是保险公司望绝对值低,株闻公司希望在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额范围内全部COVER掉,自己额外给付金额越少。
因此,事故数年后,保险公司与株闻会社仍在共同处理,这里有联合有冲突。
方案处理:金辩失忆前提议的方案,典型商事交易谈判思维,3500亿减至55亿,应是第一步,预估赔偿额是1000亿,是委托人承受底线,给后续处理留下空间,可通过补偿、基金等形式给付,这样尊重了事实、兼顾受害人心情和实际、考虑了社会评价、也恰当维护委托人利益,优秀律师,善于的就是BALANCE.方案处理。
金辩与渔民会面后向当事人提出的后续方案,作为血液里是优秀律师,评估现实状况后迅速作出的缓颊方案,缓颊这是正确的。
而委托人被之前判决、人脉操纵等胃口被吊高,否认方案,是不智。
博弈,怎么可能通盘全赢而把人逼到死角,凡事不能做绝,渔民跳楼对律所及委托人是重创也是警告。
这一集的这个案子,不光扣题,还提升了整个剧的格调。
我们看到,编剧甚至借用财阀之口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总统任期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明知谁是真正有力量的人,却不自量力地较量非常鲜明地标明了他对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通过操纵司法机构,令司法腐败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失序、畸形的憎恶---法律无法真正发挥最高指挥棒的作用,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工具,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尖刀,法律所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等人类善良愿望和美好追求的价值的集中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
因人们无法信仰法律,而政府也成为可以随意“解雇的临时组织”,对于这样的一个社会,人们无法找到最终的安全之所,这样的国家是畸形可怕的,民众是被任意伤害的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这样的国家,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这样的巨大的过失,是需要全体民众警醒,并站起来促进改正的。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第五集的案例真的选得很有格调,立意也很深远。
另外,1974年时,韩国也发生过一起海难事故。
从仁川开往济州岛的“岁月”号客轮在韩国南部海域沉没,到目前为止,救援仍在进行。
韩国媒体称,盘点韩国历史上发生的有影响的海难事故,无一例外都跟人为失误有关,其中发生于1974年韩国海军拖船倾覆,造成159名刚入伍的海军新兵葬身海底的事故,跟此次“岁月”号事故几乎如出一辙,且当时正值军政时期的韩国政府在救援中表现相当“消极”,迄今仍被人们诟病。
其实,从编剧刻意把这样一些案件放在一起来向观众影射现时政府的过程,可以看出韩国民众对民主法治的追求。
我前面说这个编剧可能意不在本剧的主人公金辩一人“改过迁善”的行为,而是透过他个人的行为来折射韩国司法体制的弊端,来树立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当然,也可以从韩国这些编剧的“野心”之作可以窥见,韩国立志把自己的国家打造成东方的“英伦”--崇尚法治,法律至上的要求。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三篇 极速翻转的命运尽管收视排名同档第二,至第六集为止仍未超过10%,也有不少观众对收视不够理想表示了失望之情,可是剧集展开速度不减,精彩度也在加速中,好评也在增加。
这情形,估计金演员已经遇到过不少次,从前MBC就有过强档推出大作,最终收视不振,演员演技却仍受好评的先例,譬如此前韩版【白色巨塔】就是一例,当然还有【the king 2hearts】也因为演员演技精湛受到肯定,前者还是金演员主演,后者则是由河智苑演员主演。
比对此次河智苑演员拿了大赏的前例,若是比拼全年诸多作品当中各人演技,2014演技大赏会否颁给金敏明演员?
有待时间证实,只是MBC的心思向来拿不准,在周末剧导演任意更换,两部门导演负气停工,最高管理层跑去连续剧现场指挥拍摄的当口,黄金档期其他剧集能稳定拍摄,保证进度,就是最大支持。
其实,小银幕是个最现实的地方,只要能拍出好作品,就有办法翻身,就会吸引更多投资。
但要是韩国本土收视不振怎么办?
这有什么要紧,本剧的精英戏骨阵容,再加上年轻的演员朴敏英,肯定会吸引海外片商,很有可能在播出中途就会有陆续签订合约的可能性。
毕竟,有美剧风格的韩剧并不多见,尤其是放在MBC就更是难得。
或者,MBC是在拿黄金档做了一次代价巨大的尝试,试图努力甩脱只播出历史剧和不够专业医疗剧的保本形象。
问题在于,看惯历史剧和医疗剧的观众会买账吗?
时间会做出回答。
遗憾的是,目前收视拉锯的当口已经等不到总结出结果就要刺刀见红硬碰硬。
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本土观众显然更喜爱别台创意企划作品,这次SBS和MBC也毫不客气地打了一手咋胡:你有律政剧,我有警匪片,爱咋咋地这又有什么问题。
目前韩剧行销海外各国,MBC尤其具备一条稳定的外销途径,只要剧集质量够好,仍然有办法推得出去,制作社就不怕亏本。
实际上,这就是找精英戏骨参演的好处,片酬不见得很好,但剧集质量绝对有保障,为求 海外行销版权稳定,安插个把年轻貌美有潜质的演员也不错,只要肯学肯付出,不怕老前辈不肯教,毕竟,年轻,努力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人人都爱看,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个关于律师大翻身的故事里严肃到能把人吓出胃病来的律师金石柱。
由于此后剧情将要集中在一桩又一桩的案件当中,剧评中陈述并分析案情必不可少,为求读者理解,现将有可能出现的诸多简语词汇简述如下:法官,通常被称为某判,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法官为判士或裁判官,因此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志元常被称为:全判。
检察官,通常被称为某检,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检察官为检察,因此本剧中其中一位角色常被称为:李检律师,通常被称为某辩,某为姓氏,因为韩语中往往将律师称呼为辩护士,因此主人公金石柱经常被剧中人物称呼为:金辩。
在叙述剧情之前,还有角色人物姓名须确认,经由相关网页截图辨识,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法官汉字姓名为:全志元。
提到全判,估计不少女性观众都会赞同小李姑娘的选择:长相俊俏,为人善良有风度,稳重得体,工作稳定,这样的男性,哪怕在任何场合遇到,正值婚龄的姑娘都会青眼有加,更何况此后在在相关接触中还确认全先生工作稳定,是专业人士,又是法律研修院出身的陪审法官,按说前途大好。
只是到了本周,编剧是在一点一点慢慢地在剧情中植入金辩日后最大的对手全判,哦不,若是进了事务所就该成为全辩,全辩的诸多特点,金辩有一点非常肯定:-你以为就连我都能看出来,那个男人会看不出来吗?
-我看他只是装作不知道吧哼然后继续悠然地看着小李的表情从惊讶变堂皇:-啊,那要怎么办?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有疑问:现在的全志元对李志胤究竟是什么态度?
他当真对小李毫无感觉吗?
看来并非如此,若是全志元对小李有好感,就不会摆出那样客气有礼貌的笑容面对小李,在他询问小李说:-请问你是很爱看小说吗?
再到后来见到小李走在小区的路上欢乐咬零食,问出一句:-你好像很喜欢吃肉脯这样的食物。
就证明他一直都在以极为细致的心观察判定对方,这不是在意,而是审视,因此就不难理解他发现有某位男士送小李回家,分明可以装作看不见,结果却还是上前去打招呼,还特地探头观望,可见他不是为表示礼貌,而是想要看看送李志胤小姐回家的这个人究竟是谁。
一眼认出是金石柱之后,立刻怔住了,而后在跟小李对话时又来一句:-真想不到你还是位有能人才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是有能人才?
这说明此前全志元并没有把李志胤这样的姑娘放在心上,他是因为金辩送小李回家,才借此提高了对小李的评价,在他看来,金辩这样顶级水准的出色律师绝对不可能:-金辩是不会随便送女孩子回家的人。
而后又补一句:-晚礼服……很漂亮。
于是如愿看到小李灿烂的笑容,笑着道晚安,失落地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小李姑娘在这两位擅长心机,擅使手段的男性面前,心事还是藏不住。
从年龄,专业程度和资历来看,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涉世未深,对人对事还没有形成审美和标准,对全志元这样的男性有好感不足为奇,问题就在她的心思一眼就被上司兼同事的金辩看出不对劲:-你就这么喜欢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男人吗?
真不知道这样的男人究竟有什么好的结果小李完全不否认:-啊,你连这都能看得出来?
【女方出去之后,金辩开始搜索全判资料】看,这就是小李姑娘和金辩之间的问题:一人经验与常识均不足,更别提手腕,但有一腔热忱,具备难得的是非感,心事总是写在脸上,一人成熟老练,眉精眼企,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看似冷酷无情,但偶尔还是会因为某些人某些事心软破例,只是他善于隐藏心事,不肯多说半句,因此旁人总是猜不透他的心思。
如果他对某人的情况特别在意,那就说明他还是有所想法。
可是这个人又不擅长表达心意,于是经常以粗暴直接的话语掩盖关心帮助的目的,这就生生地把好意拧巴成了毒舌打击。
其实,只要有恋爱经验的观众都能看明白金辩的意思:一方面是他自己对小李有想法,虽然没弄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个想法,可是他还是很乐意身边有个这样热情活泼又善良的姑娘帮忙;另一方面是金辩好意提醒:爱或不爱,不能只看外表或是条件,若是被对方的风度和容貌吸引,那是最不明智的选择,必须在相互了解,互相理解之后才能确定感觉。
遗憾的是,时下太多正值婚龄的年轻人往往太在乎外表和经济方面的因素,忽略了沟通和了解层面的问题,因此造成了一桩又一桩的憾事。
虽然没有太多恋爱经验,可是深谙其中道理的金辩只是善意提醒,却因为他一贯毫不客气直言的行事风格让对方无法理解他的善意,只当是无情打击,继而垂头丧气。
可是这问题就成了日后金辩经常毒舌小李的一个话头,比方说他会很不客气地说:-你什么男人不喜欢?
只要是这样的男人,你都会喜欢哼然后自得地看着小李的脸垮下来。
这成为他的习惯之一。
这是怎么话说的?
难道金辩就这么厉害,有读心术,能看透小李姑娘的心思?
哦不,只要看看小李的表情就能明白,对七情上面的人,只要稍加关注,就能猜透她的心思,更何况,对于自己的想法,小李从来都不瞒着金辩,这就给猜中的人造成打击了,看到金辩的表情吗?
他在努力掩饰自己的失望。
可爱又可怜的小李,她是个热情努力的社会新鲜人,对法律抱有很高期待,为人真诚,义气,这在几十年前是新人必备要件,可是搁现在,可就没什么人能有这样的品格了,也可以认为,金辩之所以选中小李帮忙,是因为她至少具备当下年轻人难得的优点,金辩是以数十年前老律师考验助手的标准,选择了小李作为助手加入他的团队。
最有趣的是,因为金石柱律师失忆问题的事态还在继续发展,小李是唯一能够被他接纳和信任的人,为进一步控制金石柱,也为继续关注事态发展,就连事务所代表都在推波助澜,把小李喊到办公室,开口就要女方搬去金石柱家旁边去住,然后补一句:-不用担心,所有租金和费用由所里承担。
…………这么一来,小李成为金辩助手的事儿还真是给砸瓷实了。
按照车代表的意思,他是觉得说:-现在金辩实在是太孤独,太需要人照顾了。
可是小李却没办法,只能对金辩说:-这是代表要我搬来的。
于是金辩玩味地看着她的眼睛:-这么说我不是你的上司,代表才是,你要跟代表汇报而不是我?
