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读到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中描写的辛普森杀妻案,热血沸腾。
从那以后,我对这个案子一直抱有迷之兴趣以及经年不退的热情。
昨天奥斯卡颁奖,《O.J.:美国制造》获最佳纪录长片,长达500分钟的影像史料令我如获至宝,一口气(对,比较长的一口气,整整两天)看完,待会打算再复习一遍林达的文章。
橄榄球界的超级天才辛普森,聪明、勤奋、温和、友善,凭借其不可抗拒的个人魅力赢得了美国人民不分肤色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所有人的共同热爱。
退出体坛以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明星、演员、主持人、体育节目评论员还是生意人,他通通玩得风生水起,在白人上流社会如日中天如鱼得水。
然而一直以来他对黑人族群的事务敬而远之,从来不曾为黑人兄弟的权利而抗争,甚至当他被抓捕归案时,从家里走出来,看着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支持者,他竟小声自问:“为什么来了这么多的黑人?
”可见,在他内心深处,从根本上缺乏对自己的肤色认同。
讽刺的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被控杀害前妻及其朋友之后,在海量的证据面前,很大程度上却是靠着肤色赢得了无罪判决。
判决归判决,民调显示80%的白人觉得他就是凶手,差不多同样比例的黑人觉得他是清白的。
从那以后,他被白人世界无情摈弃,黑人兄弟姐妹依然一如既往地接纳他、热爱他,视他为英雄。
原以为种族冲突、社会割裂早已随着历史的脚步走远,看完这部片子才深切体会到,即使是在90年代的美国,肤色歧视、族群对立仍顽固地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长久地成为美国社会最严重、最敏感和最讳莫如深的话题之一。
我们看到,这些年来,为了消除歧视、弥合分裂,保护弱势(或者说少数)群体不受侵犯,美国社会形成了一套人们在对待种族、性别、宗教、职业、性取向等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应该采取和保持的正确态度(不管你内心怎么看,至少表面要做到),谓之曰政治正确。
再后来,我们又看到,政治正确发展到哪怕是说一声“圣诞快乐”也成为对非基督徒的冒犯以及在学校应该按心理性别而不是生理性别使用卫生间的奥巴马“厕所令”,诸如此类。
政治正确至死,逐渐令到很多人开始反感,于是反弹,于是大家选出一个唱对台戏的川普当总统。
接着我们就看到,极端民族主义迅速抬头,美国退伍老兵枪杀印度工程师、华人商铺被打砸抢,少数族裔被白人怒吼着滚出美国。
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是忽然觉得,有时候,是不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难以矫枉?
这个思想有点危险,我自己冷静几秒钟先。
🤦♂️ 前面写了那么多,都在谈种族问题,跑偏了,拉回来。
事实上,我对辛普森案的着迷,主要是源于对程序正义、陪审团等美国司法制度的好奇。
昨天有朋友说,陪审团制度的意义在哪里?
法律这么专业的领域,怎么能由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说了算?
非也非也!
陪审团制度培育公民养成权利观念、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判决;教人做事公道,克服自私自利;要求人们有社会责任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理性头脑,增进其知识和判断能力。
而这一切,对公民社会的形成、自由权利的守护、民主制度的运转有多么重要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甚至大于选举权。
司法实践中,陪审团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普罗大众,他们在观看和听取控辩双方的证据展示和充分辩论之后,依据自己朴素的是非观、基本理性、普遍常识和生活经验对被告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
如果你到底还是信不过,不用担心不要害怕,大部分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舍弃陪审团由法官直接裁定。
(哇哦,选择如此丰富服务如此周到,你是不是都忍不住想犯个小罪好体验一把了呢?
😏)至于法官是不是就一定比陪审团公正,谁又能保证?
关于陪审团制度,推荐阅读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不耐烦看全书可以只看《美国视陪审团为政治机构》章节;推荐观看电影《十二怒汉》,50年代的黑白老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控谋杀生父,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十二个陪审员是如何激烈争论,从最初的11人投有罪票到全票投无罪的故事,精彩至极。
关注辛普森案的人们都特别想弄清楚,他是不是确凿无疑的杀人凶手?
综合我看过的大量资料,个人观点,不一定,但嫌疑特别大。
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的确有理由被判无罪。
很多人表示想不通,因为法庭很可能放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然鹅,美国的司法原则就是这样,宁可错放,也不冤枉。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原则?
这样说也许会好理解一些,假设法庭错放一个坏人,也就意味着放走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如果冤枉一个好人,则意味着不但放走了真正的罪犯,还搭进来一个好人的清白,两害相权,当然是取其轻才合理。
这就是我们在辛普森案中得到的最大启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尊重。
顺便吐槽一下,震惊!
99%的人都不知道的真相!
90年代中期的美国警察,对罪案现场的侦查竟如此粗糙随意,办案手段竟如此业余!
😺 也有人提到美国的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假如辛普森是个穷人,请不起代价高昂的梦幻律师团队,必定锒铛入狱。
单就此案而言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对于美国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的结论我保留看法。
拳王泰森也是个有钱人吧,被控强奸,不是一样进了监狱吗?
而且,美国要求律师必须提供一定小时数的无偿法律援助。
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法庭也会为其指派律师以维护他的法律权益。
说回这部片子本身。
《O.J.:美国制造》,首先片名就是整部电影最精彩的一部分,看完你会由衷感叹,这个人,这件事,只可能发生在美国社会,绝不可能出现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彻头彻尾的美国制造。
影片通过大量原始影像资料和人物访谈,展现给观众一个有血有肉的辛普森,他的伟大与失败,他的荣耀与悲哀。
在社会背景资料的铺垫上面也是下足了功夫。
我扣掉的1颗星,是因为虽然影片已经尽力保持客观,但我还是感受到一些偏见,因为它把重心放在了种族问题上,而本案很多证据上的重大瑕疵以及控方在辩护策略上的失误不被提及或淡化处理,使观影者难免会觉得辛普森的脱罪几乎完全是因为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对自己种族在过去所受到的歧视、虐待和不公的报复,这对于那些被隔离了长达260多天参加庭审的陪审团成员而言是不公正的。
谈到公正,刘瑜有一篇《“无知之幕”的正义》,用大白话阐释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简单地说,就是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清楚什么是正义。
落实到这个案件里,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辛普森、或辩护律师?