其后观众会纳闷为什么金辩做事从来不跟人交待,也不说明状况,如果助手小李来问,他就会几句话把人打发走,也不肯透露自己真实意图。
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答案见上。
因为他早就意识到这个事务所无情到让人窒息,也很清楚代表为继续控制他,暗地里派人监视他,只是因为来人特别单纯善良热情,让他没有恶感,他才接纳了这个人。
或者,从一早金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特地接近他认为最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当然也有前提:单纯不等于单蠢。
小李虽然是个单纯正直的女孩,但她一点也不傻,还有急中生智的捷才,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这才被金辩接纳,包容她的种种问题。
实际上,小李的关注度是本剧一条极为重要的主线:有小李的关注牵扯出种种案件,或者说,原本发生的种种案件都与小李的正直和同情心有关。
本周播出第五第六两集当中,共涉及两桩案件,都与金石柱律师此前接洽的相关案件有关,但却因为小李的缘故,得到了不同对待:此前原油泄漏事故,渔民受到惨重损失,却被金石柱教唆相关肇事企业采取拖字诀推迟审判,并想方设法销毁罪证,从而赢得审判一案,已经被金辩以装傻的办法糊弄过去,在建议对方接受赔偿要求不果之后,为避免律师信誉受损,维持职业操守,金石柱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此前的协议金,闪离闪退,面对此后案件出现各种问题,渔民不堪打击,连续数年毫无收入,失去生活希望,最终在事务所所在大厦坠楼一事,也只能漠视而过,当做自己及时抽身而避开,可是他没办法面对小李的泪眼,只要小李急忙跑来,甚至专门表达了自己的关心,背着金辩发短信却被他看到之后,金辩就开始有目的有意识地介入调查。
在调查中,有几件事非常奇怪:@办案检察官是在故意诱供,甚至威逼恐吓当事人承认并不存在的事实,而后又违背承诺,采用杀人罪名起诉,实际上是在给郑惠玲设置陷阱,想要她坐穿牢底。
@从相关证人有意提供的证据来看,似有刻意编造证据的嫌疑,这就容易导致案情向某个方向发展。
@从朴专务生前随从暗地里处理问题,伪造涉案当事人证据的种种情况来看,财团似乎在刻意隐瞒罪证,意图掩盖某些事实。
其实金辩介入案件,是在有意地完成小李的愿望,却不肯承认,只是作为律师对待当事人内疚的心意,他无法直接面对,只有侧面打听,接触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作出判断。
从此前金辩与小李的对话来看:-要是我,我就不会这么做。
财阀的儿子死了,唯一的儿子,你认为财阀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死提出告诉吗?
-如果是我,我就不会。
实际上,就在此时,金辩已经在有意识地提醒小李这个助手,希望她把意见告知李检,遗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总是存在某些时滞,错过就是错过了。
但在本剧当中,最有趣味的还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细节,扮演李善喜检察官的金书亨演员是位很擅长用眼神演戏的演员,内心戏刻划尤其出色,是遇强越强的类型,因此她与金大叔的对手戏也就格外好看。
就在有观众为此前第一第二两集时,金辩还在悠然自得地给一句:-李善喜检察官喜欢血的味道,那我就给她血还在纳闷律师为什么会这么清楚检察官的习惯,到了本周就有了答案:原来李检是金辩和朴辩的研修院同学,李检甚至是朴辩的前女友。
从李善喜检察官看到金辩微妙的态度来看,两人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不会是好友的前女友这么简单的事。
所以对方在发现金辩询问李检的问题时,毫不客气地说了一句:-你是在问我李善喜究竟是谁吗?
啊?
你是在问这个吗?!
李善喜不就是我在研修院时候的女友吗!
那么多的故交与旧事汇集到一起,只是命运用来提醒金石柱的一种方式:人到中年,万事皆备,可是为什么还感到无法回避的空虚?
走在路上会被人开摩托撞到,走去派出所都会被预审的嫌疑人往脸上吐吐沫,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努力成为王牌律师的岁月里,在拼命设计,力图达成结果的岁月里,会否有些东西已经被丢弃,甚至遗忘在心灵的角落?
也许遭逢劫难并不是坏事,至少可以提醒失去记忆的人找回自己的某些东西,不会在去看望父亲的时候被冷淡以对,甚至站在家门前,仰望家的窗口,都会被灭灯。
如果说第一第二两集仅是铺垫,第三第四集是解释,那么第五第六两集就是重要的转折,惯于担任财阀法律打手的王牌律师金石柱成为维护正义努力的人权律师的重要转折。
在有目的有意识被栽赃陷害的当事人郑惠玲疑惑地睁大双眼时,在担心的小李握紧手机,急忙通报的当口,金石柱还能有办法找到各种办法帮助被他伤害过的当事人翻盘吗,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四篇 姗姗来迟的未婚妻收视拉锯的同时,剧情也开始陷入胶着,新闻标题出来居然是这样微妙的氛围:你们被包围了再次蝉联水木冠军,改过迁善紧随其后。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在八集之内还无法定胜负,就意味着拉锯已经展开。
从目前情况来看,别台作品无论从篇幅长度和收视都领先于MBC律政剧,而MBC选定档期,特地比竞争对手先播出一周,为的就是先给观众接受时间,继而抢占制高点,可惜从立意或是相关情况来看,都是SBS警匪片接受度更高。
可是,MBC这次为黑吃黑特地祭出的律政剧当真就这么没有市场?
看来并非如此,SBS这里要的是创意为先,因此每年大赏甚至会专门为题材新颖,创意独特的连续剧设立专门奖项,好比此前有讲述游泳运动员题材的连续剧就拿过创意专门奖项,此次警匪片【你们被包围了】在水木拉锯战中一路领先,立下大功,年底大赏受赏时,关于创意方面的奖项肯定少不了,按照车胜元演员那样严肃又不失喜感的老到演技,拿特别企划部门最佳演技赏男子部分奖项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竞争另一方MBC来说,律政剧【改过迁善】并非没有优势,而是观赏口味并不适合家庭剧场观众,而是针对喜爱美剧快速有效风格的中青年收视群体。
在收视调查中,中青年收视群体方面数据是最不容易被确认的一群,有时甚至需要电话到家专门确认,可是有关调查公司的电话访问是在有关剧集播出之前就已经截止,因此不容易准确测定,这方面数据的获取也就无法做到准确到位。
虽然调查公司采取了反复比对样本的办法意图解决这个问题,但样本本身就出现选取错误的问题,无论如何调整,想要降低偏差也不容易。
因此,在收视竞争方面,律政剧【改过迁善】的优势不明显,甚至有吃亏的迹象,但MBC的资源胜在资深,能够调动这样一群资深演艺人前来助阵的电视台也只有资历深厚的MBC电视剧制作局可以办到——就以律政剧【改过迁善】为例,以演员年龄来看,以剧情来看,完全是一出精彩的群戏,不同于一般韩剧双生双旦的格局,甚至在剧情介绍时应该作为女二出现的未婚妻角色,甚至在第七集将要终结时才出现,可见本剧剧情编写早已跳脱传统韩剧的局限性,表现为显著的美剧风格:简洁明快,剧情发展极快,不时出现反转。
这对于海外行销版权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很有可能在本剧播出过半之前,就会有中华圈片商接踵而至。
从这一点来说,【改过迁善】极有可能是一部保本的制作,即便不能在收视方面赢得最佳口碑,但也会累积良好声誉,继而利于海外行销版权。
提到本剧的女二,提到主人公金石柱律师的未婚妻,本周剧情可是弄了个大转折出来,原本观众已经逐渐接受小李姑娘对金石柱律师的感情变化:从恶感到好奇,由好奇到不时被打击,再到不时惊讶,不断激气,发生意外之后从同情到好奇,从好奇到逐渐了解,继而被震撼,产生好感,就在好感已生,有可能继续发展的当口,未婚妻出现了。
这不,晚归的金辩在住宅楼下向冒失避雨的小李姑娘介绍:-这是我的约婚女。
这话一下子就把小李给说愣了,本来她都已经友善拒绝了全判对她婉转的接近,诚实地告诉他:-其实我因为工作的缘故,已经搬家,不住在那里了。
所以,全判对她的婉拒,那种失望简直溢于言表:-是么,那我……剧情发展到这里,从两男之间的比较和暗地里对对方的觊觎来看,看似是金辩的优势更大一些,可是就在此时约婚女竟然找上门来了,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趁着金辩还在失忆中,使劲儿塞给他的大炮弹。
君不见之前在朴专务丧礼当时,约婚女的外公权会长见到他是一副特别客气的样子么,还特地说:-啊,我说有事找你,有时间到我那儿去一趟。
也就是说,到了朴专务丧礼当时,权会长对待金辩还是客客气气的样子,并非对待家人的那种自己人态度,可是到了金辩遭遇事故失忆以后,就变成了代表附耳密语:-这是你的约婚女(未婚妻)。
之后,在金辩与女方对谈的过程中已经确认,都到了两家要进行相见礼的地步了,还能说不是未婚妻么?
这举动让金辩极为难堪无奈,可是作为一名竭力做到要诚实守信的律师来看,他还是没有一丝让女方误解的意思,马上就决定说明病情,并坦言相告需要了解,并且有可能不能继续约婚,只是他的诚实遭到了小李姑娘背地里的腹诽,哦不,说是腹诽可能还不确实,因为小李气到不满意到了把啤酒易拉罐都捏扁了,可见心里火到什么地步。
不过,该清楚的还是清楚,至少金辩在确认自己电脑的时候发现生活当中,甚至纪念品当中都没有约婚女的痕迹,这只能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约婚一事来的太突然,太迅速,生活里根本没有柳小姐的位置,或者,金辩根本就没打算让柳小姐进入他的生活;相较而言,金辩的家里有狗食盆,车上有狗毛,甚至还设有狗狗的专用位置,兽医院的护士小姐都说金辩是个耐心亲切有爱心的好人,可见在金辩的世界里,狗狗的地位比未婚妻柳小姐更高,也更为重要。
可是,柳小姐到底是为什么来事务所?
从她所说来看,她是因为听说郑惠玲被指认过失杀人一案辩护到位,反转结果以后,金辩声名大震,且因为约定到了时间,而男方还不联系,特地前来求证,也就意味着此前男方事故等等等,她都是听说,而非专门了解。
若是真正意义上要结婚的人,都已经到了要订婚的地步,两家人需要见面吃饭,怎么会在未婚夫遭遇事故当时,不急忙赶回国内照顾,最起码特地了解情况并看望也是必须的。
从这一点来看,柳小姐也对金辩没有男女之情,她与金辩订婚,完全是服从家族需要。
从她专门对金辩解释的情况来看,她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母亲去世多年,生前草率与人结婚,伴侣一直不被家族认可,直至死后,女儿才被娘家人接受,而接受这孩子的代价却是要她代替母亲去承受婚姻不符合财阀世界联姻标准的这份指责,从外公到舅舅们,动不动就说她是给家人添麻烦的包袱或是没教养的死丫头,这不是对她本人不满意,而是将对她亡母的不满,宣泄到了她的孩子这里。
只是去权家吃了一顿饭,金辩马上就感受到了这一点,不仅对她表示了有节制的同情和关怀,还特地出面为她解围,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柳小姐对约婚男的印象有所改观。
从这个趋势来看,未来金辩做出的种种举动,完全有可能让柳小姐爱上自己,因为目前柳小姐与金辩的情况与别台别处档期的另一对恋爱男女的情况相似,都属于以下情况:不够相爱却互相需要对方的合作关系。
男方身边没有更好的对象,长相端正有风度,自身条件好,择偶标准也较高,行事慎密,且在某种程度上善待女方,乐意为其解围,这才让女方觉得有这样的未婚夫也不坏;而女方并无复杂感情经历,没有对于爱情和伴侣的标准,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感情的要求是什么,在这样对感情无要求的情况下,又急于找到在母系家族中的地位,因此嫁予一名有能力的未婚夫也就成为当务之急。
从某种意义上说,女方需要金辩这样的未婚夫在所处的财阀家族内部证明并且提高自己的价值,而财阀家族则需要女方这样一个交换条件,去换取他们需要的法律方面的帮助和保护,从权会长的态度来看,财阀家族权氏家族已经到了破产边缘,亟待金辩这样的有能力有经验的王牌律师来替他们解决危机,而金辩解决郑惠玲一案的能力则坚定了他们想要延揽人才的信心。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观众询问:郑惠玲一案的决定性依据究竟是什么?
从金辩分析的情况来看,他在与好友朴辩讨论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对于财阀家族来看,人死不能复生,但若是在死亡案件中再牵扯出其他问题,可能会给故人继续抹黑,继续毁坏故人名誉,继而影响到集团名誉,因此决定掩盖事实,不公开找出真犯,而是私下解决。
此前金辩在与专门负责照顾朴专务的助理大叔的对谈中已经意识到了真犯有可能另有其人,因此警觉地认为应该帮助被冤枉的郑惠玲讨回公道。
于是,针对检方提出的相关证据,逐一找出问题所在,采取的是对检方证据个个击破,同时提出有力佐证,力证在被害人死亡时间点上,郑惠玲不在现场,不能被判有罪。
检方提出的证据是:@根据监控录像,郑惠玲在被害人朴东献专务死亡当时就在现场——>被害人居住小区摄像头时间设置有误,小区物业已经多次要求有关公司前来修理,但都被推脱,因此录像时间存在时滞问题,需要调整八分钟,有了八分钟的时段安排,情况完全不同。
@指被害人甲内留有被告DNA——>被告当庭承认在被害人死前有过纠结,但不承认有厮打情况,金辩为说明情况专门作出可能性推定,要求助手李志胤实习律师予以协助,向法庭表明以姿态和证据来看,郑惠玲是急于挣脱被害人逃走,丢下围巾并被被害人划伤,而并非想要与被害人厮打,从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完全证明这一可能性。
@邻居提供相关电话录音,最后证明对面楼房内有郑惠玲的声音——>金辩为证明这一情况,特地请小李姑娘做出可能性测试,得出结论是不可能听到,又在小李的失误当中发现了另一种可能性:当时电视台正在播出郑惠玲演员主演的连续剧,并找来当日电视台播出时间表,提交法庭作为证据收录档案。
最关键的证据出现在金辩特地请来的证人,也就是本剧开篇时,金辩与朴东献专务在某高级会所喝酒时提到的从事特种营业的酒家女,可是对方为保护男友,绝对不肯,又从财阀方面无法得到男方确实消息,这才开始感到不安。
因此本案说服法庭的关键在于:与被害人朴东献有关联的女子的男友在案发当时去过被害人住处,因为财阀家没有付清全部款项,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因此案发当时出现在现场的当事人完全有动机杀害被害人。
那么,当事人为什么会乐于坐在证人席当庭做供?
答案就在她对金辩的询问:-我要是作证,你能给我什么?
可见对方是非要有所得,才肯作证,可是金辩马上就意识到对方是能够被有可能获取的利益说服的人,于是换了一种办法说服对方:-我知道你现在已经有种男友无法安全返回的不安感,也找不到对方,可是如果来到证人席,就会对你有利,好好考虑怎么利用你手中有的东西对付财阀。
打蛇七寸上,正是金辩的有力说服说到了重点,这才有办法说服得了本案最为关键的证人,因为金辩非常了解她的所需:从事特种营业的酒家女,十分凄苦,选择有限,钱或者人,至少要有一样,才有办法活下去。
虽然做得了流产手术,可是孩子本是男友的孩子,本是大亏,说好的再行支付的余款也没有给付,现在就连上门谈判的男友也不知所终,要跟财阀家谈判,至少手中要有交换条件,才有办法谈得了条件。
本案最终结果是:郑惠玲一案被判为检方失误,在主理法官全判言辞犀利的诘问之下,年轻且毫无经验且颇为自得的检察官根本无法招架,于是法庭一方摆脱失察的责任,金辩也能赢得诉讼。
分析到这里,回过头再来看,被害人朴东献究竟为了什么非要与演员郑惠玲纠缠不清?
还有,被害当日当真是因为巧合,才会播放女方演出的连续剧吗?
从他的叙述和种种行为来看,被害人是一个不懂自控,有暴力倾向的男子,但胜在为人豪爽,有话就说,这才会在某方面与金辩有所理解,两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惺惺相惜,成为朋友,但因为被害人受到家人极度纵容,得到了任何问题都能用钱解决的错误认知,这才会如此骄横跋扈,对个性行为从来不加以控制。
可是他无法容忍郑惠玲与其他男子在一起,即便分手了也不让,即便打赢官司,也会特地收看重播时段的女方主演的连续剧,可见他是在乎女方的人,可是表达方式方法和相关行为有很大问题,再加上心智不健全,这才做出了让双方都遗憾的事,就在纠缠中甚至丢掉性命,不能不说是憾事一桩。
人死不能复生,这也是外界对朴会长的劝说,既然人死不能复生,更要通过正常途径找到凶手,不能意图掩盖事实,把罪名推给无辜的人,如此一来,朴会长此前抽回与事务所案件有关的做法全部都白费,成为最为被动的人,也成了高尔夫求球场的话题人物,这是经过金辩未来亲家老人权会长证实的事。
而在另一面,事务所方面因为金辩失忆后的种种反常举动也对他的离职有了预案,最终选择是要挑选大法官最满意弟子的全判作为继任者,代替金辩在事务所乃至在法律界的王牌律师地位。
山雨欲来风满楼,金辩能够应对种种问题和将要到来的没顶危机吗?
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EP07-08 波纹效应在第七集中,剧情进行得很平缓,以娓娓道来的方式表现金辩的变化。
当然,任何变化都不是一步到位的,过程的反复,不断的有冲突阻力,人物在这些冲突中的纠结跟矛盾,都需要主人公一点一点地变化着呈现给众人,让人信服。
没有转换基础的冲突,就是我们俗称的bug ,没有逻辑说服力,其结果当然就是剧情不好看。
在这一集,重点呈现了金辩跟小李同学反复求证检察院提诉的证据,来证实郑惠玲无罪的过程。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在剧中,编导通过庭审前事务所受到的压力――众多委托人撤销委托,车代表明确地要金辩放弃辩护的要求,及媒体报道的态度来呈现。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
公诉人为此提交的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应该分析公诉人的指控是否存在薄弱环节,若存在就将其识别出来,并全力攻击这个薄弱环节。
因这个薄弱环节若果被打断,则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自然就瓦解了,所以,识别公诉人的薄弱环节就是识别法庭辩论的焦点。
概括而言,寻找无罪环节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行为主体不符。
2、有罪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得出唯一结论。
3、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而辩护人的证据能够罪证明被告人无罪。
4、存在阻却违法的法定事由。
5、法律适用错误。
在本剧中,金辩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的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辩论辩护人的目的是将自己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推销给审判人员,因此法庭辩论的过程实际上一个论证的过程,即论证公诉人没有充分证明被告人有罪或依据事实和法律直接证明被告人无罪。
因此,辩护人无需对公诉人的每一个犯罪构成进行反驳,只需围绕辩论主题组织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审判人员讲述一个无罪的故事。
我们看到,在第七集的庭审中,通过紧张的辩论、现场模拟,金辩把检察院提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条理分明地反驳,来告诉众人,当然主要是法官,郑惠玲是无罪的。
因为法律事实需要证据支撑,所以在反驳的过程中,就需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动机、行为状态、行为结果从检察院提供的证据链来进行驳斥。
这个反驳过程,就是对检察院提出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反驳过程。
所谓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
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
概括而言,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也就是我们大白话犯罪构成的四要素: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主体→谁侵害;客体→什么权益被侵害;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如何被侵害。
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
例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侵害人的生命权、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些具体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
具体到郑惠玲的杀人案,理一下就是:犯罪主体是郑惠玲;客体就是朴东献的生命权被侵害;主观方面就是检察院认为她是故意的;客观方面就是朴东献死亡的事实。
法庭审理,就是众人所看到的,金辩首先否定了检察院提出的郑惠玲杀人事实,因检察院有诱供行为,对检察院提出的被告人的自供这一证据进行了全盘否定。
之后,又通过论证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所以对朴东献的生命权被侵害的事实不承担受罚责任的论证过程,这是一个说服的过程,包括了前期的查找证据的行为。
我们看到,在开庭审理前,金辩和小李通过不断地现场模拟,推测出检察院提供的时间证据上存在故意颠倒的意图。
在之前,我们曾说过,检察院提出的郑惠玲是最大嫌疑人的原因就在于她在朴东献死亡现场,因其行为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过程,她见证并实施了。
――这个逻辑就是法律要件中的犯罪意图,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预料。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
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事实上,检察院提供的郑惠玲逃出朴东献死亡现场的时间是更迟一点的。
经过小李在现场的拟跑――她不可能在从房内逃到监控器下只用2分钟小李语他们推断出监视时间是有错误的,实际上存着8分钟的时间差。
检察院将稍早出现于画面的郑惠玲放在稍后――郑惠玲推倒朴东献之后就仓惶逃出,在她逃跑之前,监视器里的快递员已在现场。
也就是说,检察院提供的监控器画面是将时间顺序打乱了,变成了快递员早在郑惠玲出现之前就离开,犯罪现场只剩郑惠玲一人的事实。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金辩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通过跟小李在行为导致结果的动作回放模拟中,很好地诠释了为什么朴东献指甲里会留下郑惠玲的DNA。
在推拉行为中,郑惠玲的主观意图(故意、过失抑或是不可抗拒的)下的行为主动推还是被动推,是推断决定郑惠玲对行为结果(即朴东献死亡)的负刑罚责任的主要来源。