还是被害者或家属、警方、检方?
或者法官、陪审团成员?
你才能抛却自己的天然立场,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思考应该怎么做才算是公平和正义。
公正,绝不只是某一方或某几方的公正,它理应被施予全体公民。
然而,这只是一个实验室的理想模型,没有人会忘掉自己的立场,现实世界又是如此纷繁复杂,如何拉起“无知之幕”?
抗争→谈判→妥协→达成共识→形成规则,已是最接近理想的途径。
说到底,没有完美的制度,没有完美的人类,也没有完美的电影。
认清现实,并接受它;追寻理想,并为之付出代价。
2017.2.28彩蛋~ 伊藤法官带领陪审团去参观辛普森家,照片墙上出现了辛普森跟川普的合影,前面露了半个额头的小姑娘据说就是伊万卡。
当年,为辛普森脱罪的律师大打种族牌,如今川普再一次挑起种族纷争,而川普和辛普森曾经竟有交集。
历史的细节,也是有趣。
片子花了近一半的篇幅讲OJ辛普森 (O. J. Simpson) 是怎么长大的,原来他出生在离我现在住处不远的Potrero Hill,当年是个黑人聚集地,属贫民窟,现在成了旧金山一个时髦小餐馆的聚集地,年轻人都喜欢往那儿跑;片子还还原了辛普森是怎么在高中阶段就展露出了过人的体育天赋,后来被招进位于洛杉矶的南加州大学(USC),成为橄榄球校队的领军人 - 在那里,他初尝成名的滋味。
进大学时他就已经结婚了,他第一任妻子原本是他发小的女友,被他辛普森抢了过来,娶回家。
大学毕业,辛普森从美国西部的加州搬到了离纽约不远的水牛城,成为了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
在当运动员时,他已经深深为“名气”着迷,接广告,拍杂志,他想要的舞台,远远不止在运动球场上。
慢慢地,他开始在电影里崭露头角。
当时,他已然是一位明星,而不是一个“球星”。
不久,他宣布从橄榄球届退役。
值得一提的是,他成名后,身边几乎都是白人,他刻意筛选着自己的朋友,从而塑造自己的形象。
他说,希望人家想到他时,“不觉得他是黑人,他就是OJ辛普森”。
那时美国种族冲突非常严重,不时就有新闻说白人警察把黑人打出翔。
那时,当美国非裔群体需要一些意见领袖站出来为黑人说话时(比如拳王阿里等都会纷纷站出来),辛普森从来都是拒绝的。
在那个种族主义盛行的年代,他的想法和行为难免会引起了一些黑人的不满,认为他自私,不帮自己人。
辛普森不在乎这些,他更在乎白人怎么想。
他想成名,想继续挣大多数人的钱。
他的第二任妻子是一个餐厅的招待,德美混血。
一见面辛普森就被她迷住了。
他很快想办法跟自己的黑人发妻离婚,娶了美丽的混血儿Nicole。
婚后几年,辛普森依旧难以抑制自己花花公子的本性,到处沾花惹草,Nicole因此多次和他发生争吵。
辛普森不能忍受Nicole竟然敢对他的行为指手画脚,几乎每次争吵都是以Nicole被严重家暴而收场。
光是警方的记录,就有8次以上的家暴报警。
Nicole记录下自己被OJ Simpson家暴终于有一天,Nicole不想再为了孩子而忍受丈夫的暴力。
她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搬离了二人共同的住所。
她以为她终于可以做自己,可以决定自己要去哪里吃晚餐,可以决定自己涂什么颜色的指甲油,可以决定和谁交朋友,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辛普森却在暗中监视着这一切,甚至Nicole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辛普森都能一字不差地复述给她听。
1994年6月的一个夜晚,Nicole和家人在外吃完晚饭回到家中。
餐厅发现Nicole遗落在桌上的眼镜,于是打烊时派一个服务员去Nicole家归还。
没想到的是,晚上10点多,两人被发现死在了Nicole家,双双都被割喉,警察赶到时发现二人血都模糊,早已身亡。
辛普森的袜子上、手套上,他的车上、他家的院子里,都发现了血迹。
一些证物甚至同时发现了三人的血迹,一切证据都表明,辛普森是且绝对是凶手。
而当警察要对他进行逮捕问讯时,他竟然伙同好友(AC Cowling)驾车逃跑了,也就上演了当年震惊全美的“追捕辛普森”直播,连NBA的总决赛的转播都给它让了位。
左:辛普森;右:AC Cowling如果真的就这样顺利定罪,那么这个案子也就是个大家心服口服的平常案件一个。
问题就在于,辛普森的花千万美金聘请的律师们大打种族牌,导致了这原本信息清晰明了、证据确凿的“杀妻案”,彻彻底底变成了白人警察针对黑人的一场不公正的“栽赃嫁祸案”。
由大多数非裔组成的陪审团最后以大多数票,投出了“辛普森无罪”的结果。
全美黑人沸腾,他们觉得这是黑人庶民的胜利,是里程碑式的结果。
但是这样的胜利,无疑更加深了美国种族间的鸿沟。
90%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
伊藤法官宣布辛普森“无罪”片子的最后一部分介绍了在案件结束后,各人各家发生的事情。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不作赘述了,只是这些的确让人看到的是因果循环,或者说一部分的因果报应吧。
可是,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的是,无论如何,法庭是怎么能允许情绪占了事实的上峰呢?
这不是由几个三岁小孩就组成的陪审团啊。
陪审员们明知居心叵测的律师是在“种族牌”,却也顺着这样莫名其妙的规则在法庭上继续游戏。
律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那么,陪审员们,你们告诉我,你真的在这么多证据面前,依旧相信这个辛普森没有残忍割喉另外两个生命,是因为他是黑人吗?
案件至今三十多年,你们每一个人晚上都睡得着觉吗?
陪审团成员之一,承认自己投“辛普森无罪”是出于报复白人的心理。
2007年9月,辛普森跟认识的小混混在赌城拉斯维加斯一起制造了一起打劫案件,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过大的财物损失,但是辛普森被判33年监禁(依所有罪名总和)。
这个案件常被大家拿来说道的是,本该是10月2日下午宣判的,法官生生把所有陪审员拖到了深夜11点才宣判,因为10月3日是个不寻常的日子。
十三年前的10月3日,伊藤法官宣布辛普森杀妻案结案,辛普森无罪被当庭释放。
而33年的总监禁时间,也对应了当年辛普森在民事法庭被处罚的3千3百万美元的赔偿金。
这样一个轮回,你说是不是巧合?
94年辛普森杀妻案,司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07年辛普森抢劫案,司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94年辛普森杀妻案到07年辛普森抢劫案,种族问题是缓解了,还是加深了?
我个人觉得导致这个刑事事件的误判有这么几个因素:1.极具社会名望的嫌犯背后强大的扭曲事实,伪造证据的经纪团队。
2.社会各界对名人的盲目崇拜蒙蔽了民众的双眼。
3.国家种族歧视和种族反抗之间的强烈仇恨和激烈战斗。
4.专业人员的失误:对证据的处理和维护中的漏洞和不专业性,使被告方的反驳陈述看上去有理有据。
一部优秀的纪录片带来的震撼程度非电影可比,真实故事碾压所有艺术想象。
哪怕是像科恩兄弟或大卫芬奇的电影。
《O.J.: Made In America》的每一集都是带着强烈的不适感看完的,压的人有些喘不过气。
看这部片之前以为《林达看美国》中已经把这个案件讲得十分透彻,但事实上,O.J. Simpson其人其事,及其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一个案件本身。
其中涉及美国社会的种族问题,美国梦式的励志故事,国家机器、司法制度的运行方式以及人性的复杂多变,交织在一起上演了一部从上世纪60年代跨越至今的举国大戏,而且它可能依然没有结束。
它让我联想到《Searching for Sugar Man》,都是纪录片,都是无与伦比的故事,美国和南非也有着相似的社会背景。
但相比之下,小糖人更像一部童话,出世而美好。
而O.J.则无比现实残酷,他让你觉得很难置身事外地只是看一个故事。
它折射出的问题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系。
Made in America, but relevant to all of us. 有人觉得辛普森后来在13年以后获刑33年体现了正义最终得以伸张。
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一丁点儿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的畅快感。
正义与否本来就是站在某个立场上的主张,如果说正义需要这样伸张,那片中提到的Rodney king,被韩裔大妈枪杀的黑人少女,被黑人暴徒袭击的卡车司机要怎样伸张正义?
还有,辛普森的世纪审判到底是不是一场公正的审判?
法律上,道德上?
这些问题都很难回答,二元的答案本就回答不了这个多元的世界!赫拉利说智人区别于其他动物最大特点就是有能力构建共同的“想象”:国家,种族,司法制度,伦理道德,政治主张,社会地位等等。
这些“想象”在这个故事中得到了极致地体现,但却构成了一部美国式的悲剧,对其中每个人都是。
1.那些仅凭肤色就断定辛普森无罪的黑人们,他们也是种族主义者。
2.有钱确实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请“梦之队”为自己辩护,然而真正的有钱人即使犯了比oj更大的事也不会被大众知道的。
3.抛开辛普森是否是凶手一事不谈,辩护律师狂打种族牌,最后甚至搬出希特勒的做法是真的恶心。
4.很多时候,大人物前进的路上你只是任人摆布的棋子,就像福尔曼警官,被几个律师彻底搞臭了名声,两边不待见,还丢了工作。
5.虽然出镜不多,但是我很喜欢高曼的父亲,他表现的那种理性、克制的悲伤彻底令我折服。
6.本片的主角并不是辛普森,而是美国。
也只有在美国,只有在名人效应、种族问题严重和特定的司法体系下,才会发生如此轰动一时的审判。
7.在处理实事求是的问题时,主观情感一定不能凌驾于客观事实之上!
8.出来混迟早还是要还的,辛普森成功在法律范围内脱罪,后来也成功得到了法律范围内的重罚。
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American tragedy, what a shame!原本要写短评来着,字数太多就写到这了
私以为OJ的personality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渗透生活各方面且超出常人的好胜心(Ambition)
身居各自行业领头羊地位的人必定多多少少拥有该特征。
对他们来说,满足温饱的人生只能算及格。
推动他们势如破竹攀爬杀伐的不是生存渴望,而是必须脱颖而出的好胜心。
这其中也隐约包含着一些自负——我生来与众不同,当然不应该与普通人为伍。
OJ在这方面则更强烈许多。
他生于贫民窟,但从没有一刻心甘情愿把贫民窟当成自己的归属。
这种摆脱与自己无法匹配的出生环境的热望在得知自己父亲是同性恋之后变得更甚。
“他从小就想成为一个英雄。
”为了达到自己心中的位置,OJ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因此他的好胜心也必须超出常人才足够燃烧。
我不知道他如何回忆自己在贫民窟的时光(如有相关资料欢迎提供),你很难从这样一个滴水不漏的人身上窥探出真实想法。
他仍然和童年伙伴一起hang out,但我深深怀疑这不是念旧,而仅仅是他圆滑处世的一个剖面。
在他和儿时玩伴一起参加卡戴珊家族的派对时可见蛛丝马迹。
我不认为他乐于提及贫民窟的时光,相反,他很可能在刻意抹杀这段岁月的存在感。
他是自负与自卑的结合体。
同时OJ的好胜心不仅出没在工作中,日常生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好胜心就体现为嫉妒心和控制欲,这也为日后的家暴及后续行为埋下了伏笔。
二、充分且精确的自我认知(Self-aware)
OJ的自我认知表现在两个方面。
1)明确理解外在环境(白人主导社会和有助于地位提升的个体)对自己的要求;OJ总是强调自己成长在与世隔绝的体育世界里,而这座象牙塔不看重肤色只看重能力,所以自己对黑人平权运动完全不了解也不关心。
我以为事实恰恰相反。
他对黑人平权运动的了解甚至有可能超过真正参与其中的某些人,尤其是白人社会对此的反应和评价。
他敏锐地感知到白人社会正急需一个乖巧懂事又功成名就的黑人形象聊以自慰,于是毛遂自荐成为这样一个代言人。
他没有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没有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
他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着镜头笑言:“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我自己。
”