二人根据手指抓的位置,向众人演示了行为人郑惠玲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即是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从因果关系上驳斥了检察院公诉的事实。
而对于检察院提供的另一物证,邻居录音证据,被发现是郑惠玲主演的电影。
这个很直接,从电视台播出的节目表这一证据直接反证,大家都看懂了。
对于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所论证的事实进行了驳斥后,律师要证明被告人无罪,还需要提供现场存在其它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才可以――也就是合理性排除。
金辩通过对于出现于监视器下的另一个人尹泰勇,利用酒店小姐有拉和朴东献秘书的证人证言证明了他是跟朴东献有恩怨关系的――也即是出现在现场的另一个人是有犯罪嫌疑(犯罪动机)的。
作出了合理性假设,排除了郑惠玲杀人的唯一性。
在证人的描述中,众人得知他是朴东献包养的酒店小姐有拉的男友,在因有拉发现怀孕被处理中,他有讹诈的行为。
在得到朴东献秘书明确的只要流掉孩子就可以得到一笔款项的承诺后,他做了一笔较大的投资,并将自己手头的财产做了担保。
但后来因朴东献秘书所承诺的款项没有及时到位,投资失败,被担保的财产全部失去,故去找朴东献理论――这是他当日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原因。
前面我们明确看到朴东献秘书指示手下要有拉男友出国,当然,依秘书处理事情的常规手段来说,死人才是最好的保密者,他们极可能将他处置了。
朴东献的秘书的证言证明了尹泰勇出现于现场的原因,因为他涉嫌渎职,所以将嫌疑人转移;但是,他只需证明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就行。
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辩只需证明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就行了。
当然,对于事件结果我们只看到了金辩的庭审过程,没有看到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惠玲无罪的镜头,这个也是一种程序上的规定。
通常来说,法庭经过对案件的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可以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几种判决:1.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对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检察机关或者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有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都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以保证决不冤枉一个好人。
如果公诉人或者自诉人不能提供足够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而只是怀疑被告人或者推断被告人有罪,或者只是证明被告人有可能犯有某项罪行,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被告人有罪,也不能因被告人有可能犯罪而长期将案件挂起来,不作出结论。
对于那些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并及时放人;不能长期关押待查。
如果在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之后,侦查机关又取得了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审理。
郑惠玲案是属于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无罪,所以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另一个嫌疑人没有明确是犯罪人,她的无罪只是一种推论。
按照程序,法院在庭审完毕后,法官讨论决定做出无罪判决,并在下次开庭时宣布,当庭释放郑惠玲。
--------------------------------------------------------------------七八集,是过渡的剧集,张力呈现的不甚明显,但,所有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已开始显出自己的轮廓。
这两集着重在金辩的内在成长,但是,因为其它边际效应,导演的镜头语言过于平实,整个剧集显得亮点很少,要说唯一亮点,大约就是通过法院外的明朗的春日---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净洁坦直的路,在风中摇曳的绿的树,散发着香味的青草,笑得很良善的金辩,他走在那条路上,总给人一种生气勃勃的,前程无限光明的希望之感。
因为在这样的春天,变化,似乎不需要很刻意地大鸣大放,众人都知道,金锡胄的春天来了。
当然,他依然想不起他的狗在哪里,他依然会说,唉,实习生,他对着众人为他去帮郑惠玲辩护而横受指责而备感无奈,他在不断地加深着要离开这个事务所的念头。
在表现他的困惑时,编剧的手法很高级,加入了新的冲突---他的知性美丽的未婚妻找到他的工作场所来,他迎面走来,却不识得她。
他看着面朝他走来的优雅的女子,面色坦然,虽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一如既往。
女子看着他,等着他热情迎来,却不料,他竟直直走过去---像是陌生人一般。
车代表看到如此场面,忙来打圆场,告诉他,此女子是柳贞善,权会长的外孙女。
他“哦”字还未说完,车代表又告诉他,她,是你的未婚妻。
金锡胄比自己刚从医院醒来时还震惊。
生活的样子,长得枝枝蔓蔓,各式各样的向他扑扫过来。
他有些喘不气,他不知道,这是一种席卷,还是一种覆盖掩埋,亦或是一种坦露。
他跟他们说,我去一下卫生间走进卫生间,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陌生,仓皇,无奈,孤独,甚至有种挥之不去的凄凉,他不知道,那种压迫感是什么,他害怕这种时不时像彩色的炸弹一样滚过来的东西,那些让他惶惑的,拔也拔不开的包裹着他的雾霾。
他不知道,这一个个陌生的人们都带着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什么样的利益观来跟他相处,来要求他给予什么,或者说,要求他去配合什么。
刚刚帮助一个弱女子除下她枷锁的喜悦,还来不及开怀称庆,他就被一种巨大的惶惑给包裹住了。
如同一个想奔跑的骏马,被一堆藤蔓给缠住了脚,他想挣开,却不知应跳向哪个方向,那些藤蔓长得青葱可人,让人不忍践踏。
事务所因为金辩执意要为郑惠玲辩护而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如同在法庭上检察官提出的双方代理是一种违反行规的行为一样,尽管金辩解释了两次代理的被告人不同,案由不同,且朴东献已死,不存在会因现在的代理而损害他的实体权利,但是,并不表示外界的众人就不会质疑他的职业道德。
律师跟其它职业不同,它需要以个人能力去服务于人,特别是在诉讼业务中,提供的是一种权利的协助,带着极大的风险---机会只此一次,失去即不可救济。
因此,职业要求律师跟其它如教师、医生一样,具有极高的道德标准。
人们可以原谅你尽了力却输了官司,但绝对无法原谅你可能出现的背叛---你今天帮我代理了业务,会不会明天又去代理我的对手来打击我?
人们都善于从他人的处境中来推断自己可能面临的处境,说为防患于未然,实则是一种本能地对自己的保护,对他人的不信任。
所以,当外界得知金辩将为郑惠玲辩护时,人们开始闻风而动。
一时间,抽走代理业务的电话此起彼伏,事务所遭到很大的损失,陷入了巨大的诚信危机中。
在这场危机里,车代表、朴相泰、吴组长、甚至是实习生小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立场,都表现了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最后又都反馈到金锡胄这里来,令他倍受折磨,深觉得无奈。
车代表是事务所的创立人,事务所的利益是他的关心的核心。
不管之前他对金辩如何看重培养,那都是建立在金辩会为他带来巨大利益的基础上,而不是让金辩体现自己的价值。
所谓的法的信仰,那是些虚无的理念,他需要的不是这些,他需要的是拥有在业界呼风唤雨的力量,不可撼动的标杆地位,能左右法界甚至其它权贵们话语权。
他一切的喜好厌恶都源自于利益,无关于人生信仰或是价值观,谁能为他带来利益,谁就是他的宠儿,谁触犯他的利益,他就会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不管这个人曾经为他赢得多少荣誉,获得过多大的收益。
现在,他的利益受到重创,他直接跟金辩说:这个案子,我帮你找好了其它律师,你把案子移交给他人去办理,你从旁协助吧。
金锡胄多年培养起来的思维习惯令他无法相信任何人,他知道,这个案子除了他自己,其它人很难真正地理解郑惠玲,假手他人的风险极可能是让这个无辜的女人被冤枉地老死狱中。
他深思片刻,也明确地拒绝说:这个案子,我要代理。
车代表始自这一刻开始明确地意识到,金辩要离开事务所的决心之大。
他得要实施防范措施了---找到代替金锡胄的人。
-------------------------------------------------------------------朴相泰跟其它组员不断接到其它委托人打来的解约的电话,他心急火燎地冲进来跟金锡胄说:我知道你感到内疚,可是这不是解决办法,解决办法是去找精神科医生,我有电话,你快去吧金锡胄当然不会在意他们的看法,跟这些经济上的损失相比,一个女人可能被冤屈地度过一生的可怕,远比这些经济上的损失更让他在意。
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妄顾他人的生死哀痛,这样的人在现实中何其多。
闭上眼睛,看不见的那些公平并不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但是,性灵上对自己有高要求的人则不会任自己做一个盲人。
金锡胄在医院醒来的那一瞬间,找不到可以信赖的人而产生的惶惑;在事务所慢慢拼出过往不堪的自己更让他产生了本能地害怕跟厌弃。
一个随时会利用法律去凌虐他人的人竟是自己,而自己身边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大家都不觉得这些有何不妥,这本身就是一种极端可怕的环境。
坚持自己所想,坚持自己所做的并不容易,成功了大家会觉得这是你幸运,失败了,则有更多的人会说,哈,看吧,当初我就劝你不要这样,你就是不听,看吧,现在这个样子人们极善于做马后炮,做事后诸葛,评价他人总是内行,并深觉得自己睿智能耐。
但朴相泰有极大优点,这个男人虽然行事不够谨慎,为人马虎乐观,但是极其善良,也还聪明,对待朋友有一幅侠肝义胆。
他听说金辩执意要代理的消息,也不再劝说,只是奇怪地问他:你到底是谁?
你真的是金锡胄么?
是的,金辩自失忆以来,每天都在问自己,我是谁?
过往的人生,无论辉煌失意,都已过去了。
我是谁,我来自何方,将去向何处?
他需要行动来答复自己,自己想要的是到底是什么。
在我国古代,对于帮人打官司的人有尊称,也有贬称。
尊称如大状师,贬称如诉棍,其实,尊称也好,贬称也罢,都是众人对于帮人打官司的人一种道德荣誉的说法体现。
法律,作为一种最高道德的体现,以一种有约束力的道德来规范社会里所有的人。
而所有的法律就是众人东一句西一句讨论出来的,哪些行为是值得称讼的,哪些行为是需要处罚的一种合约,因此,每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会不同。
在这种合约里,对于做好事值得称颂的行为,给予奖励,但是并没有明确;对于破坏了秩序的行为,用这种众望所归的约束力去处罚他--却十分明白:哪些行为是违背秩序的,应该会受到什么样的约束。
但是,既然法是最高道德价值观的体现,即使是不同的国家抑或是不同的社会时期,一些基本的价值观还是一直存续着的,比如说,对于剥夺别人生命的人,法律就赋予国家之手去“同态复仇”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你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那就用你的命来还。
在这个同态复仇中,因为人性的复杂性,我们无法简单地说,被杀的人就是好人,杀人的人就是坏人,所以,为了让坏人死得其所,好人能得以赖活,众人又发明了专门去帮助别人分析杀人或是被杀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的机制,这个机制,就是律师。
所以,在本质上,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抑或是律师,他们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都是一种辨别的机构,但是,在社会中,因为政治文明的原因,被赋予了国家身份的检察官、法官,自然就有一种天然的优势,他们就在被赋予国家权力的基础上凌驾于律师之上。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们对于权力的要求也在不断地上升---凭什么你有权来决定我的生活?
在这种心理趋势下,人们就开始质疑这种规则秩序,同时,各种各样的尝试反抗也在不断地进行。
在不断地反抗中,有些人就会尝试着去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这些人,在正常秩序下的人们看来,是踩线过界的人,是胆大妄为的人,是违反秩序的人,是应该谴责的人。
那么,是否应该被谴责,其区分标准又在哪里呢?