他的成功,一部分是自身努力,一部分是时代因素。
而他的失败同样如此。
2)明确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所在,以及如何趋利避害,将优势转化为有利条件。
成名之初,OJ知道奔跑速度是自己的优势,所以他抓住一切机会展现给USC高层和主队观众看“我是你们的最佳选择”。
在证明自己拥有独一无二的价值这件事上,他从没有片刻懈怠。
因此他才能完成常人所不能及,一次次打破纪录,一次次力挽狂澜,一次次创造奇迹。
然而即便在体坛已经众星捧月,OJ仍然拒绝固步自封。
他在每一次突破自我后的短暂喜悦中已经迅速意识到,体育生涯终会结束,自己需要尽快找到一条在退役后仍然能待在神坛上的新出路。
于是他在退役前后踏入了演艺界。
OJ不一定是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当时白人精英社会里的优异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对待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仿若老友。
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的有色皮肤扮演白人。
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名流好友会惊异地问:“OJ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如愿以偿了。
人们看着他,不再看见他的肤色,而只看见OJ。
事实上他很可能知道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大部分人都在虚与委蛇,但他深知被当作炫耀工具就是自己的价值所在,于是他心甘情愿用看似如假包换的真心无差别对待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在他面前都能感受到被尊重和被需要。
万人迷的处世之道正在于此。
他对你微笑,你就觉得宛如赏赐,更别提他还会和你称兄道弟了。
人们对赏赐必须感恩戴德,通过自己长袖善舞的社交能力,OJ实现了和白人精英们地位的瞬间对调,我甚至暗暗怀疑他恶趣味地乐在其中。
正是由于深知自己的价值和优势,所以OJ才会毫无怨言地被人利用,也在他人默许的情况下利用对方。
他既能在凭实力说话的乌托邦里跃居优胜,又能在虚情假意蝇营狗苟的名利场中如鱼得水,这才是其可怕之处,而他能做到这一点,根源就在于高度的self-aware。
三、时刻保持警惕的自保心态和利己主义(Self-protection and self-interest)
这一点与上面两点密不可分。
因为有足够的野心抱负才会自我保护,因为有充分的自我认识才能精致利己。
OJ的自保心态从成名之初就已经显露,最鲜明的例子就是他在和朋友扔骰子被抓包送到校长室后的自救行为——转身就走,被校长叫住后平静自若地回答:“我是协助老师把他们带来的。
”
这个谎绝对谈不上高明,但重点在于他深知自己对于USC的价值,这意味着自己可以适度地恃宠而骄。
同时校长需要的也并不是一套缜密的说辞,而是能顺着下的台阶。
事实证明他对人心的揣测完全正确。
可以看到OJ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具备将self-aware和self-protection完美结合的能力了。
而如果(着重号)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法庭审判就是他熟练运用优势进行自保的表演最高峰。
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
他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
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OJ用自己的魅力笑容、无辜眼神和有色皮肤回答所有控诉,在深知这会奏效的前提下。
四、早已注定的自我毁灭(Self-destruction)
试想,当一个人拥有不断进取的野心来维持自己的价值,拥有充分精确的认知来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拥有罔顾他人的自私来熟练利用自己的价值。
也就是说,他拥有资本,意识到自己拥有资本,同时具备自如操纵资本的能力,偏偏缺乏对这一切的合理限制。
他会错信自己通过努力便能够得到想要的一切,而悲剧也就此如影随形。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望。
”他在橄榄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周旋,他在法庭审判中表演。
对“被关注”的需求是他人生的重要(也许唯一)驱动力。
他可以丑闻缠身,但绝不可以默默无闻。
他用一生的时间来重塑自己,表演出最符合观众期待的形象。
欺人者必先自欺,OJ在晚期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地步,以至于最终走向崩溃。
讽刺的是,在成名之初他就意识到人们所期待的OJ和真正的OJ大相径庭。
他试过让人们接受本我的OJ,最后不得不放弃,转而放任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像捏橡皮泥一样塑造一个“想象中的OJ”。
一个自我认知精准的人最后却迷失了自我,这是这场美国式悲剧的根源。
我常常猜测,最希望OJ毁灭的人,也许正是他本人。
他对名望的渴求让他明白自己必须成为OJ,所以他装作proud of being OJ,他装作希望人人能看见OJ而忽略他的肤色。
可他始终是来自贫民窟的黑人Orenthal,他始终在内心默默祈祷有一个人能告诉他:“You're Orenthal, but I still love you.”我相信这就是他从未对第一任妻子动过手的原因,可惜最终毁灭这一切的人也正是他自己。
他永远不会再等到一个人对他说:“Orenthal, you're for me, and O.J Simpson is for the rest of the world.”———————2.19更新————————OJ无罪的可能性。
详情参考评论中贴出的链接。
看着片中那些依然坚持自己观点、不承认利用race card来给杀人犯洗地来获取各方利益的每个人,感谢他们有在镜头前出口的勇气,感谢他们许可这些镜头可以放送,更加感谢本片能够找来这么多事件亲历者参与拍摄,还原一个较为真实的历史事件。
为什么有些大家心知肚明的邪恶会被掩盖?
为什么宁愿自欺欺人的相信一个背叛了自己people的杀人犯?
为什么在civil rights面前,两个白人的生命,所有扛着压力与money、celebrity、fame对抗、为事实作证的证人,愿意为事实辩护而不是所谓的站队的黑人检察官,还有仅仅因为是白人就要被唾骂bitch的白人女检察官,所有的一切站在他们对立面的人,全都expendable,哪怕对方其实才是正义的一方!
哪怕真正的racist恰恰是他们自己!
为了什么,利益!!
赤裸裸的利益!
杀人犯每天花着巨额律师费来为自己洗脱罪名。
盲目的支持者怀着热血为杀人犯提供资金收入。
活动家看到有机可乘,立马转头把叛徒包装成英雄,只因为利用辛普森一案可以炒大平权运动!
看着这些人的滑稽荒唐,如同一面镜子嘲讽着人性。
几十年过去了,OJ早已不是那个偶像,但是曾经这些无辜的人,他们的人生谁来补偿?
片中的父亲,是以怎样绝望的心态呼吁大家不要被race issue带离了案情,是以怎样的恨意对待这些玩弄儿子生命的不齿之徒的。
之前对于CRM,对于辛普森,对于他的妻子,都只有简单的了解。
看完了这个纪录片才知道,社会学是多么复杂的一门学科啊。
各方利益和解读牵涉其中,一件原本最清楚不过的案子,居然成了无数人表演的舞台。
庭审最后的结果令人失望(准确的说是令除非裔美国人以外的其他群体感到失望和愤怒),而事情的后续发展更是打了无数人的脸。
但是也许被打脸也无所谓,支持者们依然热爱他们眼中的那个曾经的OJ。
但他们爱的也只是那个象征着魅力、成功的符号而已,多么可悲。
纵观参与案件起诉审理的所有人,最恨的,除了不愿意承认罪行的杀人犯本人,其实不是那位有名的Jonnie律师-他只是做了一个律师应做的本分,也不是那些没有按照程序采集致使证据无法被采用的警察-警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缺乏意识,也不是曾经出言不逊导致案情被带跑的出警人员Fuyman-十年前一个人的言论不应该成为今日他出于racism捏造证据的缘由-而且案情结束后他因作伪证判了三年,更不是出现决策失误的检察官团队-what can I say,而是那个偏颇的陪审团-不到四小时就能达成一致真的足够认真大丈夫了,和那个失职的法官大人-为什么允许案情走向一次次被带离-真正的凶手不被质询而证人却不受保护地被不断攻击!
多么天真的人们才会相信能够保护自己的是people with same color而不是法律!
多么天真的人们才会凭着个人情感决定去豁免一个杀人犯!
多么无能的法官才会让案件审理的走向失控,从一件刑事案件转向政治事件,让一个杀人犯成了捍卫平等的斗士和英雄!
但是换做其他人会不会是一样的结果呢?
在社会舆论的漩涡当中,有几个人能保持清醒不盲从呢?
一切都太可笑 太可悲了然而人性总是如此4.20 补今天看完了第五集,真的唏嘘。。
突然没有昨天大半夜那么感慨。
昨天心疼的那位父亲,之所以后来洒脱,是因为他从没有放弃伸张正义的机会。
辛普森这个人的一生真的是一个美国悲剧了。
有一点点可以理解他后来无所适从的感受。
但绝不原谅他所做的错事。
哪怕是杀人犯真的另有其人,家暴出轨不可洗。
33年刑罚,也是对当庭无罪释放的报复。
无论是black people justice还是white people justice,他都经历过了,也许是时候懂得过好平静的生活了。
我也坚决反对所有针对受害者Nicole的嘲讽和攻击。
和已经去世的人辩驳,生者本身就享有了太多的特权,所以更不应该去再次口无遮拦的伤害。
回到影片本身,这个纪录片很好的将他个人的起起伏伏和社会运动结合在了一起,感谢其中努力呈现的庭审录像和各方亲历者的讲述,这个片子带给我如此多的震撼,使我不住的思考。
看这个纪录片,会跟着故事的进展生出许多是与非的判断,会被表面的荒诞所惊诧:老年的陪审员,指责Nicole对家暴忍气吞声,似乎她的懦弱让她活该被人谋杀;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让Fuhrman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以此作为他提供伪证的依据,尽管这显然不能直接推导出Fuhrman伪造了现场的手套,但另一位陪审员以此作为“相信他伪造了手套”的理由;仅有的两位愿意出镜的陪审员展现了全方位的非理性非逻辑的思维判定方式,让人深度不解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来决定一场诉讼的是非;而检方律师团队无数次的被辩护方摧毁本来完美的证据链,并毫无作为,面对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控诉证人公正性的磁带等等,一群精英检察官和律师尚不如Ron的父亲反驳的几段话来得直切要害,任由OJ的辩护团队在无关案件的地方大做文章,他们却只会像刚刚毕业的被前辈吊打的法学毕业生一样,在采访时大惊小怪这些人怎么可以把显而易见的证据说成是无效的?!
Come on,他们就是做到了,他们拿着一手烂牌,检方拿着一手好牌,结果全程没有一次上手机会,眼睁睁看着好好的牌全部烂在手里。
六个月的审判带来令人唏嘘的结果,这时你才知道,刚刚自以为黑白分明的是是非非其实仅仅是基于表面的肤浅判断。
陪审员们毫不掩饰的宣称自己的票是对白人世界的报复,欢呼庆祝的非裔们不需要理性和逻辑,数百年来遭受的欺压与凌辱让他们有凌驾于司法公正的理由,你能指责这个族群吗?