比如说,在第七集开场法庭审理中检察官对于金锡胄为郑惠玲辩护的谴责---他提出的要求法庭驳回让金辩为郑辩的要求,认为金辩是双方代理。
所谓双方代理是一种对于律师代理的规避,直白地说就是不能代理了原告后又再去代理被告。
这是基于对被代理人权利的保护基础上设定的一种规避。
在区分这种代理中,就看双方谁的权利需要被保护得更迫切,因为常规而言是同等的;但也有一些更为迫切的,就需要斟酌处理了。
比如,在本案中,相对于朴东献的权利能否得到维护,郑惠玲的生命权将被驳夺明显显得更为迫切,所以,法官说:被告人能否得到最大的保护与最好的辩护将是第一位的。
因此,当法官在知道被告人郑惠玲明显意愿--愿意得到金辩的辩护时,法庭就支持了权利需要更迫切保护的一方,否决了检察院的要求。
也就是说,对于违反合约秩序是否应该被谴责的标准,通常会以一种道德价值观的大小来区平衡。
如果代表的是多数人的价值观,那么就认同,如果只是少数人的价值观,那么就否决。
这个衡量摇摆的过程,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的漏洞---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便给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种裁量权下,法官偏向哪边都可以--同样地,做为律师,你也可以去踩一下边线,当然,就看你是否愿意冒这个风险,毕竟决定权掌握在别人手里,同意就万事大吉,成为被告眼里的英雄,失败就等着行规处罚,甚至被取消律师资格。
但是,每一种合法的秩序之所以运行,有明确地规定违反秩序的人需要付出代价,都是因为体现了大多数人的价值观。
金辩的行为在剧外的观众看来,他是有理由的,或者可称之为英雄主义的行为,但是,在真正的律师从业者看来,他的行为极可能是得不偿失的,甚至是要被谴责的行为。
因为他挑战了律师的职业道德,整个律师的职业行为的公正客观性都可能受到怀疑。
所以,在剧中,事务所风声鹤唳的状态并不是因为他是顶级律师才这么夸张,而是因为,如果一个被视为顶尖的行为楷模典范标杆的人公开去挑战这个行规,那就是潜在说,这个行规是不合法的。
同时,也为其它的律师带来一种效尤的示范性,这个必然会损害所有委托人的利益---如果你的行为不合法,那么我就妄顾你的权益,去追求正义,去牺牲你的利益。
牺牲你的利益基础是因为你的行为的不合法性,法律的公平性这是一种不合理的逻辑,所以,这种逻辑因为本身站不住脚。
律师职责的本质要求就是为不合法的行为寻求一种辩解,他不能跟已有国家赋予权力的检察官、法官在同一条站线上去责备委托人,你为什么要做不合法的行为,而是要帮助委托人辩解说,我之所以这么行为是因为什么,我的理由是什么,我行为的合理跟合法性在这种情态暗示下,车代表觉得金辩跟自己事务所也就是他现在代表的一种社会价值观已走得很远,他已无法控制他,他需要一个更好的人来代替他。
所以,在法庭审理的中途,他看到了年轻有为的法官全志元,他突生要拉拢这个人来代替金辩的念头。
一个很厉害的人如果不能为已所用,就必须毁掉他,否则,他就是你最大的敌人--这就是兵法中的养虎为患。
所以,就需要在敌人还没有成为敌人之前,要先找到一个跟他有对抗力的人来制衡他;在一旦成为敌人后,就全力以赴地去消灭他。
这个就是车代表的行为逻辑。
金辩在得知自己有一个未婚妻的时候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在这个过程中,他在这个找到事务所来的女人面前,他是十分坦诚的。
对于他来说,不管是因为政治联姻的目的还是情感原因,要跟这个女子结婚,能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肯定都不是普通关系。
他明确地跟她说,我不认识你,因为事故的关系,我得了失忆症,大部分记忆我都不记得,包括你。
柳贞善是一个十分谨慎,自制力极强的女子。
自幼成长的环境令她待人如金辩一样,有种超乎常人的警觉性,她不善于相信别人,对于任何事情,她都会亲力亲为地去确认。
成长中,因为不被认同的父母,她有种执拗的自尊,她需要得到母系财阀家族的认同--她身上流着的另一半的血也是高贵的,优良的,她的母亲选择是正确的,她的父亲是优秀到值得她母亲选择的。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要别人,特别要让是已形成了一个固定圈子的一种公开的认知形成反转认识有多难。
别人用着先见---或者说是一种偏见的态度来对待你时,你是无可奈何的。
柳贞善在这种环境中成长,那种偏见蚀进她的骨子里,极端的践踏跟挤压,不断积累的愤懑以及对自己生活控制的无力感令她对于自己价值定位也产生一种畸形的认识---如果自己无法用自己的能力得到认同,那么就籍借他人的力量,比如用自己的婚姻去交换一个更有能力的人去打倒那群人。
在这个过程中,英才的金辩,就成了她无法拒绝的最好选择。
可是,经过了解的金辩并非是良人之选,这是一个为着利益不择手段的人,一个跟自己身边的那群人一样的人,选择这样的人,意味着自己得忍受,还得承认自己也是这样的一类人。
这种认知,让她十分痛苦。
只是,现在,这个人失忆了,他良善地跟自己坦白,他已不识得自己。
选择权,已交回到自己的手中。
是要跟他携手,还是放开他的手,这是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向被压制的枊贞善想到自己芨芨可危的处境,走向高处--被认同的机会也在此一着,她犹豫了。
事缓则圆。
她需要时间---思考自己选择的和考察他的时间。
不过,最紧要的,是渡过眼前的一关再说。
家宴上,敏感的金辩看到柳贞善的处境,她的亲人们对她的防范到已成攻击的态势。
他有些可怜这个女子,在这样的地方跟自己的处境一样,孤立无援。
他想对她好一些,他夹起了菜放进了她的碗里,看得她的舅舅们眼都直了。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让他们知道,她,有朋友,有援手。
但是,这种场合本就是一种非常暧昧的地方,他的同情,则又像滚雪球一般,带出了其它事项。
他暂时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小实习生,正眼巴巴地等着跟他喝啤酒吃炸鸡庆祝今天的良心之诉的胜利。
焦急等待的李志胤终于看到了金辩回来了。
她兴奋地冲下去,可是,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美丽优雅的女子--一看,就跟他十分登对的女子。
他说:哦,这是柳贞善,是我的未婚妻。
他的样子极端坦荡。
这样的场面,让李志胤顿觉自己矮小卑微。
这段时间天天跟在失忆的金辩身边,看着他挥斥方逎,运筹帷幄,对自己的教导跟善意地容忍,让她暂时忘记了他们之间本质的差距,他是一个成功的精英律师,而自己,还是一个什么也不会的实习生。
两人能力上的差距,社会地位上的巨大藩篱,让她一时之间产生了一种不知所措的羞耻感跟挫折感。
她十分狼狈地逃离了开来。
她仓惶地逃离他们,似乎再站在他们面前,自己那些自得的小兴奋就会被无情地嘲笑,自己对他莫名的信任就会被理解成不知天高地厚逾越的妄想。
金辩看着急急避开的李志胤,也急忙跟柳贞善道别完,走了上来---我们看到小李同学还没有进门,他就已经站在自己家门前,在时间上,他肯定也是在道别完之后就飞快地跑上楼来。
他问她:不是说请我吃炸鸡吗?
就想一个人吃完吗?
李:是。
金:我是有未婚妻的(看着小李同学)别那么看着我,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我有一个未婚妻的。
我也觉得很神奇。
李:是的,真神奇。
再见。
金:哦为什么要解释?
为什么会担心她会伤心?
为什么进到屋里觉得冷漠,陌生,孤独得让人无法呆下去?
李志胤进到屋内,委屈得几乎想落泪。
可是,为什么会觉得委屈?
为什么会觉得伤心?
他跟自己有着天差地别的环境,依他的能力及年龄,有未婚妻不是特别正常的一件事吗?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无端觉得无限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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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全志元也不是随便就能被拉拢得来的人。
我们看到车代表前面跟秘书说过,全志元将会成为全国13个大法官中的一个(我前面科普过韩国的法官晋升阶梯),他有的大好的前程---可能性。
正如我最开始猜测他是一个财阀二世一样,现在通过秘书之口说明他不缺钱,这一点,既体现了他不会像金辩一样纯粹为着金钱利益而接受任何委托人的委托,换言之即他的不可收买性--或者说,要收买他的话,普通的金钱是不会入他的眼;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他的家世不错,他对法律的价值观的认识从最开始就可能会跟金辩有所不同。
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原理,每个人都只有在经济有着足够的安全后才会去寻求更高的价值认同,所以,在不缺钱的金志元看来,自然是希望在受人尊重的价值观上得到更多的认同,也就是名利,他希望得到更大的社会荣誉。
车代表自然也知道这个全法官的心理态度,啊,不差钱啊,那我就去看一下,你想不想成为这个行业的翘楚。
做法官能做的事毕竟很少---顶多是在政治范围内得到荣誉,但是于人实体价值的提升并没有多大作为。
全法官告诉他,我志不在江湖,我志在做一个可以影响更多人价值观的引领者,我要成为一个法律界的教师。
我们说车代表是什么人?
老狐狸,他自然知道,一劝即同意的人也不是什么有真本事的人---没见到姜太公也要周文王背八十步才肯帮他,刘备请诸葛亮出山也要三顾诸葛亮的草窝棚呢。
所以,他当然知道,全志元自然不会轻易地同意。
对于全志元的所提出的价值观体现的途径,车代表这样明确地劝说他:教一群人,是会体现你的价值观。
但是,这个法制环境这样的,你所教出来的人必须要适应这个体制是不是?
如其等待着别人来改变这个环境,这种体制,还不如自己做一个能改变这个环境、体制的人。
你到我的事务所来,我会重用你。
让你成为一个可以改变这个国家法制环境,改变这个体制的弄潮儿。
你知道,我的事务所有这个能力,我能够给你提供这样一个机会。
全志元应话里也藏着骨头:当然,你的事务所是全韩国排名第一,也的确有着巨大的能量。
也确实是,每个律师都会受到扶持,这是其它事务所所不能比拟的。
但是,你们所里已有一个金锡胄了,你认为让我去做他的手下,跟他竞争,依我的能耐,我会屈就?
车代表从他这句答话中已然明白,全志元已被他说动。
他再次明确地跟他重申:如果你来,我会让你成为全志元,而不是金锡胄第二。
在这样打哑谜一样的交谈中,全志元知道,金锡胄将会被排挤出局,如果自己去,就会是另一个鸡头,而不是牛后。
当然,车代表选择全志元的理由,又在哪里呢?