当白人警察当街围殴和杀害他们的同胞却无罪开释时,他们是被剥夺权利的人。
看到弹幕上有人说这群狂欢的黑人让他对这个种族有了不同的想法。
是啊,这一刻他们显得那么愚蠢和小人得志,但是第一二集中展现的种族矛盾让人无法轻易的宣读他们此刻的对错。
这种白人极大的失落与黑人极大的狂欢,让一个最不配替黑人发声的OJ获取最大的胜利,是那个社会的荒诞,是两个族群间猛然加深的分裂。
这让人无法得出一个果决的有勇气的定论,这个案件的重点已经不在乎一个OJ是否有罪,从那个专门为黑人平权的律师加入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黑白之争,因为这是人类之间的抗争,是人类之间的互相伤害,这个案子无解,就像种族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并且无解。
花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口气看完这部纪录片。
感叹啊,人这个物种,明明和众多生灵一样,不过是在宇宙洪荒中渺小短暂的存在过,却能制造出这么多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行径,沉浸在自我的表演中欢愉或痛苦,幸哉,哀哉。
记得大二某节刑法课上,老师举例时提到了美国一个著名的刑事案件——辛普森杀妻案。
这是一个当今全世界刑事法律教育都绕不开的颇具争议的经典案例:著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谋杀她的前妻及她的好友,证据确凿,但戏剧性的是,辛普森聘请的天价“律师梦之队”利用警方的一系列失误导致关键证据逐一失效,最终辛普森被判无罪……那时候年幼无知啊觉得哎呦不错哦老美竟然把疑罪从无的原则贯彻得这么彻底,这才是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现的价值嘛。
直到最近看了《辛普森:美国制造》,很多观念都被颠覆……原来谈起“辛普森杀妻案”恐怕很多人都会十分艳羡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如何完善,可《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却提供了另一种更发人深思的视角:从报复性的宣判无罪到报复性的宣判重罪,看完这部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你就会明白美国制造的真正含义了。
辛普森是那个特殊时代大局里的一枚棋子,站在命运的掌心里,进退是不由自己的,他不是所谓黑人运动的象征,整个事件的开花结果既是必然,又是偶然。
我纪录片看得不多,不知道其他纪录片的叙事方式是怎样,反正就这部纪录片而言我觉得导演还是蛮用心的,故事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讲起,两条主线并行,切入角度一小一大,相互融合,当年珍贵的影像资料不断闪回:报纸期刊、电视新闻、人物采访等资料组成密集的信息群轮番轰炸观众,我们得以在翔实的证据中逐步窥探隐于海里的那一块冰山。
故事分为两条主线纵深展开。
一条主线是辛普森的成长史:因为出色的运动天赋,再加上自身勤奋,从大学的橄榄球联赛一路杀入职业联赛,体育事业虽然中间有点起伏但总体上顺风顺水,他因此成为家喻户晓、万人敬仰的“橄榄球之神”。
也正是因为橄榄球这项运动在美国的地位,辛普森得以脱离“黑人阶级”,接受良好教育,思维模式、行为举止都被“白化”,对黑人事业也毫不关心,刻意地去忽略乃至遗忘自己的“身份认同”。
也正是这样,他能毫无包袱地融入白人社会,八面玲珑,得到社会名流的认同与高度评价,只要辛普森在场,白人的第一直觉就是:哦他是辛普森,而不是哦他是个黑人。
五集的时长完全打破了我对辛普森之前的靠橄榄球发迹的暴发户的刻板印象,一个内心敏感、高情商、渴望名利、善于伪装的复杂形象一点一点被剖析在我们面前。
故事的另一条主线就是洛杉矶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
上世纪60到80年代,洛杉矶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警察区别执法与滥用职权的现象盛行,对白人展现的是真·人民公仆的形象,态度友好而和蔼;对黑人则是一骂二打三逮捕,没有丝毫温情可言。
在一次次的粗暴执法中,黑人群体的怒气值不断积攒,当时的社会已经出现高度撕裂的迹象,黑人暴乱的群体性事件会间歇性发生。
面对如此局面,洛杉矶警局没有痛定思痛,而是以暴制暴,强行将高压锅的气阀压了下去。
在看这些触目惊心的影像资料时,我一开始蛮好奇的为什么讲辛普森的案子会向前追溯二三十年去介绍这些。
再看下去时就想明白了。
在前面铺垫足够后,重点戏就是辛普森案的庭审过程。
不得不说,重金聘请的律师团还真是物有所值,他们分工明确,下手狠辣,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们抛出种族歧视的底牌,利用警方取证的程序性疏漏有效转移了主要矛盾,一场本应该审判辛普森的法律庭审硬是搞成了审判有种族歧视前科的警察的道德庭审。
更为致命的是,检方律师甚至犯了完全可以避免的大错,直接把手里的王炸打成了一对三…….经过267天的庭审,约133名的证人出庭作证,超过45000页的庭审记录,这场世纪审判终于迎来了最后的结局。
判决出来后黑人群体喜极而泣,振臂高呼,白人群体掩面哭泣,惊愕彷徨。
难道只是因为辛普森案得到所谓“公正”的审判吗?
不尽然吧。
在判决出来之前,整个洛杉矶暗流涌动。
根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当时77%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而72%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无罪,社会的种族对立已经达到令人咂舌的程度。
当天成千上万的黑人聚集在法院附近,可以预见,如果那天辛普森被宣判有罪,那将会是压垮洛杉矶的最后一根稻草(先前曾发生过多起针对黑人的不公正宣判,最终导致大规模的暴乱)。
12个陪审员中有9个黑人(其中一个陪审员以前还是极端黑人运动组织成员),这么一个“黑化”的陪审团,你能指望她们会作出如何公正的判决?
她们更多的是用手中的权力去满足黑人群体日益沸腾的报复心,无论是陪审员还是黑人群众或许在律师的煽动性言语中就已经让情绪先入为主了,辛普森案件恰是一个黑人群体挑战白人权威的契机,是用合法手段宣泄愤怒的最佳报复手段。
无罪释放后的辛普森潦倒了十几年后又犯绑架、持械抢劫罪被“报复性”重判33年,这回可没有黑人陪审团站他这边,也没有天价律师团帮他辩护......辛普森充满传奇的一生就此划上句号。
辛普森案是一件具有美国特色的司法案件,可是它内里反应的对于种族冲突的思考又具有普世意义。
目前的中国虽然没有美国那样的种族多元化的挑战,但阶级冲突、警民冲突等等矛盾也都时刻撕裂着中国社会,这既需要庙堂之高的智慧去探索解决,也需要我们自身的理性克制。
倘若各种矛盾不断积聚无处消解,说不定下一个“辛普森”就由我们制造。
在我们未真正了解美国之前,我们所熟知的美国是什么呢?
当然是美国梦。
一个关于在这个国度里无论你出身,无论你血统,你都可以有所成就的梦。
然而事实却是是阶级固化、种族歧视盛行,在菲尔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美国梦就已破碎。
但是美国还盛行着这种白日梦,从《疯狂动物城》就可以看出来。
而本部纪录片的主角,oj辛普森,也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即他可以凭借自己改变贫民窟出身的黑人命运。
然而当时的背景却处于黑人们始终备受歧视和压迫,警察的“合法”暴力以及法院的“正义”审判都给黑人们带来屈辱感和不安全感。
尽管他们奋力抗争,我们还是看到歧视依旧存在,伤害始终在发生,即使是今天我们还是能听到白人警察枪杀黑人的骇闻。
在这种环境下,oj发现自身的能力以及魅力,甚至他发现这种魅力能帮他打开命运的枷锁,获得名声和地位。
但是他很清楚自己的黑人身份,以及要想获得彻底的轰动全国的成功,他很清楚:他必须放弃自己的黑人身份,通过在他的同胞要求他为黑人发声时保持沉默或者认定自己的成就是因为自己。
当然我们无法否认后一个观点,他出色的运动员表现和演员表现证明他的能力,但是我们更加无法否定的是,他的这种“撇清”,受到白人的欢迎,甚至可以说其实是对白人的谄媚。
而后来在他谋杀案庭审时,为了远离监狱,他选择采用种族主义作为王牌来脱罪。
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事,一个放弃自己身份的人最后又用自己所厌弃的身份(他不是真心厌弃,但是为了成功,他选择了厌弃)来帮自己脱罪。
然而这场审判代表了很多东西,更代表了白人无法再接受这样一个oj,这样一个不仅犯罪更代表了黑人对白人复仇的oj。
他本以为种族主义只是他用来脱罪的工具,其实他才是黑人们用来复仇的工具。
所以一切在他被宣布无罪后改变了。
即使他再有魅力再有能力,他也没办法回到原来依靠自己能力的oj,也回不到他本来属于的oj,他失去了自己,随后只能堕落。
而至于他对他妻子妮可的爱和虐待,其实也与他自身的身份认同有关。
娶了白人老婆的黑人巨星,朋友全都是白人,全国都爱戴他;然而他很清楚他自己的肤色和种族,他知道自己为成功付出了什么。
永远对每一个人和善,你会看到即使在他堕落时期,他也是彬彬有礼,待人耐心和善。
这真的是他吗?
MAYBE。
但是人总有痛苦,对民族,对自己。
没有人能完全脱离自己的血统和身份。
所以我认为他对待妮可的控制欲其实是在证明他其实是个黑人,一个地位卑微力图争取自己权利的黑人。
这其实也是他的一生悲剧:他的卑微不仅源于他的家庭贫困,更源于种族歧视,他想改变,但是他选择与种族歧视者同流合污,而不是改变大环境,他只能是nothing。
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体现的很明显:他越否认自己是黑人,但是他就是黑人。
他越否认自己是个想谄媚白人的黑人,越承认他是个谄媚白人的黑人。
他是个坏人吗?
对妮可的家人,对受害者的家人,当然是。
但是对旁观者,他其实是个受害者,整个美国社会的受害者:既给了他梦,又亲自打碎它的梦。
而至于妮可,这个可怜的美丽的白人妇女,完全也是《移居北方的时期》里那些爱主角的英国白人女性一样,她们都视异族风情为美丽,为魅力。
因而爱上了异族的男人,成为牺牲品:种族主义的牺牲品。
他们一边是受害者一边是迫害者,你不能否认视一个民族为特殊其实是一种歧视。
这种歧视完全显示在妮可和oj的婚姻里,oj供给妮可包括妮可家族经济来源;oj为了显示他是黑人而位置高于他的白人家庭成员,这正证明他的被歧视;妮可在开始时沉浸于oj的控制,不正是爱这种来自于一个强大有魅力的异族人的被压迫的快感。
因为厌恶自己民族特性而爱上别族又憎恨它们……这不是每个民族都会有的民族主义?
故而我们来看黑人用一场迫使白人对一个有罪的黑人进行无罪判决来进行报复的事实。
很显然黑人只是出了口恶气而已,真正的结果是他们与白人抗争结果只能挣到一个有罪人的无罪判决,而挣不到对黑人伤害的白人的有罪判决。
唯一赢了的只有钱。
但是白人更多的控制着钱和资源。
显然他们黑人还需要努力,要想不分裂国家,不搞革命与战争,只能慢慢的潜移默化……然而前景并不乐观。
oj作为第一个靠钱脱罪的黑人,他的悲剧其实也是黑人的悲剧。
公正?
我只看到公正是如何作为白人歧视的工具。
要想做到公正,那要所有人都是一个民族,还都有一定的知识素养,哈哈。
…………………………………………………………………………………………………………………附录: 看完第二集,被迅雷卡在第三集……所以先记下下面这些毛骨悚然又亟待解决的事:1.威尔尼金案:一个超速的罪犯在被逮捕时遭到严重殴打,而他根本没有反抗逮捕或者没被在纪录片中显示;2.案子闹上法庭,结果却是四个警察无罪,较于另一个黑人少女被枪杀而罪犯(韩裔)只受到很轻的处罚;3.黑人群体出离愤怒,开始反抗(包括合法和不合法):聚众打砸抢烧、在警察局门口示威、集会抗议等等;4.黑人们中的一个黑帮团体,对一名路过的卡车司机做出了和警察对威尔尼一样的事情,与此同时,警察在距离这个地点一个街的地方有警力部署,却没有去救这个白人卡车司机;5.黑人:完全理解当时黑人们的愤怒,火烧加油站的愤怒;6.白人警察:十分后悔为啥没去救那个卡车司机,以及觉得对四个警察审判十分公正合乎规定;我的问题: 为啥那些警察不去救人?
所以他们到底在保护谁?
保护自己?
被伤害的人是否有权利去伤害别人?
(除了复仇的伦理)第三集:这片子实在太复杂沉重。
所以每集都要记笔记。
1.oj被怀疑杀死了自己一直家暴的第二任前妻,以及另一名男性,他被逮捕;2.仅仅是由于他的肤色,无论过去他是否为黑人群体发声,他在被庭审时肯定会被“陷害”;3.这其实是一场黑人群体对洛杉矶警察局的清算;4.双方都意识到这绝对会被种族影响,所以oj找来了黑人人权律师,检察找来新锐黑人律师;5.歧视其实包含一些悖论:你说黑人听到nigger会感受到被侮辱,但是他们听到说他们一听到nigger就炸了会感受到更被侮辱;6.所以oj这个从不愿意承认自己黑人身份的黑人、家里挂满和白人照片的黑人反而被视为同胞;7.新锐律师被视为背叛者,但是其实他也是想扬名,不过是依靠公正;
8.其中有一个关键证人其实也是现场考察的警察被查出涉及种族歧视;但是他声称他已经改正了;9.梦之队们觉得上面那条实在“好用”;我的问题: 黑人是否有依仗被歧视而赢得一些东西?