我们注意到,他对吴组长提出的另一个人提出了否决。
在他跟秘书和吴组长讨论的那些话中我们知道,他看重的是全志元身上最闪光的地方,全志元精通经济。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他的事务所在朴东献案时就出现了重大的危急---他操作姜恩赞上位法务部长官时,被对手金秀容捅出事务所有偷税漏税和不法海外交易的事实。
那个事实已被国会调查,届时,他需要参加听证会,并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而这个听证会中,国家的大法官将会作为主要裁决人---三个,其中一个就是全法官的恩师。
我们说过,韩国的官僚体制跟中国的封建时代一样,都喜欢拉帮结派,并认门子--谁是谁的弟子,谁是谁的同门,那都是一种人脉,一种势力范围。
同样,在法律界,谁带出了谁,你又师承谁,既说明了你的实力,又代表了你的势力。
全志元师承的大法官十分看重他,对他提供的某些意见一字不改地采用,既说明了全志元意见的高明性,也说明了大法官对全志元的高度认同及推崇,喜欢的程度非同一般。
把全志元网罗进事务所,那么,由全志元来进行说服大法官们的意见,将是事半功倍。
同时,全志元精通经济的能力又会明确地为事务所非诉讼业务带来最大的益处,而这一点正是金锡胄的长处。
在车代表看来,全志元既有跟金锡胄一样的能力,又有着金锡胄所没有巨大的人脉--在法界高层的影响力(暂时看到的);他还有着金辩所没有的已成形的“正义”的招牌--这样的人,必须要争取,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跟已形成巨大荣誉的金锡胄相抗衡。
-----------------------------------------------------------------在前面八集的篇幅里,车代表出场的时候大部分都以群戏呈现。
他多为隐于众人中,或吩咐属下,或与委托人谈判,但他所有的表情,不论是笑或是不笑,都自有种强大迫人的气场,不怒自威。
他的样子是众人看到的一个儒雅的男子,一幅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姿态,平静、温和、胸有成竹。
但是,在不同的人面前,他的表情还是有所不同的,在这些表情中,则又隐含着他的态度。
比如,在事务所内跟下属在一起时。
他下达指示命令时,鲜少出现傲慢或是自以为是的表情,他的表情里,总是平和中显露的无声的威严:他神色平静,几乎没什么表情,就连眼睛,也通常不是完全睁开,上眼睑遮住一部分眼球。
这是一种举重若轻的气质,他不需动用个人的能量去推进、催促下属去执行,一切顺畅的运转全来自于体制或个人崇拜来促成,就足以摄人心魄。
这种表情,是上司具有绝对威严的态度,不需要严肃,不需要傲慢,是种宁静中的上对下的驾驭之姿。
而他在跟委托人,特别是财阀面会时,他的表情则呈现一种柔和的样子。
在肢体上,他跟他们点头的幅度都不是太大,角度约为30度,既不显得无礼,也不显得恭顺,让人觉得这是一种绝对的独立的姿态,他们是平等的。
握手时手腕也呈约平直状态,既不显得亲密,也不显得巴结,点到为止,有礼有节,不亢不卑。
谈话时,他身体稍向前屈,眼睛看着对方,神情柔和,笑容真诚,其身体语言让人放松,没有攻击力,不知不觉中会认为他所说出的话真实可信,并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在说服不同意见时,他总是先稍稍直立一下向屈的身体,稍稍坐直一点,或用手托一下眼镜,或是摸一下鼻子,或是抱一下手臂,然后再看着对方,将自己的意见娓娓道来,声音不轻不重,和缓有力。
在这一系列的微动作里,就显示了他调整自己的应对姿态,或是自己行为计划的过程,但是没有大幅度的动作则又表示,他只是稍作更正,并没有全盘否定或是重作计划。
他的身体语言里显示了他注意倾听了对方的意见,很尊重,并作了客观的分析;同时,他稍作更换也表示他的谨慎、规则,很强的计划执行性。
相对他而言,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朴东献强奸案之前,他带着姜恩赞去会见朴奇铁会长,在包厢里,姜恩赞见到朴会长大幅度的鞠躬。
朴会长跟他们,主要是姜说:是要做长官的人,不要随便对人弯腰。
他眼神凌厉地看了姜一眼。
这个眼神,在我看来,既有不满,也有警告,甚至还有一些鄙视。
在这样一些微表情里,都隐藏着他做人的态度---对普通人是不可表示谦卑之姿的。
这些普能人既包括下属,同行,委托人,哪怕是大财阀,还包括一些平级的法官、检察官。
-------------------------------------------------------------------但他对于需要拉拢利用的人,他的态度又会不一样。
比如,对小李跟全志元。
对实习生李志胤,他的态度比之上司更亲切一些,包含着长辈对于晚辈的包容跟爱护。
比如,在初次见到小李时,他的样子极端和蔼可亲。
在等待电梯前,门开的那一刹那间,他一歪头,笑容亲切,态度优雅,绅士风度尽显无余。
在电梯内跟小李的谈话,则明显含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宠溺--长者对于童稚的喜欢。
他问小李:最近为我们事务所立了大功,有什么要求么?
小李稚气地说,要事务所给如她一样的同伴也提供这样的展现自我的机会他眉毛一抬,眼睛稍睁,看着小李,之后待小李下了电梯,他连声说:有趣,有趣在这些表情里,我们看到,他对于像小李这样的晚辈,他的态度十分亲切,一团和气。
在他的表情里,很天然的,长辈对于晚辈的爱护之情就流露了出来。
而这样的表情,对于所有的实习生,或是阶位很低的工作人员,都是一种鼓励,令他们会不自觉地尊重他,喜欢他。
在之后,他吩咐小李去照顾金辩,无论是问情况还是提要求,都显得公私分明,有长辈之忧--好像对于需要照顾的人真诚的担忧关切之情,对于事务所的发展尽心尽职--没有私心甚至祸心的样子。
对于小李这样年轻稚气,涉世不深的女孩子来说,他是最好的上司典范,亲切随和,风度翩翩,长袖善舞,能力卓越。
所以,其崇拜喜欢也非常自然。
因此,她跟金辩说:车代表长得帅、性格好,风度好她对车代表,有种自然的崇拜跟尊敬。
这是一种位阶较低的下属对于他们了解不深的上司的一种自然的态度。
而对于全志元,在仅有的一场对手戏中,车代表对他的态度又非常不同。
在这个整个游说过程中,各种神情及语言,表现了他非常强的游说力及洞察人心的能力。
在全志元的面前,他既非是对金辩那种亲切但含着威严,尊重体恤的样子--重在驾驭;也不是对小李那种和蔼平易的样子--重在亲切,当然含着重视不足。
对全志元的游说,他很着重地体现了他的“重视”。
首先,在约见全志元前,他对他已做了全面的了解。
全志元的父母都在美国,未婚,师承的大法官是高院最有威望的大法官--极可能是下届大法院的院长之选。
在他的分析里,全志元目前的处境--有70%成为大法官的可能性,但是,亦有着很大的风险。
因他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一名女性候选人,金西润。
她十分优秀,研修院的成绩跟全志元不相仲伯。
最为关键是,她是为女性---法政格局中必须要有部分女性人选作为平衡,在这种态势下,他极可能败给她。
家庭里父母远在美国,没有马上要赡养抚养的妻小,经济压力很小。
这就注定了他无须为经济而动摇。
所以,全志元表现出了自己淡泊名利的一面---但果真如此吗?
我们注意到,车跟全说:去地方学校的前提是学校里有空位,是吗?
全:是的。
车:在我看来全法官是很有能力的人,在去地方之前,我会尽力想来看一看,有没有意愿到我们事务所来,这是对你起码的尊重。
在这句话中,看似平常,却把全志元捧得极高。
这个国家最优秀事务所的代表前来做猎头,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荣誉,这种礼贤下士的态度,让全志元就算是没有意向,也会三思而行。
全接着说,事务所所接的案子都是足以改变国家政治、经济的事件,做为一个年轻人,都会想要在这样的舞台上崭头露角全志元的这句话,其实隐含着自己对于目前在法院处理的案子没有那么重要的一种不满足的心态,他觉得自己的价值没有充分得以体现,所以,对于发挥自己才能,他有种跃跃欲试的急切。
车代表从他的话中敏感地意识到全的态度,于是,他立即说:如果在我们事务来,你会有很多亲手称量大事件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优秀的人才能建立新的法律跟基准。
这句话,对于将价值观得以实现视为最大目标的全志元,无异是一剂猛药。
接手大案子,并以自己的能力去改变政治经济面貌,建立新的法律格局,新的法律基准,这是所有法律人最高的梦想,最大的价值体现。
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
接着,车代表又问,你有没有考虑过来我们事务所?
全志元在回答车前,停了一下,说,没有考虑过。
在这个表情里,我们知道,全志元肯定是说谎了。
也就是说,他之前肯定是考虑过的,如果没有考虑过,他的应答是不会停顿的。
在得到全的这个答复时,车代表意味深长地看着全,那是一种研读,也是一种了然于心的把握。
他知道,全之前肯定有考虑过,那么就是说,他对事务所作过了解,并对自己做过衡量。
做过衡量,还愿意来见自己,说明他内心肯定有意愿来事务所。
事情成功了一半。
接着,全志元说到了金锡胄。
他明着是夸奖金得到事务所的协助,能力超卓,表现耀眼,实际上,这些话意味着他非常在意金锡胄,他不想来事务所屈于金之下,他极想跟金辩一较高低。
在他说话的过程里,车代表瞳孔在缩小--他的神情里表现了对全的话的关注跟思考。
一待全志元说完,他马上说:你说的对,我们现在正在找能凌驾金锡胄的律师,在我看来,你就是这个人才。
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并且是最好的,这种巨大的诱惑,是常人无法拒绝的。
全志元的犹豫不过是怕自己得不到重用,但是车代表的:请你来就是要掣肘金锡胄,来凌驾于他之上的。
无疑是最好的定心丸。
能跟金锡胄在同一个场子里一较高低,那是一种至大的荣誉。
就是短短的几幕戏,车代表的老谋深算,对人心的精确计算,做事的滴水不漏的超强计划性,行动力的规则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们看到他在事务处理上,具有非常周密的逻辑,无懈可击的推理分析能力,处理事情极有规则条理从容不迫,凡事先评估风险、障碍及状况,尽量排除不可预测的状态,做制定计划时周密严谨,执行时三思而后行且甚藏不露;对于人事处理上,他敏感细腻,谦和稳重,老成持重,极重承诺令下属及同行亦或委托人都对其忠诚信赖,极具领袖风范。
这样的人,就如同丛林中的王者,平时总是闲庭胜步,一旦出手,凶狠致命。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八篇 因祸得福的典范在韩剧【改过迁善】播毕之后,不少观众的关注点都从遗憾被砍剧转向了本剧最后两个案例究竟说的是什么这里来,可见最后六集制作多么仓促,这是放送社对剧组和编导的嘲弄也是对演员的轻视。
无论如何,若有DVD发行,若是剧组编导可以剪辑出导演版DVD发售,恐怕会对观众来说更为适合。
毕竟,这部戏强势开局,却草草收场,留下了太大的遗憾无法弥补。
因此,在完结之前,必须要接受金辩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后接下的两个官司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问题才会导致之后各种问题横生。
这其中,又由于最后两个案例都与车荣誉事务所及其合作伙伴Gold Rich有关,互相牵扯,相互联系,因此在剧评当中可做合并分析,不单列讨论。
开篇先来回答观众提问:让经营某小企业的金社长自杀的所谓“金融商品”到底是什么?
韩国这里汇率下跌究竟造成了什么危害,严重到了要把中小企业主逼死的地步?