在一场个人与公正有关的庭审里是否可以进行对种族所遭受的不公正进行审判?
而同时这样的审判得到利于黑人的结果是否真的是利于?或者显示第一个问题?
与此同时如果庭审走向不利于黑人的那方,是否可以说这是不公正的?
补第一集:介绍oj的辉煌。
oj依靠否认自己的黑人身份走向辉煌:体育竞技时期还不明显,但是已经开始有倾斜,并且不愿意为他的民族发声;在演员时期完全依靠舍弃自己的黑人身份来向上:娶白人老婆,结交的都是白人的上流社会精英等等。
顺便写下我在看这片子之前的知识背景:完全没听说过这个人以及这个案子以及相关的电视剧。
但是看过一本书《移居北方的时期》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946353/ 这故事几乎和oj的案子一模一样。
讲的是被殖民的苏丹人在英国甚至拿到了牛津的职位,然后他被很多白人英国女性喜欢,以及最后他杀了自己的白人妻子却被判无罪的故事。
推荐去读一下,或者看看梁文道《一千零一夜》里面对这本书的介绍。
去看第四集第四集:1.梦之队找到警察是个种族主义者或者说曾经是个种族主义者更多的证据,并引起强烈的关注;2.审判在大众范围内引起剧烈反应,同时白人和黑人的对立也愈发明显;3.警察们在搜集证据时实在太不严谨;4.这在他们其中一个是种族主义者的情况下引起了对警察们的更多的怀疑;5.oj都没料到他会成为黑人反抗的标志;6.所以对黑人来说,他究竟有没有罪根本不重要,这是对种族主义者的审判或者说反抗;
7.一个黑人能娶到白人妇女对白人和黑人都有很多意思;我的问题: 这是黑人的一场反抗的话,白人用公正对待它,这究竟是公正还是另一种镇压?
毕竟没看到其他的案子里对黑人有多公正。
所以这种强调,是否带有一定的歧视?
为啥这两种族人都已经这样矛盾严重国家还没有分裂?
第五集英文字幕没太看明白,好几年以后才来改,以前看过的朋友不好意思
咋没看到华人神探呢
看似客观,实则非常主观,整体观感可信度极低。
【ESPN】比起第一遍的分集追看,有幸以电影院连续放映的方式看的第二遍,才对这部作品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思考。令人赞叹的是,即使辛普森案的意义对种族、传媒、司法有如此深远的意义,主创们却始终不忘以人为本,去还原了一个不是花边新闻和捕风捉影报道下的辛普森。(见到导演本人了,很开心!)
并没有宣传的这么好吧,只是一般般的纪录片。政治倾向太明显了,并不客观。很多请来的嘉宾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意见一个劲表达,没有这个意思的都硬理解成那样了。
辛普森案理应放在这样的背景下用这样的篇幅去解读,从60年代黑人平权运动的发轫开始,辛普森的人生在游刃有余的社交和难能可贵的天赋中达到巅峰,后面的跌落与判决也和洛杉矶乃至整个美国的历史重叠,命运与历史,不管你是否相信,在看到辛普森的故事后,都必须承认,没人能超越时代本身
这片子看得真让人生气。(法律原来只是玩具——那帮律师的臭嘴)
如何从一个人讲一个时代。
啰里八嗦
非常非常典型的命题式纪录片:美国制造一语双关。不仅是美国制造的辛普森案,更是美国制造出来的“辛普森”。一个自负的表演型人格精致利己主义者,为了摆脱出身,戴了大半辈子“友好”“迷人”的面具讨好、并最终融入白人的上流社会,又在一夕间地狱后,躲回自己割裂了半生的族群。而无论是当年谋杀案的无罪释放,还是后来抢劫案的“迟来的正义”,都不过是对Justice深深的嘲讽和践踏。
好拖沓
没看完。拍得太老派了。每个人说话都在重复同一个观点,一出现某个人就知道要说什么。因此对每个人说的话都很警觉,感觉是导演安排的角色在说话。
能看懂,但是人不熟,生活场景也没有共鸣。
技巧和素材很不错,可是无法接受这种观念先行的纪录片。
【2019观影218】1. 面相真是很准的一个判断要素。虽然OJ的本质可能未必是因名利导致扭曲,但早期他的笑容确实更真诚一些,人也的确看起来讨喜,加上自身优越的成绩,也难免受人欢迎;到家暴前后,已经很明显可以看出自大狂妄的表情微微显现。2. 最讽刺的就是OJ早期从不认为自己是黑人,只想做OJ,不为黑人发声,结果当自己陷入危机开始利用种族矛盾获利,他的黑人同胞还感到特别感动。3. 种族人群和LGBT人群一样,因为曾经被歧视,所以有很低的敏感点,有些甚至接近病态,当然这也不是他们的错,的确社会的异样目光对他们造成了伤害才会引发各种敏感反应及暴力输出。类似情况还有近两年的辱华问题。但话说回来,似乎也只能在不断地反对中为自己争取主权和尊重。
过于突出黑人背景,反而显得更为歧视。
开始第一集看的确实糊涂 后来才明白黑白对立的重要作用 果然是美国制造 实在是太精彩了
这个案子和十二怒汉是很经典的对比,我到现在还记得95年宣判辛普森无罪时的新闻,不过半夜3点看完纪录片后我仍然不能确定凶手到底是不是他,好像人人都是影帝影后。。。另外这部片里的LAPD和性本恶里简直一模一样啊
一个不公的体制里,没有赢家,有的只是无休止的反扑和清算。
同意多赞的差评。编辑偏颇明显。LAPD不是好东西,但那些黑人同样不是。OJ早期人生发展在白人伪君子和黑人真小人之间选择前者,是明智的,E05后期跟黑人混的德行不就证明了。
这个推动的贼慢啊,我就想看看案件审理,你给我了整个世界