实际上从本剧相关剧情当中,银行代表反复回答的那句话:-这是我们根据相关情况缔结的协议,刚开始他们也是有好处的,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
来看,所谓“金融商品”其实就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理财产品,但是这一款带有欺诈性质的理财产品不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而是针对企业推行的中小企业理财。
为保障银行利益,防止汇率下跌造成损失,涉案银行从一开始就采取欺瞒的手段,欺骗中小企业主签订了协议,待到汇率下跌,根据协议,处于盈利状态,发展稳定的中小企业必须不断给付相应额度的费用给银行,直至无力承受,破产倒闭为止。
分析到这里,可能有不少观众有可能会不理解:这不明摆着是欺诈么,干嘛还姑息这些银行,如果不赔钱给人家,至少也要解除协议才行,怎么可能看着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不断付钱到了破产倒闭,企业主自杀的地步,弄得接受韩国各家银行推行的企业理财产品的顾客家破人亡?
问题的关键就在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以及小李去相关工厂询问有关人员得到的解答这里。
为说明相关情况,将与两人有关的对方分别列示,小李在询问有关工厂主的时候,对方处理问题的人员专门提到:-我都跟他们说过了,我说我们会社是出口企业,持有美元的,直接放着就好,不需要这种金融商品,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跑来,非要我们看看不可。
而全辩则是被银行代表狠狠责问一顿:-什么?!
居然要我们银行赔偿?
那要我们银行倒闭了怎么办?
因此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则变成是:-如果如此判例,自由买卖协议的缔结如何被保护?
看,问题究竟在哪里?
问题的实质在于银行为了转移汇率风险,推出汇率相关理财产品,专门针对持有美元的出口企业,但相关合同中有一方得利的专门条款,在推行时,没有向顾客说明,因此造成相当大的误解和误认,可是在营销过程中,因为大企业不为所动,因此专挑中小企业下手,因此汇率一旦下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企业全部受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相当一批中小企业主。
另一方面,大企业承受力强,但在法律制度方面健全,等闲也不肯吃亏,因此相关合同交由法务部检讨之后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既然不肯购买也就不再戳穿,即便购买,吃了亏也就算了,当做是福分,日后好跟银行讲价,可是小企业承受力有限,资金也极为有限,平日里都靠贷款维持资金链,资金链一旦断裂,变为不断给银行付钱,如此一来就无法承受,破产倒闭也是必然。
可是,众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却不能去问银行的罪,因为众多银行代表已经端出阻吓的架势:如果要我们赔钱,我们就要破产,如果多家银行破产,等于是直接打击到了韩国经济命脉,这判决导致的后果要如何收场?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情况?
那么汇率下跌,当真导致那么多钱都没了,可是之前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
难不成汇率下跌真能造成这样的损失?
问得好,这就是本剧提供的另一根暗线的关键所在:那么多收上来的资金到底去向何方,难不成汇率下跌真有办法吞掉那么多钱?
原来,资金都流向与银行合作的相关组织:Gold Rich这里,正因为Gold Rich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这次车代表领衔挂帅,专门负责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因此不容有失,一旦被判必须赔偿大额款项,就会导致Gold Rich相关业务网络全线崩溃,因此车代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此时,金石柱律师已经离开车荣誉事务所,没有了这根顶梁柱,车代表必须另找一人替代他。
实际上,车代表是以金石柱的标准找到了在职判事全志元,因此就是在金辩辞职当天,全志元从全判变成了全辩。
可是,无论是从经历,年龄,资历还是阅历来看,车代表很清楚全辩目前的实力还比不上金辩,还需要他在身后协助,以内部干预手段,调动韩国公检法各类职务,把不为所动的人升上去或是降下来,以利于案件审理方向倾向于对Gold Rich有利的一方。
这么一来,就能解释为什么最后官司甚至打到了大法院,由众多大法官合议,金辩为维护中小企业主的利益,却还是打输了。
什么?
为什么说是输了?
大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百分之十五,却不依照之前判定的百分之七十,就是输掉了官司,因为企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才让那么多人失去了信心,纷纷采取各种手段解决问题,有的人是为了躲避银行债务,使用妻儿老小的名字另外开公司做事,才有办法糊口,解决自己和工人们的温饱问题,譬如那一晚喝酒时金辩特地解释给几位企业主的那样:-不是看着大家守法到丧命的地步,该有的建议还是要给的。
而另一些人则采取了极端做法,譬如有的人则是气愤难平,心里就是按捺不下那份心痛委屈和愤怒,于是轻生了事,认为死去就会一了百了,殊不知给家人和亲友带来很大的伤痛和遗憾,这就是为什么那一天,金辩看到父亲身穿黑色西服去参加丧礼时会那样难过,喃喃自语说:-为什么会这样?
我以为不会有牵扯到人命的事呢。
什么?
金辩为什么会输官司?
答案就在之前车代表与李副代表讨论该由谁来接替金石柱这里,选择全辩最大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与金辩有类似的才能,素质和欲心,也不是因为他在判事这一方做的非常出色,而是因为他是后任大法院院长继任者的高徒,既然他的师傅即将成为这个国家最高法律机构的当家人,受到器重的徒弟即便已经离开判事这一行当,成为律师,也不会受人挤兑,而是各大条口都必须礼让三分,这样才方便他们自己日常在司法界行事,或者,全志元本人出现在车荣誉事务所,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
到了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审理时,全辩的师傅已经就任,因此想要以其威慑力影响到案件审理是非常容易的事。
这也就是在案件审理以后,金辩对案件审理过程疑惑不解,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判定的理由:原来,公开辩论或是电视直播,已经是做好的剧本,目的就是为了唱这一出大戏,要让该案件审理看起来公开透明,实则极度倾向银行一方。
当然也可以专门解释到本剧出现这样的画面:全辩咬牙切齿地来一句:-务必一定要翻盘!
原来他是借着自己在司法界的人脉翻盘,而非真正以实力影响到案件审理,当然,人脉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可轻忽全辩的能量,这就是车代表最初选择全辩代替金辩成为事务所王牌律师的原因所在。
那么,Gold Rich如此可恶,害死那么多无辜的企业主和投资人,就这样算了吗,事情当然不能这样结束,司法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金辩无论怎样想要回避,都不可能避开从前就职事务所的合作方Gold Rich相关问题,哪怕前来提议的合作者竟然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爱吹牛,一不顺心就骂底下人,没有礼貌,缺乏教养,智商有限,情商负分却好大喜功,毫无恩义可言的无知财阀千会长。
这里特别说明:与之前出现的台词问题相似,千会长的名称这里也需要专门替换,从十三集开始,字幕中出现的会长全部确认为千会长。
正如车代表所说的那样,千会长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之前在相关场所相遇,金辩也感受到了会长的敌意,于是来人商洽之后,他马上就拒绝了合作的提议,可是这时候哪里是能够挑选合作人的时候呢,如果不接案子,事务所就要揭不开锅了,于是好友朴律师自作主张替他圆场,接下了相关案件,谁曾想又是与Gold Rich有关的案子,这下子可热闹了:低头抬头都是Gold Rich,可见车荣誉事务所影响之大,该公司使得韩国投资者受害之酷烈。
但是,本案与金辩离开事务所之前接洽的案件有关,因此不能草率对阵,这才使得车代表不得不再次出面暗中协调,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可是由于篇幅有限,这部分剧情甚至是以略过的办法草草代过,因此对于金辩与千会长反复协商,反复劝说对方接纳,斗智斗勇的过程也只能用简略的办法解释说明如下:千会长是一个情绪不稳定,心智不健全,容易信任有问题的人,有经营头脑,却没有投资基本知识,甚至不具备财务常识的财阀男,由于出身微贱,特别好面子,讲排场,非要把会社做成“十大会社”不可,可是上到一定程度,仍然得不到尊重,他把其中原因归结为自己是卖酒的,没有其他以重工业,轻工业或是电子,化学产品起家的财阀那样有气派,于是也要学对方那样做事,要弄秘密资金。
这一弄,就弄出事情来了。
那么,分析到这里,还有个老问题:秘密资金到底是什么?
秘密资金是各家财阀为躲开国家管理与税务核查等种种规制之下积攒下的相关资金,财阀设立秘密资金并不都是为了个人享受,大部分财阀设立秘密资金是为防备不时之需,万一会是有事,无法动用本社资金时,秘密资金可以用来安身立命,因为不在会社账簿上出现,特地与会社资产分立开来,另立账簿记载其来源与用途,因此一直都是检方核查的主要项目,对于各家的核查几乎到了每到大统领换届就会出动检方查处秘密资金的地步。
本案主人公千会长是个擅长卖酒,却不懂做人,更不懂财务的人,他要弄秘密资金,既无知识也无技能,更看不透别人使出的手段,他要弄秘密资金简直就是个笑话,可是按照这样出身低微,却生怕教人瞧不起的财阀心态,千会长仗着自己有钱,就要跟大型事务所合作,这才找到了车荣誉事务所。
可是,既然是合作方,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
原来,车荣誉事务所也不都是善良之辈,至少看似为人处世大方得体,极为知人善任的车代表就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人,他是一个见到强者后退,见到弱者却要踩扁的投机者。
正因为千会长的问题如此推出,财富也教人眼红,掠夺起来极为容易,这才让车代表本人和Gold Rich都有了掠夺之心,这才有了让千会长极为气愤的:-难不成一个月利息付不出来,就要夺走我们会社吗?
啊?
会有这样的事吗?
为了表达自己的提议有依据,有说服力,千会长甚至找到了最著名大法官与Gold Rich相关人员的高尔夫球会图,特地提出告诉,这就演变成了车代表乐观其成的场面:-真是狗急跳墙。
-尹东日大法官在大法官当中也是地位很高的人。
现在竟然主动碰了首尔法界两大山门。
-这都不用我们做了,那边会处理的。
实际上就是因为这样,白头酒业一案才陷入苦斗:一方面车代表极为了解千会长家族情况和他个人弱点究竟在哪里,另一方面,车会长还有办法调动法界各大问题人物采取针对金辩的围剿,这真是一场难打的硬仗。
于是,千会长弱点被挑了出来:千会长本是前代会长与后妻的儿子,在他之前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兄长,按照车代表的说法:-妾的儿子竟然把正室的儿子夺取了会社,这样的继承方式正常吗?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去找那个人,跟他达成协议。
所以,观众这才看到了让人叹息的画面,就在开庭时,千会长被自己的异母兄长打了后脑勺,兄长竟然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他设立秘密资金的相关情况,可是面对金辩,千会长也无法埋怨,因为这是他自己在继承以后没能处理好家族关系和手足之间的生意往来造成的问题,他无法责怪担当律师没有给他处理好问题。
于是,在这之后的事态发展就全出乎意料之外了。
因为剧情行进匆匆,无法更为详细说明,只能大概解释金辩与工人协商的大致情况:李志胤律师被专门派去与工会协商相关问题,由于她亲和力强,又是另一会社工会负责人的女儿,在父亲的担保推荐之下,又与相关负责人进了一步,协商起来难度比较小,在此之前,千会长接受金辩意见,在探视时已经立下字据,将自己拥有的相当一部分股份分给工会,并推荐合适人选,采用双人负责制的办法,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在自己入狱期间负责会社各项业务,受到推荐的管理者又与工会协作,要求工人们先接纳减薪付息,过后再不发工资的办法,支持会社度过危机,同舟共济,又同意接纳三名工人出任会社理事,专门监督理事会运作,这样一来,劳资双方得以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受到了相当好的效果。
在此期间,为了解决该案件,金辩甚至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比方说提供过去的录音复制版,要求好友朴辩带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听的两人面面相觑,有所忌惮,却又必须慎重行事,不过,就在行事之前,车代表仍然认为可以绕开金辩,单独与笨蛋财阀千会长协商,要以此案和解,给金辩一个教训,事实却并非如此。
什么?
这次车代表要求绕开金辩,与千会长单独协商为什么没有成功?
那是因为金辩比千会长要高明得多,也非常了解车代表的做法,车代表虽然知道千会长的短处,金辩握住的却是千会长的软肋。
因为委托人的弱点非常突出,金辩在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一点,于是提前做了安排,也因为工会负责人确实有办法,为了保住饭碗,保住会社,工人们什么都做到了,甚至拿出了千会长私设的秘密账簿,金辩甚至带来了复印件,这就成了千会长的软肋。
…………分析到这里,看到观众留言看乐了:“看来,律师太聪明,委托人又太傻,对付又傻又坏的人,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呀。
”在故事的最后,还要解释一个观众都会有的疑问:在本剧的前半部分,金辩遇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看金辩遇袭之后的情况,当时就职的事务所负责人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并不像是主使者。
究竟是什么问题使得金辩这样的优秀律师会遭到有预谋有计划的袭击?
实际上,答案已经在拜托转交录音副本时,朴辩与金辩对话中隐晦地解释了一下:-听说Gold Rich香港分社的某个人就是因为这样,突然消失了。
-在这之前,他是深度挖掘白头财务报告的人。
-在这样改换局面的混乱时期,消失个把人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受伤之前,金辩负责的正是Gold Rich相关案件,以此推断,如果香港分社那边专门负责人消失,韩国这里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人也遇袭死去,会带来什么结果?
Gold Rich哪怕相关案件爆发,都是死无对证的状态。
这样的事实被揭发,也意味着Gold Rich是个可怕的投资机构,干的是刀口舔血,坑人灭口的投资买卖。
可是对于车代表来说,Gold Rich是害他损失事务所一员可靠大将,必须配置新人上位,付出更大代价的烂恶合作者,他又会怎么办?
正因为洞悉此事后果,金辩无论如何也要将球踢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来处理,警告他们不得轻举妄动。
虽然车代表接受了警告,没有妄动,但却真的轻举了一番,于是在故事的最后,心情不好的人是他而非金辩。
什么?
车荣誉代表为啥心情不好,是为计策不能得逞还是为别的?
哦不,若是不能得逞,车代表的态度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叹气。
说到底,车代表叹气则是因为金辩在离开事务所以后为财阀企业的工人们所做的事,正是他本人在车荣誉事务所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如今金辩因伤患不得不离开事务所,并非他本意,却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仍旧促成了这番成就,因而从事务所协助应该获得的声誉变为他个人的成就,被那么多财阀企业协商时援引采用,缓和劳资矛盾,造福了劳资双方,被业界肯定,而这一切本应该都是车代表应该受到的荣誉和应该被肯定的贡献,他又如何不会叹气?
对于应该把握的人才,对于应该拥有的名誉和荣耀,因贪恋合作方给予的财富而失去,也是至大损失,至此,车代表还是不能释怀,到底意难平。
对于金石柱律师本人来说,虽然接洽相关投资机构案件,遭到伤害截杀一事都在意料之外,但是这次受伤使得他暂时性失去记忆,却帮助他找回了生活,找回了疏远已久的亲人关系,与父亲僵持已久的父子关系得到缓和,在事发出院以后,父子之间建立了极为亲密信任的关系,生活得以稳定下来,有了可以信赖托付的结婚对象,他甚至为帮助父亲连带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弱者提供了有力建议和保护,成为真正的韩国法界栋梁之才。
从这一点来说,因为负面案件受害去,却成为成长与选择契机,成为改过迁善的开始,金石柱律师的遭遇正是因祸得福的典范。
律政题材的电视剧,怎么能少了法庭辩论这样的重头戏,果不其然,《改过迁善》第二个镜头就切到了法庭!
第一个案子,崔编选择了二战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案件。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
在2012年5月24日,韩国大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首次认定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权不因《日韩请求权协定》失效,判决日本企业做出赔偿。
这一案件在当时引发韩日广泛关注。
剧中,金锡胄作为日方企业的代表律师出场,他与对方律师就以下几点展开了辩论:1. 旧日本山田制铁公司是否存在强制征用奴役劳工?
2. 即便有强制征用,可是在战争期间,企业只能听命国家行事,那么赔偿责任又一介企业担当是否合理?
3. 现在的新日本制铁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旧日本山田制铁留下的赔偿责任?
4. 根据1965年韩日建交签订的《日韩请求权协定》,日本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协定两国间的请求权问题“完全并最终地解决”。
那么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是否在协定范围内?
在这场法庭戏的用意在哪呢?
崔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
首先是为男主角这个人物的职业角色服务。
金锡胄所在律师事务所主打的是企业诉讼案件,特别是外资企业案件,这从事务所负责人车荣誉的采访描述中就可以找到答案。
再次是为男主角的人物个性塑造服务。
只是一场短短的法庭戏,观众就可以初步了解金锡胄是怎么样一个人:说话有说服力,周密的思维,不同情弱者,坚定地站在委托人这边,略显冷酷!
金明民的台词功底是公认的强,这在第一场法庭戏中就得到了充分展现,低沉冷静的嗓音,有条不紊的陈诉,都说明这个律师的超强庭辩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金明民本来的嗓音,看过金明民采访视频都知道,金明民本来的嗓音没有剧中那么得低沉,他应该是故意压低,显得这个人物相当的压抑!当镜头里那些韩国老人的低泣无奈的伤痛神情,与金锡胄不屑冷酷眼神对比的时候,愈发显得这个人物的冷血。
金明民的表情非常的到位和精确!
而胜诉之后与日本企业负责人的握手谈话,暗示此类诉讼还会出现,为本剧埋下了第一个伏笔。
其实从第一个案子就可以看出,《改过迁善》绝对不会是一部毫无营养的泡沫爱情剧,编剧很有想法,也很有深度。
很多人看了《改过迁善》的人物简介和人物设定之后,会不自觉地将它和日剧《legal high》联系起来,楼主当时也有类似的想法,但是看过第一集,就彻底地改变了想法。
1. 两剧的拍摄风格完全不同。
《legal high》走的是夸张的漫画风格,真实的法庭,那里容得下古美门这样上蹿下跳的律师。
《改过迁善》走得是写实风,剧中庭辩场面更加接近现实。
2. 案件和剧情的衔接上,《legal high》更像柯南,每集的案子独立,不看前一集,也可以毫无障碍的看后一集。
每集的案子并不推动剧情的发展。
但是《改过迁善》不一样,案子是为了推动整体剧情的发展,走得是剧情路线,从这个角度,它更接近TVB港剧。
3. 两者要表达的理念完全不同。
《legal high》推崇恶法亦法。
l《legal high》要探讨的是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它要传递的大概是律师不是神,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真相,律师的责任在于通过现有的法律程序来全力维护委托人,它推崇的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的基础正是法律条文和法律行为,所谓“恶法亦法”。
《改过迁善》则推崇恶法非法。
剧中的第一个案子,让我隐隐觉得崔编想要表达恰恰与《legal high》相反,她选择信仰自然主义法学派——相信法律背后是以一种自然正义为依据的,所谓“恶法非法”。
当然这只是我根据现有剧情的个人猜测,具体要看下去才知道!
但这个已经勾起了我极大的好奇心,想看看最后崔编的观点是否和我猜的一样,剧情是否有说服力来支撑她的观点。
4. 两位男主人公设定有着本质不同。
虽然表面上两者都有冷酷的一面,都有着超强的庭辩能力,为了赢得官司不择手段。
但是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古美门是坚信恶法亦法,良心和正义在法律面前都是要靠边站的,被法律证明了的正义才是正义。
性格上,可以说古美门是相当的自恋和乐观的,非常毒舌,有的时候又像小孩一样幼稚,绝对的自信,对胜诉有无比的执念。
而金锡胄性格非常的压抑甚至抑郁, 不苟言笑,公司的职员是连电梯都不敢和他一块坐。
虽然他为了打赢官司,也会不择手段,但是事后会有愧疚感(这是古美门绝对不会有的),总是让人觉得他在走一条违背自己本性的路,特便是女演员案件后,显得有点迷茫低落,不清数自己现在的选择是否正确,对自己坚守的信念产生了怀疑。
这是第一二集中金锡胄律师给我的感觉。
非常期待剧集往后的发展!
@2015-09-23 22:16:06
金瑞亨的检察官啊!我是个没有灵魂的看金瑞亨cut的机器٩😍۶没剧情,有颜值我就可以磕!
给金大叔点个赞啦~
很精彩
分不高是有原因的,几个故事几条线根本没讲完的感觉……看到评论区有友邻说因为和现实关联度过高而……就,可以理解,活命要紧!哈哈哈哈哈哈以后能遇到朴律师这样的师傅会开心死的吧!谐星来的,我可以帮手报名选秀的!我在韩剧韩影学做人系列之想到自己奋力以搏梦寐以求的资格和岗位可能只是别人一句话的事儿,突然间感觉何必呢?但又稍稍不甘心……真就被拿捏得死死的!未婚妻那趴差点以为周海媚老师进军韩圈了,美则美矣,演技麻麻地,木的啊,再加上删删减减,看完真不容易。
看了六集就弃了,真是吸引不了我啊这剧情...我个人也不是很懂韩国的律政...
失忆大状
劇名就是劇情。只是為何改邪歸正的金明民失明了呢!
这真的是很良心的职业剧了,感情线虽然少,但亲情、爱情等都没落下,个人认为恰到好处。职业剧可以加感情戏,但不能喧宾夺主。就是职业术语有点多,需要时间了解和思考。就是结局有点意犹未尽。
补标 播的时候追了一半
冲着金大叔的扑克脸也要给分
依旧是我最爱的韩国律政剧No.1 敢拍 主演们演技都很在线
2014怀孕九个月打发时间的电视剧,🐯头🐍尾,靠法律方面的电视剧还是得看美剧啊。
不谈情说爱,蛮不错……就是结尾实在是太过开放了
意外的开局不错,看他们能把制度缺乏人情关联的黑金律政能挖多深了。韩国律政剧一直做很烂,这和国家法制制度不健全一定有关。美日律政好看,也必然和法制和社会基础有关。所以天朝律政,基本就是神话剧。
已弃。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这部戏很敢写很敢拍,敢讽刺韩国政府。也引用了很多实际案例,真的佩服编剧,是真心想要写好法律的内容。
精彩,优秀律师的警惕性,小菜鸟实习律师的勤勤恳恳正是初出校园学子的写照。
引人入胜的开篇,结尾草草了事的结尾,冗长无趣的案件,打酱油的女主,演技被大大浪费的男主,四个字概括——大失所望
过于严肃,朴敏英的戏份过少,男主外表差些,演技不错,父子情也很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